互联网金融:提高效率而非改变规律
最近倒闭了一大批P2P公司,粗略分析一下,其中大部分是互联网出身,没有金融的从业经验,不了解金融的本质和金融的规律。人们看到互联网这个新技术的效率如此之高,误认为它可以改写经济规律,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而且这种商业模式可以违反过去的常识。世上本无“互联网思维”,媒体说得多了,就有人相信了,凭着热情和背后的资金支持冲进金融业。
近几年我一再强调一个观点,互联网的确是一个有效的工具,但工具不可能改写经济规律。互联网可以在一个行业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新模式的成功一定是顺从而不是颠覆了行业的基本的规律,成功的前提是创新者深刻理解行业的本质,解决了行业的根本性问题。
从经济学上讲,金融的根本问题是如何以低成本降低或克服信息的不对称。资金提供者和资金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金融风险的源头,金融机构只有控制了风险才能为资金提供者创造价值,只有为客户创造了价值,金融机构才能持续地赚钱,才有存在的合理性。我们说的资金提供者指的是把钱存在银行的老百姓、在资本市场上买股票的股民、买基金的基民,还有买债券的“债民”。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汇集老百姓暂时不用的钱,为他们找到合适的项目,以贷款、股票、债券、信托等形式,把这些钱交给企业、政府机构和缺钱的个人使用。
让别人用你的钱有风险,风险在于资金的使用者有可能欺诈或决策失误。企业圈了一大把钱,过几天董事长、总经理失联了,这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即使企业是诚信的,仍然存在投资项目或经营失败的风险。储蓄者、股民缺乏判断这两类风险的能力,需要金融机构帮助他们把关,而要想识别企业风险的高低,金融机构必须收集信息,进行深入的分析,排除玩资本游戏的骗子,确保投资项目或企业的收益足以补偿风险。金融机构无法保证它筛选和推荐的项目个个成功,只要预期收益和资金提供者愿意承担的风险相匹配就可以了。
做了这些常识性的铺垫后,现在我们来解释为什们P2P公司倒闭了这么多,我曾经说过90%以上要倒掉,因为它们仅仅把资金的需求和供给方拉到一起,而没有解决金融的根本问题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不能帮助储蓄者降低信贷的风险,不能帮助股民、基民降低买卖股票和基金的风险。一句话,绝大多数P2P不创造价值,把借贷活动从线下搬到网上,炒股票从交易室看屏变为卧室看屏,丝毫没有改变金融的性质,没有为客户提供任何增值服务。不创造价值的公司无论有多少用户,无论融到了多少风投的钱,无论估值有多高,早晚都会垮掉。公司的现金流和价值创造密切相关(详见本书《应对漫长的经济冬天》),那些倒闭的P2P几乎都不能产生净现金流,不得不依赖外部融资,一旦风投对互联网公司的前景转向悲观,P2P的末日就来临了,很多O2O也是同样的命运。
风险控制不仅是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根本,而且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金融业永远要把风控放在第一位,说风控至上都不过分,资产规模最多排第二,这种经营目标的优先顺序是由金融业的性质决定的。
金融业的特点是高杠杆,自有资本金较少。以银行业为例,根据监管的要求,它的资本充足率过去是8%,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提高到11%,为了解释的方便,我们就算10%吧。这意味着银行放出去10万元的贷款,1万元是银行股东自己的钱,9万元是老百姓的储蓄。如果因为审查不慎,这10万元贷款变成了坏账,银行不能赖掉老百姓的储蓄,必须自掏腰包填补9万元的窟窿。从哪里找这9万元呢?只能从银行的利润中扣。设想银行的息差(毛利润率)是3%,要做300万元的贷款业务才能赚出9万的毛利。假如每笔贷款都是10万元,出一单坏账就等于30笔的业务都白做了,可以想象损失有多大。
所以我们说风险控制是金融业的生命线,倒闭的那些P2P要么不理解风控的重要性,要么不知道怎么做风控。
为了控制风险,金融机构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抵押品是其中最为常见的。企业想借钱,把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押给银行,如果贷款违约还不了钱,银行就把这些固定资产在市场上卖掉抵债。银行手里捏着企业的资产,不仅有了一个事故保险,万一发生违约,起码可以收回一部分现金,而且也对企业的道德风险有事先控制的作用。
“道德风险”是个金融的专业名词,经常被误解、误读为违规违法的犯罪活动,实际上这个词和道德没有太大的关系,指的是企业用借来的钱不心疼。比方说一个1000万元的投资项目,企业自己出200万元,从银行借800万元,这时我们说杠杆率是4倍,杠杆越高,企业控制项目风险的意识越弱。如果投资失败,企业可以用破产的方式赖掉银行的贷款,自己只损失200万元。如果都用自己的钱投资,项目失败时,企业要损失1000万元,因此会格外注意控制风险。通俗一点讲,“道德风险”就是用别人的钱赌博不怕输。
