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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部】
(隋)隋为民部,唐贞观二十三年(649)改民部为户部。《唐六典》卷三《户部》:“隋初曰度支尚书,开皇三年改为民部,皇朝因之。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清厉荃等《事物异名录》卷上《户部》:“户部:民部。隋开皇初,改为民部。唐以庙讳,改为户部。” (唐)唐初,沿隋制设民部,至贞观二十三年(649)改称户部。其后,所称民部,则为户部之曾用名,非正式官称。宋王溥《唐会要》卷五八《户部尚书》:“武德元年,因隋为民部尚书。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改为户部尚书。” (宋)户部拟古官称。宋曾巩《曾巩集》卷二四《户部侍郎制》:“田畴生齿之籍,谷帛货泉之计,下以制民之产,上以经国之用,地官之贰,实参总焉。……某顷以通敏之姿,久更要剧之任。往副民部,孰如汝宜?”宋张纲《华阳集》卷四《沈昭远除户部郎官》:“以版籍考户口之耗登……民部之职,郎实参之。”唐杜佑《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隋初,有度支尚书,则并后周民部之职。开皇三年,改度支为民部。……唐永徽初,复改民部为户部,庙讳故也。” (明)户部拟隋官称。清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九七《南京户部河南清吏司主事王建侯授承德郎》:“服官民部,试政榷关。”明璩崑玉《新刊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九卿》:“民部、版部:皆户部官之称。”《隋书·百官志》下:“(开皇)三年四月,寻改度支尚书为户部尚书。”按:此“户部尚书”系唐人贞观时修《隋书》所改,应为民部尚书。明李日华《官制备考》卷下《称呼·京官》:“户部尚书、侍郎:民部。” (清)户部别称,唐初改民部为户部,故由此称。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六部衙门》:“户部地官、民部称。”清纪昀《历代职官表》卷六《户部·历代建置·隋》:“谨按:今户部之名,肇于唐高宗时。隋户部尚书称为民部。《隋志》修于贞观之世,避太宗御名,故改民字为户字,其实隋代并无户部尚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