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陳同甫春秋屬辭 中國不與戎狄共禮文 聖人以國事爲王事 父子大義不以夫婦而廢 夫婦常禮不以强弱而加 陳同甫發明經旨簡而當
陳同甫春秋屬辭:「『公會戎于潛』、『公及戎盟于唐』,隱二年,桓二年。曰:聖人不與戎狄共中國,故中國不與戎狄共禮文。『齊侯使其弟年來聘』、隱七年,桓三年。『鄭伯使其弟語來盟』,桓十四年。曰:諸侯以國事爲家事,聖人以國事爲王事。『鄭世子忽復歸于鄭』、桓十五年。『許叔入于許』,桓十五年。曰:不能大復國于諸侯,則力不足以君國;不能公復國于諸侯,則義不足以有國。『公如齊納幣』、莊二十二年。『大夫宗婦覿用幣』,莊二十四年。曰:父子之大義,不以夫婦而遂廢;案:杜預注:「公不使卿而親納幣,母喪未再期而圖昏,非禮也。」夫婦之常禮,不以强弱而有加。『鄭伯逃歸不盟』、僖五年。『鄭伯乞盟』,僖八年。曰:去就不裁於大義,則舉動無異於匹夫。僖五年左傳正義:「釋例曰:『國君而逃師棄盟,違其典儀,棄其章服,群臣不知其謀,社稷不保其安,此與匹夫逃竄無異,故例在上曰逃。』」『宋公會于盂』、『戰于泓』,僖二十一年、二十二年。曰:與夷狄共中國者,必不能與夷狄争中國。公羊僖二十一年傳:「宋公與楚子期以乘車之會,公子目夷諫曰:『楚,夷國也,强而無義,請君以兵車之會往。』宋公曰:『不可。吾與之約以乘車之會,自我爲之,自我墮之,不可。』終以乘車之會往,楚人果伏兵車,執宋公以伐宋。」〇胡傳:「夫盟主者,所以合天下之諸侯,攘夷狄,尊王室者也。宋公欲繼齊桓之烈,而與楚盟會,豈攘夷狄、尊王室之義乎?」『盟于翟泉』、僖二十九年。『晉人秦人圍鄭』,僖三十年。曰:鋭於合諸侯者,必有時而惰;工於假大義者,必有時而拙。晉文翟泉之會,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鄭上年會温朝王,今一不預盟,即加之兵,晉、秦同役而不同心,卒不能得志於鄭也。『狄圍衞,衞遷于帝丘』、僖三十一年。『衞人侵狄,衞人及狄盟』,僖三十二年。曰:避夷狄之兵,以見小國之無策;要夷狄之好,以見中國之無霸。胡傳:「衞爲狄所滅,東徙渡河,齊桓公攘夷狄封之。而衞國忘亡,今又爲狄所圍,避狄難也。而中國衰微,夷狄强盛,衞侯不能自强於政治,晉文無却四夷、安諸夏之功,莫不見矣。」『遂城虎牢』、襄二年。『戍鄭虎牢』,襄十年。曰:公其險於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敵之策;陸氏春秋集傳微旨卷下:「淳聞於師曰:『諸侯之大夫,取他國之邑,相與而城之,非正也。城虎牢以安中國,息征伐,故聖人許之,而不繫之於鄭也。』」歸其險於一國,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蘇氏轍集解曰:「諸侯既城虎牢〔一〕,非鄭地矣,而繫之鄭,諸侯將服鄭而歸之,故致其意也。」『城杞』、襄二十九年。『城成周』,昭二十三年。曰:大夫之於諸侯不自嫌,城杞之役,合十一國之大夫。則列國之於王室何以辨?」穀梁傳:「天子微,故諸侯之大夫相率而城之。」〇胡傳:「不曰城京師,而曰城成周,與列國等矣。」其發明經旨,簡而當。
【元圻案】葉水心書龍川集後曰:「同甫集有春秋屬辭三卷,放今世經義破題,乃昔人連珠、急就之比,而寄意尤深遠。」
〔一〕「城」,原作「成」,據四庫本蘇轍春秋集解卷九襄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