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宣公淫亂此狄入衞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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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人立晉,隱四年。不稱公子者,宣公淫亂,此狄入衞之兆也。居中國,去人倫,變華而狄,以滅其國,東徙渡河,終不復還舊封。詩以鶉之奔奔在定之方中之前,其戒深矣。故於晉始立名之。
【何云】此論甚嚴,恐亦未必允也。竊意州吁與晉,其母皆賤,故不稱公子。
【全云】晉烝庶母於未立之前,其不稱公子宜矣。
【元圻案】朱子詩集傳:「衞本都河北朝歌之東,淇水之北,百泉之南,其後不知何時并得邶、鄘之地。至懿公爲狄所滅,戴公東徙渡河,野處漕邑,文公又徙居楚丘。」〇閔二年「狄入衞」,胡氏傳曰:「衞北州大國,狄何以能入乎?臣昔嘗謂河南劉奕曰:『史氏記繁而志寡,如班固載諸王淫亂事,盡削之可也。』奕曰:『必若此言,仲尼删詩,如牆有茨、鶉之奔奔、桑中諸篇,何以録於國風而不削乎?』臣不能答。後以問楊時,曰:『此載衞爲狄所滅之因也,故在定之方中之前。因是攷於歷代,凡淫亂者,未有不至於殺身敗家而亡其國者。』」〇宋高氏閌春秋集注曰:「晉,桓公之弟,先公之子,于次當立。春秋不與其立,而去其公子,以明先君之子孫,苟不由天子之命,皆不可立也。蓋春秋别嫌明微,以晉有可立之理,故聖人特於疑似之間而發明不當立之義。」亦足以備一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