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春秋日食推驗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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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日食三十六,有甲乙者三十四,曆家推驗精者不過二十六,【原注】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曆考之,朔日失二十五,魯曆校之,又失十三。唐一行得二十七,【原注】朔差者半。本朝衞朴得三十五,獨莊十八年三月,古今算不入食法。
【閻按】春秋三十六日食,有誤五爲三者,莊公十八年,僖公十二年是;有誤三爲二者,文公元年是;有誤十爲七者,宣公八年是;有誤九爲六者,昭公十七年是;有以後月作前月,不應閏而閏先時者,隱公三年,桓公三年、十七年,莊公二十五年、三十年是;有以前月作後月,應閏而不閏後時者,宣公十七年,成公十七年,襄公十五年、二十七年,昭公十五年,定公十二年是。至僖公十五年五月之交,宜在四月,然乃亥時月食,非日食,何誤至此!蓋史失其官,閏餘乖次,從古未有過於春秋之世,則難信亦未有過春秋之書者也。〇衞朴以莊公十八年三月獨不入食法,不知法推是歲五月壬子朔申時日食。元史郭守敬曰「蓋誤五爲三」是也。詳見余潛丘劄記。
【元圻案】夢溪筆談十八:「淮南人衞朴精於曆術,一行之流也。春秋日食三十六,諸曆通驗,密者不過得二十六,唯一行得二十七,朴乃得三十五,唯莊公十八年一蝕,今古算皆不入蝕法,疑前史誤耳。自夏仲康五年癸巳歲至熙寧六年癸丑,凡三千二百一年,書傳所載日蝕凡四百七十五。衆曆考驗,雖各有得失,而朴所得爲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