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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天朝主義,本文只想再補充幾點。

歷史由「傳統」到「現代」,有斷裂也有連續,以前的共產黨人(包括左翼毛派)強調與過去的斷裂,天朝主義者(包括右翼毛派)強調與傳統封建及帝國王朝的連續。在認為中國歷史的連續性大於斷裂性這點上,許多不同思想進路的中國學者也會持相近的看法,故必須細分。

天朝主義者推介給中國現代政治想像的傳統政治模版,一是西周的封建,二是作為帝國的大清。

西周的封建早就跟中國歷史斷裂,只剩下後世的想像和重構。近年的西周研究者如李峰,從考古出土的西周青銅器銘文得出實證的結論是西周是一個有強大中央政府及官僚管理,以軍事手段不斷征伐擴張疆域的「血親武裝定居點殖民」、「權力代理的親族邑制國家」。一般中國讀書人所知的西周「封建」政治面貌,根據的是後出的文獻如《周禮》、托古的史料和後世儒家善意的誤讀,可能是與真實歷史有距離的。

香江文章並沒有演繹充滿歧義的「天下」一詞,所以這裏只需要指出一點:認為一個儒家理想的天下秩序曾經在西周歷史上真正實現過的說法也是沒有根據的。

香江文章裏比較具體的模版是強世功認為發揮中國儒家政治理想到極致的清帝國,並以此築構當前中國的天朝主義。

但是強世功的天朝主義,普遍犯有三種學理上的謬誤:

一、化約主義的謬誤(當前中國=政治儒家+周封建+大清帝國+毛澤東+鄧小平): 以簡化、拼貼、修辭與雄辯營造反普世、反西方的中國天朝主義、中國例外主義,這對很多人有着致命的魅力,其實就是一種販賣給黨國和中文知識份子的精裝國族民粹主義。

二、預設立場的謬誤:從理論及意識形態的預設下倒着看歷史,甚至從現代中國黨國體制的政治合法性角度回看歷史,以服務當前的黨國天朝──所謂中國共產黨是「中華帝國政治遺產的合法繼承人,是中華文明的繼承人」。

三、遮蔽與誇大歷史材料的謬誤:選擇性的挪用歷史,遮蔽不方便的真相,過度解釋有利的實證和文獻,以配合第一、第二點。

關於第三點,這裏只需要指出,如果參照的模版不是大清帝國,而是遼金宋共同組成的「中國」,我們不僅可以辯說遼國才是大唐的繼承者,而且已經可以看到諸國的實質「民族國家」性質與及東亞多國包括日本朝鮮當時交往的「國際」態勢,而不是天朝形態的中國。

再說,以滿清帝國作為當代中國的模版其實也會有意想不到的反效果,因為用新的清史學研究的說法,歷史上的滿清統治者是以中亞諸族的大汗身份,而不是僅以中國天朝皇帝身份出現的。大清是一個超越中國王朝的大帝國。

天朝主義論者也強調大清帝國是一個以多個相對自治的民族特區及對民族分等分類的差異政策組成的帝國,即香江文章所引用的:以八旗制度統治滿洲,以盟旗制度轄蒙族,以行省制度治漢人,以伯克制度治回疆,以政教制度馭藏番,以土司制度或部落制度轄西南苗夷,以及以宗主制度對番邦。

如是說,滿清憑侵略擴張得來的國土,沒有不是特區,大清國是由因地制宜的民族特區組成的。

特區的存在有助於看出大清「國」的後天建構性質。特區是大清的帝國統治的技術,也是大清國之為一個龐大帝國的構成特質。

依這個邏輯,漢地「中國」也只是其中一個民族「特區」,而在漢地對漢人的管治甚至所謂漢化,也只是滿清對異族的一種統治術。

大清帝國的國土包括現在的中國但不僅是中國。現在中國實際控制的國土大致繼承大清的帝國疆域雖然不是完全一致的繼承。

清帝協議退位,多民族帝國的疆土就可以順理成章的由反帝國主義的兩個共和國接收嗎?這之間的正當性恐怕本來就不是不證自明的。

以大清帝國為模版,反而可能會替「非中國化」、「非漢族化」甚至分離主義提供思想資源,更不用說讓一廂情願認為大清是「中國」傳統政治和儒家思想的極致發揮的說法難以成立。

天朝主義在取向上是維護「多元一體」的一國多制格局的,並主張以一國兩制香港特區為參考模版,作為中國以後治疆拓邊和處置周邊國家的統治實驗田。天朝主義並不反對「特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暫時性的「自治」(在「改土歸流」式被逼放棄自決變成中國行省之前)。但天朝主義同時特別強調中央集權、國家認同、黨在法之上、中華文明教化,視特區的存在為中央審時度勢、因地制宜的統治術,而不是以法律協議(如基本法)或地方人民的自治權利來看待一國多制,特區自治的憲法地位受貶抑,一國與多制之間的猜疑也更難以消解。

香港特區基本法是帶有自由主義法治及代議民主憲政性質的,是尊重個人權利的,而天朝主義恰恰與自由主義法治及代議民主憲政精神最為抵觸,更在內涵裏沒有個人權利的考慮。

天朝主義的論述架構,還傾向將特區「去政治化」,視特區為實現中央統治術的被動對象,最好是一個非政治化的中性地區,至少不要加大政治化,這與逐步政治化的香港特區現實有着認知的落差,削弱了這個論述對香港現狀的解釋或開拓能力,甚至可以造成治理策略的誤判。香港過去的六十多年,是處在一個不斷加大政治化的漫長過程中,也即是個人權益、維權意識、公民社會、公共參與、身份凝聚、港人主體性、社會自主性等「政治」特質逐漸突顯的時代。天朝主義的思路比較不能處理特區早已成形的主體性,甚至對特區人民的自我身份認同抱着懷疑態度。

香江文章的作者強世功有中國官方身份,又是重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發表的香港言論可能會被認為有權威性,所以本文才花大篇幅去整理、去理解這套矛盾重重但也發人深省的文本。


參考文獻

七|中國天朝主義與香港(二)|中國天朝主義與香港 - 陳冠中|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