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作者小传】
(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抚州)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推行新法,遭到反对。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遒劲清新,其词风格高峻。著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本朝百年无事札子
王安石
臣前蒙陛下问及本朝所以享国百年、天下无事之故。臣以浅陋,误承圣问。迫于日晷[1] ,不敢久留,语不及悉,遂辞而退。窃惟念圣问及此,天下之福;而臣遂无一言之献,非近臣所以事君之义,故敢昧冒而粗有所陈。
伏惟太祖躬上智独见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伪,指挥付托,必尽其材;变置施设,必当其务。故能驾驭将帅,训齐[2] 士卒,外以捍夷狄,内以平中国。于是除苛赋,止虐刑,废强横之藩镇,诛贪残之官吏,躬以简俭,为天下先。其于出政发令之间,一以安利元元[3] 为事。太宗承之以聪武,真宗守之以谦仁,以至仁宗、英宗,无有逸德。此所以享国百年而天下无事也。
仁宗在位历年最久,臣于时实备从官,施为本末,臣所亲见。尝试为陛下陈其一二,而陛下详择其可,亦足以申鉴于方今。伏惟仁宗之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出于自然,而忠恕诚悫[4] ,终始如一,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终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赏重而信。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因任众人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盖监司[5] 之吏,以至州县,无敢暴虐残酷,擅有调发,以伤百姓。自夏人顺服,蛮夷遂无大变。边人父子夫妇,得免于兵死,而中国之人,安逸蕃息,以至今日者,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不忍加兵之效也。大臣贵戚,左右近习,莫敢强横犯法,其自重慎,或甚于闾巷之人,此刑平而公之效也。募天下骁雄横猾以为兵,几至百万,非有良将以御之。而谋变者辄败;聚天下财物,虽有文籍,委之府史,非有能吏以钩考,而断盗者辄发;凶年饥岁,流者填道,死者相枕,而寇攘者辄得:此赏重而信之效也。大臣贵戚,左右近习,莫能大擅威福,广私货赂,一有奸慝,随辄上闻;贪邪横猾,虽间或见用,未尝得久:此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之效也。自县令京官,以至监司台阁,升擢之任,虽不皆得人,然一时之所谓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见收举者:此因任众人之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升遐[6] 之日,天下号恸,如丧考妣:此宽仁恭俭,出于自然,忠恕诚悫,终始如一之效也。
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无亲友群臣之议。人君朝夕与处,不过宦官女子,出而视事,又不过有司之细故,未尝如古大有为之君,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见贵,然小人亦得厕其间。正论非不见容,然邪说亦有时而用。以诗赋记诵求天下之士,而无学校养成之法;以科名资历叙朝廷之位,而无官司课试之方。监司无检察之人,守将非选择之吏。转徙之亟,既难于考绩,而游谈之众,因得以乱真。交私养望者多得显官,独立营职者或见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虽有能者在职,亦无以异于庸人。农民坏于徭役,而未尝特见救恤,又不为之设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杂于疲老,而未尝申敕训练,又不为之择将,而久其疆埸之权。宿卫则聚卒伍无赖之人,而未有以变五代姑息羁縻之俗。宗室则无教训选举之实,而未有以合先王亲疏隆杀之宜。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故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盖累圣相继,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忠恕诚悫,此其所以获天助也。
伏惟陛下躬上圣之质,承无穷之绪,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7] ,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臣不敢辄废将明之义,而苟逃讳忌之诛。伏惟陛下幸赦而留神,则天下之福也。取进止[8] 。
〔注〕 [1] 日晷(guǐ鬼):日影。这里是指时间。 [2]训齐:教育整顿。 [3]元元:庶民,老百姓。 [4] 诚悫(què确):诚笃,忠厚。 [5] 监司:宋代诸路的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有监察各州官吏之责,总称监司。 [6] 升遐:指帝王死去。 [7] 怠终:有始无终。 [8] 取进止:唐宋时奏章结尾的习惯用语,意谓采纳与否,取决于皇帝。取,听取;进,指意见被采纳;止,指奏章被驳回。
标题中的“札子”,指给皇帝的奏章。本文作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上距宋太祖赵匡胤称帝的建隆元年(960),共一百零八年,称“百年”是举其成数。此文的写作缘起大致是这样:宋神宗赵顼是一个有志图强的年轻皇帝,公元1067年即位时只有二十岁,出于谋求富国强兵、改变“本朝”积弊的迫切愿望,他即位第二年便召见王安石进京议对。此时王安石已近“知天命”之年,其经历、见识很不一般。他从少年时起即胸有“轩冕”之志,曾自言“材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希”(《忆昨诗》)。出仕前又跟随宦游四方的父亲到过岭南、江苏的不少地方,对于下情已有所体恤。中经丁忧,二十一岁入京应礼部试,首试即中,以第四名的好成绩登杨寘榜进士。王安石由于个性拗强,人品高尚,学识渊博,素有“矫世变俗之志”,名播朝野。神宗早在东宫时已闻王安石大名,继位后,对这位写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万言书》),提出“改易更革”主张的王安石十分倚重。这次把他由江宁召回京都,就是向他咨询北宋百年来没出大乱子的问题,要他当面回答这是什么原因。面对皇上,口头回答这么重大的问题,难无惶恐,加之时间紧迫,未敢迁延,来不及详对,即告辞返回。事后,他又觉得不符合近臣侍奉君主的道理,遂写了这篇《札子》,进一步申述改变积贫积弱局面、实行变法的实际需要和理论依据。神宗激赏此文,次年二月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变革遂张。此文可视为王安石变法的先声。
本文大致可分为五段。第一段是交代写作缘起,洵如上述。第二段是对“本朝”自开国皇帝赵匡胤至仁、英二宗的一一称颂,从而作出“此所以享国百年而天下无事”的初步答案。第三段,作者以“从官”的身分极言仁宗的所谓政绩美德,称颂他“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王安石认为仁宗当皇帝时,对上尊崇天意,对下兼听众议,宽仁恭俭,做得自然而又始终如一。尤可贵者,“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审理案件力求给犯人留一条活路,而对于官吏扰民深恶痛绝。对外不忍兴师动众,对内赏罚合理,不信谗言,处处依法办事。皇帝给监察机关带了个好头,所以各级官吏不敢擅自发号施令,也不敢做伤害百姓的事。自西夏归顺宋朝后,再没有发生较大的边境民族叛变之事。这样边民可免遭战乱之灾,内地民众亦可安居乐业。皇亲国戚不敢触犯法令,他们立身行事有的比百姓还谨慎,这是刑法公道所收到的成效。上百万军队是稳定的,一旦有贪污盗窃的人,很快便被揭露,至于在灾荒之年趁火打劫的人,会立即被破获,而皇帝身边的人也不敢擅作威福,索取贿赂。奸佞贪婪者偶被录用,但不能长久。各级官吏的任命提升虽不尽如人意,但也并无遗珠之憾,这是任人唯贤和依靠法制的结果。由于深得人心,所以在仁宗皇帝去世时,人们就像死了亲生父母一样悲痛万分。
第四段篇幅比上段略短,却是全文的重点段落,也是作者的醉翁之意之所在。头一句开门见山,指出“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可谓深中腠理。这些弊病分别表现在以下诸方面:一是皇帝朝夕共处的不过是宦官和妇女,临朝理事,又不外是一些琐碎之务,远不如那些有作为的国君,能同士大夫一起研讨先王的治国之法,从而在全国加以推行。二是对于事物不分名与实,一切听凭自然而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虽任用了贤人,但小人也占据一定职位;正确的言论皇帝不是不听,但错误的主张也时时被采纳。三是没能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人才,以诗赋和背诵古书的办法取士,论资排辈、按科名资历任用官吏,而没能采取必要的考核措施。四是监察机关(监司)没有称职的官员,边将不是由军队中有指挥经验的人担任,而是任命一些并无军事知识和指挥能力的人充当。五是官吏调动频繁难以考核其政绩,而“游谈之众”便以假乱真,贤人反被埋没;靠私交、“走后门”扩充自己声望的人,大都成了高官;不靠后台、对公事尽职尽责的人,有时反被打击排挤,故而上下偷懒,一味取悦于人;贤人有职无权,才能得不到发挥,实等同于庸人。六是沉重的徭役造成农民破产,而政府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兴办整修农田水利等等。七是边防部队没有进行训练整顿,其中多有疲惫衰老者;内地驻军全是兵痞无赖,没能改变五代以来在养兵问题上笼络迁就的坏风气。八是对于皇族成员不曾经过严格教育和选拔,竟然委以重任,这不符合先王奖优罚劣的用人原则。九是朝廷对于理财,大都没有恰当的办法,所以尽管皇帝本人很节俭而百姓并不富裕,皇帝对国事百般操劳而国家却不强盛;幸而没有外患,也没遇到特大天灾,所以一百多年来没有出乱子。十是虽说事在人为,但“本朝”的创建和存在却是上天保佑的结果。
显然,以上十条,没有一条不是对北宋朝廷的严厉批评。遗憾的是后世读者曾对王安石的这一苦心孤诣产生了误解,认为“虽曰人事……此其所以获天助”之说,是对北宋的歌功颂德,把功劳归于皇帝和上天,表现了他作为地主阶级政治家的局限性。实则相反,这是王安石改革主张彻底性的实际表现。因为这十条的寓意在于北宋王朝已失去了存在的必然性,仅仅靠上天帮助的偶然性得以维持,如不改革,绝无出路。《宋史》本传载:神宗诏问“为治所先”,王安石对曰“择术为先”。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北宋以来因循守旧的现行治术,而主张必须择取和制订足以对付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的新的治国方案。
紧承前旨,第五段指出“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这也不能理解为作者对宋神宗的吹捧。鉴于封建帝王至高无上的地位,一个有作为的大臣的满腹牢骚,也只能是委婉地、甚至是违心地加以表述。这一段话虽不多,但分量很重,它无异于警告赵顼说:天助是靠不住的,人事也不可有始无终,即使你对这些话很忌讳,因此而怪罪我,我也要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从而忠告你必须重新选择(择术为先)有助于变法图强的“人事”。成败在此一举,你如听取劝告,留心国事,实施变法,这便是天下人的一大福分!王安石的这些话中之话何等尖锐,哪里有什么美化和吹捧的意味!
