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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
【经】
【原文】
13.1 十有三年春[1],齐侯、卫侯次于垂葭[2]。
13.2 夏,筑蛇渊囿[3]。
13.3 大蒐于比蒲[4]。
13.4 卫公孟帅师伐曹。
13.5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5]。
13.6 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6]。
13.7 晋赵鞅归于晋[7]。
13.8 薛弑其君比。
【注释】
[1]十有三年:鲁定公十三年当周敬王二十三年,前497。
[2]齐侯、卫侯次于垂葭:齐、卫二国国君率兵驻扎垂葭,准备进攻晋国。垂葭,古地名。在今山东巨野。
[3]蛇渊囿:地在今山东肥城南汶河北岸一带。囿,园林。
[4]大蒐于比蒲:鲁国在比蒲举行大阅兵。
[5]晋阳:晋国地名。在今山西太原西南。
[6]士吉射:士鞅之子。朝歌:卫邑名。在今河南淇县。
[7]晋赵鞅归于晋:赵鞅返回晋都。
【译文】
鲁定公十三年春,齐景公、卫灵公驻扎在垂葭。
夏,修建蛇渊囿。
在比蒲举行大阅兵。
卫国公孟带兵攻打曹国。
秋,晋国赵鞅进入晋阳发动叛乱。
冬,晋国荀寅、士吉射进入朝歌发动叛乱。
晋国赵鞅回到晋国都城。
薛人杀死国君比。
【传】
【原文】
13.1 十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葭,实郹氏[1]。使师伐晋,将济河,诸大夫皆曰不可[2],邴意兹曰[3]:“可。锐师伐河内[4],传必数日而后及绛[5]。绛不三月不能出河,则我既济水矣[6]。”乃伐河内。齐侯皆敛诸大夫之轩,唯邴意兹乘轩[7]。齐侯欲与卫侯乘[8],与之宴而驾乘广[9],载甲焉[10]。使告曰:“晋师至矣!”齐侯曰:“比君之驾也,寡人请摄[11]。”乃介而与之乘,驱之[12]。或告曰:“无晋师。”乃止[13]。
【注释】
[1]实郹(jú)氏:垂葭实际就是郹氏。
[2]诸大夫皆曰不可:诸大夫皆认为晋国仍然强大,不可贸然攻打晋国。
[3]邴意兹:齐国大夫。
[4]河内:古地名。在今河南汲县,本是卫地,这时属晋国。
[5]传必数日而后及绛:传车到晋都绛报信要数日。传,传车,驿传。
[6]绛不三月不能出河,则我既济水矣:绛得讯组织军队,行军缓慢,至少三个月才能赶到河内,则我已返回河东。按,杨伯峻曰:“此时之黄河,经河南原阳、延津诸县西北而东北流,又经濮阳西而北,齐、卫皆在河东。”
[7]唯邴意兹乘轩:邴意兹的话得当,齐景公只允许他一个人乘车,以示褒奖。
[8]齐侯欲与卫侯乘:同乘一辆战车。
[9]驾:套好车。乘广:战车名。
[10]载甲:装上甲兵。
[11]比君之驾也,寡人请摄:在饮宴中,卫灵公的战车已卸下,所以齐景公说,等到您的车子套好,我代您的御者驾车。这是齐景公故作镇定的话。比,及,等到。摄,代。
[12]乃介而与之乘,驱之:披甲与卫灵公一起登车前进。
[13]乃止:军吏报告晋军没来,齐景公停车。
【译文】
鲁定公十三年春,齐景公、卫灵公驻扎在垂葭,就是郹氏。派兵攻打晋国,准备过黄河,大夫们都说不行,邴意兹说:“可以的。选精兵进攻河内,驿传要好几天才到达绛都。绛都军队没有三个月不能到达黄河,那时我军已经渡过黄河回兵了。”于是攻打河内。齐景公把大夫们车子都收了,只有邴意兹可以坐车。齐景公想和卫灵公同坐一辆车,和他一起宴饮,命人套好乘广车,载上甲兵。使者报告说:“晋兵到来了!”齐景公对卫灵公说:“等到您的车子套好,寡人请求替您驾车。”于是披上甲和卫灵公一起上车,驱车向前。有人报告说:“没有晋军。”这才停车。
【原文】
