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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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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北京行部省称。永乐元年(1403)设,为营建和管理北京的地方行政机构。宣德三年(1428)罢北京行部。北京行部与行在六部有别,后者行在六部尚书,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明宣宗实录》(台湾中语所校印本)卷四六:“永乐初,建北京,置行后军都督府、行部。及迁都,北京置五府、六部,皆如南京。行都督府、行部犹存。”同前书卷一七:“永乐元年庚戌,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北京行部、北京国子监。”《明史·宣宗纪》:“(宣德三年),罢北京行部及行后军都督府。”(2)行在六部省称,即行在六部尚书省称。《明太宗实录》卷八六(台湾中语所校印本):“永乐六年十二月甲申,命礼部铸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印凡十四颗,印文并加‘行在’二字。明邓士龙辑《国朝典故》卷四一《立斋闲录》:“永乐中,官署在金陵,而北京设行部,车驾巡幸,又称行在。……正统辛酉,始去‘行在’,正六部之名,而金陵谓之‘南京’,官联如故。”按:《明史·职官志》一和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四七《六部尚书志》,均将“北京行部”与“行在六部”混淆不分,当纠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