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貨殖傳述子贛廢著鬻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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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殖傳:「子贛廢著鬻財〔一〕。」案:史記集解徐廣曰:「子贛傳云『廢居〔二〕。』廢著,猶廢居也。」漢貨殖傳作「發貯鬻財」,注:「多有積貯,趣時而發。鬻,賣之。」史通雜説曰:「太史公述儒林,則不取游、夏之文學;著循吏,則不言冉、季之政事;至於貨殖爲傳,獨以子貢居先。成人之美,不其缺如。」
【方樸山云】「貨殖」二字,本取論語,不得不及子贛〔三〕,所以記緣起也。
【元圻案】黄氏震史記抄曰:「結駟連騎,謝原憲於藜藿間,而終身恥其言之過,於是名教之樂,爲不可及矣。」
〔一〕「子贛」,原作「子貢」,據元刊本、清嘉慶本改。
〔二〕「子贛傳」,原作「子貢傳」,據中華本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改。
〔三〕「子贛」,原作「子貢」,據清嘉慶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