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
【作者小传】
(1019—1083)北宋文学家。字子固。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嘉祐进士。少以文章见赏于欧阳修。尝奉召编校史馆书籍,校定南齐、梁、陈三书,整理《国策》、《说苑》、《新序》。官至中书舍人。为王安石所推许。散文平易典重,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著有《元丰类稿》。
墨池记
曾巩
临川[1] 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以临于溪,曰新城。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曰王羲之之墨池者,荀伯子《临川记》[2] 云也。羲之尝慕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此为其故迹,岂信然邪?
方羲之之不可强以仕,而尝极东方,出沧海,以娱其意于山水之间;岂其徜徉肆恣,而又尝自休于此邪?羲之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然后世未有能及者,岂其学不如彼邪?则学固岂可以少哉,况欲深造道德者邪?
墨池之上,今为州学舍。教授王君盛恐其不章也,书“晋王右军墨池”之六字于楹间以揭之。又告于巩曰:“愿有记。”推王君之心,岂爱人之善,虽一能不以废,而因以及乎其迹邪?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其学者邪?夫人之有一能而使后人尚之如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馀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曾巩记。
〔注〕 [1] 临川:宋江南西路抚州治所,今江西临川市。 [2] 荀伯子:南朝宋颍阴(今河南许昌)人,曾任临川内史。著有《临川记》六卷。
《墨池记》是以“记”名篇、叙议结合的说理文。仁宗庆历八年(1048)九月,曾巩来到临川,凭吊东晋书法家王羲之的墨池遗迹。州学教授王盛请他为“晋王右军墨池”作记。作者由叙述墨池遗迹,进而阐明王羲之书法卓异并非“天成”,实乃得力于苦练;并进而推论,欲深造道德,更需努力于勤学。文章即事生情,反复唱叹,题小意宏,言近旨远,最后以“仁人庄士”的流风遗韵恒久沾溉后世作结,委婉多姿,饶有馀味,体现了作者温醇典重、谨严明洁的一贯之风。
作者首先介绍了墨池的处所、形状及其来历。“临川之城东”至“《临川记》云也”,其中用“有地隐然而高”和“有池洼然而方以长”分别形容地势的突起和水池的低深,宛如一位高明的画师,寥寥几笔就勾勒出墨池的鸟瞰图,富于立体感。又征引南朝刘宋人荀伯子的《临川记》,说明这墨池的来历非虚。
历来传说王羲之苦练书法的墨池遗迹很多,除在临川者外,尚有临沂、会稽、永嘉、庐山、蕲水等地。但曾巩未作繁琐考证,只用设问语气“岂信然邪”点到为止,具有分寸感。这并不影响他要阐述的事理和强调的重点所在,又能用笔简练,要言不繁,为下文转向议论预伏契机。
关于王羲之慕张芝事,见于《晋书》本传。张芝,东汉人,苦练书法,甚至将布帛写成黑色,染制黑衣而穿,终于成为“草圣”。羲之钦慕其苦学精神,致友人书中说:“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使人耽之若是,未必后之也。”决心赶上并超过他。
文章进而由物及人,追忆王羲之弃官返乡的一段经历。据《晋书》本传载,羲之少有美誉,朝廷公卿屡邀他任侍中、吏部尚书、护国将军等职,均辞不就。任会稽内史时,有骠骑将军王述与之齐名,而其人品为羲之所轻。王述为扬州刺史,会当检察会稽郡刑政。羲之深以屈下为耻,即称病去职,并在父母墓前自誓不再出仕,不为名利所牵,不与庸吏同流。对此原委,作者只用“羲之之不可强以仕”一语概括,而着重述其返乡后与东土人士纵情山水的行踪。他“徜徉肆恣”于名山大川之间,以弋钓为乐,遍游东方诸郡,并泛舟出海。这就深刻揭示了羲之傲岸超群性格气质形成的根源,而这也正是他清心寡欲,学成书法的深厚思想基础。