上面指出,本文第四段是对北宋政治的严厉批评,而第三段从字面上看,不能不说是对仁宗皇帝的颂扬,但这里不仅有苦心,更体现了作者的思想机智和写作技巧:原来是用了欲抑先褒、寓抑于褒的手法。比如第三段花费了不少笔墨赞颂仁宗的恭俭宽厚,但充其量是一种抽象的肯定;而第四段的“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岂不是对前说的具体而彻底的否定?所以在评骘此文的思想性时,不宜笼统地斥责作者是在美化和吹捧宋朝的几个皇帝,而应该公正地肯定作者苦心孤诣地撰写此文是冒死进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变法图强。在这一点上——即在正直无私地从事变法革新的胆量方面,王安石的所作所为几乎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被列宁称赞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是当之无愧的。至于因受到种种局限,对北宋前五代皇帝说了一些违背事实或相当过头的好话(比如把北宋对辽和西夏的妥协政策,说成是“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终不忍加兵”等等),不能不说是对北宋统治者的一种有意的讳饰。又比如,他还避开了王小波、李顺等农民起义以及澶渊之役后开创用岁币求苟安的恶例等等,对此必须一一予以必要的鉴别与批判。
总起来说,本文的特点是思想深刻,立意高远;说理透辟,措辞委婉;借题发挥,旁敲侧击;结构缜密,逻辑性强。作为政论文一种的“奏章”,本文更有不枝不蔓、简劲精洁的特点。对于这一特点前人曾有所评述,如“文简而理周,斯得其简也”(陈骙《文则》), “只下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是何简贵”(刘熙载《艺概·文概》)。本文正是这样,如第二段在赞颂北宋诸帝政绩时,对太祖所用笔墨较多,对其文治武功作了较多揄扬,这是必要的,而对于其后四帝的称颂用字极为简约:“太宗承之以聪武,真宗守之以谦仁,以至仁宗、英宗,无有逸德。”这种称颂本身虽不尽可取,但其用字之“简贵”,颇为难得。
(陈祖美)
兴贤
王安石
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衰。此二者必然之势,古今之通义,流俗所共知耳。何治安之世有之而能兴,昏乱之世虽有之亦不兴?盖用之与不用之谓矣。有贤而用,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
商之兴也有仲虺、伊尹[1] ,其衰也亦有三仁[2] 。周之兴也同心者十人[3] ,其衰也亦有祭公谋父、内史过[4] 。两汉之兴也有萧、曹、寇、邓之徒[5] ,其衰也亦有王嘉、傅喜、陈蕃、李固之众[6] 。魏、晋而下,至于李唐,不可遍举,然其间兴衰之世,亦皆同也。由此观之,有贤而用之者,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可不慎欤?
今犹古也,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今之士民亦古之士民。古虽扰攘之际,犹有贤能若是之众,况今太宁,岂曰无之?在君上用之而已。博询众庶,则才能者进矣;不有忌讳,则谠直之路开矣;不迩小人,则谗谀者自远矣;不拘文牵俗,则守职者辨治矣;不责人以细过,则能吏之志得以尽其效矣。苟行此道,则何虑不跨两汉,轶三代,然后践五帝、三皇之涂哉[7] !
〔注〕 [1] 仲虺(huǐ毁):汤左相,奚仲之后。伊尹:商初大臣。名伊,尹为官名。一说名挚。传说出身奴隶,原为有莘氏女的陪嫁之臣,后来被委以国政,助汤攻灭夏桀,建立了商王朝。 [2] 三仁:《论语·微子》:“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3] 同心者十人:《尚书·泰誓中》:“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乱,治。乱臣,治理国家的良臣。十人,指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毕公、荣公、太颠、闳么、散宜生、南宫适(kuò扩)、文母等十人。 [4] 祭(zhài债)公谋父(fǔ府):祭国公,名谋父,为周之卿士。《左传·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内史过:周大夫。 [5] 萧:萧何,西汉开国名相。曹:曹参,西汉开国功臣,萧何死后为相。寇:寇恂。邓:邓禹。皆为东汉开国功臣。 [6] 王嘉:西汉哀帝时丞相,为人刚直,因直言极谏,被迫害死。傅喜:西汉哀帝时曾拜大司马,因不附权贵被策免。陈蕃:东汉灵帝时为太傅,因谋诛宦官,事泄被害。李固:东汉顺帝时为大司农,在反对外戚的斗争中被害。 [7] 五帝:指上古的五个帝王,即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三皇:指上古的三个帝王,即燧人、伏羲、神农。关于五帝、三皇有各种不同说法,这里只取其一。
这是一篇政论文,是王安石为推行新法所作的舆论准备。所谓“兴贤”,即“举贤”,也就是本文开篇所说的“任贤使能”。能否“任贤”,关系到国家的兴盛衰亡,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作为一位有远见的、爱国的政治家,王安石敏锐地察觉到当时的社会危机,决心变风俗,立法度,实行改革,扭转积弱积贫的局面。要使新法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就必须起用一批德才兼备的贤士,否则一切都将落空。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作者才写了这篇文章,陈述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希望朝廷广开贤路,招揽英才,以造福于国家和人民。
本文主旨明确,结构严密,言简意赅,有理有据,很有说服力。全文分为三段,段与段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首段开宗明义,从国家兴衰的高度,提出“任贤”与“弃贤”的问题。作者认为,无论是治世或乱世都不乏德才兼备之人,关键在于用与不用,用之则国家兴盛,不用则国家衰亡。由此可见“任贤使能”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第二段列举商、周、两汉、魏晋以至唐代兴盛衰亡的历史,用不可辩驳的具体事实,进一步说明“任贤”与“弃贤”关系着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并且语重心长地指出:“有贤而用之者,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可不慎欤?”第三段针对当前的现实,建议“君上”应当广开言路,举贤授能,亲君子,远小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充分发挥贤能的作用。果能如此,何愁不能超越两汉、三代,进而达到“五帝、三皇”的太平盛世。
全文虽仅有三百多字,但主旨集中,论证充分,说理透彻,语言明快简练,表达了王安石关心国事,振兴宋廷,以天下为己任的理想和愿望,同时也体现了作者政论文笔力劲健,感情充沛,富有说服力的特点。
(喻朝刚)
取材
王安石
夫工人之为业也,必先淬砺其器用,抡度其材干,然后致力寡而用功得矣。圣人之于国也,必先遴柬其贤能,练核其名实,然后任使逸而事以济矣。故取人之道,世之急务也,自古守文之君[1] ,孰不有意于是哉?然其间得人者有之,失士者不能无焉,称职者有之,谬举[2] 者不能无焉。必欲得人称职,不失士,不谬举,宜如汉左雄所议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为得矣[3] 。
所谓文吏者,不徒苟尚文辞而已,必也通古今,习礼法,天文人事,政教更张,然后施之职事,则以详平政体[4] ,有大议论使以古今参之是也。所谓诸生者,不独取训习句读而已,必也习典礼,明制度,臣主威仪,时政沿袭,然后施之职事,则以缘饰治道,有大议论则以经术断之是也。
以今准古,今之进士,古之文吏也;今之经学,古之儒生也。然其策[5] 进士,则但以章句声病,苟尚文辞,类皆小能者为之;策经学者,徒以记问为能,不责大义,类皆蒙鄙者能之。使通才之人或见赘于时,高世之士或见排于俗。故属文者至相戒曰:“涉猎可为也,诬艳[6] 可尚也,于政事何为哉?”守经者曰:“传写可为也,诵习可勤也,于义理何取哉?”故其父兄勖其子弟,师长勖其门人,相为浮艳之作,以追时好而取世资也。何哉?其取舍好尚如此,所习不得不然也。若此之类,而当擢之职位,历之仕途,一旦国家有大议论,立辟雍明堂[7] ,损益礼制,更著律令,决谳疑狱,彼恶能以详平政体,缘饰治道,以古今参之,以经术断之哉?是必唯唯而已。
文中子曰:“文乎文乎,苟作云乎哉?必也贯乎道。学乎学乎,博诵云乎哉?必也济乎义[8] 。”故才之不可苟取也久矣,必若差别类能,宜少依汉之笺奏家法之义。策进士者,若曰邦家之大计何先,治人之要务何急,政教之利害何大,安边之计策何出,使之以时务之所宜言之,不直以章句声病累其心。策经学者,宜曰礼乐之损益何宜,天地之变化何如,礼器之制度何尚,各傅经义以对,不独以记问传写为能。然后署之甲乙以升黜之,庶其取舍之鉴,灼于目前,是岂恶有用而事无用,辞逸而就劳哉?故学者不习无用之言,则业专而修矣;一心治道,则习贯而入矣。若此之类,施之朝廷,用之牧民,何向而不利哉?其他限年之议,亦无取矣。
〔注〕 [1] 守文之君:指第二代以下之帝王。《史记·外戚世家》:“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索隐:“守文犹守法也,谓非受命创制之君,但守先帝法度为之主耳。”[2] 谬举:指错误的荐举。曹植《求自试表》:“故君无虚授,臣无虚受。虚授谓之谬举,虚受谓之尸禄。”[3] 左雄(? —138):字伯豪,东汉南郡涅阳(治所在今河南邓州东北)人。安帝时举孝廉,迁冀州刺史。顺帝时,掌纳言,官尚书。《后汉书·左雄传》称其上言:“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儒有一家之学,故称家),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帝从之。”[4] 政体:此指施政的要领。 [5] 策:策问。汉代皇帝为选拔人材举行面试,事先把问题写在竹简上,应考的人按策上题目对答。 [6] 诬艳:指文辞的浮艳失实。 [7] 辟雍明堂:周朝为贵族子弟所设的太学称辟雍。明堂为古代帝王宣明政教之地,凡朝会、祭祀、庆赏、选士、养老、教学等大典,均在此举行。 [8] 文中子:隋朝王通的私谥。王通(584—618),字仲淹,初唐诗人王勃的祖父。著有《中说》,又称《文中子》。文中所引,见《中说》卷二,文字略有不同。
宋初以来的科举制度,“专以词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而有才识之士,往往不能进取。范仲淹为选取治世之才,曾提出改革办法。然而“庆历新政”在反对派的攻击下,就像昙花一现那样,迅即消逝。但这种科举考试败坏人才的弊病却日益蔓延。随着岁月的推移,王安石登上了政治舞台。他有鉴于此,写下了一系列文章进行论述,如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即《万言书》)中提出陶冶天下人才以变更法度的主张,认为当时学校所教,“讲说章句而已”。从事于这些“无补之学”,不能成人之才。因此他力图改变“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文献通考·选举考》卷四)的现状。这些论政议事的文章,既为后来推行新法制造舆论,又表现出他强调作文“务为有补于世”(《上人书》)的社会现实功能。
从这篇《取材》的内容来看,它的现实意义不仅在于阐明取人之道,而且与改革科举和学校制度都有密切的联系。首先指出选拔贤能,必须名实相称。王安石深知使用人才的重要,在《材论》中曾有相当精辟的论述:“夫材之用,国之栋梁也,得之则安以荣,失之则亡以辱。”本文的立意则着重于对人才的审慎选拔,“圣人之于国也,必先遴柬其贤能,练核其名实”,然后才能任用得当,达到得人称职,不失士、不谬举的境地。这样的立论是有他自己独特的感受,也就是说,他所希求的贤才是直接为变更法度效劳的。
