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晉焚石勒之幣 晉破苻堅滅三寇 不可以清談議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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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石勒之幣,江左君臣之志壯矣。僭號之國十六,而晉敗其一,【原注】苻堅。滅其三,【原注】李勢、慕容超、姚泓。不可以清談議晉。
【何云】感慨深矣。
【閻按】此王氏得毋自傷其本朝乎?
【元圻案】晉成帝紀:「咸和八年,石勒遣使致幣,詔焚之。」孝武紀:「太元八年,苻堅率衆渡淮,遣謝石、謝玄、謝琰、桓伊等距之。及苻堅戰于淝水,大破之,俘斬數萬計。」穆帝紀:「永和三年三月,桓温攻成都,尅之。李勢降,益州平。」安帝紀:「義熙六年二月,劉裕攻慕容超,尅之,齊地悉平。義熙十三年七月,劉裕克長安,執姚泓。」〇袁絜齋邊防質言論十事:「其論戰云:『晉之渡江,國非不弱,而未嘗肯與敵和。石勒來聘,輒焚其幣;祖逖出鎮,而河南復爲晉土;苻秦南牧,一戰而却之。蓋强敵在前,晉人朝思夕慮,求勝敵之策,所以能保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