从结构来说,“自休”一语,为上文考证墨池遗址增强旁证,又为下文发表议论提供了依据,实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而后从正面立论:“羲之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据《晋书》本传载,羲之书法初不及名家庾翼,到晚年方臻精妙。他曾以草书示翼兄庾亮,兄弟叹服,认为可媲美张芝。据载,羲之早年从卫夫人学,后草书改学张芝,正书改学钟繇,并博采众长,精研体势,一变汉魏以来质朴书风为妍美流便的新体;他“尤善隶书,为古今之冠,论者称其笔势,以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晋书》本传)。这就充分证明了业精于勤的深刻道理。钻研技艺尚且如此,欲深造道德,则尤需加倍刻苦自励了。这正是作者所要强调表述的中心论点所在。但他没有惟恐读者不懂而直白地反复论证,只是平平地用了个表示进层的设问句,遂显得特别含蓄有力,耐人回味。其冲和平淡、温醇典重的语言艺术特色进一步体现出来。
末段在点明撰文由来后转入议论:“推王君之心,岂爱人之善,虽一能不以废,而因以及乎其迹(墨池遗迹)邪?其亦欲推其事(羲之苦学精神)以勉其学者邪?”作者阐明王盛用意时,也用了推测性语气,显得委婉深沉,语重心长,悠游叹赏,而又更切合于实情;因他只是从对方题匾、求记来加以体会的,如用直截、肯定语气,难免失之粗率。
全文结束语进一步深化了主题:“夫人之有一能,而使后人尚之如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馀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作者由王羲之的善书技艺,推衍到“仁人庄士”的教养与德行,勖勉后学不仅要擅长“一能”,更要砥砺道德修养。此处与前述“深造道德”论遥相呼应,再次深化点染了主题,强调力追前贤,以“仁人庄士”为楷模,做个品学兼优之士。
本文以“记”为体,重在说理。其中记墨池少,论学习多,紧扣所记之事以阐明主旨,重点突出,繁简适度,而又始终环绕勉学这根主轴,深得散文形散神不散的妙旨。文中所用设问句颇多,如:“岂信然邪?”“岂其学不如彼邪?”“况欲深造道德者邪?”显得含蓄蕴藉,委婉有致,从容探讨,发人深省。
(邓韶玉)
学舍记
曾巩
予幼则从先生[1] 受书,然是时,方乐与家人童子嬉戏上下,未知好也。十六七时,窥六经之言与古今文章,有过人者,知好之,则于是锐意欲与之并。而是时,家事亦滋出。自斯以来,西北则行陈、蔡、谯、苦、睢、汴、淮、泗[2] ,出于京师;东方则绝江舟漕河之渠,逾五湖[3] ,并封、禺、会稽之山[4] ,出于东海上;南方则载大江[5] ,临夏口而望洞庭[6] ,转彭蠡[7] ,上庾岭[8] ,繇浈阳之泷[9] ,至南海上。此予之所涉世而奔走也。蛟鱼汹涌湍石之川,巅崖莽林䝙虺[10] 之聚,与夫雨旸寒燠风波雾毒不测之危,此予之所单游远寓,而冒犯以勤也。衣食药物,庐舍器用,箕筥碎细之间,此予之所经营以养也。天倾地坏,殊州独哭,数千里之远,抱丧而南,积时之劳,乃毕大事,此予之所遘祸而忧艰[11] 也。太夫人所志,与夫弟婚妹嫁,四时之祠,属人外亲之问,王事之输,此予之所皇皇而不足也。予于是力疲意耗,而又多疾,言之所序,盖其一二之粗也。得其闲时,挟书以学,于夫为身治人,世用之损益,考观讲解,有不能至者。故不得专力尽思,琢雕文章,以载私心难见之情,而追古今之作者为并,以足予之所好慕,此予之所自视而嗟也。
今天子至和[12] 之初,予之侵扰多事故益甚,予之力无以为,乃休于家,而即其旁之草舍以学。或疾其卑,或议其隘者,予顾而笑曰:“是予之宜也。予之劳心困形,以役于事者,有以为之矣。予之卑巷穷庐,冗衣砻饭,芑苋之羹,隐约而安者,固予之所以遂其志而有待也。予之疾则有之,可以进于道者,学之有不至;至于文章,平生所好慕,为之有不暇也。若夫土坚木好高大之观,固世之聪明豪隽挟长而有恃者所得为。若予之拙,岂能易而志彼哉?”遂历道其少长出处,与夫好慕之心,以为《学舍记》。
〔注〕 [1] 先生:指其父曾易占。易占字不疑,天圣二年(1024)进士,官至知信州,著有《时议》十卷。 [2] 陈:州名,治今河南淮阳。蔡:州名,治今河南汝南。谯:今安徽亳州。苦:今河南鹿邑。睢:州名,治今河南睢县。汴:州名,治今河南开封。淮:州名,治今江苏淮阴。泗:州名,治今江苏盱眙。 [3] 五湖:有多种说法,此指太湖。 [4] 封:山名,在浙江德清县西。禺:山名,在德清县西南,两山相去仅二里。会稽:山名,在浙江绍兴县东南。 [5] 大江:指长江。 [6] 夏口:今湖北武汉市汉口。洞庭:湖名,在湖北北部,长江南岸。 [7] 彭蠡:湖名,即鄱阳湖,在江西北部,为赣江、修水、鄱江、信江等河的总汇。 [8] 庾岭:即大庾岭,江西、广东之界山。 [9] 繇:通“游”。浈阳之泷:即广东英德市南之泷头水。 [10]䝙:兽名,似狸而大。虺:毒蛇。 [11]忧艰:指父母之丧。 [12]至和:宋仁宗年号(1054—1056)。