其次是论述人才取舍,立足于治国济世。王安石以政治改革家的眼光审视人才问题,其耳目心力,一直渗透到造就人才的学校和科举考试方面。当时的现状,正如他在《万言书》中所指出:“方今取士,强记博诵而略通于文辞,谓之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者,公卿之选也。”而“不肖者苟能雕虫篆刻之学,以此进至乎公卿”。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因事析理,反复剖白,从现实存在的问题,谈到科举制度的改革,而在布局结构上,精心安排,有条不紊。自第二段起,分三层下笔论说。第一层是从正面阐发,作为文吏应具备必要的才能,掌握施政的要领;作为儒生,除训习句读外,必须熟习典礼、制度等。这样施之职事,才能为国家所用。
第二层指出当今考试的弊端,策问进士,“但以章句声病”;策问经学,“徒以记问为能,不责大义”。这样取士会使那些愚顽不敏者得以进取,而才能出众者视为多余,其严重后果,必然导致世俗“相为浮艳之作,以追时好而取世资也”。这里充分表露了作者对当时浮艳空洞文风的轻蔑与不满。
第三层是面对现状阐明自己的见解,如他认为策问进士要了解他们对于治国大计、政教得失以及安边之策等方面所掌握的实际知识,而“不直以章句声病累其心”;策问经学也“不独以记问传写为能”。这样决定升黜取舍,才能选取真正有用于国家的人才;实际上是为推行改革选拔一批新的人才。“汉家故事真当改,新咏知君胜弱翁”(《详定试卷》二首)。后来王安石在熙宁四年(1071)所拟《乞改科条制札子》中明确地提出:“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以俟朝廷兴建学校”,表达了作者迫切期望造就改革人才的心情。
王安石的议论文往往喜爱援古据经,而断以己意。这篇文章就是通过据经用典、古今比照的手法,既指出当今科举取士所存在的问题,又阐明选取治国安邦人才的重要,显示出议论与现实密切相联系的特点。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十五谓其“论议人主之前,贯穿经史古今,不可穷诘”。但从本文的中心议论来看,作者并不拘泥于儒家经典,而是有着托古改制的味道,体现了他的议论文所独有的政治色彩。
(曹济平)
读《孟尝君传》
王安石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1] 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注〕 [1] 鸡鸣狗盗:孟尝君曾在秦国为秦昭王所囚,有被杀的危险。他的食客中有个能为狗盗的人,就在夜里装成狗混入秦宫中偷得狐白裘,用来贿赂昭王宠妃,孟尝君得以被放走。可是他逃至函谷关时,正值夜半,关门紧闭,按规定要鸡鸣以后才能开关放人出入,而追兵将到,于是他的食客中会学鸡鸣的人就装鸡叫,结果群鸡相应,终于及时赚开关门逃回齐国。后成为孟尝君能得士的美谈。
这是一篇《史记·孟尝君列传》的读后感。它名为评论史事,实则是借题发挥,另有深意。
孟尝君田文,是战国时齐国的公子,以好养士著称,门下食客常达数千人。王安石在此文中通过对“士”的标准的鉴别,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观点,说明“士”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而鸡鸣狗盗之徒算不得士。这实际寄寓了他站在时代高度对人才的看法和要求,反映了他自己不凡的抱负、高远的情志和宏大的魄力。当然,文章认为是一士就可以“南面而制秦”,有点夸大士的个人作用,失之片面;但这主要是为了矫枉,故而不免过正,以对士的高度期许和评价,来扫除把鸡鸣狗盗辈与士相提并论的世俗浅见。总的讲,这篇史评翻新出奇,议论精辟,观点卓绝,富有反潮流、反传统的精神,表现出一种哲理的深度。
全文只有四句话,九十个字,可是转折跌宕,气势充沛,被李涂《文章精义》誉为文之“短而转折多气长者”,确是古代短文中的精品。文章第一句话先摆出对孟尝君的传统看法:孟尝君能够礼贤下士,搜罗人才,士所以归附之,最后依靠他们的力量逃离了秦国。这就干脆利索,开门见山地竖起了下文要批驳的靶子,此可谓“立”。第二句先用感叹词“嗟乎”加强语气,然后直截了当地驳斥“能得士”的说法: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头头罢了,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斩钉截铁,一下子就把士和鸡鸣狗盗之辈区别开,出语警策,反驳有力,此可谓“驳”。第三句转折腾挪,加深反驳之意: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得到一个士,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制服秦国,何至于还要靠鸡鸣狗盗的力量来脱险呢!着重辩证“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的人不足以称“士”,新意独出,直追根本,发人深省。在表明对士的看法中,融入了他自己达则兼济天下的豪情壮志,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此可谓“转”。第四句承接上文,又驳“士以故归之”,下断语作结: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下,这就是士所以不到孟尝君那里去的原因。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结语真可说是警健精辟,劲峭痛快,此可谓“断”。全文通过立、驳、转、断四层,把“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一笔扫倒,显得理足神完,语简意深,文短气长,尺幅中具有千里之势,读起来又抑扬顿挫,声韵谐美。这篇短文兼哲理、情趣、气势、音韵之胜,表现了作者思想的敏锐卓绝和写作技巧的高超纯熟。宋代谢枋得评谓“笔力简而健”(《文章轨范》卷五),清人沈德潜称赞曰“语语转,笔笔紧,千秋绝调”(《唐宋八家文读本》卷三十),应该说是当之无愧的。
(吴小林)
书《刺客传》后
王安石
曹沫[1] 将而亡人之城,又劫天下盟主,管仲因勿倍以市信一时可也。予独怪智伯国士豫让[2] ,岂顾不用其策耶?让诚国士也,曾不能逆策三晋,救智伯之亡,一死区区,尚足校[3] 哉!其亦不欺其意者也。聂政[4] 售于严仲子,荆轲[5] 豢于燕太子丹。此两人者,污隐困约[6] 之时,自贵其身,不妄愿知,亦曰有待焉。彼挟道德以待世者,何如哉?
〔注〕 [1] 曹沫:鲁国人,以勇力事鲁庄公。齐师伐鲁,曹沫为将,三战三败,鲁献遂邑以求和。鲁与齐盟于柯,曹沫执匕首劫持齐桓公,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桓公欲背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于鲁。见《史记·刺客列传》。 [2] 豫让:晋国人,初事范氏及中行氏,无所知名,去而事智伯,甚见尊宠。后智伯为赵襄子所灭,豫让谋刺襄子不果,为襄子所获,释之。豫让漆身为癞,吞炭为哑,毁其形状,不可复识,又欲刺杀襄子,复为襄子所获。豫让要求砍击襄子外衣以报智伯,襄子许之,以衣与让,让拔剑三跃而击之,遂伏剑自杀。见《史记·刺客列传》。 [3] 校:较量、抗衡。 [4] 聂政:韩国人,杀人避仇,至齐以屠为事。韩卿严仲子与韩相侠累有仇恨,到处寻求可以为他报仇的人。闻聂政勇敢,厚礼下交,奉黄金百镒为政母寿,政以母在不许。母死,政独行仗剑至韩刺杀侠累,并击杀其左右数十人,最后自剖面抉目屠肠而死。见《史记·刺客列传》。 [5] 荆轲:齐国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后至燕,燕人谓之荆卿。燕太子丹厚遇之,尊之为上卿,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欲令其劫持秦王嬴政,悉反诸侯侵地,如不可,因而刺杀之。轲请樊於期首,怀匕首及燕督亢地图献秦王,图穷而匕首见,刺秦王,不中,为嬴政所杀。见《史记·刺客列传》。 [6] 污隐困约:社会地位低下,生活贫困。污,下也。《荀子·非相》:“不免埤污傭俗。”隐,贫穷。《荀子·宥坐》:“奚居之隐也?”约,穷困。《论语·里仁》:“不可以久处约。”
《书〈刺客传〉后》这篇短文,只有一百二十四字,但议论风发,恣肆跌宕,充分表达了王安石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胆识和鞭辟入里的笔力。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最后有几句话说:“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但是王安石却不敢苟同,提出了疑义,言之有理,持之有故,这就不能不使读者为之耳目一新了。
除了专诸,王安石逐个评论了其他四人。(盖专诸刺吴王僚与聂政刺韩相侠累之得手,其事大同小异,故略而不论。)先评论曹沫。文章单刀直入,首先指出曹沫是“亡人之城”的败军之将。他劫持天下盟主齐桓公之所以得逞,这是由于管仲认为“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因而使齐桓公答应归还侵占鲁国的土地。这当然离不开当时的具体条件,也就是说,只能得逞于此时此地,“一时”则可,时时则不可。后来燕太子丹、荆轲又想用这一手,结果荆轲反被嬴政所杀,就足以充分说明这一点。秦王嬴政绝非齐桓公之伦,即使劫持嬴政成功,虎狼之秦,也绝不会遵守什么诺言的。文章对曹沫之为将,先予以否定,而对劫持齐桓公之得手,则着重阐明劫持之所以成功的具体条件,不在于肯定劫持这一手段。其意在贬而不在褒,是很明显的。
对于豫让,先劈头提出质疑,起得突兀,更加发人深思。在司马迁充满感情色彩的叙述中,豫让是一位“士为知己者死”的典型人物。但是王安石却别具慧眼,独怪这位“国士”怎么反而不运用他的策略呢?“让诚国士也”,这是欲抑先扬之笔,紧接着折笔回锋,直斥豫让并不能预先为之出谋画策,救智伯之亡,最终只献出了自己无足轻重的生命,这还能够得上和人家较量、对抗吗?这一透辟的分析,就使“国士”这个称号显得黯淡无光了。“独怪”的“怪”,自然怪得有理有据。重抑之后,又继之以轻扬:“其亦不欺其意(《史记》作“不欺其志”)者也”,真是一波三折,极为劲峭。
对于聂政、荆轲则合而论之,与前者笔法迥然不同,显得摇曳多姿。聂政刺杀韩相侠累成功,荆轲刺杀秦王嬴政失败,这是不同点;但聂政为严仲子所收买,而荆轲为燕太子丹所豢养,却有相同之处。这“售”、“豢”二字,既是相提并论的黏合点,也是着重贬抑的主要依据。重贬之后,又继之以轻扬,接着指出这两人都处在社会地位低下贫困之时,他们能够“自贵其身,不妄愿知,亦曰有待焉”。一张一弛之间,笔势由严峻又趋于缓和了。可是,一个“待”字,却在曲波回澜中又激起了更为陡峭的浪头。王安石最后终于堂而皇之地举出“道德”的大纛,这就使司马迁所谓的“名垂后世,岂妄也哉”的结论从根本上摇摇欲坠了。那些怀着道德以待为世所用的人,比那些蓄有阴谋以待为人所用的人怎么样呢?鲜明的对比,真有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了。文章紧扣住“待”字,以高屋建瓴之势,囊括了全文,赫然展示了主旨。妙在以反问句让读者自己去作结论,显得理直气壮而不武断,使人不能不为之首肯。如此结尾,真可以称之为笔有扛鼎之力。
王安石是文学家,更是政治家,他具有深刻犀利的分析能力和非同一般的见解。他不赞成以谋杀手段解决政治问题,认为真正的“国士”应该是有道德、有经邦济世才略的人。这一认识,至今依然闪耀着理智的火花。王安石对战国时代养士之风,也是持否定态度的(见《读孟尝君传》),这与他写这篇短文的思想基础是完全一致的。
(宋廓)
与马运判[1] 书
王安石
运判阁下:比奉书,即蒙宠答,以感以怍。且承访以所闻,何阁下逮下之周也!尝以谓方今之所以穷空,不独费出之无节,又失所以生财之道故也。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盖为家者,不为其子生财,有父之严而子富焉,则何求而不得?今阖门而与其子市,而门之外莫入焉,虽尽得子之财,犹不富也。盖近世之言利虽善矣,皆有国者资天下之术耳,直相市于门之内而已,此其所以困与[2] ?在阁下之明,宜已尽知,当患不得为耳。不得为,则尚何赖于不肖者之言耶?