道德风险的原因是犯罪或犯错成本太低,金融机构于是要求企业和个人提供抵押品,例如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不动产,看上去是为了在发生违约时,银行能拍卖抵押品,收回一部分现金,其实更重要的是增加债务人的违约成本,迫使他们在决策前严格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抵押品的处置要走清算程序,涉及多方的权利,会有不少令银行头痛的法律问题,变现并不容易,所以抵押品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债务人的违约损失,降低道德风险。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就难在没有抵押品,能作抵押品的资产或者不够,或者市场价值低,他有两台设备,但都是专用的,银行要这些设备没什么用,当企业债务违约时,拿到市场上拍卖,无人问津,因为是专用设备,运气好卖出去了也不知能卖多少钱。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对银行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没有抵押品,怎么控制企业的道德风险呢?这是对包括P2P在内的小微金融的最大挑战。
中小企业拿不出抵押品,金融机构只好老老实实地回到金融的本源即信息上,你要实地调查,了解他的经营情况,收入多少、成本多少、过去是否借过钱、按时还了没有,你甚至要走街串巷,查电表、水表,了解他的生活开支。收集到足够的信息,你还要核实、分析,搞清楚他的还款能力,最后再决定贷给他多少钱以及贷款利率是多少。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细致、琐碎的工作,只有做到位了,银行才能控制好风险,为资金提供者也就是储蓄者创造价值,只有创造价值,才能在市场上生存。P2P公司要问问自己:我降低借贷风险了吗?我为客户创造价值了吗?如果没有,怎么办?
在美国互联网金融被称为“Fintech”,翻译成“金融技术”,利用技术手段提高金融的效率,我认为这个定义是比较准确的。互联网金融不是一个新的行业或者新的业态,互联网没有创造出一个新的行业,也没有令传统的金融学定律和经济学定律失效,仅仅是在金融业使用互联网技术而已。
相对于前一段时间政府大力提倡的“互联网+”,我一直在讲的概念是“+互联网”,不是互联网公司+金融,而是金融+互联网技术。要牢牢地立足于金融的本质,解决金融的最根本问题,利用互联网这一高效的工具,降低信息的不对称。现在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设立了金融事业部,但还没有看到一个成功的或成熟的模式,还都在摸索。这不能怪他们,做互联网出身,没有金融从业经验,不懂得金融的属性,总是用互联网行业中的通行办法做金融,不碰壁才怪。
要利用互联网解决金融的根本的问题,从底层资产开始控制风险。目前我们看到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很多不具备风控能力,另外一些在玩概率的游戏。平台上有各种资产,已知每种资产违约的概率,算算需要多少准备金来覆盖坏账,根据准备金的要求再倒推应该收债务人多高的利率。这是简单的概率计算,互联网金融公司在这样做的时候,并没有降低资产本身的风险,因为没有减少借方和贷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公司真正需要做的,是判断到平台上来借钱的企业和个人的风险,帮助平台上的理财人也就是资金提供者控制好风险。
阿里巴巴、腾讯这样的公司有一定的条件做金融业务,不是因为它们有所谓的“生态圈”或者大流量,仅仅因为它们有电商交易的数据和社交数据,从对这些数据的分析中,可以判断商家和个人的信用风险。但我们必须指出,网上的交易数据和社交数据的“含金量”相当低,单凭网上数据往往不足以准确评估债务人的风险,比较理想的是同时收集线下和线上的数据,以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线下数据的收集虽然费事,成本高,但含金量也高。至于那些没有数据的公司,真不知道它们怎么做金融业务,更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给这些公司投资。
谈线下数据就回到了传统金融机构。传统金融业的问题是成本高,银行、保险公司盖了大楼,雇了很多人,应当利用互联网和数据技术把成本降下来,比如远程信息采集技术和信用风险的大数据分析。我们这里说的大数据不是互联网大数据的概念,线下其实不需要大数据,中数据、小数据就可以了,积累数据,对企业进行动态的跟踪分析。
金融业应用互联网的潜力很大,关键看怎么去做,能不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降低信息获取和分析的成本,以较低的成本判断借贷人的信用状况,控制信贷的质量,为借和贷的双方创造价值。互联网不可能改写金融的规律,但可以提高金融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