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
【作者小传】
(1007—1072)北宋文学家、史学家。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吉州吉水(今属江西吉安)人。天圣进士。曾任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文忠。论文主张“明道”、致用,对宋初以来追求靡丽、险怪的文风表示不满,平生多奖掖后进,是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所作散文畅达委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流畅自然,词风婉丽。又长于史,曾与宋祁合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著有《欧阳文忠集》。
朋党论
欧阳修
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
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货财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欧阳修像
——清道光年间刊本《吴郡名贤图传赞》
尧之时,小人共工、驩兜[1] 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2] 、八恺[3] 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恺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4] 等二十二人并立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书》曰:“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5] 。”纣之时,亿万人各异心,可谓不为朋矣,然纣以亡国。周武王之臣,三千人为一大朋,而周用以兴。后汉献帝[6] 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7] ,及黄巾[8] 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9] ,渐起朋党之论[10] ,及昭宗时[11] ,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12] ,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
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周武之世,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厌也。
夫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
〔注〕 [1] 共工、驩(huān欢)兜:古代传说中的“四凶”,有四个恶人,共工、驩兜是其中的两个,另外两个是三苗和鲧(gǔn滚)。 [2] 八元:上古帝喾(kù酷)的八位贤臣: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元,贤良。 [3] 八恺(kǎi凯):上古颛顼(zhuānxū专须)的八位贤臣:苍舒、 敳(tuīāi推哀)、梼戭(táoyín桃银)、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恺,和善。八恺、八元均见《左传·文公十八年》,称“舜臣尧,举八恺、八元”。 [4] 皋、夔、稷、契(xiè谢):都是舜时贤臣。其中皋陶(yáo摇)掌管刑狱,夔掌音乐,稷为农官,为周朝始祖,契为商朝始祖。 [5]“纣有臣”四句:引自《尚书·泰誓》篇,为周武王会师孟津(今属河南)大举伐纣时所作。 [6] 后汉献帝:刘协,东汉亡国之君。所引党人事件发生在桓帝、灵帝时期,“献帝时”,当是作者误记。 [7] 党人:指东汉桓、灵二朝发生的党锢之祸。