今岁东南饥馑如此,汴水[3] 又绝,其经画固劳心。私窃度之,京师兵食宜窘,薪刍百谷之价亦必踊。以谓宜料畿兵之驽怯者就食诸郡,可以舒漕挽[4] 之急。古人论天下之兵,以为犹人之血脉,不及则枯,聚则疽[5] ,分使就食,亦血脉流通之势也。倘可上闻行之否?
〔注〕 [1] 马运判:即马遵,字仲涂,饶州乐平(今属江西)人。时任江淮荆湖两浙制置发运判官,“运判”为简称。 [2] 与:同“欤”,句末语气词。 [3] 汴水:此指古汴水,自河南开封流经徐州,汇入泗水,南达江淮。 [4] 漕挽:漕,水运;挽,挽车,指陆上运输。 [5] 疽:一种毒疮。此指血脉凝聚、不流通。
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王安石调任鄞县(今为浙江宁波市鄞州区)知县。这里山峦起伏,跨江负海而沟渠相通,然因长年失修,渠川淤塞,以致农业生产下降,人民生活相当贫困。王安石到任后亲自下乡巡视,了解到农民为旱灾所苦时,随即组织当地百姓,兴修川渠,“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兴学校,严保伍,邑人便之”(邵伯温《闻见录》卷十一)。他在鄞县独掌政务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后来推行新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这封给马运判的复信中,更显露出他的政治才能和理财的卓识。
这封信的内容虽分为二个层次,但聚焦点是议论国家的财政经济。北宋自“庆历新政”失败以来,社会危机日益加深,国家财力渐趋困穷。一些有识之士迫切要求革除积弊,改变积贫积弱的形势。王安石正是适应这种时代改革的潮流,提出了自己的理财方针。他认为“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这里所说“资之天地”,就是从天地自然界索取丰富的生活资料,也就是与人们的社会生产相结合。只有通过发展生产,天下百姓才能增加收入,国家赋税才能得到富足。这种把国家财政收入与发展社会生产紧密联系的观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当时财政措施的主要弊端,不仅在于开支用度没有节制,而根本症结所在是没有通过发展生产来开辟财源,只靠加重赋税来搜括民脂民膏。对此王安石运用一个巧妙的比喻进行辛辣的讽刺。他指出这种作法就好像一个人关起门来,与自己的儿子做买卖,外面的财富进不来,即使把儿子的钱财都赚过来,全家的财富也没有增加,并不算富足。用喻新巧,使抽象的道理变得生动具体,又小中见大而富有说服力。
信中第二层意思是从当时(指庆历七年)东南地区大旱,饥荒严重,而汴水又干枯的情景说起,提出把聚集京城的老弱士兵分散到各地供养,好像人体的血脉流通一样。这个比喻虽然简单,但却是十分贴切的。
王安石书札文的一大特色,就是长于说理,语言简练精当。从他这封阐述理财之道的信中可窥见其识度高远。虽然这些书札的感情色彩并不浓烈,但此信因事说理,由感性升华为理性,而叙事与议论相结合,并运用巧妙的比喻,故读来不觉枯燥,确有引人入胜的地方。
(曹济平)
答司马谏议书
王安石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1] 、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2] ,胥[3] 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4] ,度义而后动[5] ,是[6] 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7] ,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8] 向往之至!
〔注〕 [1] 侵官:王安石设“制置三司(盐铁、户部、度支)条例司”,主持变法,司马光认为这是侵夺了原来机构的职权。 [2] 盘庚之迁:盘庚,商代国君。他因旧都奄地多水患,决定迁都于殷。百姓不欲迁,既迁后又不习惯新地方,有怨言;诸贵戚大臣也耽于旧日安逸,把盘庚对百姓的好意隐匿不宣,反以浮言煽起百姓的不满。盘庚分别加以劝谕警告,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见《尚书·盘庚》及《史记·殷本纪》。 [3] 胥:皆。 [4] 度:计划。 [5] 度(duó夺)义而后动:慎重考虑是否合理,然后付诸行动。 [6] 是:认为正确。 [7] 事事:做事。前一“事”字为动词。 [8] 区区:衷心。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实行新法。保守派的代表人物、当时任右谏议大夫的司马光(字君实),多次写信给王安石,要他停止变法。王安石这封信,是针对司马光熙宁三年二月一封长达三千余字、全面攻击新法的来信的回复。安石先是简短地复了一信,对来信所责难的诸点不一一置辩,随后想到彼此交往多年,友谊深厚,信札来往不宜草率简慢,就又写了这封答书。
新旧两派之间的这场政治斗争,在当时朝廷上下本就非常引人注目,司马光与王安石的这类信件,更带有半公开的性质,双方在论战辩难时都是全力以赴的。因此,这封回信虽然简短,却是精心结撰之作。
开头一小段文字,表面上是向对方解释上次为什么简短回复而此次“具道所以”的原因。但实际上,作者着意强调的倒是“所操之术多异”这句话。细读信的全文,便可发现作者的辩驳和批评都贯穿了这一中心思想线索。“立片言以居要”,作者一开始就把问题的实质点出来了。
接下来一段,是针对司马光来信中提出的责难进行辩驳。在辩驳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问题——名实问题。名正则言顺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场,对同样一件事(即“实”)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马光在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实行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这些责难,如果就事论事地一一加以辩解,那就很可能会因为对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现象或具体事实而陷于被动招架,越辩解越显得理亏;必须站在高处,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驳倒对方的责难,为变法正名。先驳“侵官”。作者不去牵涉实行新法是否侵夺了政府有关机构的某些权力这些具体现象,而是大处着眼,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侵官”之说便不攻自破。次驳“生事”。“举先王之政”是理论根据,“兴利除弊”是根本目的。这样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国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扰民”。再驳“征利”。只用“为天下理财”一句已足。因为问题不在于是否征利,而在于为谁征利。根本出发点正确,“征利”的责难也就站不住脚。然后驳“拒谏”。只有拒绝正确的批评,文过饰非才叫拒谏,因此,“辟邪说,难壬(佞)人”便与拒谏风马牛不相及。最后讲到“怨诽之多”,却不再从正面反驳,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语带过,大有对此不屑一顾的轻蔑意味,并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议论。
这一段,从回答对方的责难这个角度说,是辩解,是“守”;但由于作者抓住问题的实质,从大处高处着眼,这种辩解就绝非单纯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驳斥司马光所列举的罪责的同时,也就反过来间接指责了对方违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为天下兴利除弊的错误。特别是“辟邪说,难壬人”的说法,更毫不客气地将对方置于壬人邪说代言人的难堪境地。当然,对司马光的揭露和进攻,主要还在下面一段。
紧承上段结尾处怨诽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无畏声言,作者对“怨诽”的来历作了一针见血的分析。先指出: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忧国事、附和流俗、讨好众人为处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诗文中,“苟且”是因循保守的同义语;而“俗”与“众”则是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这里揭示出他们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实质,正为下文皇帝的“欲变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因此接着讲到“众何为而不汹汹然”,只是说明保守势力的反对势在必然,却丝毫不意味着他们的有理和有力。接下来,作者举了盘庚迁都的历史事例,说明反对者之多并不表明措施有错误,只要“度义而后动”,确认自己做得是对的,就没有任何退缩后悔的必要。盘庚之迁,连百姓都反对,尚且未能使他改变计划,那么当前实行变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势力的反对,就更无退缩之理了。这是用历史上改革的事例说明当前所进行的变法的合理与正义性,表明自己不为怨诽之多而改变决心的坚定态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可以说是王安石的行事准则,也是历史上一切改革家刚决精神的一种概括。
答书写到这里,似乎话已说尽。作者却欲擒故纵,先让开一步,说如果对方是责备自己在位日久,没有能帮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这虽非本篇正意,却是由衷之言。紧接着又反转过去,正面表明态度:“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一语点破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实质,直刺对方要害,使其原形毕露,无言以对。
这是一篇书信体的政论。一般地说,政论以逻辑思维为手段,不易见作者个性;但这篇文章却充分显现出作者刚毅果决的政治改革家的鲜明个性。这既表现在作者对自己的政治主张高度自信,对保守派的思想实质看得深透,面对司马光连篇累牍、气势汹汹的攻击,从容镇定,显示出一种居高临下的气概;更表现在对事理的分析论辩,要言不烦,一两句话便能揭示问题的实质,而且态度坚决,斩钉截铁,不留馀地。文中有不少地方还流露出对于保守言论不屑置辩的轻蔑。像“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实际上已经认定对方是鼓吹邪说的佞人,不准备申述如此判断的理由,也丝毫不容辩驳。这种由高度的自信、深刻的认识、简练的语言等因素构成的峭刻劲厉的文章风格,充分显示了作者的个性。清吴汝纶评本篇说:“固由兀傲性成,究亦理足气盛,故劲悍廉厉无枝叶如此。”是抓到了痒处的。
当然,这毕竟是一封朋友间的通信。信的首尾措辞委婉,虽属书信格式的需要,也注入了朋友的情意。再如中心部分的驳论,也是开诚相见,直抒胸臆的,细察可以看得出来。政见不同,并不妨碍原来的友谊。如欧阳修、苏轼也曾不赞成新法的某些措施,而王安石与他们之间的私人感情仍然是很好的。不以私废公,也不以公废私,这是一个政治家应有的胸怀。
(刘学锴)
答曾子固[1] 书
王安石
某启:久以疾病不为问,岂胜向往。前书疑子固于读经有所不暇,故语及之。连得书,疑某所谓经者佛经也,而教之以佛经之乱俗。某但言读经,则何以别于中国圣人之经?子固读吾书每如此,亦某所以疑子固于读经有所不暇也。
然世之不见全经久矣,读经而已,则不足以知经。故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2] 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3] ;然后于经为能知其大体而无疑。盖后世学者,与先王之时异矣;不如是,不足以尽圣人故也。
扬雄[4] 虽为不好非圣人之书,然于《墨》、《晏》、《邹》、《庄》、《申》、《韩》[5] ,亦何所不读。彼致其知而后读[6] ,以有所去取,故异学不能乱也[7] 。惟其不能乱,故能有所去取者,所以明吾道而已。子固视吾所知,为尚可以异学乱之者乎?非知我也。方今乱俗不在于佛,乃在于学士大夫沉没利欲,以言相尚[8] ,不知自治而已[9] 。子固以为如何?
