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楼兰终不还
——写于司考放榜日 [2]
司考放榜日 , 有人欢喜有人忧 。
通过的幸运儿 ——姑且称你为 “过儿 ”吧 , 我们祝贺你 。
通过司法资格考试 , 这只是你法治征途的第一步 。纸上得来终觉浅 , 理论与实践 , 往往存在一个巨大的鸿沟 , 只有足够的智慧才能带你飞跃鸿沟 。
每一个具体的个案 , 都比你考试所面临的案件要复杂千倍 , 错综复杂的司法环境 , 让每一次对法治初心的坚守都成为挑战 。
愿你有神雕大侠的韧性 , 不要轻言放弃 ; 愿你对法治的爱慕如同 “过儿 ”对于 “小龙女 ”的爱 , 至死不休 。
甚愿你有法律人的温度 , 对民众的疾苦感同身受 , 或为侠之大者 , 为国为民 ; 或为侠之小者 , 为友为邻 。无论如何都要谨记 , 法律人永远不能背弃朴素的道德良知 。
圣雄甘地说 , 有七样东西能够毁灭人类 , 其中之一就是没有是非观念的知识 。 1942年 1月 20日 , 柏林郊区 , 万湖别墅 ,漫天飞雪 , 第三帝国的最高级别官员召开了一场会议 , 史称 “万湖会议 ”。在这场会议中 , 纳粹出台了针对犹太人的 “最终解决方法 ”, 与会者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各国屠杀犹太人的分配清单 , 德国人以其特有的理性和严谨在这座风景秀美的别墅中勾圈划点 , 精心策划 , 分配指标 , 杀人居然精确到个数 。与会的很多人拥有博士学位 , 而且大部分是法学博士 。会议持续了 90分钟 , 最终导致 600万犹太人的生命终结 。
作为法律人 , 我们接受了太多技术主义训练 , 拥有很多的法律知识 。但是 , 如果没有良知的约束 , 法律技术主义比法盲更可怕 , 这种技术主义唯权力马首是瞻 , 为权力的需要提供各种学说 , 各种精致的论证 , 充分奉行领导的看法就是 “根本大法 ”。马克斯 ·韦伯早就预见了这一切 , 在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的结尾 , 他发出了先知般的预言 : “纵欲者没有心肝 , 专家没有灵魂 ”, 这不幸成了事实 。如果你立志以法律为业 , 愿你知道应当将灵魂安放何处 。
在法治的征途中 , 有时你会备感绝望 。当你如 “过儿 ”一般 , 站在悬崖之巅 , 万念俱灰 , 飞身一跃 , 但不料 “小龙女 ”就在山下 。
绝望之后是希望 !
暂时落榜的朋友 , 我能体会你的心情 , 与你感同身受 。
但是 , 人生本是希望与失望的综合体 , 失望是有限的 ,希望却是无限的 。春夏秋冬 , 四季变迁 , 春有春的妩媚 , 夏有夏的热情 , 秋有秋的丰硕 , 冬有冬的肃穆 , 每人都有各自的季节 , 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特点 , 各有各的精彩 , 不要与他人比较 , 因为季节不同 。 “凡事都有定期 , 天下万物都有定时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剧本 , 演好自己的剧本 , 不自怜 、不自夸 , 方能不负此生 。
愿你悲伤之后 , 收拾好心情 , 重新上路 。
在法治的征途中 , 我们更会遇到无数的挫折 , 但挫折反而给我们前行的动力 , 让我们期待收获的欢愉 。不要忘记聂树斌案 , 长达 21年的 “拉锯 ” , 无数法律人在挫折中坚守 ,最终沉冤得雪 ; 不要忘记陈满案 , 23年一路曲折 , 数代法律人的正义接力 , 冤屈最终得洗 ……
暂时的失利是让你预尝法治之路的不易 , 也是预备你去承担更大的使命 , 艰难困苦 , 玉汝于成 , 日拱一卒 , 功不唐捐 。
黑暗之后是光明 !
你我都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抛进了法治的熔炉 , 要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血液 , 让这个国家在法治中走向真正的复兴 。
当前 , 我们最要警惕的是传统的法家之术披着法治外衣 “借尸还魂 ”。
法治与法家 , 一字之差 , 却谬之千里 。正如八角是烹饪的常用调味品 , 莽草貌似八角 , 却有剧毒 。
法治永远的命题是对权力的高度警惕 , 而法家的本质则是对权力的极端崇拜 。法家好重刑 , 严刑峻法 , 残酷寡恩 , 好大喜功 , 急功近利 , 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因此 ,“法律 ”只是权力的工具 , 权力永远在 “法律 ”之上 。但法治却拒绝一蹴而就的高歌猛进 , 它本着对权力深深地不信任 , 认为一切权力都要受到法律严格的约束 , 为了公义宁可牺牲效率 。
无论你是今岁的 “过儿 ”, 还是来年的 “过儿 ”, 愿你都能慎思明辨 , 清楚法治与法家的区别 , 做法治之勇士 , 而非法家的奴婢 。
愿法治成为你尘世中的使命 , 在使命中获得真正存在的意义 。
黄沙百战穿金甲 , 不破楼兰终不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