汉桓帝刘志(147—167)时,李膺、陈蕃等官员联合太学生领袖郭泰、贾彪等反对宦官专权,被诬为“诽讪朝廷”,下狱治罪。汉灵帝刘宏(168—184)时,捕杀李膺、杜密等百余人,株连近千人,史称“党锢之祸”。 [8] 黄巾:东汉末年张角等领导的农民起义,以黄巾裹头为标志,史称“黄巾起义”。 [9] 唐之晚年:指唐穆宗李恒(821—824)至唐宣宗李忱(847—859)时期。 [10] 渐起朋党之论:指唐穆宗时牛僧孺与李德裕各为一方的朋党之争,史称“牛李党争”。这一党争延续到文宗李昂(827—840)、武宗李炎(841—846)、宣宗李忱几朝,历时近四十年之久。 [11] 及昭宗时:昭宗李晔(889—904)为昭宣帝之误。 [12] “尽杀朝之名士”二句:唐昭宣帝天祐二年(905),李振唆使朱全忠杀死朝臣裴枢等七人,李振说:“此辈常自谓清流,宜投之黄河,使为浊流!”文中“昭宗时”,系作者误记。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富弼、韩琦等同时执政,推行政治改革,史称“庆历新政”。朝廷内部的保守派强烈反对新政,以“朋党”之名倾陷范仲淹、富弼等人。庆历四年(1044),范仲淹、富弼等先后离朝外放,新政失败。欧阳修是新政的积极支持者,在朋党之说纷然的情势下,他写了这篇有名的奏章。
作者针对统治者下诏戒止臣下结为朋党和客观上存在朋党的现实,在文章中不是否认朋党的存在,而是着重申说朋党的君子、小人之别。他先从社会发展的事实立论:“朋党之说,自古有之”。证明朋党的存在有其历史的依据,同时也为下文征引史实下一伏笔。接着大笔一振,鲜明地提出:“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从政治角度阐明君主辨清朋党的君子、小人之分是极为重要的关键。随后,作者概括指出“同道”与“同利”是君子、小人之朋的根本区分所在,这是从正面阐说;笔锋一转,作者又翻进一层,论述小人实际上无朋,君子才能有朋,这一点远远超出一般的朋党之说。范仲淹曾对宋仁宗说过:“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自古以来,邪正在朝,未尝不各为一党,不可禁也,在圣上鉴辨之耳!”(见《范文正公年谱》)范仲淹所讲的朋党邪正之分,也就是欧阳修所说的君子、小人之别,这是两者之所同。但欧文并不停留在这一步,而是揭示出“道”和“利”是区分朋党邪正和君子、小人之别的要素,并在此基础上深一层剖析:小人、邪者以“利”相结,同“利”则暂时为朋,见“利”则相互争竞,“利”尽则自然疏远或互相残害,从实质上看,小人无朋;与此相反,君子之朋以“道”相结,以道义、忠信、名节为重,同道、同德,自然同心,从这一意义上看,君子之朋才是真朋。二者对比鲜明,自然得出“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的结论,论证十分有力,同时带起下面一大段文字。
文章的第二大部分,广泛列举史实,从各方面论证用君子之真朋则国兴,用小人之伪朋则国亡。对上文开头的“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是遥相呼应;对上文结尾的“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是有力的补充和论证。文中援举尧时退四凶小人之朋,进八元、八恺君子之朋,使天下大治;舜连用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君子之朋,天下也随之大治。这些都属正面引用,阐明天下大治,必须退小人之朋,而进君子之朋。接着援举纣有臣亿万,但各怀异心,实际上是无朋,纣正因此亡国;周武王有臣三千,同道、同心,自然也就同力,实际上是一大朋,周正因此兴国。正反引用,加强对比,阐明小人无朋,君子有朋,有关国家兴亡。最后,再以东汉桓、灵时的党锢之祸、晚唐昭宣帝时朱全忠杀害名士的史实,引用反面例证,阐明迫害残杀君子之朋导致亡国的历史教训。作者或正,或反,或正反对比,反复论述君子、小人之朋的进退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亡,举证多样,剖析精当。