苦寒,比日侍奉万福,自爱。
〔注〕 [1] 曾子固:曾巩(1019—1083),字子固,南丰(今属江西)人。北宋著名的散文家,著有《元丰类稿》。 [2]《难经》、《素问》、《本草》:三种先秦时代的医学著作。 [3] 女工:指从事纺织、刺绣等手工劳动的妇女。问:请教。 [4] 扬雄(前53—后18):字子云,四川成都人。西汉儒家学者、文学家。著有《法言》、《太玄》等,后人辑有《扬子云集》。 [5]《墨》、《晏》、《邹》、《庄》、《申》、《韩》:《墨》指《墨子》,记录墨家创始人墨翟的言行。《晏》即《晏子春秋》,记载春秋时齐国晏婴的言行。《邹》即《邹子》,为战国时齐人邹衍所著,是阴阳家的代表作。《庄》即《庄子》,为战国时道家学派庄周所著。《申》即《申子》,战国时韩人申不害所著。《韩》即《韩非子》,战国后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所著。 [6] 彼致其知:指扬雄为了获得更多知识才去读这些书的。 [7] 异学:此指儒家学派以外的不同学说。 [8] 以言相尚:彼此夸夸其谈,互相吹捧。[9] 不知自治:不知道自己要下功夫做学问。
在王安石平生交友往来的书札中,以议论时政、探究学术的内容居多。这封给曾巩的回信就是一篇研讨治学之道的说理文。
曾巩是北宋著名的散文家,早年与王安石的友谊深厚,曾竭力向欧阳修推荐王安石,说他是“天下之材”, “如此人古今不常有”(曾巩《再与欧阳舍人书》)。欧阳修从曾巩处读到王安石的文章,不仅“爱叹诵写,不胜其勤”,而且希望能与之相见,其看重如此。这在曾巩《与王介甫第一书》中是有具体描述的。后来王安石执政变法,由于两人的政见不同而分道扬镳。从始合而终睽的历程来看,王安石这封回信是属于前期的作品,反映了作者博览群书的学习态度和注重实际的治学方法。
这封信的中心论题是围绕读经书的问题展开的。儒家经典是宋代知识分子必须习诵的读本,这是他们应试入仕途的敲门砖。王安石当然不可能例外。但是他认为读书不能局限于儒家经典的范围,而应该广泛涉猎,拓宽视野,“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然后于经为能知其大体而无疑”。这里有两层含意,一方面他突破了儒家的传统观念,把“诸子百家”以及先秦时期的医学著作列为研读的范围;另一方面又注重实际调查,向有实践经验的农民、女工等请教,无所不问。这些独具只眼的议论,充分反映了作者的远见卓识。王安石正是从广泛接触并且咀嚼吸收传统文化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的思想体系。在这封信中,他为了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不仅举出西汉名儒扬雄对墨家、道家和法家的著作也无所不读而不受扰乱的事实,加以论证,使信中的立论更富有说服力,而且对曾巩所谓佛经乱俗的说法,简当精辟地阐明个人见解。他指出当今之世,乱俗不在于佛,乃在于学士大夫沉没利欲而不能自拔。由于作者洞悉时事,目光敏锐,因此这里所下的判断,可谓一语破的,言简意深。从表层来看,这是对曾巩来信的直截了当的回答,实际上是对当时士大夫尊经泥古、死读儒家经典章句的社会思潮的尖锐批评,因而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战斗作用。
这封信的篇幅虽短,但写得理足气壮,不仅论据充实,说理透辟而有新意,而且首尾呼应,逻辑严密而无赘语,笔墨精练简明,体现了王安石散文峭厉严谨的风格特色。
(曹济平)
同学一首别子固
王安石
江之南有贤人焉,字子固[1] ,非今所谓贤人者,予慕而友之。淮之南有贤人焉,字正之[2] ,非今所谓贤人者,予慕而友之。二贤人者,足未尝相过也,口未尝相语也,辞币未尝相接也,其师若友,岂尽同哉?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曰:学圣人而已矣。学圣人,则其师若友,必学圣人者。圣人之言行,岂有二哉?其相似也适然。
予在淮南,为正之道子固,正之不予疑也。还江南,为子固道正之,子固亦以为然。予又知所谓贤人者,既相似,又相信不疑也。
子固作《怀友》一首遗予,其大略欲相扳以至乎中庸而后已。正之盖亦常云尔。夫安驱徐行,轥中庸之庭,而造于其堂,舍二贤人者而谁哉?予昔非敢自必其有至也,亦愿从事于左右焉尔。辅而进之,其可也。
噫!官有守,私有系,会合不可以常也。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
〔注〕 [1] 子固:曾巩(1019—1083),字子固,南丰(今属江西)人。 [2] 正之:孙侔,字正之,一字少述,吴兴(今浙江湖州)人。刘敞荐以为扬州州学教授,辞不赴。
这是一篇赠别友人的文章。作者于仁宗庆历二年(1042)任签书淮南判官,任所在扬州。次年三月请假归故乡江西临川(江西在宋时称江南西路,文中“江南”指此)。曾巩有《怀友》文寄王安石云:“介卿(安石初字介卿,后改介甫)官于扬,予穷居极南,其合之日少,而离别之日多。”本篇即作者暂归江西、会晤曾子固后再返扬州时写赠子固之作。题为“同学”,意指同学于圣人,相互切磋勉励,与曾巩《怀友》一文内容呼应,可见这两位古文大家青年时代声气相求之一斑。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逗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送孙正之序》云:“予官于扬,得友曰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仍用双线并行、相互映衬的写法。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自己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劘(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这是对《怀友》一文“合之日少,离别之日多”的话表示同感,并说明所以如此的原因。《怀友》又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间,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本文是王安石二十三岁时所作。和他后来的多数散文以斩截峭劲为特色不同,显得从容安闲,娓娓而道,具有一种醇雅雍容的风味,在王文中别具一格。
(刘学锴)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1] 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2] 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3] ,或以钱币乞[4] 之。父利其然也,日扳[5] 仲永环丐[6] 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7] 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8] 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9] ,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10] 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注〕 [1] 金溪:县名,在王安石家乡江西临川县东。 [2] 收族:团结同族。《礼记·大传》:“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3] 宾客其父:用对待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父亲。“宾客”用作动词。 [4] 乞(qì气):给予。 [5]扳:挽。 [6]环丐:到处求讨。丐,一作“谒”。[7] 明道:宋仁宗年号。明道二年(1032),王安石十三岁,随其父王益回乡居祖父丧三年。[8] 舅家:王安石母家姓吴,世居金溪乌石冈。 [9] 还自扬州:仁宗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在淮南判官(任所在扬州)任上,请假回乡探亲,再到金溪舅家,有《忆昨诗示诸外弟》纪其事。[10]受于人:后天的培养教育。
这篇因事抒感、叙议结合的短文,作于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时作者年二十三岁,与文章中的主角方仲永年龄相仿。题名“伤仲永”,这“伤”字正是全篇点眼,它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
文章开头一段,记述了方仲永幼年聪颖的情况。先点出其“世隶耕”,出身世代为农的家庭,为下面写他的天资作铺垫。接着,写他五岁时忽然无师自通、书诗署名的突出表现。这几句写得颇具神奇色彩。本来“未尝识书具”——农家无笔墨纸砚,却“忽啼求之”;求得之后,不但“即书诗四句”,且“自为其名”;从此之后,又竟“指物作诗立就”。这自然被乡人视为神童了。因为“奇”其子,连带着“稍稍宾客其父”,甚至给他钱。这本来是山乡百姓对有天资的儿童及其家庭的敬重,但竟反过来成了压抑天资的不利条件。“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丐于邑人,不使学。”儿童的天资被无知的父亲利用来作为到处敛钱的资本,亟须在求学中发展的天资竟“不使学”。作者对这种因没有文化和贫困带来的愚昧,在叙述中寓有讽慨;而对被利用来到处讨钱的仲永,则不无“伤”意。这几句是本段中的关键之笔。仲永后来的结局与作者的议论,都由此伏根。“不使学”三字用笔尤重。整段叙述,从“未尝识书具”到“指物作诗立就”到“不使学”,文意曲折多变,使读者对仲永的将来发展引起很大的兴趣。
接下来一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予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还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吗?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作者因仲永由天才沦为普通人一事推出的这一结论,正是他看问题透过一层,比别人深刻的地方。
这样看来,题内的“伤”字就可能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在王安石的散文中,《伤仲永》虽不以峭刻拗折著称,但仍具有深刻透辟、简洁遒劲的特点。尤其是最后一段,层层转进,一气蝉联,既曲折尽致,又浑浩流转。结以问语作收,雄劲中具不尽之致,尤耐寻味。
(刘学锴)
游褒禅山记[1]
王安石
褒禅山亦谓之华山,唐浮图[2] 慧褒始舍于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后名之曰“褒禅”。今所谓慧空禅院者,褒之庐冢[3] 也。距其院东五里,所谓华山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距洞百馀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独其为文犹可识,曰“花山”。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4] 也。
其下平旷,有泉侧出,而记游者甚众,所谓前洞也。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5] ,入之甚寒,问其深,则其好游者不能穷也,谓之后洞。余与四人拥火以入,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遂与之俱出。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6] ,然视其左右,来而记之者已少;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时,予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则或咎[7] 其欲出者,而予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于是予有叹焉。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夫夷[8] 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9] 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予之所得也。
