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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三国)省中简称。即禁中,与省外朝廷相对。《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帝省表曰。”原注:“帝常游宴在内,乃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 (晋)西晋惠帝元康间始见置“省”,如中书省、秘书省之类。《宋书·百官志》下《秘书监》:“著作之名……魏世隶中书,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宋书·傅亮传》:“亮博涉经史……入直中书省,专典诏命。以亮任总国权,听于省见客。”《宋书·阮长之传》:“在中书省直,夜往邻省。”《宋书·袁粲传》:“领军将军韫入直门下省。”《魏书·官氏志》:“皇始元年,始建曹省。……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置)诸省令史、省事、典签等。” (隋)(1)行台省简称。《隋书·高祖纪》下:“置淮南行台省于寿春,以晋王广为尚书令。……诏省、府、州、县,皆给公廨田。”(2)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诸省简称。《隋书·百官志》下:“(高祖)置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诸省为内官。” (唐宋)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等之略称。《资治通鉴·则天皇后光宅元年九月》:“又改尚书省为文昌台……门下省为鸾台,中书省为凤阁……其余省、寺、监、率之名,悉从义类改之。”《旧唐书·职官志》一:“武德七年令,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为六省。”《宋史·职官志》一《序》:“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 (元)(1)中书省略称。元李好文《中书左司省掾题名记》:“国朝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政。分其属为六部,置左右司以统之。掾初设三十人,后增至六十人。……呜呼,自立省以来,膺是职者几何人?……”(转引自《析津志辑佚》)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三《盗有道》:“后至元间,盗入浙省丞相府。”《元史·百官志》七:“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江浙等处行中书省。”(2)行中书省简称。《南村辍耕录》卷二三《预知改元》:“省掾李孟容度为余言,元统间,在都门,见一全真先生。”《元史·百官志》七《行中书令》:“行中书省凡十一。……掾史各省设员有差。” (明)(1)承宣布政使司别称。明谢肇淛《五杂俎·地部》一:“国朝去中书而外,藩司原有行省之设,故俗谓之十三省。”明末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八《省》:“十三布政司者,今人谓十三省。”明邓士龙辑《国朝典故》卷八〇《菽园杂记》卷八:“元制内设中书省,外设行中书省,故旧时移文中多称‘各省’。今既改行省为布政司,而移文奏章,尚有称‘省’者。”《明史·职官志》四:“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罢行省平章政事。”(2)六科之略称。明李清《三垣笔记》上《崇祯》:“予初入垣犹然。及环召后,见诸扫门政府者,言夷行跖,恬不知愧,而省中尤横。”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九《台省之玷》:“弇州纪台省之玷,首书永乐七年御史袁纲、覃珩诬杀主事李贞一事。……又是年,省中亦有一事,吏科给事中陶玮启其乡一匠不赴工役……”按:“台”指都察院,“省”指六科。 (清)布政使司,沿明旧制,习称省。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六《地志统部》:“我朝布政使司,仍明旧制,而沿习称省,亦仍明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