全文的第三部分,在大量援引历史例证的基础上,着重阐述迫害君子之朋则国亡,信用君子之朋则国兴的意旨。先紧接上文,从殷纣使人异心,汉末禁绝善人为朋,晚唐诛戮清流名士等反面史实,作出“皆乱亡其国”的结论。然后,以舜能明辨,信任君子之朋,周能广用、重用君子之朋的正面史实,指出舜因此称为圣者,周因此兴国的结果。全文至此,作一收束。结尾“夫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二句,揭明题旨,与文章开头的“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几句相呼应,作者的鉴古说今的用意得到充分的强调,具有令人心折的说服力。
(钟陵)
送杨寘序
欧阳修
予尝有幽忧之疾[1] ,退而闲居,不能治也。既而学琴于友人孙道滋,受宫声数引[2] ,久而乐之,不知疾之在其体也。
夫琴之为技,小矣。及其至也,大者为宫,细者为羽,操弦骤作,忽然变之:急者凄然以促,缓者舒然以和。如崩崖裂石,高山出泉,而风雨夜至也;如怨夫寡妇之叹息,雌雄雍雍之相鸣也[3] 。其忧深思远,则舜与文王、孔子之遗音也[4] ;悲愁感愤,则伯奇[5] 孤子、屈原忠臣之所叹也。喜怒哀乐,动人心深;而纯古淡泊,与夫尧舜三代之言语、孔子之文章、《易》之忧患、《诗》之怨刺无以异[6] 。其能听之以耳,应之以手,取其和者,道其堙郁,写其忧思,则感人之际,亦有至者焉。
予友杨君,好学有文,累以进士举,不得志。及从荫调,为尉于剑浦。区区在东南数千里外,是其心固有不平者。且少又多疾,而南方少医药,风俗、饮食异宜[7] 。以多疾之体,有不平之心,居异宜之俗,其能郁郁以久乎?然欲平其心以养其疾,于琴亦将有得焉。故予作“琴说”以赠其行,且邀道滋酌酒进琴以为别。
〔注〕 [1] 幽忧之疾:过度忧劳而成的疾病。 [2] 受宫声数引:学得琴曲数支。 [3] 雍雍相鸣:指雁鸣。《诗·邶风·匏有苦叶》:“雍雍鸣雁。”[4]舜与文王、孔子之遗音:传说这三位古代贤者都善于以琴声表达思想感情。 [5] 伯奇:周代人。他本孝顺后母,其父却听后母之言驱逐了他,他因此悲伤,含冤投河而死。 [6]“与夫”四句:指琴音纯古淡泊,能起到与尧舜的语言,孔子的文章,《易经》的表现忧患意识,《诗经》的抒发怨情、讽刺时政同样的作用。[7] 异宜:不相宜,不适应。
欧阳修爱琴,他的诗文集中收有许多关于琴的作品。他晚年自号“六一居士”。其《六一居士传》云:“居士曰:‘吾家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客曰:‘是为五一尔,奈何?’居士曰:‘以吾一翁,老于此五物之间,是岂不为六一乎?'”这“六一”中的一项便是琴。他家里藏有三张古琴,曾作《三琴记》以志其事。记文中说,他对于琴曲“尤爱小流水”, “梦寝不忘”。但他并不孜孜于琴艺,他说过:“琴曲不必多学,要于自适。”可见他爱琴在于消遣世虑,在纷繁的社会生活中藉琴音以求得心理上的宁静与平衡,正如嵇康《琴赋》说的那样,取其“流楚窈窕,惩躁雪烦”, “感荡心志,发泄幽情”(《文选》)。欧阳修这篇《送杨寘序》的第一段,记述了他以琴治“幽忧之疾”的亲身经验;第二段又铺写琴的音乐特征,全文三分之二的篇幅写琴,因此文末径称为“琴说”。但这篇文章的题目终究是《送杨寘序》,而没有标为《琴说》,可见文章的主旨原不能以所占篇幅之多少来决定。
这篇序属于“赠序”,犹如今天的临别赠言。杨寘此行是“为尉于剑浦”,即到今天的福建南平一带去当个小小的县尉。那地方既僻处东南,其任官又属“荫调”——靠祖先的功劳德泽照顾他当个小官,并非出于自己的功名科第。在封建社会里,对于一个有志者来说,这是很不光彩的。杨寘处于这种境地,心里自然有很多不快,很多不平。加上他从小体弱多病,此去南边又缺医少药,那地方的语言风习也大异于中土,更将影响他的身心健康。任官本是喜事,杨寘这次任官,却仿佛是个悲剧的序曲。现在朋友分手,这篇赠序如何落笔?能不能写上一些“圣眷方隆”、“牛刀小试”之类的客套话,或预言其治绩,或遥祝其升迁,来安慰他寂寞的别怀?要真如此,对于作者,是虚伪冷漠;对于受者,无异于揶揄讽刺。欧阳修决不会这样。他在本文第三段满怀深情地写道:“以多疾之体,有不平之心,居异宜之俗,其能郁郁以久乎?”乍读之,倒真有几分像祭吊文字。用这种话饯行,一般人看来,会以为语出不祥;但如果身历其境者读了,将忍不住潸然流下感恩知己的热泪。因为,这才是倾吐肺肝的赤诚之言,表现了两人间深刻的理解,真挚的友情。《诗·小雅·巧言》所谓“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司马迁说的“人之相知,贵相知心”(《报任安书》),正是对这种互相理解、彼此关切的人际关系的赞扬。由于爱之深,乃言之悱恻,因此语无忌讳,担心他此去活不长久;又由于言之悱恻,转见爱之深沉,因此赠之以“琴说”,想藉音乐的力量“平其心以养其疾”。欧阳修此文最大特点,就在于情真语切,无一浮泛应酬之辞,句句从内心流出。说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欧阳修为什么说得如此动情?他为什么有“幽忧之疾”?联系到他写此文时正贬谪滁州,他的处境,他的心情,又无形中与杨寘的“多疾之体”、“不平之心”、“异宜之俗”发生了微妙的关联,使读者进一步领悟到文章里“同是天涯沦落人”这样一层含蓄很深的意蕴。——当然,这是字面上未曾说出来的。