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此所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
四人者:庐陵[10] 萧君圭君玉,长乐[11] 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至和元年七月某日,临川[12] 王某记。
〔注〕 [1] 本文作于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王安石时任舒州(治所在今安徽安庆)通判。褒禅山,在今安徽马鞍山含山县北。 [2] 浮图:梵语译音,或译“浮屠”、“佛图”,有佛、塔等义,此指和尚。 [3] 庐:房舍。冢(zhǒng肿):坟墓。 [4] 音谬(miù):读音错误。 [5] 窈(yǎo咬)然:深远幽暗的样子。 [6] 不能十一:不到十分之一。 [7] 咎:责备。 [8] 夷:平坦。[9] 相(xiàng向):辅助。 [10]庐陵:今江西吉安。 [11] 长乐:今属福建。 [12] 临川:今江西抚州市。
九方皋相马,遗形而得神,其用心在牝牡骊黄之外。这段话正可以移来读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
这是王安石集中唯一的一篇游记(其《鄞县经游记》实为其任鄞县县令时巡视各乡工作的日录),除去例行的结尾,整齐地分为两个大部分,前半记游,后半论说。第一段写游山,路线是:入山—慧空禅院—华山洞。但我们看到的却是一段考证文字,考证了褒禅山和华山洞得名的由来,根据倒仆的石碑考订出华山应读作“花山”,纠正俗传的音误。至于一般游记必不可少的内容,如山的形势风光如何,作者一行有没有进禅院“随喜”等,却竟然毫不提及。第二段写游洞。前洞只有三句介绍性的概述,还谈不上“游”;后洞是此游的重点,但除概况介绍外,也只写到“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为止,究竟怎么个“难”,怎样的“奇”,也没有一字具体形容。游程就此半途而废,匆匆结束了。
作为游记,实在平淡无味,看来与王安石这样的大手笔不称。
出洞之后,似乎只剩下踏上归途了。然而作者此时却不惜笔墨,围绕着“悔”字做起文章来。首先详细补叙了两点事实:其一,“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其二,当时“予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十一”而已“所见愈奇”,则那未至的“十九”以及更深处境界之更加奇妙也可想。倘若真是“火且尽”,倒也无可奈何了,偏偏力尚足,火尚明,一切条件具备而“不得极夫游之乐”,这就构成了“悔”的前提。接着又对举了在共同现实面前的两种不同态度,以他人的“咎”旁衬自己的“悔”。只“咎”疲倦者之欲出,是从客观上推卸责任;而“悔”自己之“随之”,则是从主观上寻找原因。作者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有严于自责的精神,由责生悔,由悔生思,由思生悟,由悟生叹,引发了一段大议论,通篇为之振起,把如两崖对峙、壁立千仞的记游与议论两大部分有机地联系了起来。其过渡之自然,有似“美人细意熨贴平,裁缝灭尽针线迹”。
第三段以一声感叹接转,以古人“求思之深而无不在”方能有得,兴起自己的思考,细致地叙述了“求思”的三个层次。自“夫夷以近”至“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为一层,从游洞的经历直接体会到欲达目的,必须“有志”。一人怠惰以出,众人盲从而随,不都是无志所致吗?“有志矣”至“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为二层,进而从反面作逻辑推理:有力有物而无志,其后果已为实践证明;那么,有志而力不足,物不备呢?结论也是不可能的。要想达到预期的目的,志、力、物三要素缺一不可。“然力足以至焉”至“其孰能讥之乎”为三层。物是客体,故暂置而不论,着重分析志与力的关系。志是意志,力是精力,二者虽同存在于主体之中,却非齐等平列,志起着主导作用。哪怕同样是“不能至”,有力而志不坚,在人会被讥,在己会有悔;尽志而力不足,在己既无悔,人亦未能讥。思考到这里,已经豁然开朗:要争取理想的实现,就须意志坚定,尽力而为,成败在所不计。于是“此予之所得也”一句总束,完成了认识的全过程,获得了思想的升华。这一段是全文的中心,是作者用全力来捕捉和表达的主旨所在。层层析理,文意既愈进愈深,文笔更曲折多变。抓住四个“不能至”,交错叠用“然”、“而”等转折性的连接词,步步拗转,如登九折之坂,虽陡险而不断;如溯九曲之溪,虽萦回而相通,令人有“若捕龙蛇,搏虎豹,急与之角而不敢暇”(柳宗元《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的感觉,充分体现了作者峻拔奇崛的文风。
现在回头来看前面的记游部分,就都活了起来,显得勃勃有生气。原来记叙的详略去取,都是严格按照论说的需要选择的,恰如构建凌云台的材木,一根根都经过称量,铢两分寸丝毫不差。既因理而记事,复因事以明理。每一叙事都在为立论提供依据,每一论点都折射出游程的投影。前有所蓄,则后必有所发;后有所议,则前必有所本。可谓篇无剩语,句无剩字。那布局的严整,使人想起北京城的区划;结构的对称,又像一幅棋盘。作者运子于棋盘之上,而落势千变万化;驰骤于通衢之中,而腾踔无不如意,显示了驾驭文字的非常功力。至于那些似乎该写却与主旨无关的风光景物,则一概摒而不书,免得喧宾夺主。盖这篇“游记”本不为记游而写,作者的目光超越于山情水韵之外,正是九方皋之相马,“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也。
前后洞之游与志力物之辨的对应,构成本文的主线。还有一条副线,即第四段所得出的治学必须“深思而慎取”的论点,与第一段对仆碑的考证遥相呼应,是作者的又一思想收获。两者相辅而行,如泰山之有梁父,使文势更丰满。
王安石是学者、文学家、诗人,但首先是政治家。他目睹时弊,奋思改革,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念念在心,有触即发,这就是本文论述中心的“志”。还在他任鄞县县令时(1047—1050),就曾在境内推行青苗法并取得了成效。这篇《游褒禅山记》,不啻写下了献身改革的决心书。此后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提出以孔子“困于排逐亦终不为之变”的精神来进行“施为变革”, 《答司马谏议书》中的“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以致为相后推行新法遭到反对,在《次韵和甫咏雪》诗中所写的“势合便疑包地尽,功成终欲放春回。寒乡不念丰年瑞,只忆青天万里开”,无不一脉相承。直到晚年新法失败,退居金陵(今江苏南京),还有“尧桀是非时入梦,固知馀习未全忘”(《杖藜》)的诗句。他确实已尽了“志”,因而至死也没有“悔”。那坚定的信念,正是游褒禅山时立下的。此志已决,虽然后来游踪更广,且不乏名山胜水,但游记确实不需要作第二篇了。
(孟斐)
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
王安石
三司副使不书前人名姓。嘉祐五年,尚书户部员外郎吕君冲之[1] ,始稽之众史。而自李纮已上至查道[2] 得其名;自杨偕[3] 已上得其官;自郭劝[4] 已下又得其在事之岁时。于是书石而镵之东壁[5] 。
夫合天下之众者财,理天下之财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有财而莫理,则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而天子犹为不失其民者,盖特号而已耳[6] 。虽欲食蔬衣敝,憔悴其身,愁思其心,以幸天下之给足而安吾政,吾知其犹不行也。然则善吾法而择吏以守之,以理天下之财,虽上古尧、舜,犹不能毋以此为先急,而况于后世之纷纷乎?
三司副使,方今之大吏,朝廷所以尊宠之甚备。盖今理财之法,有不善者,其势皆得以议于上而改为之。非特当守成法,吝出入,以从有司之事而已。其职事如此,则其人之贤不肖,利害施于天下如何也!观其人,以其在事之岁时,以求其政事之见于今者,而考其所以佐上理财之方,则其人之贤不肖,与世之治否,吾可以坐而得矣。此盖吕君之志也。
〔注〕 [1] 吕君冲之:即吕景初,字冲之,河南开封人。户部属尚书省,所掌事务归三司统辖。当时吕君以户部员外郎的身分担任度支副使。 [2] 李纮:字仲纲,仁宗明道二年(1033)曾任度支副使。查道,字湛然,真宗咸平六年(1003)曾任度支副使。 [3] 杨偕:字次公,仁宗景祐三年(1036)曾任度支副使。 [4] 郭劝:字仲褒,仁宗景祐三年继杨偕而任度支副使。[5] 镵之东壁:把书写的字迹镌刻在东边的石壁上。 [6] 特号而已耳:只是徒有空名义罢了。号,称号,名称。
这篇文章虽称“题名记”,实际上是一篇借题发挥、说理精辟的散文。
仁宗嘉祐五年(1060),王安石担任三司度支判官。当时的度支副使吕景初掌管全面事务,他从官府档案中查考出历届副使的姓名、官衔履历和任职年月,并授意王安石写了这篇题名记。文章的起因很简单,但作者独运匠心,写出了自己的特色。
特色之一:借题说理,文思开拓。
王安石这篇文章的构思不局限在眼前“厅壁题名”这件事情上,而是拓宽视野,从国家理财、法制等诸多方面加以发挥,直抒己见。这些政见都富有社会现实的针对性。宋代自开国以来,已历百年。一方面是政局比较稳定,经济不断发展繁荣,另一方面边患加重,威胁宋朝外部的经济和政治,而一些豪门富商兼并土地,聚敛财富日益剧烈,又促使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尖锐激化。纷至沓来的社会内外矛盾,使地主阶级中的有志之士产生一种忧患意识。到了仁宗时期,他们认识到“自是朝廷只守弊法,不肯更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三富弼奏),必将带来严重后患,因而呼唤变革的声浪越来越高涨。王安石正是适应这个时代潮流,迫切希望革新。他在文章中提出“理天下之财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的主张,充分体现了这种以法理财的变革精神。文中还论述了财、法与吏三者相互制约的重要关系,并强调在实践中考察官吏的才能。这些都表现出作者敏锐的政治眼光和远见卓识,并为后来执政推行新法奠定了理论基础。
特色之二:善于开合,详略得体。
说理文须讲求开合变化,因为人们讲明道理有时需要多次反复引申,而善于用笔者能开能合,取材详略得当。如本文开头一段简要地交代“题名”之事,第二段则放开说理,既指出理财是治国之本,又强调没有完善的法制,无法管理;没有良好的官吏,又难以守法。这些从表层上看似乎断了文意,其实是与度支掌管国家财赋收入密切相关的,既放得开,又收得拢。最后从三司副使的重要职能回到“厅壁题名”上,使上述见解得到归结,又点明了题名的意图。文章叙事简括,笔墨集中精练而有变化。这种详略得当、能开能合的写法,显示出作者用笔的工妙。
(曹济平)
祭范颍州文
王安石
呜呼我公,一世之师。由初迄终,名节无疵。明肃之盛[1] ,身危志殖[2] 。瑶华失位[3] ,又随以斥。治功亟闻,尹帝之都[4] 。闭奸兴良,稚子歌呼。赫赫之家,万首俯趋。独绳其私,以走江湖[5] 。士争留公,蹈祸不栗[6] 。有危其辞,谒与俱出。风俗之衰,骇正怡邪。蹇蹇我初[7] ,人以疑嗟。力行不回,慕者兴起。儒先酋酋[8] ,以节相侈[9] 。公之在贬,愈勇为忠。稽前引古,谊不营躬。外更三州[10] ,施有馀泽。如洒河江,以灌寻尺。宿赃自解,不以刑加。猾盗涵仁,终老无邪。讲艺弦歌,慕来千里[11] 。沟川障泽,田桑有喜。戎孽猘狂,敢 我疆[12] 。铸印刻符,公屏一方。取将于伍,后常名显。收士至佐,维邦之彦[13] 。声之所加,虏不敢濒。以其馀威,走敌完邻。昔也始至,疮痍满道。药之养之,内外完好。既其无为,饮酒笑歌。百城晏眠,吏士委蛇[14] 。上嘉曰材,以副枢密[15] 。稽首辞让,至于六七。遂参宰相[16] ,釐我典常。扶贤赞杰,乱冗除荒。官更于朝,士变于乡。百治具修,偷堕勉强。彼阏不遂,归侍帝侧[17] 。卒屏于外,身屯道塞[18] 。谓宜耇老,尚有以为。神乎孰忍,使至于斯。盖公之才,犹不尽试。肆其经纶[19] ,功孰与计?自公之贵,厩库逾空。和其色辞,傲讦以容。化于妇妾,不靡珠玉。翼翼公子,弊绨恶粟。闵死怜穷,惟是之奢[20] 。孤女以嫁,男成厥家。敦堙于深,孰锲乎厚?其传其详,以法永久。硕人今亡,邦国之忧。矧鄙不肖,辱公知尤。承凶万里,不往而留。涕哭驰辞,以赞醪羞[21] !
