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通向宪法的自由放任(1874-1920)
19世纪最后30年和20世纪最初20年是美国经济迅猛增长、社会结构急剧变化、民众运动此起彼伏的工业化、城市化时代。短短的半个世纪里,美国完成了从农业资本主义到工业资本主义的转型,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工业国家。分散自治的政府结构,西部广袤的自由土地,源源不断的移民洪流,相对模糊且变化迅速的阶级构成,以教会为核心的社区认同,这些因素和力量的相互作用,最终将美国塑造成为世界上一个资本主义最为放任自由的国家,拥有一个最少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和最发达的市民社会。
这一时期,先是铁路和火车,接着是电报和电话,最后是公路和汽车,为美国实现全国统一市场和经济起飞提供了必要的交通和通信条件。与此同时,美国个人主义传统在前所未有的西进运动中得以强化和深化,对个人能力的信念,对政府权威的深深怀疑,对市场能量的迷信,对社会自发秩序的强调,使产生于欧洲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美国获得了极大的共鸣,经济上的自由放任和政治上的无为而治成为这一时期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
在带来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由放任也导致令人憎恶的市场垄断。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企业通过合并与兼并来实现规模效益,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出,这对整个社会经济都有好处。但另一方面,企业的合并减少了市场竞争,自然导致某种垄断。垄断不仅会抬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而且还会扼杀和限制创新的动力。对垄断消极后果的担忧,最终导致19世纪后期美国反垄断法的出现。
正像政治上的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一样,经济上的绝对权力(垄断)同样会导致腐败。为了巩固垄断利益,强大的工商业集团竭力插手政党政治,影响政府决策,维护其特权利益。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的结合,产生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笔下《镀金时代》里的种种黑幕和腐败。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展开,伴随着资本主义竞争的弱肉强食。美国传统的中产阶级——独立的农户、手工业者、小工商者,开始分化瓦解,一些变成了现代的产业工人,更多的转变为现代的中产阶级。与那些依靠自己的一技之长和有限资本而谋生的传统中产阶级不同,现代中产阶级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知识和智力而服务于社会,他们主要是教师、记者、编辑、财会人员、律师、医生这些专业人士。
民主政治的一大好处是,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可以利用自己人数相对众多的优势,利用政治上与成功者(富人)平等的投票机会,来维护自己残存的利益,遏制富人过度的贪婪。于是,农民反对铁路公司垄断和运费歧视的格兰奇运动,有组织劳工争取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的抗争,知识分子为主体的黑幕揭发运动,此起彼伏,声势浩大,对各级立法机构形成了强大的压力,迫使它们不得不通过限制垄断、保护竞争、维护中下阶层利益的立法,构成了经济立法上的规制运动,试图制约毫无节制的自由放任。
民主原则为市场竞争的失败者提供了立法的保护,而宪制主义却为民主竞争的失败者提供了司法的救济。自由放任的维护者和规则运动的支持者政治上的较量,最终演化为联邦法院里的司法诉讼。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所有的政治问题迟早会变成法律问题。资本的势力依仗既有的宪法原则,强调财产的权利和契约的自由;对立的势力则发掘出新的宪法原则,突出宪法序言中的“公共福利”。一时间,最高法院成为新旧宪法原则辩论交锋的战场。美国宪法权威阿奇博尔德·考克斯颇为传神地写道:“由于可以利用司法来审查立法的合宪性,那些在政治论坛上抵制变革失败的一方得以在最高法院将争斗继续下去。这一时期重大的宪法问题是,1787年原本为一个不大的小型社会所设计的宪法,是否可以无须修正就能够适应规模及复杂性均远为宏大的现代工业社会。”[1]
自由放任与规制运动相互对垒和交互作用,代替了内战之前联邦与州权的博弈冲突,成为这一时期宪制的新主题。这一主题具体落实到司法领域,就是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案件主导了最高法院的司法卷宗。历史的讽刺在于,为保护黑人而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在最高法院的眼里,不仅不能用来约束各州对黑人赤裸裸的种族歧视,反而可以转化为保护企业法人免受立法的规制。最高法院解释宪法的魔力没有比这一点更让人叹为观止的了。
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也是美国从美洲大陆扩张走向海外扩张,并崛起成为世界大国的关键时期。帝国之路从根本上背离了美国共和之父的立国构想,但是,他们的后人却以超乎寻常的想象力,从宪法中找寻其海外扩张的法理根据。面对总统与国会对各自外事权力的宽泛解释,最高法院一改自己在经济规制立法上的谨慎甚至是敌视态度,慷慨大度,普遍认可了美国政府外交权力急剧膨胀的现实。这样,国会和总统得以顺利地推行对外扩张政策,而不必担心会遇到内政问题上那样的掣肘。从这个意义上讲,最高法院实际上是鼓励了国会和总统的对外事务领域的大胆行为。
就美国总统与国会在对外事务领域的权力关系而言,这一时期正是从“国会政体”向“帝王总统”转变的阶段。因此,这一时期两者的对外事务权力关系显现出两大特点:第一,国会与总统并重,但却互不冲突;第二,国会对总统的授权空前增多,总统的对外事务权日益彰显。实际上,正是由于国会在对外事务领域对总统的广泛授权,而这一授权又一再获得最高法院的首肯,才使得这一时期国会与总统之间在此领域的权力分配没有出现20世纪60年代之后出现的激烈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