下面要说到本文另一个特点——对琴音的精微刻画。欧阳修曾以琴却病,足见他对音乐有深邃的理解。正因为如此,本文第二段写琴音最为生动、形象、深刻。这一段又可分为两层。到“伯奇孤子、屈原忠臣之所叹也”止为第一层,描绘琴声的音乐形象和音乐意境;此下为第二层,写琴声的感发力量。音乐是抒发感情的听觉艺术,乐曲中涵蕴复杂,又非常抽象,要用语言描摹,非常困难。欧阳修却能化抽象为具体,使人读其文恍如闻其声,进入音乐的意境之中。第一层先以“凄然以促”写琴曲中的快节奏,“舒然以和”写琴曲中的慢节奏,作总体勾画。然后用山崩石破,泉水从高山迸泻而下,暴风雨在黑夜降临三种自然界的音响来比喻快节奏的琴曲旋律;用怨夫寡妇的叹息,大雁雄飞雌从的和鸣描绘慢节奏的琴曲旋律,二者都着意刻画音乐形象。接下来又用“忧深思远”、“悲愁感愤”描写琴曲的意境。作者用文王、孔子躬行仁义、忧民伤时的崇高思想和伯奇、屈原含冤负屈的悲愤心情象征琴音,使音乐的旋律与古代哲人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起,揭示出琴音中的遥深寄托,引起古今忧乐天下者的思想共鸣,因之构成了幽深肃穆的艺术境界。这比单纯的化抽象为具体、摹拟音乐形象者又高出一个层次。唐代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用“急雨”、“私语”等众多音响比拟琵琶之声,饮誉千古;欧阳修成功之处,则在于写出了音乐境界,可谓各擅胜场。第二层写琴音的感发力量。作者把音乐与儒家经典《论语》、《易》、《诗》启迪心智、陶冶情操的作用置于同等地位,说它们都能“动人心深”,对于不幸而处抑塞偃蹇之际的人,更能“道(导)其堙郁(疏通胸中的积郁),写(泻)其幽思”。他强调听琴、奏琴能乐以忘忧,净化灵魂。这种对音乐感发力量的深刻理解,虽然不自欧阳修始,但欧阳修能结合具体对象的具体处境加以阐发,写来就不是泛泛的说理而弥见其饱含深情。
现在来看全文结构。文章用琴音能“道其堙郁,写其忧思”这层意思结住第二段,正好与第一段叙述自己以琴治好了“幽忧之疾”,第三段希望杨寘用琴来“平其心以养其疾”的意思拧为一体。从这个侧面评析这篇序文,便会发现本文另外一个特色:首尾照应,通篇贯一。刘熙载《艺概·文概》说:“揭全文之指,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在篇首则后必顾之,在篇末则前必注之,在篇中则前注之,后顾之。”欧阳修这篇序文,可谓尽得“顾注”之法。
(赖汉屏)
送曾巩秀才序
欧阳修
广文曾生,来自南丰[1] ,入太学[2] ,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材,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虽有魁垒[3] 拔出之材,其一累黍[4] 不中尺度,则弃不敢取。幸而得良有司,不过反同众人叹嗟爱惜,若取舍非己事者,诿曰:“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有司固不自任其责,而天下之人亦不以责有司,皆曰:“其不中,法也。”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
呜呼!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况若曾生之业,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而有司弃之,可怪也!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夫农不咎岁而菑播[5] 是勤,其水旱则已;使有一获,则岂不多邪?