曾巩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然而他能在文学史上取得这样的地位,却历尽坎坷,十分不易。本文自述他在至和元年(1054)以前,一方面为了家族的生计“单游远寓”,奔走经营,另一方面孜孜不倦,“挟书以学”的经历,体现了他安贫乐道的处世原则和誓与“古今之作者为并”的雄心壮志。
既作学记,则自然从“学”说起。然而曾巩自述幼时“乐与家人童子嬉戏上下,未知好(学)也”。好“嬉戏”,这是儿童的共同特征;“未知好(学)”,却是自谦之辞。曾肇《亡兄行状》称曾巩“年十有二,日试六论,援笔而成,辞甚伟也。未冠,名闻四方”。可见他从儿童时代起,就有不类常童的一面。到十六七岁时,他就确立了终生大志,即锐意欲与“六经之言与古今文章”为并。但就在这时,“家事亦滋出”。景祐三年(1036)曾巩十八岁时,其父曾易占为人所诬,罢官还家。从“自斯以来”起,即写他于此时开始承担全家的生活重担,在风波雾毒之中,涉世奔走于东西南北,目的是为了经营全家的“衣食药物,庐舍器用”。曾巩在《读书》诗中写道:“荏苒岁云几,家事亦独当。经营食众口,四方走遑遑。一身如飞云,遇风任飘扬。山川浩无涯,险怪靡不尝。落日号虎豹,吾未停车箱。波涛动蛟龙,吾方进舟航。所勤半天下,所济一毫芒。”曾肇《行状》亦云:“初,光禄(指曾易占)仕不遂而归,无田以食,无屋以居,公时尚少,皇皇四方,营飦粥之养。”这两段话,恰是“自斯以来”至“此予之所经营以养也”一节最好的注脚。庆历七年(1047),二十九岁的曾巩随父入京,行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南),父不幸病故,曾巩扶丧还家,全家的生活重担更落到他一人头上。曾肇《行状》云:“光禄不幸早逝,太夫人在堂,阖门待哺者数十口。太夫人以勤俭经理其内,而教养四弟,相继得禄仕,嫁九妹皆以时,且得所归,自委废单弱之中,振起而亢大之,实公是赖。”本文“天倾地坏”一节即言此。在“家事滋出”,十八岁起就挑起全家生活重担的情况下,一般人已无力从学,但曾巩却“得其闲时,挟书以学”。而当写作此文之时,即宋仁宗至和初年,作者因长年奔波经营,“力疲意耗,而又多疾”,不得不“休于家”,则又“即其旁之草舍以学”。此时虽无奔波之苦,然而“卑巷穷庐,冗(恶劣)衣砻(粗粝)饭,芑苋(泛指野菜)之羹”,条件仍然十分艰苦。作者之所以能够矢志不渝地坚持求学,并不是为学而学,而是为了“遂其志”。作者的“志”是什么呢?一方面是为了以丰富的学识经世致用,即文中所言“王事之输”, “为身治人,世用之损益”, “进于道”等等;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琢雕文章,以载私心难见之情,而追古今之作者为并”。曾巩作此文后不久,于嘉祐二年(1057)考中进士,从此踏上仕途,连续作过十多年的地方官,在任上治疫救灾,除害平冤,虽然未能在政治上大展抱负,但政绩还是可观的。至于他在文学史上的成就,为历代所公认,与其仕与不仕无关。所以说,曾巩基本上实现了他欲“遂其志”的愿望。
曾巩散文温醇典重、雍容平易的风格,在这篇文章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种风格的形成,主要得力于他安贫乐道,不以得失为怀的胸襟。曾巩嘉祐二年中进士时,已经三十八岁。但在这之前,他并非默默无闻,而是早已名重天下。林希《曾巩墓志铭》云:“由庆历至嘉祐初,公之声名在天下二十馀年,虽穷阎绝徼之人,得其文手抄口诵,惟恐不及,谓公在朝廷久矣,而公方以乡贡中进士第。”不仅如此,他在十八岁时即结交了王安石,二十三岁拜欧阳修为师,深得欧阳修器重,并与当时的要臣杜衍、范仲淹等均有书信往还。可见曾巩所处的不得志的位置及生活的窘困,与他的文名和才华是很不相称的。然而纵观全文,没有一句怨言,没有一句牢骚。他所“自视而嗟”的,仅仅是担心难“追古今之作者为并”;他所“疾”(患苦,憎恨)的,并非学舍的卑且隘,而是“进于道者”“有不至”,平生好慕的文章“不暇”作。正是这种不以得失为怀,孜孜不倦于志道求学的精神,孕育了他温醇典重、雍容平易的文风。试想,如果满纸怀才不遇的怨言牢骚,哪里还会有这种风格?再者,曾巩的个人经历,决定了这篇文章取材的特殊。与其说本文是一篇《学舍记》,不如说是一篇“学记”;与其说是一篇学记,又不如说是他前半生的一篇自传。文章写尽了他前半生生活的艰辛和求学的勤奋,而自始至终,不离一个“学”字,真可谓既不为题所囿,又一笔也不离题。
