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经】四年,春,王二月,庚戌[35],盗弑蔡侯申[36]。
【传】称盗以弑君,不以上下道道也。内其君而外弑者,不以弑道道也。《春秋》有三盗:微杀大夫谓之盗,非所取而取之谓之盗,辟中国之正道以袭利谓之盗[37]。
【注释】
[35]庚戌:当为该年二月的二十一日。
[36]盗弑蔡侯申:据《左传》,蔡昭侯要到吴国去,蔡诸大夫担心他又要迁国,于是跟着公孙翩以箭射蔡昭侯,昭侯中箭逃入民宅而死。蔡国大夫文之锴赶到之后杀公孙翩于民宅门口,且在之后驱逐公孙辰,杀公孙姓、公孙霍。蔡侯申,蔡国国君,姓姬,名申,谥昭,为蔡昭侯。
[37]辟:背弃,违背。
【译文】
【经】哀公四年,春天,周王的二月,庚戌(二十一)日,盗贼杀害了蔡国国君姬申。
【传】称“盗”杀害了国君,是不以君臣的文辞来说这件事。亲近国君而排斥杀害国君的人,是不用臣杀君这样的言辞来说这件事。《春秋》有三种称作“盗”的:身份低微的人杀害大夫称作“盗”,不该取得而取得了的称作“盗”,背弃中原国家的正道而窃取利益称作“道”。
【经】蔡公孙辰出奔吴。
【译文】
【经】蔡国大夫公孙辰出逃投奔吴国。
【经】葬秦惠公。
【译文】
【经】安葬秦惠公。
【经】宋人执小邾子。
【译文】
【经】宋国人抓了小邾国国君。
【经】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译文】
【经】夏天,蔡国杀害了他们的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经】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38]。
【注释】
[38]戎蛮:国名,故地在今河南汝阳东南、临汝西南。昭公十六年楚平王使然丹诱戎蛮子嘉杀之,既而复立其子。
【译文】
【经】晋国人抓捕了戎蛮国国君子赤送到楚国。
【经】城西郛[39]。
【注释】
[39]郛(fú):外城。
【译文】
【经】鲁国修筑首都西面外城的城墙。
【经】六月,辛丑[40],亳社灾[41]。
【传】亳社者,亳之社也[42]。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43],戒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上达也[44]。
【注释】
[40]辛丑:当为该年六月的十四日。
[41]亳(bó)社:社为祭祀土地神的庙。《穀梁传》与《公羊传》认为亳社是被灭亡的国家即殷商的社,各国皆有以起警示作用。而据杨伯峻,鲁有二社,一为周社,因鲁为周公之后,此为鲁之国社。一为亳社,鲁国所在原为商奄国,其国都奄在鲁国国都曲阜附近,且曾为商朝国都。周初周公东征灭商奄,封伯禽于商奄故地,建立鲁国。因鲁沿袭了商奄故地,且继承了商奄遗民,故为商奄遗民立亳社。
[42]亳:地名,商汤时期的国都,在今河南商丘北,这里代指商朝。
[43]庙屏:宗庙的屏蔽,即修在宗庙之前。
[44]上达:上通于天。通常社坛露天,以与天相通,这里因为是亡国之社,所以在其上修屋,使其不受天之阳气。
【译文】
【经】六月,辛丑(十四)日,亳社发生火灾。
【传】亳社,就是亳的社坛。亳,是灭亡了的国家。把灭亡了的国家的社坛修在宗庙之前,是警戒自身。在灭亡了的国家的社坛上修筑屋子,是为了让它不能上通于天。
【经】秋,八月,甲寅[45],滕子结卒[46]。
【注释】
[45]甲寅:当为该年八月的二十八日。
[46]滕子结:滕国国君,姓姬,名结,谥顷,为滕顷公。
【译文】
【经】秋天,八月,甲寅(二十八)日,滕国国君姬结去世。
【经】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
【译文】
【经】冬天,十二月,安葬了蔡昭公。
【经】葬滕顷公。
【译文】
【经】安葬了滕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