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论

George Brandes著 林语堂 译

是篇为一九一七年丹麦文评大家勃兰得斯所作,收入他所著之Miniaturen书中(Erich Reiss Verlag,Berlin)。辜鸿铭于欧战未终时,曾著长文,题曰Verteidigung Clinas gegen Europa《为中国辩护反对欧罗巴》,其他论文,亦有译为德文者。时欧洲大乱,人心对西方文明之信仰基本动摇,故辜氏之论调,甚足炫惑人心。本文第一段叙述该篇大意,第二段叙述“春秋大义”(The Spirit of the Chinese People)要旨。读勃兰得斯此文,可知辜氏论调之要点,及其在西洋思想界之影响。勃兰得斯学极淹博,于近代欧洲文学思想,无不融会贯通,故此文中参入批评,亦能抉核见微,与寻常评论,又自不同。——译者

(一)

瑞典学者斯万伯Harald Svanberg译述辜鸿铭著作,由是使我们得窥到此位卓著的中国学者对于欧战及对于东西文化关系的思想。比之通常欧洲人士所仅识得之多半作家,辜氏值得更大的注意而不可同日语了。

辜鸿铭氏生于一国,其国中既无欧洲的世传贵族,又无美国之金钱贵族,凡常人只须能科举中试,皆可升为绅士,并且凡绅士除依其中试之鼎甲外,不得升迁。同时我们可以说辜鸿铭的家世门第,比我们的伯爵男爵还高贵久远。他的家族出于西历纪元前一七六六年至一一二二年统治中国之王室。(按元和姓纂云泉州晋江有此姓,相传辜为厦门同安人,其望出晋江。一云,其先因被辜自悔,以辜为氏,如救氏、赦氏、谴氏之类。然则勃氏所云或者是据瑞典译者解‘汤生’二字之误吧?)在精神上,他也是真正的中国人,是一位儒者,热烈崇拜二千五百年来支配中国人思想之孔夫子。

孔夫子的道理,前曾为Voltaire与Leibniz所钦服,现在也得辜鸿铭不倦的向欧人宣扬。此公向为两湖总督张之洞幕下,直至民国建立以前曾享文誉,不但精通东方学术,且于东方文学之外,熟谙我们的文字,写的是英文,引据的是法德作家,而最好讲的是腊丁文。他生于槟榔岛,早年被他的父亲送到欧洲,留学十二年。他在苏格兰得了博士学位,而渐成苏格兰学者卡莱尔Carlyle之热烈崇拜者。卡氏生时,他还有时会到,他与卡莱尔一样崇拜歌德为欧洲的最高人物。他看见孔子的精神学问经过几千年后重复见于歌德身上。在许多方面,我们可以看见卡莱尔于辜鸿铭的影响。

可以确知的是:歌德是德国唯一的作家给过辜鸿铭深刻的印象,余则用法文写作的德人Leibniz,由于他极口称扬中国文化之伟大精微而引起辜氏之同情。还是英美作家较常给他影响——尤其是Matthew Arnold,Tennyson,Emerson。在法国文学中有时他也亲炙那些不大知名的作家如Joubert及那些不为人所爱及若有若无的诗人如Beranger。

他讲到欧洲时,使我们感到兴趣的是他新颖讨人喜欢的观点。有时偶然也可见到我们已经弃而不用的学说的痕迹,如在学堂课本也可见到。比如:他相信犹太国族之亡是因为与耶稣的关系;罗马民族之亡是因为不听耶稣的话:“谁拔剑者,须亡于剑。”(按勃兰得斯系犹太人,故对此尤觉不满。)

但是这些辞句,只是他在欧洲大学听讲时所留下偶然的踪影。在这样一位自立脚跟、坚确求道,及文字极有清新力量的人是不足介意的。

先讲他关于大战起源之说法。据辜氏,说也奇怪,大战是起源于英人流氓崇拜及德人之武力崇拜。英人之流氓崇拜(Poebelkultus,尝见英文作mob-worship)可由大英帝国,听市侩实业家之戏弄,向南非洲两个蒲尔民主国宣战这事实看出来。依这位华人的意见,英人对流氓这样恭顺,引起德人极深痛的不平,而激起德人之武力崇拜。这武力崇拜不久就变成武器崇拜。

辜氏虽然普通极佩服德人之优点,但是据他意思早晚德国民族必亡于这武力主义。这种主义发生一种罪恶,在中国人眼光比任何罪恶还坏,就是蛮横,不识轻重(Taktlosigkeit),一味恃强,有伤恕道。我们很有趣地看他在最近中国事件举出什么例子,代表他这样憎恶的缺德。他举的是在中国京城的大街上迫中国人所造的克持拉碑(按即哈德门街上的克林柏牌坊)。

在由欧人侵略激起的拳民之变乱中,北京有一位疯人误杀德国大使。明知使四万万人为一疯人闹出的案负责,是极不合情理,但是德国政府还是逼迫造此碑坊,留为中国之耻辱。这正像奥国逼迫意大利在罗马Korso中造一纪念以利沙伯皇后的碑,因为一位发疯的意大利人拿一皮匠的扁钻刺杀那位可敬的无辜的皇后。中国人最重礼仪,所以在外交上受人无礼侮辱更比他国民族深为愤慨。依辜鸿铭意见,中国民族有三大特征,就是沉潜、远见与淳朴。