(曾枣庄 曾弢)
越州赵公[1] 救灾记
曾巩
熙宁八年夏,吴越[2] 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3] 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4] :“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馀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馀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
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出官粟,得五万二千馀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
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5] 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少保致仕,家于衢[6] 。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7] 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注〕 [1] 越州:州治今浙江绍兴,为北宋时两浙东路首府。赵公:指赵抃(1008—1084),宋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县)人,字阅道,号知非子。景祐进士。仕州县,以治绩召为殿中侍御史。神宗即位,除参知政事。因反对王安石变法,罢徙杭州、青州、越州等地,后致仕。 [2] 吴越:周代吴国、越国的地域,今江苏南部、浙江北部一带。 [3] 资政殿大学士:宋置诸殿学士,出入侍从,以备顾问,无官守,无典掌而资望极高。常由罢职辅臣充任,以示尊崇。右谏议大夫:掌规谏讽谕。右谏议大夫属中书省,左谏议大夫属门下省。知越州:知州为州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常派朝臣充任。 [4] 属县:指越州管辖的诸县。当时有会稽、山阴、剡、诸暨、余姚、上虞、萧山等县。 [5] 灾沴(lì丽):灾气。 [6]“公元丰二年”二句:苏轼《赵清献公神道碑》:“公年未七十,告老于朝,不许。请之不已,元丰二年二月,加太子少保致仕,时年七十二矣。退居于衢,有溪石松竹之胜,东南高士多从之游。”太子少保,本与少师、少傅,同为东宫官,后多以前宰执为致仕官。凡官未至仆射者及枢密使致仕,亦随本官高下除授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赵抃曾为参知政事(副宰相),故得以太子少保致仕。 [7] 岂弟:即恺悌,和乐平易。
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吴越大旱,继之以瘟疫,浙西路“死者五十馀万人,城郭萧条,田野丘墟”(苏轼《秦浙西灾伤第一状》)。曾巩这篇文章详尽记述了知越州赵抃救灾的情况。首段写他的周详考虑以“谨其备”,中间部分详记救灾措施,最后以议论作结,说明写作本文的目的。本文在思想和艺术上,都很能代表曾巩散文的特色。
