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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¹。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²,一豆羹³,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⁴,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⁵,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⁶。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⁷?乡为身死而不受⁸,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¹辟:同“避”。逃避,躲避。
²箪(dān):古代盛饭的圆形竹器。
³豆:古代盛食物的木制盛器。
⁴嘑(hū)尔:指轻蔑地呵叱、吆喝。嘑,同“呼”。
⁵蹴(cù):践踏。
⁶万钟:指俸禄很多。钟,古代计量单位。
⁷得:通“德”。动词,指感激。
⁸乡:同“向”。以往,向来。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所热爱的,道义也是我所热爱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生命是我热爱的,但我所热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决不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胜过死亡的,所以有的祸患决不远避。假如人所热爱的没有胜于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用的呢?假如人所厌恶的没有胜于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逃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能用的呢?然而有的人这样做就可以生存下去,却不去做;有的人这样做就可以逃避祸患,却不去做。由此看来,人有比生命更值得热爱的,有比死亡更值得厌恶的。不仅贤能的人有这种想法,人人都有,只是贤能的人能够保持而不丧失罢了。
“一小篮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下来,得不到就会死去。可是吆喝着给他,即使是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踏过了再给他,即使是乞丐也不屑于要。然而有的人,给他万钟的俸禄他就不分辨礼义而接受了。万钟的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呢?是为了得到华丽的宫室、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困之人对我的感激吗?过去宁愿死亡也不接受的,现在为了华丽的宫室就接受了;过去宁愿死亡也不接受的,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就接受了;过去宁愿死亡也不接受的,现在为了所认识的穷困之人的感激就接受了,这种做法还不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