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公子光吴王僚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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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家以光爲諸樊之子,僚爲夷昧之子。左傳昭公二十七年正義曰:「世本云:『夷昧及僚,夷昧生光。』服虔云:『夷昧生光而廢之。僚者,夷昧之庶兄。夷昧卒,僚代立,故光曰「我王嗣也」。』是用公羊爲説也。杜言『光,吴子諸樊子〔一〕』,用史記爲説也。班固司馬遷本傳云:『遷采世本爲史記,而今之世本與遷言不同。世本多誤,不足依馮,故杜以史記爲正。』」
【全云】世本若不誤,則劉向不必更作矣。然觀向之新序、説苑,亦未必不誤也。朱子之時,世本尚存,見語類。
【元圻案】公羊襄二十九年傳曰:「謁也,餘祭也,夷昧也,與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同欲立之。謁曰:『請無與子而與弟,弟兄迭爲君,而致國乎季子。』故謁也死,餘祭也立;餘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長庶也,即之。闔廬曰:『將從先君之命與,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與,則我宜立者也。僚焉得爲君乎!』於是使專諸刺僚。」注:「闔廬,謁之長子光。」〇謁,即諸樊也。古今人表:吴遏,在下上。班固自注云:「壽夢子。」吴越春秋吴王壽夢傳:「吴人立餘昧子州于,號爲吴王僚也。」王僚使公子光傳:「光曰:『前君壽夢有子四人,長曰諸樊,則光之父也。』」與史記合。
〔一〕「吴子」,元刊本作「吴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