曾巩作文,“本源六经”(《宋史·曾巩传》),每每不忘宣扬儒道,因而时有迂腐之论。但儒家思想中也有不少可取的东西,如“民为贵”、“民惟邦本”的以民为本的思想。在曾巩的思想中,民本思想占有重要地位,他在《洪范传》、《救灾议》等文中屡有阐述。这篇文章,虽重在记叙,而不是议论,但其民本主义思想倾向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灾疫之苦,一般情况下,深受其害的只是黎民百姓;关心灾疫,不能不说是关心民生疾苦。其次,曾巩倾慕赵抃的为人,因为赵抃直言敢谏,“弹劾不避权幸”,素有“铁面御史”之称;而且“平生不治赀业,不畜声伎”, “施德惸贫,盖不可胜数”(《宋史·赵抃传》)。但作者偏偏选取“赵公救灾”一事为之作记,可见堪称“父母官”的赵抃,更受作者敬佩。如果读完全文,知道作者怎样详细地记叙灾疫之际,赵抃如何事无巨细地了解灾情,一一拿出切实可行的救灾措施,立即付诸行动,使“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那就更能感受到自始至终贯穿全文的民本主义思想精神。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这种思想精神指导下任劳任怨的为吏之道。任劳,是赵抃为了救灾,“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任怨,是在救灾中“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在灾疫横肆的特殊情况下,为了百姓疾苦,敢于打破僵死的陈规惯例,即文中所谓“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等,并坦然为之承担责任。这与千百年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昏官庸吏,不啻天渊之别。
这篇文章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固然在于赵抃救灾事迹本身,但与文章在艺术上的特色是密不可分的。
民本思想与其说是一种“思想”,不如更本质一点,把它看作一种朴素真挚的情感。与这种情感相一致,这篇文章呈现出自然淳朴的文风,这也是曾巩散文惯有的风格。这种文风,体现在运笔行文上,就是一切都如行云流水般自然,完全按照事情发展的逻辑顺序来写,毫无雕琢之迹:先调查研究,后制定措施,再付诸实践,最后取得成绩。与韩愈、苏轼的陡峭突兀之笔迥然不同。这种文风,体现在语言上,就是质朴少文。我们知道,曾巩的文章,在唐宋散文八大家中,是最缺乏文采的一个,这是曾巩散文在建国后遭到冷落的重要原因之一。纵观此文,毫无形容刻画,句句实在,不可移易。用今天“文学性”的要求去看,自然是很大的不足;但缺乏文采并不等于缺乏感情,恰恰相反,正是这种朴实无华的文笔,传达出了浓郁真挚的感情。因而对于曾巩散文的朴拙少文,还是应该辩证地看待。
曾巩散文长于记叙的特点,在这篇文章中表现得十分突出。救灾本是一件头绪纷繁的事情,但作者却能以要驭繁,把握关键,条分缕析,叙事清楚,毫不给人繁琐之感。文章首段写赵抃备灾的考虑,一连提出七个问题,面面俱到而又有条不紊。这七个问题,是全文的总纲,以下都紧紧围绕这七个问题来写。但又不是机械地回答这七个问题,而是把灾民分成“不能自食者”和“能自食者”,把灾情分为旱情和疫情,然后就此一一出具措施,既完全解决了首段提出的问题,条理又十分清楚。借用文中“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的话来评价此文,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曾巩的文章,得力于经、史。得力于经,是指他的文章大抵都是为了论道,即使是应酬性的文字,也少有不论及道者。所以他作杂记文,决不就事论事,为记作记,停留于事情本身。他总要从他所记叙的事情中,挖掘出一点东西,或是人们不易体察的感情,或是较为深刻的哲理,或是更具普遍性的原则,这往往能提高文章的格调。这篇《救灾记》,作者的目的并不是为赵抃树碑立传,他是把赵抃作为一个“有志于民”的官吏楷模来写,因为“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并号召其他官吏“推公之所已试”,向赵抃学习。这样写,就堪称一篇经世致用之文,也才符合儒家传统的“文以载道”的准则。另一方面,说曾巩的散文得力于史,不仅仅是因为他在文章中总是旗帜鲜明地褒贬是非,评判得失,还因为他的文风严谨,常常带有史传性。他的这篇《救灾记》,如果截去末段的议论,就俨然像一篇严肃的史传文。全文仅一千字,确切的统计数字就出现了八九次,一般的文学性散文是不这样写的。这个特点,与全文的自然淳朴,行文的平易,语言的质木少文,叙事的井井有条,结构的谨严相一致。把这些特点统起来看,我们就比较容易把握住曾巩散文的特色了。
最后,需要补充几句。曾巩这一类文章,绝非故作高论,他是身体力行的。他在地方任上减赋赈饥、治暴降盗、完城修桥、储药救灾等种种政绩,在历史上都有详细记载。正是因为他有这些实践,这篇文章才能写得这样实在,这样感人。