所以他觉得欧美民族不易了解。美国人大凡有远见淳朴而乏沉潜;英国人大凡沉潜淳朴,而乏远见;德国人远见而沉潜,而乏淳朴。依辜鸿铭,好像只有法国人最能了解中国人。固然,法人没有德人的沉潜,也没有美国人之远大眼光,也没有英人之单纯思想法,但是他们有的是情感,细腻,而中国古老的文化非细腻聪明者不能了解,因为自希腊亡后,中国人比任何民族细腻聪明。

二千五百年来,中国的文明,是一种没有祭司阶级及没有兵士的文化。

在辜鸿铭所最痛恨的革命以前,中国比任何国度较有自由:没有教士,没有巡警,没有公安局捐所得税等——总之,凡使欧洲人民苦不欲生的文物,一切都没有。

中国有句格言:“好铁不打钉,好人不当兵。”谁只要与中国士人稍有接触,就会惊异感觉中国人之痛恶战乱及轻鄙军士。

斯万伯氏说得好,Thomas More于亨利第八年间在他的《乌托邦》书中所梦想的社会状况,在那时早已在中国实行了,只是欧人不知:一种没有贵族,没有祭司,而只有士人贵族为最高贵阶级的社会。

辜鸿铭最喜引用歌德一句话,表示中国的精神:“世上有两种势力:公道与礼义(Recht und Schicklichkeit)。”

“义”是孔教基础之一。其他一基础中国人名之曰“礼”。这是一种极难译的字,辜氏译为Takt(英文tact),但却与原意不尽符,因礼字指一种繁文缛节之礼仪。斯宾塞在他极好的书《礼仪的政制》(Ceremonial Goverment)中,推究礼之普遍原义,这意义常是仅指一种上古时代的拘束罢了。但在孔子看来,如在一切道德家看来,各种的礼节都含有伦理的深义,而依这位晚近儒者辜鸿铭的意见,这“礼”(即待人接物的礼貌)的价值重要并不在“义”字之下。所以他虽然极口赞扬德人的公道观念,却把这次战祸归罪于德人礼貌观念的缺乏。(按辜鸿铭译礼为Takt甚妙,系指待人接物体会人情,而“无礼”译为Taktlosigkeit,特指为人粗率傲慢无端伤人。)

同时这战祸,无论在德人,或在其敌国,却有更深的理由。(并非如辜氏说的那样简单。)

一位真正的中国人,不得不鄙视欧人。

由中国人看来,欧人或是美人是一种非靠教士及军人不能自治的人类。中国人自治也不用教士,也不用军人。孔教,教人做好百姓的教,已经证明,在二千五百年中,能不靠教士军警,统驭一个比欧洲更大的民族,使就轨道。

据这位中国批评家的意见,欧洲所恃以维持社会国家秩序者有两样:就是敬神与畏法。所谓敬畏,必先假定一种权力。

为要保持敬神观念,欧洲须得养活一大班游手好闲的人,名为“教士”。这些人不但极靠不住,并且也要浪费巨资,所以成为欧洲人民极大的负担。辜鸿铭认为宗教改革(路德马丁)及宗教改革之战(即“三十年战”)只是欧洲人民要排去教士阶级的企图。

天主教禁止人民的(思想)自由,使得贯入敬神观念,然而因为天主教势力已经溃灭,所以又有一种方法,想用法律的制裁来维持社会的秩序。但是为要使人有畏法观念,又须养成一班更浪费金钱更游手好闲之徒,名为巡警及军士。那末,依辜氏意见,在大战期间,欧洲人民渐觉养这一班士兵,比养教士还要浪费,简直可以破产。正如在宗教改革时代,欧人有意排斥教士,现在大战期间,也想起一种念头,要由军士之下自求解放。所以要维持社会秩序,我们须如辜氏有点天真的说法,归返于教士统治之下,不然,军队既然变成无用,我们就得另求新路,觅一新教,以代替那旧的,依他意见一堕不可复振的畏神观念。所以结果,就只有一条路可走,即中国的古道,教人做好百姓的教——一种人文主义,以义为本,以英人所谓gentleness为欧人的基本道德,以君子为人的理想,如东方民族几千年来所奉为理想之君子一样。

(二)

由现代中国最重要的人的说法,据辜看来,中国的民族是主情的民族。据他说,德人之武力阶级比欧洲同阶级的人少粗暴性;而中国人的武力示忠厚和让,正与欧人之野兽抢掠本性相反。

据他说,中国人没有兽性。倘使在他身上找点与兽相近之处,也不是狐狸一派的理性,能偷到小鸡就偷,而是近乎亚剌伯骏马一种的聪明,虽然不懂英文文法,却能领会它英国主人的意思。