〔注〕 [1] 仁宗天圣七年,范仲淹奏请章献明肃太后还政于仁宗,不报。出通判河中府。[2] 殖:树立。 [3] 明道二年,仁宗废郭皇后,范仲淹等奏后不当废,贬知睦州。郭后出居瑶华宫。 [4]亟(qì):屡次。尹:治理。范仲淹为开封府尹,治理京城,功绩卓著。 [5] 绳:纠正。这两句说,由于制止权豪势要贪赃枉法,而被贬斥流放。 [6]“士争”二句:范仲淹因上《百官图》,谴责宰相吕夷简结党营私,被罢知饶州。一时舆论哗然,秘书丞余靖、太子中允尹洙、馆阁校勘欧阳修等纷纷上书反对罢斥范仲淹,他们也因此而遭贬。(事见《宋史·范仲淹传》)[7] 蹇蹇:同“謇謇”,忠诚正直。 [8] 酋酋:高貌。 [9] 侈:张大。《宋史·范仲淹传》:“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10] 外更三州:范仲淹因上《百官图》,被贬饶州,一年多后徙润州,又徙越州,后因西夏元昊反,才召回为天章阁待制、知永兴军,改陕西都转运使。 [11] 讲艺:讲学传艺。弦歌:弹琴唱歌。古代礼乐结合,孔子讲学时常弹琴和乐歌唱。这两句说,范仲淹热心传艺讲学,仰慕者千里来投。据《宋史·范仲淹传》:“仲淹泛通六经,长于易,学者多从质问,为执经讲解,亡所倦。”[12] 戎孽:指西夏。猘(zhì制):狗发疯。 (yǐ椅): 龁,咬。这两句说,敌兵像疯狗发狂一样,竟敢侵犯我们的边疆。 [13] 彦:美士,杰出的人才。《诗·郑风·羔裘》:“彼其之子,邦之彦兮。”这两句说,范仲淹帐下吸收了一批有志之士,是国家的栋梁之材。 [14] 委蛇:庄重而又从容自得的样子。 [15] 上:指宋仁宗。以副枢密:以为枢密副使。范仲淹驻守西北,西夏不敢来犯,后元昊请和,仁宗下诏召回,拜枢密副使。被召后曾“五让不许”。 [16] 遂参宰相:据《宋史·范仲淹传》:“谏官欧阳修等言仲淹有相材,请罢(王)举正,用仲淹,遂改参知政事。仲淹曰:‘执政可由谏官而得乎?’固辞不拜,愿与韩琦出行边。命为陕西宣抚使,未行,复除参知政事。”[17] “彼阏不遂”二句:《宋史·范仲淹传》:“初,仲淹以忤吕夷简,放逐者数年。及夷简罢,召还,倚以为治。上十事,悉采用之。”[18] “卒屏于外”二句:《宋史·范仲淹传》:“仲淹以天下为己任,裁削幸滥,考核官吏,日夜谋虑,兴致太平,然更张无渐,规模阔大,论者以为不可行。……会边陲有警,因与枢密副使富弼请行边。……及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请罢政事,乃以为资政殿学士、陕西四路宣抚使知邠州。其在中书所施,亦稍稍沮罢。”屯(zhūn谆),艰难。 [19] 经纶:政治才能。 [20] “化于妇妾”六句:《宋史·范仲淹传》:“其后虽贵,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而好施予,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泛爱乐善。”[21] 醪:浊酒。羞:食品。此指祭品。
范仲淹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皇祐四年(1052),他以户部侍郎出知青州(治今山东青州市),因病请调颍州(治今安徽阜阳),五月,未到任而卒,享年六十四岁,人称范颍州。范仲淹死时,王安石才三十二岁,在舒州(治今安徽安庆)任通判。他虽还是一位不太知名的下级地方官,范仲淹生前已对他予以注意和器重。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谓:“公亦尝受知于范公,见重于当世大贤,固甚早也。”王安石自己也说:“矧鄙不肖,辱公知尤。”说明他们两人有很深的情谊,可以说是忘年之交。正因为这样,王安石对范仲淹的死深感悲痛,所以当他得知这一消息后,便挥泪写了这篇情文并茂的祭文。
王安石一生写过三十多篇祭文,大都采用整齐的四言韵文的形式,语言精练,抑扬顿挫,富于感情色彩。这篇《祭范颍州文》,对范仲淹的为人和政绩,进行了比较公正、全面的评价,较有价值,值得一读。文章一开始就说:“呜呼我公,一世之师。由初迄终,名节无疵。”末尾则云:“硕人今亡,邦国之忧。”这是贯穿全文的主旨。王安石认为,范仲淹身系天下安危,堪称一世师表,他的死是巨大的损失,是邦国的不幸。核之史实,基本上符合实际,反映了当时的公论,并非溢美之辞。范仲淹在北宋政坛是一位具有远见卓识和革新思想的杰出人物。他刚正廉洁,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曾上书朝廷主张改革弊政,富国强兵。他在西北前线任职多年,对巩固边防、安定社会作出过重大贡献。他的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表现了宽广的胸怀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成为当代和后世许多爱国志士的座右铭。王安石敬佩范仲淹,把他当作自己的老师和学习的楷模,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和愿望,这就是振兴宋廷,扭转积弱积贫的局面,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宏图。所以这篇祭文决非一般的应酬文字,而是对一位爱国政治家的公正评价和沉痛悼念。
祭文循着范仲淹的生活轨迹,对他各个时期在不同职位上的所作所为,进行了简约的追述和褒扬,赞美他“闭奸兴良”、“扶贤赞杰”、矫正世风、拨乱反正、御敌安邦、爱抚百姓的种种“治功”,同时也叙述了范仲淹受到政敌排斥、屡次被贬的经历和遭遇。“公之在贬,愈勇为忠”,充分肯定他不向腐朽保守势力妥协的无畏精神。据《宋史·范仲淹传》载,范仲淹由于与宰相吕夷简政见不合,曾被放逐数年;召回后,任枢密副使,旋改参知政事,采取坚决措施,“裁削幸滥,考核官吏,日夜谋虑,兴致太平”,并鼓励对贪官污吏的举报弹劾,使“侥幸者不便”,从而遭到保守派官僚的激烈反对和诽谤,终于被迫“自请罢政事”,离京外放。对此,王安石在祭文中写道:“盖公之才,犹不尽试。肆其经纶,功孰与计?”对范仲淹未能尽展其才,深表遗憾。在封建社会,一切正直的爱国的政治家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最后只能赍志以殁,含恨而终。范仲淹是如此,王安石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他们之间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呵!
唯其如此,这篇祭文才写得感情真挚,爱憎分明。虽然作者主要是从正面颂扬范仲淹,但话里话外也鞭挞了阻挠和反对范仲淹进行改革的腐朽势力。从文章中我们既能感受到范仲淹的爱国情怀和高风亮节,同时也可约略窥见王安石变法前北宋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因此它是一篇较有内容的祭文。由于受四言文的局限,文字比较古奥,但认真披读,仍觉十分动人。
(喻朝刚)
王逢原墓志铭
王安石
呜呼!道之不明邪,岂特教之不至也?士亦有罪焉。呜呼!道之不行邪,岂特化之不至也?士亦有罪焉。盖无常产而有常心者[1] ,古之所谓士也。士诚有常心以操圣人之说而力行之,则道虽不明乎天下,必明于己;道虽不行于天下,必行于妻子。内有以明于己,外有以行于妻子,则其言行必不孤立于天下矣。此孔子、孟子、伯夷、柳下惠、扬雄之徒所以有功于世也。呜呼!以予之昏弱不肖,固亦士之有罪者,而得友焉。
予友字逢原,讳令,姓王氏,广陵人也。始予爱其文章,而得其所以言;中予爱其节行,而得其所以行;卒予得其所以言,浩浩乎其将沿而不穷也,得其所以行,超超乎其将追而不至也。于是慨然叹,以为可以任世之重而有功于天下者,将在于此,予将友之而不得也。呜呼,今弃予而死矣,悲夫!
逢原,左武卫大将军讳奉 之曾孙,大理评事讳珙之孙,而郑州管城县主簿讳世伦之子。五岁而孤,二十八而卒。卒之九十三日,嘉祐四年九月丙申,葬于常州武进县南乡薛村之原。夫人吴氏,亦有贤行。于是方振也,未知其子之男女。铭曰:
寿胡不多?天实尔啬。曰天不相[2] ,胡厚尔德?厚也培之,啬也推之,乐以不罢,不怨以疑。呜呼天民[3] ,将在于兹!
