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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把自己的观点发给在美国康奈尔(Cornell)大学读书的重庆学生时,她回复道,“我觉得在中国,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很少有‘在大城市淘金和在小城市享受宁静生活’这种意义上的‘选择的自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在工业集聚的地方公共服务会比较好,而内地或边远山区因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公共服务也相应比较落后。与在美国的观察比较,我觉得这里的人们是有这样选择的自由的。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镇,公共服务都很好。前段时间我的老师Gary带我去参观我们这个小镇的贫民窟,它位于小镇中心的一个很漂亮的小区里,我怎么也不相信这是所谓的‘贫民窟’。第一次见到了政府建来低价出租给穷人的房子,这些房子和一般家庭的也没有什么区别。最让我吃惊的是,所有人的孩子都享受免费教育(小学和中学),不管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国移民,就算只在本地暂时居住也可以享受免费教育,住在山区比较远的孩子还每天有校车接送。所以,这里的公共服务并不是人们流动的目的,人们能够通过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来决定自己生活的地点。我觉得这也应该是中国区域平衡发展的一个长期目标,即给予人们对于生活方式选择上的自由。”实际上,人口的自由迁徙正是地方政府之间展开公共品提供的竞争的重要前提。
一段时间以来,城市贫民窟问题一直是人们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有人担心,如果自由移民了,城市贫民窟问题就不可避免,他们可以举出孟买、墨西哥城的例子来佐证。我在印度考察时,也看过连成片的贫民窟,有不少人在路边上支两根杆,扯块布,就是“家”了。可是,请注意,发展中国家的贫民窟是由政府公共服务缺位导致的。较为普遍的情况是,那些进城的农民在城市里的生活好歹比留在农村要更好,只是到了城市,他们却可能在各个方面属于被城市歧视的群体,无法获得体面的生活和足够好的公共服务。如果城市政府能够为所有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力提供同等的公共服务,那么,即使他们收入不高,也最多只会形成低收入者聚居区,而不是听起来让很多人觉得刺耳的“贫民窟”。
当然,我说的这些并不是说内地就不要有自己的中心城市,不要有自己的工业。恰恰相反,即使在内地,区域性的中心城市(比如武汉、重庆和西安)也需要加快发展,集聚的原理在这里同样适用。发展工业也是需要的,尤其是中部省份,距离港口不算远,劳动力和土地也便宜,在东部产业升级之后,中部是承接制造业转移的最佳地点。对于更远的内地,企业最知道对于特定的行业来讲,劳动力和土地的优势是不足以抵消交通的劣势,所以,他们一定会选择那些对港口条件不甚敏感的行业。而对于港口条件最不敏感的就是那些当地拥有独特自然条件的行业。一讲起独特的自然条件,人们最容易想到的是矿产和自然资源。当然,矿产和自然资源产业的确是更多地依赖于本地条件的,但实际上,最具有地方特色的资源乃是这个地方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而这都是难以运输的。中国正在进入一个旅游产业大发展的时期。2007年,中国的国际旅游收入达到419.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了23.5%;国内旅游收入达7 770.6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4.7%。这样的天赐良机摆在面前,如果内地因为大范围地上马工业项目,而破坏了青山绿水,反而可能失去真正的机遇。换句话说,即使发展工业,在内地也还是要相对集聚,除了通常的那些集聚的好处,比如分工和专业化,对于内地而言,污染的集聚也是有好处的,至少治理污染的时候能够有规模效应。中国的内地通常也地处河流的上游,如果大量发展工业而使污染也顺流而下,那真是得不偿失了。
如果建设用地指标可以跨地区“交易”……
