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第三,中国应该把区域间平衡发展的政策重点调整为整合城乡二元经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中国的区域间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乡差距造成的,换句话说,内地相对落后主要不是内地的城市落后,而是内地的农村相对沿海更为落后,在城乡差距总体呈扩大趋势的时候,拥有更多大比例农业人口的内地就显得相对更落后了。根据万广华教授的研究,城乡差距可以解释地区差距的70%~80%,换句话说,如果有一个政策可以完全消除城乡间的收入差距,那么,地区间的差距就可以有70%~80%自动消失。那么,怎样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呢?答案又回到了城市化,并且让一部分内地的农村居民在沿海获得更高的收入,而剩下没有流动的农村居民则获得更多的人均土地和资源。
第四,基于物业税改革,促进城乡间和区域间的公共服务适度均等化。在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有些属于本地化的公共服务,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基础教育。经济学的理论和各国实践表明,在地方公共服务的融资机制中,最有效的机制就是基于物业税,这一税种能够将服务的付费与服务的消费直接对应起来,因此应在中国得到推广。中国未来的区域协调发展道路应在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化的同时,实现公共服务和生活质量的适度均等化。而公共服务的地区间适度均等化方式应该不只是通过直接的硬件投入,而应该对公务员工资和提供基础教育的教师收入进行适度均等化。而这就需要中央政府在推行物业税的时候适当保留中央的分成,用于公务员和教师收入的区域间均等化。未来的中国,仍然需要将地方公共服务的提供建立在地方分权的财政体系基础之上,但同时也需要中央政府更多地在中央层面考虑公共服务的提供,中央财政应更多地用于区域间和城乡公共服务的适度均等化。
这一章还需要一个结尾,我在与陈钊教授合著的一本书的导论中,找到了一段话,用在本章的结尾再贴切不过:“城乡与区域的平衡发展是我们的目标,但经济的集聚不应成为障碍,相反更应是手段之一。只不过,光靠这一手段是不够的,政府还应积极地促成城乡与地区间要素的自由流动,积极地对较为落后的内地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有了这些政策配合,经济的集聚才真正能够成为实现城乡与区域平衡发展的有效手段,我们才真正能够‘在集聚中走向平衡’。如何突破地方主义的经济政策的局限,以及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在认识上的误区,这是当代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