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守派首席大法官如何炼成?
1955年1月27日,罗伯茨诞生在布法罗市。爸爸是一名电器工程师,后来成为宾夕法尼亚州约翰斯敦伯利恒钢铁公司的经理。罗伯茨父母都是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罗伯茨也是在浓厚的天主教氛围中长大。当罗伯茨上小学时就聪慧过人。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举家迁往印第安纳州长滩(LongBeach)市,在那里罗伯茨上了一所私立学校。罗伯茨不仅学习好,而且他是天生的领导者,高中时就成为校橄榄球队队长,尽管他体育不是特别出类拔萃。他还担任校报主编,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学术明星,他最终如愿地被哈佛学院历史系录取。1976年,他又被哈佛大学法学院录取。在哈佛法学院3年中,尽管大学里弥漫着自由主义的气息,他却非常低调,政治上不是很积极,但依旧被老师和同学视为保守派一员。引起同学和老师注意的还是他的学术水平,他曾担任《哈佛大学法律评论》执行主编。哈佛法学院求学3年后,他以优等成绩毕业。
罗伯茨的第一份工作是给位于纽约的联邦第二巡回法院做法官助理。这是罗伯茨重要的人生起点。法官助理(lawclerk)就是“给法官提供主要帮助的年轻律师。(他们)最关键的工作是帮助法院法官审阅上诉人递交的上诉状,还要撰写有关诉讼文书或法院记录的摘要。法官助理对于被选出复审的案件的某些问题也做法律研究。法官助理也常担任起草附在法院裁决后的判决意见的工作”[5]。在美国,法官助理可以大致分为两类:联邦一级法官助理和地方一级法官助理。联邦一级的法官助理由四部分构成: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助理、联邦巡回法院法官助理、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助理以及联邦司法官助理,而地方一级的法官助理主要是指州法院法官助理。[6]联邦一级法官助理的从业经历是一个敲门砖,可以敲开美国顶级律师事务所、著名学府或研究机构,甚至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大门。[7]一般来说,在联邦巡回法院做法官助理本身就说明了罗伯茨非常优秀,而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助理的岗位一般都要求有联邦巡回法院做法官助理的经历。罗伯茨在联邦第二巡回法院所服务的对象是法官亨利·弗兰德利(HenryFriendly)。弗兰德利是共和党人,奉行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Restraint),他尤其以反对当时沃伦法院自由能动主义而出名。弗兰德利之所以挑中罗伯茨做他的助理,除了罗伯茨的才学、人品、学历之外,更看中的或许是罗伯茨的内敛沉稳的政治意识形态。所有法官,包括大法官,总希望能找到和自己思想意识形态很合拍的助理。[8]1980年,弗兰德利推荐罗伯茨作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的法官助理,当时的伦奎斯特还不是首席大法官。在跟随伦奎斯特大法官的一年多的时间里,罗伯茨进一步得到锤炼。法律分析家认为,正是从这个时候起,罗伯茨磨炼了他的保守主义思维方法,包括他对联邦权力的怀疑,反对联邦权力干预州权,支持行政分支在外交和军事领域大显身手等。罗伯茨的司法克制理念逐步树立。伦奎斯特大法官与年轻的罗伯茨志同道合,彼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两人的友谊一直延续到伦奎斯特2005年逝世。2005年9月6日,联邦最高法院为伦奎斯特举行遗体送别仪式时,罗伯茨是8名抬棺者之一。
当1981年1月20日以推崇“新保守主义”而著名的共和党总统罗纳德·里根宣誓成为美国第40任总统,而此时罗伯茨刚刚结束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助理的生涯。罗伯茨生逢其时!美国的新保守主义风潮开始涌起,由于罗伯茨“根正苗红”“政治过硬”,保守主义意识形态鲜明,再加上伦奎斯特大法官的法官助理的光环,罗伯茨成为里根内阁司法部长威廉·弗伦奇·史密斯(WilliamFrenchSmith)的特别助理。罗伯茨正式迈入政坛,他是一颗光彩夺目的政治明星,也是共和党寄予厚望、大力栽培的“后备干部”。特别助理干了一年后,由于罗伯茨能力超群,表现抢眼,他转任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专为里根总统服务,在那里工作了4年,他的才华进一步得到展现,同事和总统对他高度赞扬。里根主政期间,美国“新保守主义”的风潮越来越猛烈,保守主义之风也吹到了司法界。里根一口气把奥康纳、斯卡利亚和肯尼迪等人成功地送进了联邦最高法院,一举扭转了自由派在联邦最高法院的强势地位。在联邦最高法院内,斯卡利亚和托马斯以极端保守而出名,特别是斯卡利亚,他主张宪法原旨主义解释方法,反对宪法是“活”的。[9]尽管后来奥康纳和肯尼迪两位大法官立场逐渐向中间路线靠拢,多少令共和党人有点失望,但是,共和党保守派依旧认为,年轻的罗伯茨属于保守派阵营,是经得起考验的,能扛大梁,值得培养。虽然就宪法解释方法而言,罗伯茨不同于斯卡利亚,但他有自己的司法哲学,且偏向保守,这一点毋庸置疑。