13.2 晋赵鞅谓邯郸午曰[1]:“归我卫贡五百家,吾舍诸晋阳[2]。”午许诺。归告其父兄,父兄皆曰:“不可。卫是以为邯郸[3],而置诸晋阳,绝卫之道也[4]。不如侵齐而谋之[5]。”乃如之,而归之于晋阳[6]。赵孟怒,召午,而囚诸晋阳[7]。使其从者说剑而入,涉宾不可[8]。乃使告邯郸人曰:“吾私有讨于午也,二三子唯所欲立[9]。”遂杀午。赵稷、涉宾以邯郸叛[10]。夏六月,上军司马籍秦围邯郸。邯郸午,荀寅之甥也[11];荀寅,范吉射之姻也[12],而相与睦,故不与围邯郸,将作乱[13]。董安于闻之[14],告赵孟曰:“先备诸?”赵孟曰:“晋国有命,始祸者死[15],为后可也[16]。”安于曰:“与其害于民,宁我独死[17]。请以我说[18]。”赵孟不可[19]。秋七月,范氏、中行氏伐赵氏之宫,赵鞅奔晋阳,晋人围之[20]。
【注释】
[1]邯郸午:赵穿的后代,赵鞅同族,封于邯郸。
[2]归我卫贡五百家,吾舍诸晋阳:鲁定公十年,赵鞅包围卫国,卫国人恐惧,献民户五百家给赵鞅,赵鞅安置在邯郸,现在打算把他们迁到晋阳。晋阳,赵鞅封邑。
[3]卫是以为邯郸:五百家在邯郸,卫国因此与邯郸亲善。
[4]而置诸晋阳,绝卫之道也:迁于晋阳,卫国必然与邯郸关系破裂。
[5]不如侵齐而谋之:先侵齐,引起齐国来报复,这样迁五百家到晋阳,顺理成章。
[6]而归之于晋阳:邯郸午按父兄意见行事。
[7]赵孟怒,召午,而囚诸晋阳:赵鞅误会邯郸午违命不从,便将他囚禁在晋阳。赵孟,赵鞅。
[8]使其从者说剑而入,涉宾不可:赵鞅命令邯郸午的随从不得带剑,涉宾坚持带剑。说,通“脱”。涉宾,邯郸午家臣。
[9]吾私有讨于午也,二三子唯所欲立:赵鞅准备杀邯郸午,同意邯郸人另立继承人。私有讨于午,邯郸午本是赵鞅同族,讨邯郸午如同处理家中私事。
[10]赵稷:邯郸午之子。
[11]荀寅:中行寅。
[12]荀寅,范吉射之姻也:邯郸午是荀寅外甥,荀寅与范吉射有姻亲关系,杀邯郸午便牵涉到中行氏、范氏二家。
[13]故不与围邯郸,将作乱:范、中行二家不围邯郸,准备进攻赵鞅。
[14]董安于:赵鞅家臣。
[15]始祸者死:引发祸端的必须处死。
[16]为后可也:宁可后发制人。
[17]与其害于民,宁我独死:与其危害百姓,安于宁愿受先发难之罪而被处死。
[18]请以我说:晋定公追究,可杀我以谢罪。
[19]赵孟不可:仍然不同意先发难。
[20]晋人围之:范氏、中行氏包围晋阳。晋人,指范氏、中行氏。
【译文】
晋国赵鞅对邯郸午说:“归还我卫国进贡的五百家,我把他们安置在晋阳。”邯郸午答应了。他回到邯郸告诉了父兄,父兄都说:“不行。卫国因为这些人而与邯郸亲善,要是安置在晋阳,是断绝和卫国友好往来之路。不如侵袭齐国来达到目的。”于是照办,然后把五百家送到晋阳。赵鞅发怒,召见邯郸午,把他囚禁在晋阳。让他的随从解下佩剑进入,涉宾不答应。赵鞅派人告诉邯郸人说:“这是我私自对邯郸午的惩罚,你们可以按你们的意愿立继承人。”便杀了邯郸午。赵稷、涉宾带领邯郸人叛乱。夏六月,上军司马籍秦围邯郸。邯郸午是荀寅的外甥;荀寅是范吉射的姻亲,关系和睦,所以不参与包围邯郸,准备发动叛乱。董安于听说了,告诉赵鞅说:“先做准备吧?”赵鞅说:“晋国有规定,首先挑起祸乱的处死,我们后发制人就行了。”董安于说:“与其危害人民,宁可我一个人死。请用我来做解释。”赵鞅不同意。秋七月,范氏、中行氏攻打赵鞅家,赵鞅逃往晋阳,晋国包围了晋阳。
【原文】
范皋夷无宠于范吉射[1],而欲为乱于范氏。梁婴父嬖于知文子,文子欲以为卿[2]。韩简子与中行文子相恶[3],魏襄子亦与范昭子相恶[4]。故五子谋[5],将逐荀寅,而以梁婴父代之;逐范吉射,而以范皋夷代之。荀跞言于晋侯曰:“君命大臣,始祸者死,载书在河[6]。今三臣始祸,而独逐鞅,刑已不钧矣[7]。请皆逐之。”冬十一月,荀跞、韩不信、魏曼多奉公以伐范氏、中行氏,弗克。
【注释】
[1]范皋夷:范氏庶子。
[2]梁婴父嬖于知文子,文子欲以为卿:知文子宠信梁婴父,想让他为卿以取代荀寅。梁婴父,晋国大夫。知文子,荀跞。
[3]韩简子:韩起之孙韩不信。中行文子:荀寅。
[4]魏襄子:魏舒之子魏曼多。范昭子:范吉射。
[5]五子:指范皋夷、梁婴父、知文子、韩简子、魏襄子。
[6]在河:沉于黄河,昭告河神为誓。
[7]今三臣始祸,而独逐鞅,刑已不钧矣:三家同时发难,单独驱逐赵鞅,刑罚不均。三臣,范、中行、赵氏。钧,通“均”。
【译文】
范皋夷不被范吉射宠爱,想在范氏族中发动叛乱。梁婴父得到荀跞的宠信,荀跞想让他为卿。韩简子与中行文子交恶,魏襄子也和范昭子关系紧张。所以五个人合谋,要驱逐荀寅,而让梁婴父替代他;驱逐范吉射,而让范皋夷替代。荀跞对晋定公说:“国君命令大臣,首先挑起祸乱的处死,盟书沉在黄河里。如今三位臣子首先挑起祸乱,却单独驱逐赵鞅,刑罚已经不公平了。请把他们都赶走。”冬十一月,荀跞、韩不信、魏曼多事奉晋定公攻打范氏、中行氏,没能取胜。