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余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
〔注〕 [1] 广文:即广文馆。宋国子监下属学校之一,收纳四方游士到京师求试者,遇贡举之年,先补中广文馆生,然后执牒诣国子监验试,十人取一。南丰:曾巩的故乡,今属江西抚州。[2] 太学:亦宋国子监属下学校之一。学生从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和平民的优秀子弟中招收。[3]魁垒:雄伟。 [4] 累黍:累和黍是古代两种微小的重量单位。《汉书·律历志》:“权轻重者不失黍絫(古“累”字)。”注:“应劭曰:‘十黍为絫,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二字合成一词,表示极细微的分量。 [5] 菑播:开荒播种。菑,开荒。《尚书·大诰》:“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插。”疏:“菑,耕其田,杀其草。”
这篇文章是欧阳修为曾巩参加进士考试落第而作。曾巩与欧阳修一样,也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宋史·曾巩传》说他“生而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辄诵。年十二,试作《六论》,援笔而成,辞甚伟。甫冠,名闻四方。欧阳修见其文,奇之”。可见曾巩在青少年时代就是个才子,他的文章一开始就得到了欧阳修的赏识。这种赏识,也体现在本文欧阳修对曾巩的文章的评价中:“况若曾生之业,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就是说曾文的上乘之作,已臻雄伟杰出之境;其一般水平的作品,也写得极有章法,按进士考试的录取标准衡量,是完全合格的。这样看来,曾巩就不应该落第。
然而曾巩毕竟还是落第了!这不能不引起欧阳修严肃的思考:“而有司弃之,可怪也!”事情就是这样:如果被试的一方没有出问题,那么毛病肯定就出在主试的一方。按理说,主管考试的部门担当替国家选拔人才的重任,本不该出毛病,然而现在竟然出了毛病,这就是“可怪”之所在。本篇的行文脉络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展开的。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入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又是怎样执行录取原则的呢?作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欧阳修)知嘉祐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不是再明显不过吗?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任国绪)
送徐无党南归序
欧阳修
草木鸟兽之为物,众人之为人,其为生虽异,而为死则同,一归于腐坏、澌尽、泯灭而已。而众人之中,有圣贤者,固亦生且死于其间,而独异于草木鸟兽众人者,虽死而不朽,逾远而弥存也。其所以为圣贤者,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1] ,是三者所以能不朽而存也。
修于身者,无所不获;施于事者,有得有不得焉;其见于言者,则又有能有不能也。施于事矣,不见于言可也。自《诗》、《书》、《史记》所传,其人岂必皆能言之士哉?修于身矣,而不施于事,不见于言,亦可也。孔子弟子,有能政事者矣,有能言语者矣。若颜回者,在陋巷,曲肱饥卧而已,其群居则默然终日如愚人。然自当时群弟子皆推尊之,以为不敢望而及,而后世更千百岁亦未有能及之者。其不朽而存者,固不待施于事,况于言乎?
予读班固《艺文志》、唐《四库书目》[2] ,见其所列,自三代、秦、汉以来,著书之士,多者至百馀篇,少者犹三四十篇;其人不可胜数,而散亡磨灭,百不一二存焉。予窃悲其人,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方其用心与力之劳,亦何异众人之汲汲营营[3] ?而忽焉以死者,虽有迟有速,而卒与三者同归于泯灭。夫言之不可恃也盖如此。今之学者,莫不慕古圣贤之不朽,而勤一世以尽心于文字间者,皆可悲也。
东阳徐生,少从予学为文章,稍稍见称于人。既去,而与群士试于礼部,得高第,由是知名。其文辞日进,如水涌而山出。予欲摧其盛气而勉其思也,故于其归,告以是言。然予固亦喜为文辞者,亦因以自警焉。
〔注〕 [1] 修之于身:加强自身修养。施之于事:用来建立事功。见之于言:撰述文章以传世。 [2] 班固《艺文志》:即《汉书·艺文志》。唐《四库书目》:唐代多次整理内库图书,官修目录,有《开元四库书目》等。四库,指经、史、子、集四部。 [3] 汲汲营营:匆忙地、不停息地工作、谋划。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了穆叔与范宣子论何者为“不朽”的一段名言。范宣子以世禄为不朽,穆叔却认为世禄不能称为不朽。他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欧阳修这篇文章里所说的“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就是指立德、立功、立言。全文用了一半篇幅,论三者之所以为不朽,并将“修之于身”(立德)放在最高地位,“见之于言”(立言)排在第三,这自然不无重道轻文的意思。但这篇文章的主旨,又不在权衡文道之孰重孰轻,而另有其深意在。
文章重点在第三段——论立言之不可恃。细读这段文字,会发现文章在立论上有一个矛盾。前面说,圣贤是不同于草木、鸟兽、众人的,这种人“虽死而不朽,愈远而弥存”。他们之所以被人尊为圣贤,长存不朽,是由于他们曾经立德、立功、立言。这里指明立言为三不朽之一。而第三段又说:“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这不是说,立言之士,与草木鸟兽之必然速朽没有区别吗?下文说得更明显:著作之士“卒与三者(指草木、鸟兽、众人)同归于泯灭”,岂非前后矛盾?
