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动议
——在“是”和“非”之间拓展出一个宽广的中间地带
“程序动议”是个很有意思的词儿,比如那个“立即表决”(Previous Question)和“反对考虑”(Object to Consider)就都是程序动议,还有“委托”(Commit)、“搁置”(Lay on the Table)、“拆分”(Division of a Question)和“无限期推迟”(Postpone Indefinitely)。前面那些规则保障了说话人的权利,程序动议可以保障听话人“不耐烦”的权利。后来,袁天鹏发现,除了那个老被用到的词儿“程序动议”,还有一个经常被用到的词儿是“修正案”(Amendment),这个修正案是个更有意思的玩意儿。有了修正案,事情不再只有“非黑即白”两种走向,而是有一个宽广的中间地带。
比如说,有人提出下个周末花一千美元组织大家去爬A山,讨论开始后有人反对:我们班有个残疾学生,爬不了A山,不让她去的话就侵犯了她的权利,平等起见,干脆大家都不去。如果没有“修正案”这样的程序,大家就只能在“爬山”和“不爬山”两个极端之间选择。但第三个就提修正案:修改爬山的地点为B山,因为B山有盘山公路可以到山顶,部分同学陪那位有残疾的同学坐车上去,其他同学仍然可以徒步攀登,登顶后大家会合一起玩。理由是:“残疾学生虽然只有一位,但是她参与集体活动的权利需要保障,我们要探险刺激的权利也需要保障,集体的团队建设的权利也要保障!”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成了一个跟原来提出的动议非常不同的东西,但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得到的是一个几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一个“个人、多数和集体的权利都得到平衡兼顾”的方案。
这样的讨论过程会在两个极点之间拓展出一个宽广的中间地带,任何人都有机会完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没有绝对的强势或者弱势。袁天鹏特别留意到,即使是“弱势”的那一方,讨论过程中有许多机会利用规则(五花八门的程序动议或者修正案)改变局势,自由完整的表达和充分辩论之后,就是体面的让步,几乎所有的“反对派”在讨论结束后都会把对方的观点作为全体的决定来承认——讨论的过程左斟酌右平衡显得有点儿烦,但贯彻执行的效率不低。
在学生议会里,表决是个频繁使用的常规性程序,而不是一个大会闭幕式前最后一项多少有点儿走过场味道的集体大举手。在这里,是不是要采纳修正案要举手,是不是立即表决要举手,是不是推迟讨论要举手,是不是可以增加发言次数、增加发言时间要举手,是不是拆分议题要举手,是不是委托专门委员会起草方案要举手,对主持人的做法有争议需要裁决大家要举手……走马灯似的一串举手表决之后,事情就掰扯清楚了:怎么做,做还是不做?大家表决说了算。表决,不是一决胜负你死我活的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整合大家观点的动态过程,是一种让大家一起动手完善方案、共同影响结果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