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 - 龚延明 >
- 九画
【南衙】
(唐)唐初十二卫总名。后扩展为十六卫。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九《兵制》四《三衙》:“唐制有十二卫,为南衙,汉之南军也;六军为北衙,汉之北军也。”《旧唐书·职官志》三《武官》:“左右卫……至隋始置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侯、左右领军、左右率府,各有大将军一人,谓十二卫大将军也。国家因之。……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威卫……左、右金吾卫……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汉置南北军,掌卫京师。南军,若今诸卫也;北军,若今羽林军也。” (宋)(1)开封府。判南衙省称,即诸凡亲王、太子为开封府尹、临安府尹、判开封府、开封府牧,均可别称南衙。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二《官政》:“真宗皇帝南衙日,开封府十七县皆以岁旱放税。”宋岳珂《愧郯录》卷二《淳熙南衙》:“按本朝亲王为南衙,故实有四:建隆二年七月壬申,太宗以晋王为开封尹、同平章事。开宝九年十月庚申,魏悼王廷美以齐王为开封尹。雍熙二年十月甲辰,昭成太子元僖以陈王为开封尹兼侍中。淳化五年九月壬申,真宗以寿王为开封尹。东宫为南衙故实有二:至道元年八月壬辰,真宗以皇太子为判开封府。宣和七年十一月戊午,钦宗以皇太子为开封牧。历考二端,亲王为尹,东宫为判、为牧,自有明据。”参见“判南衙”。(2)宋太宗赵匡义曾任开封府尹,故或以“南衙”代称太宗皇帝。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太宗至道三年五月甲戌》:“(潘)阆者,倾险士,尝说继恩乘间劝太宗立储贰,为它日计,且言:‘南衙自谓当立,立之,将不德我。即议所立,宜立诸王之不当立者。’南衙,谓上也。”《宋史·太祖纪》一:“建隆二年秋七月壬申,以光义为开封府尹。”(3)与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总称“北司”相对位置而言,外朝(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总称南衙。宋周密《齐东野语》卷七《洪君畴》:“左史李俊明再有封事,言:‘北司洋洋得志,蔑视南衙,将至于不可控制之地矣!’”同前书:“方宝祐间,宦寺肆横,簸弄天纲……(洪君畴)囊封言:‘古今为天下患者三:宦官也,外戚也,山人也。谨按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干办内东门司董宋臣,宦寺之贪黠者也。’……疏上两日不报,君畴径出江干待罪。于是中书牟子才存叟、右史李昂英俊明,交章留之。” (辽)契丹南枢密院别称。《辽史·百官志》一《北面》:“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