1986年,罗伯茨辞去了总统法律顾问一职,“辞职下海”,加盟华盛顿特区著名私人律师事务所——霍根与哈特森事务所(Hogan&Hartson),成为一名大律师。1989年罗伯茨代理了他在联邦最高法院的首起官司——美国诉哈尔珀案(UnitedStatesv.Halper),他一炮打响,辩论才能高超,思维敏捷、逻辑清晰,给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留下了深刻印象。仅仅一年,他就成为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1988年,老布什上台后,罗伯茨重返司法部工作,担任首席政府律师(SolicitorGeneral)肯尼斯·斯塔尔的副手。1992年,老布什总统在任期届满前,提名37岁的罗伯茨为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人选。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共和党有意栽培罗伯茨,把他当作未来的大法官培养,因为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素有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摇篮之称。可是天不遂人愿,1992年老布什败给了年轻帅气的民主党候选人克林顿,罗伯茨不得已回到了霍根与哈特森事务所重操旧业。在接下来的8年中,罗伯茨律师业务做得风生水起,赚得盆满钵满。罗伯茨在联邦最高法院共代理了39个案件。[10]这些大案要案充分磨炼了罗伯茨。但是,罗伯茨也无偿代理了一些官司。例如,1996年在“罗默诉伊文思案”(Romerv.Evans)中罗伯茨曾无偿在幕后给同性恋权利运动人士提供帮助,准备诉讼材料和辩护理由。[11]罗伯茨也曾给一个死刑犯做辩护律师,该罪犯杀死了8人。罗伯茨等人认为该罪犯精神有问题。后来在罗伯茨提名大法官时这个代理的死刑案件被人抖搂出来,证明他不适合做大法官。[12]罗伯茨代理过的案件中最著名的案件莫过于“美国诉微软公司案”(UnitedStatesv.Microsoft),罗伯茨代表联邦政府联合19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对微软公司提出控告。[13]
2000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小布什入主白宫,他再次提名罗伯茨出任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2000年小布什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戈尔为总统宝座打官司的时候,罗伯茨坚定地站在小布什的身边,甚至坐飞机到佛罗里达州为计票出谋划策,终究赢得世纪之战,为小布什问鼎总统宝座立下汗马功劳。由于遭到民主党抵制,罗伯茨直到2003年5月8日才成功通过参议院确认,成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在随后的几年中,罗伯茨的保守主义的观点鲜明地展露出来,得到保守派的认同。
正如前文所述,两年后的2005年,罗伯茨迎来了最大的转机。这一年奥康纳大法官退休,给了罗伯茨一个机会,半途再加上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病逝,罗伯茨干脆被小布什提名为首席大法官。2005年9月22日,参议院以78∶22的票数通过了对罗伯茨的确认,22名投反对票者绝大部分来自民主党,其中有一位来自伊利诺伊州的黑人参议员,他的名字叫作巴拉克·奥巴马。2005年9月29日,联邦最高法院最资深的大法官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在白宫主持了罗伯茨的口头宣誓仪式,罗伯茨正式就任美国第17任首席大法官。
罗伯茨大法官只用了26年的时间,完成了法官助理到首席大法官的华丽转身,这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史上极为罕见,罗伯茨也是美国历史上第5位曾在联邦最高法院做过法官助理的大法官。[14]回顾罗伯茨的经历,他有强烈的宗教信仰,学生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名校毕业,“学而优则仕”,起点高,多岗位锻炼,并且在基层磨炼过,忠诚于保守主义意识形态,受到共和党器重并着力栽培。罗伯茨的首席大法官之路折射出美国的司法精英培养也是在体制内多角度考察,全方位锤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