(曾枣庄 曾弢)
《战国策目录》序
曾巩
刘向[1] 所定《战国策》[2] 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十一篇者,阙。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叙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3] 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4] 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5] 也。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6] 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于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云。
〔注〕 [1] 刘向(前77? —前6):字子政,汉成帝时任光禄大夫,校阅经传诸子诗赋等书籍,撰成最早的目录《别录》。 [2]《战国策》:书名,多记录战国策士的言行,保存史料较丰富。由刘向编定。 [3] 二帝、三王:二帝指尧、舜,三王指夏禹、商汤与周文王、武王。 [4]“卒至”句:苏秦为战国时纵横家,曾说六国合纵以抗秦;商鞅为法家,曾说秦孝公变法图强;孙膑为兵家,曾为齐谋击破魏军;吴起为兵家,曾为魏文侯将攻秦,任西河守;李斯为法家,曾助秦始皇统一六国。 [5] 寤:通“悟”。 [6] 放:抛弃。
曾巩是欧阳修的乡后进,学习欧阳修为古文,深于儒术;文章以儒家思想为准绳,风格亦近于欧阳修,雍容平易,能穷尽事理。他曾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理、集贤校理,在校书方面颇多贡献。姚鼐认为“其后目录之序,子固独优矣”(《古文辞类纂序目》)。这篇《〈战国策目录〉序》可见一斑。
全篇分六段,首尾是有关《战国策》的校定等问题,中间四大段驳斥刘向肯定《战国策》救急作用的观点,实质是一篇议论文。
第一段叙述校定《战国策》的情况。因为校书都是进呈给皇帝的,所以自称为“臣”。《崇文总目》是在这以前(庆历元年,公元1041年)王尧臣等将皇家藏书编排的书目。那里称十一篇,所以曾巩说是“阙”。最后经过努力搜求整理,“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完是对缺说的,加个“复”字,是照应第一句刘向原书而说的。这段交代非常简洁,一目了然。目录之书,这是必要的条件。
第二段用“叙曰”领起自己对刘向《战国策序》的评论。文章分两层,先扬后抑。至“其说既美矣”,为第一层,欲抑先扬。刘向用了上千字叙述的内容,曾巩只用二三十字就能概括出它的主要精神,两篇对读,不能不佩服他行文的简洁。“卒以谓”以下是第二层,也是本文批评的重点。这是针对刘向最后一段话说的,先用十几个字概括刘向文章最后一段,然后加以判断:“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这一层是这段文章的主旨。先下结论,然后再行分析,写议论文常用这种方式,易引起人注意。
第三段以孔、孟来批评刘向。刘向自认为是信奉孔子之道的,所以用孔、孟和刘向对比,就更能看出“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的弱点。这一段分为三层,层层深入。至“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为第一层,从孔、孟所处的时代说到他们的坚持“独明先王之道”的理由。这一层先说当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不可能重新复旧。用来反引孔、孟“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的理由。这里已经暗示“法”和“道”的问题。“岂将强天下之主”,一个反诘,否定了刘向“度时君之所能行”的话。“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上一问是陪笔,这一句是正意。