〔注〕 [1] 无常产而有常心者:句中二“常”字,《孟子·梁惠王上》原文为二“恒”字,这里当是避宋真宗赵恒之讳。 [2] 相:扶助。 [3] 天民:对于明道而能尽天理之人的尊称。《孟子·尽心上》:“有天民者,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
撰写“墓志铭”一类文章容易犯的通病,不是枯燥呆板,就是揄扬过实,因而被讥为“谀墓”。王安石《临川集》中,“墓志铭”一类文章约有一百多篇,却既无“谀墓”之嫌,又能因人因事谋篇,结构灵活,不拘一格,在唐宋八大家中能兼具韩(愈)欧(阳修)志铭文之长,被誉为“无体不备,无美不搜”(梁启超《王安石评传》)。关于这篇《王逢原墓志铭》,王安石在《与崔伯易书》中写道:“逢原遽如此,痛念之无穷,特为之作铭,因吴特起去奉呈。此于平生为铭,最为无愧。”可见他自己也认为是得意之作。王令(字逢原)卒于嘉祐四年(1059)六月初二日,九十三天后下葬,这篇墓志铭当作于是时。
此文的独特性和深刻之处,在于从哲学思想的高度来评价墓主。第一段的重点是“盖无常产而有常心者”以下数句。《孟子·梁惠王上》有“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诸句,意谓没有固定的产业却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只有知识阶层能够做到,而一般人若无固定的产业,也就没有一定的道德准则,他们就会胡作非为,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王令(字逢原)则是这种道德高尚的知识分子。王安石在《与王逢原书》(其二)中称赞他说:“既而见足下,衣刓屦缺,坐而语,未尝及己之穷;退而询足下,终岁食不荤,不以铢忽妄售于人,世之自立如足下者有几?”王令自己也说“吾食无田,吾寝无庐,吾爨无刍,吾餔无菹”(《言归赋》),即使这么困苦,他也不去参加科举考试以谋取官职,而情愿辗转于今江苏高邮等地作一个清贫的教书先生,被誉为“文学德行俱出人右”(《淮南部使者邵必奏状》)。他奉寡姊如严父,教孤甥如爱子,饥寒穷困,不改其守。关于王令的为人,当时还有这样的传闻,说他既见知于王安石,声誉赫然,一时附丽之徒,望风伺候,高位显官,日满其门,对他阿谀奉承,而王令对此极为厌恶,便在家门上写了这样四句话:“纷纷闾巷士,看我复何为,来则令我烦,去则我不思。”(见《宋诗话辑佚》本《王直方诗话》)在墓志铭里,王安石虽未具体提及此事,但在他看来,王令继承并发扬了孔、孟等古圣贤的道德学说,堪称士人的楷模,这比借取他王安石的声望增重于世的事更值得书写。
第二段头几句交代死者的姓氏、籍贯,语焉不详。其实王令生于宋仁宗天圣十年(1032),初字钟美,以其造道之深改字逢原。旧望太原,自七世祖迁居魏郡元城(今河北大名),尝自称元城王令。少孤,由其在扬州一带做低级武官的叔祖王乙抚养。扬州一名广陵,王令遂被称为广陵人。王安石比王令年长十一岁,仁宗至和元年(1054),王安石由舒州通判被召入京,路过高邮时,王令撰《南山之田》诗并投书求见。他们一见如故,遂结为忘年交。“始予爱其文章”至“悲夫”十馀句,叙述作者交友、识友、崇友的过程及心情。本来以为王令“可以任世之重而有功于天下”,他们相晤之日,“乾坤谈罢论雎鸠”,交谊极深,想不到好友如此才高命短,竟“弃予而死”,怎么能不十分悲痛呢!此后不久,王安石赍哀再撰《思逢原二首》(其一)曰:“妙质不为平世得,微言唯有故人知。”惟其相知相得,这篇墓志铭才写得平实深刻,十分感人。
第三段进一步交代墓主的生平、家世。虽然王令的曾祖、祖父、父亲都做过官,但在他出生时家境已相当贫寒。母亲亡故后,五岁时父亲亦去世,故称“五岁而孤”。仁宗嘉祐四年(1059),因脚气病而卒,年仅二十八岁。此病长期折磨着王令,王安石曾致书告知其医治的偏方:“近见说脚气,但于早起未下床未语以前,取唾以手大指摩脚心,取极热,乃下床,久之自不复发,尝试为之。此乃尝有人以此除疾,为之无妨也。”(《与王逢原书》其八)从这类小事上也可以看出王安石与王令的交情之深,故“其为志文,言甚简而其痛弥深”(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王安石认为王令卓荦冠群,可与自己共功业于天下。王安石被任为常州知州,王令前来相依,当时已二十六岁,由于一贫如洗,尚未娶妻。王安石作伐,两次致函吴蕡,向他介绍王令品德才智如何过人,希望他能答应这门亲事,将女儿,也就是王安石妻子的从妹嫁给王令。吴蕡深知其女婉慧夙成,嫁不轻诺,在王安石的劝说下,终于应允。嘉祐三年(1058)四月,王令前往吴蕡做官的蕲州(今湖北黄冈蕲春)迎娶吴氏夫人,六月舟次鄱阳,与在此地任职的王安石相晤谈诗议政,相得欢洽。次年王令去世时,吴夫人只有二十五岁,已怀有身孕。王安石撰写墓志铭时,吴氏尚未分娩,未卜是男是女。后来生下一个女儿,吴氏誓不再醮,务农为生,抚养女儿成人。
最后十句四字铭文,呼天抢地,为王令的早逝深表感慨。尤为可惜的是,王令作为“行能尤异”(《哲宗皇帝实录》)、高才而多产(短短十年写出七十多篇散文、四百八十多首诗)的作家,其“致君泽民之志”未遂而夭,作为墓主的深交和连襟,王安石的悲苦心情可想而知。
(陈祖美)
泰州海陵县主簿许君墓志铭
王安石
君讳平,字秉之,姓许氏。余尝谱其世家[1] ,所谓“今泰州海陵县主簿”[2] 者也。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辨说,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宝元[3] 时,朝廷开方略之选[4] ,以招天下异能之士。而陕西大帅范文正公、郑文肃公[5] 争以君所为书以荐。于是得召试为太庙斋郎[6] ,已而选泰州海陵县主簿。贵人多荐君有大才,可试以事,不宜弃之州县。君亦常慨然自许,欲有所为,然终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噫,其可哀也已!
士固有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彼皆无众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后世者也,其龃龉固宜。若夫智谋功名之士,窥时俯仰,以赴势物之会,而辄不遇者,乃亦不可胜数。辩足以移万物,而穷于用说之时;谋足以夺三军,而辱于右武之国。此又何说哉?嗟乎!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
君年五十九,以嘉祐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扬子县[7] 甘露乡某所之原。夫人李氏。子男瓌,不仕;璋,真州司户参军;琦,太庙斋郎;琳,进士。女子五人,已嫁者二人,进士周奉先、泰州泰兴县令陶舜元。铭曰:
有拔而起之,莫挤而止之。呜呼许君!而已于斯,谁或使之?
〔注〕 [1] 余尝谱其世家:作者曾撰《许氏世谱》,见《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一。 [2]泰州:治海陵县,今江苏泰州市。主簿:掌文书簿籍,官物出纳,为县令的助理。 [3]宝元:宋仁宗年号(1038—1040)。 [4] 方略之选:宋仁宗时的一种制举科目,即“识洞韬略运筹帷幄科”。[5] 范文正公:范仲淹,谥文正。他在康定及庆历年间出镇陕西。郑文肃公:郑戬,谥文肃,曾任陕西四路都总管兼经略安抚招讨使。 [6] 太庙斋郎:太常寺太庙令属官,掌奉宗庙诸陵墓的荐享事宜。许平庆历三年五月任此职。 [7] 真州扬子县:宋属淮南路,今江苏仪征县。
一般的墓志铭,由于受墓主亲属的请托,或因墓主生前死后身分地位的贵显荣耀,往往多所称美揄扬,甚至流为“谀墓”之作。王安石这篇墓志铭,却写得很不一般化。它不但脱出了例多溢美的陈套,而且脱出了以叙述墓主生平行事为主的常规。文章借墓主的身世遭际,别出心裁地发了一通议论,充分表现了作者矫世抗俗、孤标独步的性格和对人生的独特看法。
开头平平叙起,交待墓主姓名、官爵,用笔简约。然后称扬其“友爱”, “卓荦不羁”, “善辨说”,有“智略”,勾画出一位有不平凡才智而又豪放不羁的士人形象。接着,于“当世大人”中举出范仲淹和郑戬,说明许平生前确曾受到名人显宦的器重与推荐。但这位“慨然自许,欲有所为”的士人却困于下位,“不得一用其智能而卒”。总之,许平一生可以说是有才、得荐而未遇。作者用“噫!其可哀也已”的慨叹表达了对他的同情与悲悯。
在封建时代的士人中,像许平这样才而不遇的情况多得不可胜计。如果仅就怀才不遇着眼,这篇墓志铭便将成为毫无特色的熟滥文章。作者别开生面之处,在于就许平的遭遇生发出一段出人意料的人生感慨。
“士固有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作者在第二段开头,突然撇开许平,举出另一种类型的士人。这是一种有自己独特思想、独立意志,敢于背离世俗,坚决按自己意志行事,不管遇到怎么样的讥笑困辱都毫不动摇的人,是作者奉为楷模的异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作者自己精神性格的写照。这种人没有普通人的那种平庸的人生追求,他们所期待的是后世的理解。在作者看来,这种人由于不趋世希时,因而他们不合于当时是必然的。紧接着,又掉转笔锋,指出那些有智谋才略、汲汲追求功名的人,他们窥测时势,随俗周旋,寻求机遇,但其中不遇者却也不可胜数。“辩足以移万物,而穷于用说之时;谋足以夺三军,而辱于右武之国。此又何说哉?”他们主观上具有特出的才能,客观上也有用其才的需要,却“穷”而“辱”,这就令人疑惑不解了。这后一类人,就是以许平为代表的追求当世功名的才士。作者并没有直接说出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但读者却自会引起对这个不合理的社会的思考。在对照了以上这两种人的志趣遭遇以后,作者深有感慨地说:“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知”什么呢?大约应当包括对社会的不合理的认识,以及趋时者未必得遇的感慨。从这里看,上文的所谓“可哀”,就不单纯是哀其不遇,而且含有哀其看不透这个社会的意思。既然趋时者未必得遇,那么反不如离世异俗、独行其意了。这正是作者对举以上这两种人的深意所在。从表面上看,“离世异俗,独行其意”者是宾,“窥时俯仰,以赴势物之会”者(包括许平在内)是主,但实际上作者却是要通过对后者遭遇的哀悯与思考,肯定前一种人的人生态度,可以说是反主为宾,主宾易位了。
最后一小段铭文,可以看作全篇的总结。“有拔而起之,莫挤而止之”,应首段贵人之荐举;“呜呼许君!而已于斯,谁或使之”,对许平的“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表示哀悯,而对所以如此的原因则始终不加点破,留下疑问让读者去长久地思索。铭文用韵处,“起”、“止”相接,隔了三句再用一“使”字收住,读来便觉声情相应,有如泣如诉之妙。
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说:“古之人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这篇别具一格的墓志铭正是作者“求思之深”的又一生动例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的人生观在实践与深思中形成的轨迹。
(刘学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