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五羖大夫事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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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本紀:「晉獻公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奚,以爲秦穆公夫人媵於秦。百里奚亡秦走宛,楚鄙人執之。穆公以五羖羊皮贖之。」范太史曰:「商鞅傳又載趙良之言曰:『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自鬻於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史記所傳,自相矛盾如此。」朱文公曰:「按左傳媵秦穆姬者,乃井伯,非百里奚也。」
【閻按】孟子言百里奚先去虞,自不至爲晉所虜,益知井伯者另一人。且史載繆公四年乙丑,「迎婦於晉」。左則僖五年丙寅,「以媵秦穆姬」,亦差一年。
【方樸山云】史載趙良之言,不得改之以從己,非矛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