中国的精神生活,据辜氏意见是心肠的情感的生活。因此中国人对于环境外观(洁净?)极不注意。中国的语言是心肠的语言(这名词有点欠明了),所以小孩及未受教育的人最易学会。这班人学语言最易,在各国都是一样。中国人长记忆力,也是主情的记忆。中国人的礼貌,也是由衷肠流露出来,非如日本人硬学来的。

辜氏以此说解说外人所一致指出的中国人不精确的习惯。情感是一种极微妙的天秤(觉力),但是我们用心肠想事总不如用头脑想事之精确。

辜氏说中国人之用毛笔,可以象征中国人之理智。毛笔画自然没有钢笔尖利清楚,运用也较难。但是学会了之后,倒反轻重如意,浓淡得中,写来比钢笔美观动人。

欧人说中国文化发育一半即不长进,说中国人对于抽象科学缺乏能力。辜说中国人并不是发展一半的民族,乃永不衰老的民族。中国人兼有赤子之心及成年人之智慧。他极力阐扬,欧人情感理智之冲突,心肠与头脑之冲突,不见于中国。关于中国人缺乏进取精神,他未曾说到。

欧人有一种宗教,安慰他们的心灵,但与他们的理智冲突。

中国人没有欧人所谓宗教,因为中国人,就是群众也不真正重视宗教。道观佛庙礼式仪节之用,是作生活之点缀小玩,并非性灵的启迪。

中国人不感觉宗教之迫切需要,因为中国人思想向来不去推敲来世,亦不去打破宇宙来源之谜。但是他们虽不需要欧人狭义的所谓宗教,却于孔教中已有了一种广义的宗教,就是歌德在以下几句所指的意义——

谁有科学与艺术,就也有了宗教;谁两样都没有,就须有宗教。

由中国人看来,欧人将宗教与人类社会国家隔开,非常奇异。宗教教欧人做好人,孔教却教人做好百姓。欧洲所谓宗教,教人成圣,变成天使;中国人之所谓教教人做孝子顺民。辜氏作一妙语说:“政治在欧洲是一种科学,在中国是一种宗教。”(按此指“政教”观念)

孔子生前,中国人也有情感理智的冲突,与今日欧洲一样。孔子生而此冲突遂化归乌有。他不像老子、卢骚、托尔斯泰,专门攻击鄙弃文明。他教人,由于教化,人才可以立身行世。

人类受宇宙之谜的压迫,所以需要科学、艺术、宗教。这些减轻他心上的压迫。艺术与诗词叫士人处处见出美;哲学与科学教他处处见到秩序规律。天灾人祸,世事变迁迫着大多数的人求一种安全的躲避;生老病死迫着人类求一种永久。

欧洲在宗教中追求这安全与永久,中国人在代替宗教之孔教中也找到了。亚里士多德及斯宾塞的哲学都不能在欧洲得到同样的成绩。多半的人不能明了他们的理想,也没有那种德性来服从他们的法律。宗教之价值在于教人能听良心的吩咐。

辜鸿铭说:人以为由于教人敬畏上帝,才能达到这结果。但是孔教却不用宗教,也收到同样的成效。他只教人义的观念。辜氏知道,一切立教的教主,都是极富感情而慈悲为怀的人,都归结以公道与慈爱为最高观念,而名之为上帝,但他虽觉得这甚自然而且有意义,却认为不关重要。

依他意见,欧人认为宗教之现形(所谓教会)的宗旨,在于教人民信上帝,这是一种错误;这层错误在最近时代叫许多正直的人讨厌教会。辜氏引英国史家Froude的话说:“我在英国听过几百篇讲道,讲宗教之神秘,讲教士奉行上帝的意旨,讲使徒师承的传统等,但不曾听见过一篇讲通常的廉耻,讲这简单的训命:不可说讹,不可偷窃。”对此一点,辜鸿铭只指出,教会的义务并不在于叫人注意这些单纯的道理,而是做一种神感,引起人一种活泼泼的热诚。

欧洲耶教及回教怎样激起这神感,引起这活泼泼的热诚呢?他们的方法是引起对教主的爱,激起对教主有无限的爱慕崇拜。这里可见孔教与耶回两教的区别。回教教人迷信穆罕默德,耶教教人信奉耶稣,孔教却不教人崇奉爱慕孔子(按指不奉孔子为神明)。孔子生时,他的门人是爱慕他的。他死了,他个人地位就不立于孔教之前。

欧洲有教堂,中国则有学校以代之。学校的地位与西方之教堂正相同,因为中国指宗教之字,正是“教”字。同时学校不尽与教会之范围相同。学堂之外,还有家庭。各家有神主,各城有祖庙。家庭与学校在中国合成外国之所谓教会。

辜氏对于他的议论有这样的简单的结语:孔教力量之源在于敬爱父母,犹如各教力量之源在于敬爱教主。耶稣教会说:爱耶稣!回教教会教人:爱先知!中国的教会教人:爱你的父母!——一位欧洲人附上说:这样却使批评祖宗成为完全不可能,但是这批评却常是进步的来源。

(《人间世》第12期,1934年9月20日)


说浪漫哀莫大于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