曾经有人告诉我,一些沿海的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大规模转向内地投资,因为地价上涨使得当地似乎已经没有房地产成长的空间了。一个类似的看法是,人们认为沿海地区的地价上涨已经导致一些企业开始内迁。这其中,当然有一部分是合理的产业梯度转移,可是,地价为什么上涨?因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是国家通过计划的手段给各个地区设定的,而在这个计划之下,建设用地指标的规模在东部(特别是相对发达的城市)是明显不足的。由此而导致的地价上涨和产业内迁不仅可能损失效率,最终也可能不利于平衡。
最近,我和很多国内外同行讨论问题时,都讲到不能牺牲东部来追求区域间的平衡发展。2007年在世界银行的一次专家咨询会上,我再次见到研究区域经济学的印德尔米特•吉尔。当时,我推荐他作为上海市政府组织的一次大型的长三角发展论坛的外方发言人。印德尔米特问我到了上海讲什么,我说,你就讲讲有关经济集聚和城市规模的问题就行了。还有,要讲讲发达国家是在经历过了集聚和地区差距扩大之后,最终走向区域平衡发展的。只可惜,开会的前一天他突然食物中毒,身体不适,未能如约赴会。
现在,中国在区域发展战略上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是通过政府倾向内地的政策来平衡区域发展,比如说限制沿海地区的土地供给和劳动力向东部转移,限制一些项目在东部上马,实际上就是限制土地、资本和劳动要素的流动。另一条路是继续放松管制,让经济向沿海地区集聚,如果是这样,就应该放松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和沿海地区的土地供给。后一条路看上去是与区域平衡发展的目标相违背的,但实际上,这可能只是短期现象。从长远来看,只有促进要素的地区间自由流动,才可能提高内地的人均资源拥有量,使区域平衡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这就是法国、美国等国家走过的道路。当然,你可以说,我们不要重复那些国家的道路。但问题是,有没有一个国家是硬性地通过政府的“平衡发展”政策来实现平衡的?据我所知,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还没有这样的先例,除非不要发展了。韩国认为,他们的“平衡发展”政策是成功的,可以向其他国家推广。但是,恰恰是首尔国立大学朴杉沃教授送给我的一本介绍韩国经验的书上有这样的数据,即使政府大力推行首尔的分散政策,首尔的规模仍然在长大。再看看日本,日本也曾经想分散东京的功能,结果是,当东京人口下降的时候,正是日本经济衰退的时候。最近几年,东京人口重新呈现出增长态势,日本的经济也增长更快了(当然,我是说经济危机之前)。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可能有人会问,平衡的问题就不重要吗?当然重要。问题是,如果通过行政方式降低了东部的发展,这样的平衡发展就是日本曾经走过的“蛋糕做小”的道路。这样的路可持续吗?为什么不可以在进一步通过集聚做大蛋糕的同时,来实现平衡发展的目标呢?中国今天所面临的问题,不是经济集聚已经做得过头了,不是!大量的研究都证实,中国的经济集聚和区域间分工还远远不够。中国的真正问题是,当蛋糕做大了,怎么让内地得到更大的份额。实际上,是可以找到这样的机制的。
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地区交易就是一个既可以促进集聚,又可以帮助内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有效机制。我赞成政府通过总量管理来控制土地供应规模,也不反对保护耕地的总量指标可以按地区分解到每个省市,但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做一件事,那就是允许内地省份将建设用地指标转让给沿海省份,不管是一次性有偿转让(相对于“卖”),还是长期的分享(相当于“入股”),内地都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分享土地在沿海地区增值的收益。这不是一举两得的事吗?包括现在很多地方通过整理宅基地的方式而新增的可利用的建设用地指标都可以跨地区再配置。事实上,中央政府只要管好耕地的总量,而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地区交易就可以既让沿海持续发展,又让内地更多地分享发展的收益。对于沿海地区来说,如果有更多的土地供应,对于控制土地价格和房价都有利,也可以进一步发挥经济集聚效应。对于内地来说,通过将建设用地指标转让,就能比本地直接用地得到更高的收益。何乐而不为?我的研究发现,在距离沿海大港口500公里的地方,土地的平均利用效率要比大港口附近低50%。不难想象,如果允许建设用地指标进行跨地区交易,可以释放出多少增长的动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