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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¹,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²。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³,连诸侯者次之⁴,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⁵。”
【注释】
¹求:孔子的门徒冉求,字子有。宰:家臣。
²赋粟:收取老百姓的粟。赋,取。
³上刑:重刑。
⁴连:联络,连接。
⁵辟草莱:开垦土地。任土地:分土授民。
【译文】
孟子说:“冉求作季氏的家臣,没能改变季氏的德行,相反收取的田赋却比从前翻了倍。孔子说:‘冉求不是我的门徒,你们可以大张旗鼓地攻击他。’从这里可以看出,君王不施行仁政而去搜罗别人的财富,是为孔夫子所唾弃的,更何况为了钱财用强力发动征战?为了争夺土地发动战争,杀死的人铺满整个田野;为了争夺城池发动战争,死去的人充满整座城,这就是所谓带领土地来吃人,其罪连死都不足以宽恕。所以好打仗的服最重的刑罚,联结诸侯的人次之,开垦荒地、分配土地引发混乱的刑罚再次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