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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
449字 下载全书
(汉魏)兰台寺省称,即御史台。唐杜佑《通典·职官》六《殿中侍御史》:“魏兰台遣二御史居殿中,察非法。”同前书《御史台》:“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汉书·百官表》上:“御史大夫……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 (宋元)秘书省别称。但在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间秘书省改名兰台,是为正称。《新唐书·百官志》二:“秘书省监一人,从三品。……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监曰太史、少监曰侍郎。”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五《闲适》一《常乐里闲居……时为校书郎》:“兰台七八人,出处与之俱。”宋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三七《著作佐郎》:“兰台佐撰。”《周文忠公全集》卷首《周文忠公年谱》:“绍兴三十年庚辰公年三十五,除秘书省政字。制词:‘兰台图书之府,英俊是储。’”元王士点等《秘书监志》卷八《贺皇太后受尊号表·至大三年张振》:“臣某等监守兰台,欣逢缛典。”同前书卷一〇《题名·著作佐郎》:“张赈(振之异写)至大元年九月初一日,以承事郎上,升承直郎。” (明清)翰林院别称。清李调元《童山诗集·送侍讲周稚圭升桓分巡苍梧》:“词臣拜命到边邮,一路旌旗当远游。入直兰台砖影过,出巡梧郡瘴氛收。”明璩崑玉《古今类书纂要》卷五《仕宦部·翰林院》:“翰林院曰史馆、曰兰台。” (明清)都察院别名。清王用臣《幼学歌》卷四《各衙门官职称名·京官各衙门》:“都察院亦曰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