“而已”,说得非常肯定。所谓“先王之意”也就是“道”。这样自然地引到下一层,阐明二帝三王治国平天下有变有不变的道理。先用“固殊”、“固异”说明尧、舜、禹、汤、文、武治理天下本来都有不同的“法”,用来反衬“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这层主要意思。《礼记·大学》里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本”即指不变的“道”, “末”指可变的“法”。孔、孟“独明先王之道”,所以要简单而扼要地阐述一下“先王之道”的精神实质,然后仍然回到孔、孟身上:“二子之道,如是而已。”既肯定,又简练。“盖”字起为第三层,从“法”与“道”的关系,进一步阐明第二层的精神。这几句话是对孔、孟治国主张的辩证的概括,“不必尽同”顶上文的“其变固殊,其法固异”, “不可不一”顶上文的“未尝不同”。这几句话非常精湛,“此理之不易者也”,说明是规律。然后回到孔、孟坚持原则,“岂好为异论哉”,用反诘否定;“能勿苟而已矣”正面肯定。所谓“苟”就是指放弃原则,投机取巧。“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句,和上段结尾正相对照。这一段议论精湛,结构紧密,环环相生,而又能开合自如,是这篇文章最精彩的部分,也看出曾巩“长于经术”的特点。
第四段直接批判战国游士的危害,说明必须坚持正道,这和上段紧密相联。第一句“战国之游士则不然”引起全段,说明和孔、孟相反。下面先分析他们的基本出发点:“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这和上段的“勿苟”正相反。“偷”就是“苟且”。接着用“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两句对他们的表现做出高度概括。“其相率”句起,说明“得不偿失”,亡国灭身的严重后果,然后说明“其为世之大祸明矣”,再慨叹“而俗犹莫之寤也”,又回到刘向身上。这是本段的一大层,从理论到实践批判战国游士的危害,表明其说不可从。“惟”字起是第二层和上一层对比,以申述第三段的论点,说明孔、孟等古之圣贤从来没有用游士之说来代替先王之道的,这样刘向的“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的错误就不言自明了。从第二段到这里,一方面申述孔、孟之道,一方面批判《战国策》中所表现的思想的严重危害,以论证刘向文章中的错误态度。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既然危害如此严重,为什么要辛辛苦苦搜集整理这部著作?下一段就设为问答之辞来解决这个疑问,并阐述对待这本书的正确态度。
第五段先以“或曰”提出问题,再用“对曰”阐明正确态度,不是“灭其籍”而是分析批判它的危害,使人知不可信从,然后又举《孟子》为证。这是一层,从道理上说“放而绝之,莫善于是”。下面再从史料价值说“固不可得而废也”,说明自己校定是必要的。
第六段和第一段相呼应,说明本书注本的存佚问题。
这篇文章议论正大,既有原则立场又有辩证态度;破得充分,立得牢靠,而语气从容不迫,以理服人。第五段谈到对待《战国策》之类有错误观点的史料书应该如何对待,在今天还有借鉴的价值。在曾子固文章中这算是上乘,《宋史》称其“本源《六经》”,这也是适例。
(周本淳)
赠黎、安二生序
曾巩
赵郡[1] 苏轼,予之同年[2] 友也。自蜀以书至京师遗予,称蜀之士曰黎生、安生者。既而黎生携其文数十万言,安生携其文亦数千言,辱以顾予。读其文,诚闳壮隽伟,善反复驰骋,穷尽事理,而其材力之放纵,若不可极者也。二生固可谓魁奇特起之士,而苏君固可谓善知人者也。
顷之,黎生补江陵府司法参军[3] 。将行,请予言以为赠。予曰:“予之知生,既得之于心矣,乃将以言相求于外邪?”黎生曰:“生与安生之学于斯文,里之人皆笑以为迂阔。今求子之言,盖将解惑于里人。”予闻之,自顾而笑。
夫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知信乎古,而不知合乎世;知志乎道,而不知同乎俗。此予所以困于今而不自知也。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今生之迂,特以文不近俗,迂之小者耳,患为笑于里之人。若予之迂大矣,使生持吾言而归,且重得罪,庸讵止于笑乎?