【原文】
二子将伐公[1],齐高强曰[2]:“三折肱知为良医[3]。唯伐君为不可,民弗与也。我以伐君在此矣[4]。三家未睦,可尽克也[5]。克之,君将谁与[6]?若先伐君,是使睦也[7]。”弗听,遂伐公。国人助公,二子败,从而伐之[8]。丁未[9],荀寅、士吉射奔朝歌。韩、魏以赵氏为请[10]。十二月辛未[11],赵鞅入于绛,盟于公宫。
【注释】
[1]二子将伐公:准备攻打晋定公而叛乱。二子,范氏、中行氏。
[2]高强:齐国大夫子尾之子,鲁昭公十年逃往鲁国,后又投奔晋国。
[3]三折肱知为良医:多次折断胳膊,久病成良医。
[4]我以伐君在此矣:按,昭公十年,齐陈氏、鲍氏攻栾氏、高氏,高强攻齐景公于虎门,败而奔鲁,后奔晋。
[5]三家未睦,可尽克也:三家不和,可各个击破。三家,知、韩、魏。
[6]克之,君将谁与:意思是三家一破,国君自然要依靠范氏、中行氏。
[7]若先伐君,是使睦也:促使对方团结起来。
[8]国人助公,二子败,从而伐之:知、韩、魏随国人攻打范氏、中行氏。
[9]丁未:十一月十八日。
[10]韩、魏以赵氏为请:韩、魏联名向晋定公提出请求,让赵鞅回到国都。
[11]辛未:十二日。
【译文】
范氏、中行氏打算进攻定公,齐国高强说:“臂膀折断几次便成了良医。唯独攻打国君不行,因为民众不会支持。我就是因为攻打国君而到了这里。三家不相和睦,可以各个击破。战胜他们,国君还会去亲附谁?要是先去攻打国君,这是促使他们和睦。”二人不听,于是进攻晋定公。国人帮助定公,二人失败,三家随着讨伐二人。十一月十八日,荀寅、士吉射逃往朝歌。韩、魏为赵鞅求情。十二月十二日,赵鞅进入绛都,在公宫订立盟约。
【原文】
13.3 初,卫公叔文子朝而请享灵公[1]。退,见史而告之[2]。史曰:“子必祸矣!子富而君贪,其及子乎[3]!”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4]。君既许我矣,其若之何?”史曰:“无害。子臣[5],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于难,上下同之[6]。戍也骄[7],其亡乎。富而不骄者鲜,吾唯子之见[8]。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戍必与焉[9]。”及文子卒,卫侯始恶于公叔戍,以其富也[10]。公叔戍又将去夫人之党[11],夫人诉之曰:“戍将为乱[12]。”
【注释】
[1]卫公叔文子朝而请享灵公:想在家中设宴请卫灵公。公叔文子,公叔发。
[2]史(qiū):卫国大夫史鱼。
[3]及子:将要祸患加身。
[4]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未能事先听取您的意见,是我的过错。
[5]臣:动词,善尽为臣之礼。
[6]上下同之:无论尊卑都是如此。
[7]戍:公叔文子之子。
[8]富而不骄者鲜,吾唯子之见:唯见你富而不骄。
[9]戍必与焉:史预言公叔戍必有灾难。
[10]卫侯始恶于公叔戍,以其富也:卫灵公贪,而公叔戍富,故恶之。
[11]夫人:卫灵公夫人南子,以淫荡出名。
[12]戍将为乱:南子向卫灵公进谗言。按,此本与下年“十四年春,卫侯逐公叔戍与其党”云云为一段,被割裂。
【译文】
起初,卫国公叔文子朝见而请求设享礼款待卫灵公。退朝后,见到史,告诉他。史说:“您一定会招致祸患了!您富有而国君贪婪,祸患将要到你身上了吧!”公叔文子说:“是这样。我没有先告诉你,是我的过错。但国君已经答应我了,该怎么办?”史说:“没关系。您谨守臣礼,就可以免于祸。富有而能守臣礼,必能免于难,无论尊卑都一样。您的儿子公叔戍骄傲,大概要逃亡的吧。富有而不骄横的很少,我只见到您一个。骄横而不灭亡的,从来没有。公叔戍必定要蒙受祸难。”到公叔文子死后,卫灵公开始厌恶公叔戍,是因为他富有。公叔戍又打算除掉灵公夫人的党羽,夫人向卫灵公诉说:“公叔戍将要发动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