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 - 龚延明 >
- 五画
【令录】
286字 下载全书
(北齐)尚书令、录尚书事略称。《资治通鉴·陈宣帝太建七年二月》:“齐主言语涩呐,不喜见朝士。……虽三公、令录奏事,莫得仰视。”胡三省注:“令,尚书令;录,录尚书事。” (宋)(1)县令、录事参军之连称,崇宁二年改为从政郎,属选人阶,或称正令录。《永乐大典》卷一四六二六《吏部条法·考任门》之《侍郎左选令》:“令循资应入令录者准此。”同上书卷一四六二八《吏部条法·关升门》之《尚书侍郎左选》:“应称令录者,系从政郎。”(2)令录、知令录合称,即依元丰寄禄官选人阶四等七次划分,包括县令、录事参军之第三等第五资,又包括试衔知县、知录事参军事之选人第三等第六资,合称“令录”,次于初等职官。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三:“司录、县令、知县、知录事为令录。”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四:“选人有七阶……县令、录事参军为一等,今从政郎;试衔知县、知录事为一等,今修职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