然则若予之于生,将何言哉?谓予之迂为善,则其患若此。谓为不善,则有以合乎世,必违乎古;有以同乎俗,必离乎道矣。生其无急于解里人之惑,则于是焉必能择而取之。
遂书以赠二生,并示苏君以为何如也。
〔注〕 [1] 赵郡:今河北赵县。苏洵《族谱后录上篇》叙其家世,谓汉代苏章“为冀州刺史,又迁为并州,有功于其人,其子孙遂家于赵郡”。故苏轼除署“眉山苏轼”外,又常署作“赵郡苏轼”。 [2] 同年:谓同一年进士及第。曾巩与苏轼皆于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 [3] 江陵府:治今湖北荆沙。司法参军:官名,置于各州,掌议法断刑。
这是一篇赠序,前两段为叙事,后两段为议论,就黎生所谓里人笑其迂阔,求言以解里人之惑而发。全文的中心是谈自己处世的“迂阔”远胜二生,但不是发牢骚,而是为自己辩护。因为发牢骚是消极的,辩护却理直气壮。关于“迂阔”,曾巩早在年青时候写给欧阳修的信中,即称自己“寡与俗人合也。于公卿之门未尝有名,亦无达者之车回顾其疏贱。抱道而无所与论,心常愤愤悱悱,恨不得发也”(《上欧阳学士第一书》)。可见他是自甘“迂阔”,并无愧色。这段自白,正好作为这篇赠序谈他“知信乎古,而不知合乎世;知志乎道,而不知同乎俗”的注脚。即曾肇在《亡兄行状》中所说的,曾巩“为人惇大直方,取舍必度于礼义,不为矫伪姑息以阿世媚俗。弗在于义,虽势官大人,不为之屈;非其好,虽举世从之,不辄与之比。以其故,世俗多忌嫉之,然不为之变也”。
近代林纾说:“文之雄健,全在气势。气不王(旺),则读者固索然;势不蓄,则读之亦易尽。故深于文者,必敛气而蓄势。”(《春觉斋论文》)气旺即气壮。此文之理直气壮,自不待言。这里要分析的,是作者如何敛气蓄势。本来,此文是为自己不合世俗、怀才不遇而发,作者心中郁积着不平和愤懑。但文章开头,却以温和平缓的笔调,叙述好友苏轼向他推荐蜀士黎、安二生,不久二生携文求见,详读二生之文,果然堪称“魁奇特起”之士。接着叙述黎生将外出做官之际,因他与安生“学于斯文”, “里之人皆笑以为迂阔”,请求作者为他们“解惑于里人”。至此,才刚刚接触到全文的中心。而作者对此,却不过“自顾而笑”而已。文章一半已过,还完全没有露出一点锋芒,这就是作者的敛气蓄势之功。我们不妨拿韩愈那篇著名的《送孟东野序》与此文作比较。韩愈的文章劈头第一句就是“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接着就一“鸣”再“鸣”,连下三十八个“鸣”字,排江倒海,气势磅礴,与曾巩文章的从容淡泊、藏而不露迥然异趣。但藏而不露,不是为了“藏”,而是为了更好地“露”。所以第三段,作者就直接针对“迂阔”二字发表议论了。然而即使是直接发表议论,作者也是一唱三叹,吞吐抑扬,而不是咄咄逼人,一泻无余。首先,他不说黎、安二生的“迂阔”,而说自己的“迂阔”:“夫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反问加强了肯定。并且明确指出自己的“迂阔”在于信古志道,不与世俗同流。接着指出二生“文不近俗”的迂阔,比起他的“迂阔”,不过是“小迂”而已。既然如此,他的话对黎、安二生要他“解惑于里人”的请求,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作者又回到自己身上来:假如说他的这种“迂阔”是好的,则有为世人讥笑的祸患;说不好呢,则又必然违古离道。所以他希望二生不要“急于解里人之惑,则于是焉必能择而取之”。作者并未要求二生如何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但他的期望显而易见,那就是宁可为世人讥笑,也要信古志道。至此,我们从这篇文章的叙和议两方面分析了它敛气蓄势、一唱三叹的特点。它虽远不及韩愈、苏轼的文章那样痛快淋漓,气势不凡,但却自有一种含蓄优雅的风韵,这点与欧阳修的文章很有相似之处。
这篇文章的另一显著特点是善于选择文眼。所谓“文眼”,是指揭示全文主题所在的字眼,是文章立论和结构的中心,往往也是把文章的形式和内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关键。不难看出,这篇文章的文眼就是“迂阔”二字。从行文上看,全文紧紧围绕“迂阔”二字来写;文章议论的唯一中心,也在于“迂阔”二字;文章的主旨,是为了表达对于世人所讥笑的这种“迂阔”,自己是矢志不渝的。正是由于有了这个文眼,文章的结构才显得这样严谨利落,毫无汗漫无根之迹;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文章才没有因为它的柔婉曲折而染上枝蔓冗赘之病,相反,却呈现出一种峻洁之美。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这篇文章在思想上所表现出来的信古志道,在艺术上所呈现的纡徐婉转、峻洁利落,虽与作者惯有的思想、文风一致,但如此情不自禁地表达自己愤世嫉俗之心,以及行文的俯仰开合、摇曳生姿,在曾巩散文中并不多见。
(曾枣庄 曾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