再三涵泳这段文字,就会悟出这里面有含而未申之意。这含而未申之意,正是本文的主旨之所在。第一,古人留下的著作,大多数仅在《汉书·艺文志》诸书中著录其书名、篇目,具体的作品则“百不一二存”。这说明,历史对立言之士的著作进行了无情的淘汰。那“百不一二存”的传世之作,是大浪淘沙剩下来的金子,是经受过时代的严格考验的,其余的早就湮没不存了。于此可见,文章难工,传世不易,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这是作者的慨叹,既以自勉,也以之勉徐无党。其次,前两段把“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三者并列为“不朽”,是阐述古代经传中论道之言,反映的是书本上的人生价值观念。第三段论立言之不可恃,将与鸟兽众人同归于泯灭,是欧阳修读史自悟之理。所谓言之不可恃,就是文章著述不重于人的委婉说法。这是从历史事实中总结出来的,反映了实践中呈现的另一种价值观念。书本上的价值观念与实践中的价值观念如此不同,遂使古今无数文士为之荷笔彷徨。作者自己一生的体验,便是明证。因此,文章结尾用“亦以自警焉”,暗暗透出个中消息。由此可见,这篇文章还表明了自古以来文章之士共同的悲哀,因以之警徐无党。
这样就见出本文的第一个特点:题旨深隐。欧阳修在其《论尹师鲁墓志》一文中提出:写作应该力求“文简而意深”,并说:“春秋之义,痛之益至,则其辞益深。……诗人之志,责之愈切,则其言愈缓。”他这篇《送徐无党南归序》,无愧于文简意深、爱深言切的典范之作。
全文立意,既重在表明文之难工与立言之不足恃,抒发包括自己在内的千古文章之士共同的悲慨,写来便情真语切,感慨深沉,这是本文的另一个特点。自古文士,留下来的篇章已仅“百不一二”,其余都“散亡磨灭”,是事之一可悲。留传下来的文章,“文字丽矣,语言工矣”,又“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是事之二可悲。这些人士活着的时候,“汲汲营营”,辛苦忙碌、呕心沥血地进行写作,才达到文丽语工的境地;而当其“忽焉以死”,仍然免不了“同归于泯灭”,是事之三可悲。末了写到“今之学者”,穷其一生精力,孜孜于文字著作,结果是“皆可悲也”。这段文字,饱含深情,既哀人亦复自哀。那种苍茫万古之意,发而为声,则抑扬唱叹,慷慨苍凉。试诵读第三段,先用“百不一二存焉”, “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发出深沉的咏叹;次用“汲汲营营”一个反问句抒发感慨;再用“夫言之不可恃也盖如此”一收一顿;最后用“皆可悲也”放声长吁:语调吞吐抑扬,声情契合,不仅足以“摧其(徐无党)盛气”,也足以引起后之文士读此文者无限悲怆。事之不平,积为愤懑。全篇无一愤语,却饱含愤意于笔端。
这篇文章在艺术上还有一个特点:结构非常紧凑,前呼后应,针线绵密,因此读来气势流贯,又回环往复,现出一种感情上的涡流。入手一句,先提出“草木”、“鸟兽”、“众人”三者都无法逃避同归灭亡的自然规律,然后从“众人”中引入“圣贤”,说他们独异于草木、鸟兽、众人。六字扣紧首句,文境稳步推开。接下去论圣贤之所以不朽在于修身、施事、见言,将三者平列。继以比较法层层筛选,步步推出中心。首则拿“施事”与“见言”比,论见之于言者不如施之于事;再拿“施事”、“见言”与“修身”比,引孔子的弟子宰我、子贡善于言语,冉有、季路长于政事,都比不上能修身立德而并不长于言语、政事的颜回,突出修身为首要之道,立言居三者之末,渐渐过渡到第三段论立言之不足恃,文意暗暗逗出,又层层推进。到第三段,先说“予窃悲其人,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束以“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 “荣华”紧承“丽”字,“好音”紧承“工”字,接榫紧密。又加上“方其用心与力之劳,亦何异众人之汲汲营营”,使草木、鸟兽、众人汇齐,与篇首第一句“草木鸟兽之为物,众人之为人”桴鼓相应。复承以“而卒与三者同归于泯灭”、“今之学者,莫不慕古圣贤之不朽”,再提“泯灭”、“不朽”,首尾回环,遥相顾盼,使这篇短文在畅达中有一种遒练逆折的劲气。这些地方,都见出作者为文炼气的功力和缜密的文心。
(赖汉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