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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
【经】
【原文】
11.1 十有一年春王三月[1],公至自晋。
11.2 晋侯使郤犨来聘[2],己丑[3],及郤犨盟。
11.3 夏,季孙行父如晋。
11.4 秋,叔孙侨如如齐[4]。
11.5 冬十月。
【注释】
[1]十有一年:鲁成公十一年当周简王六年,前580。
[2]晋侯:指晋厉公。郤犨(chōu):郤克从兄弟。
[3]己丑:二十四日。
[4]叔孙侨如:宣伯。
【译文】
鲁成公十一年春周历三月,成公从晋国回来。
晋厉公派郤犨来我国聘问,二十四日,与郤犨订立盟约。
夏,季孙行父去晋国。
秋,叔孙侨如去齐国。
冬十月。
【传】
11.1 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
【译文】
鲁成公十一年春,周历三月,鲁成公从晋国回来。晋国人认为成公与楚国通好,所以扣留了他。成公请求接受盟约,晋国才让他回国。
11.2 郤犨来聘,且莅盟。
【译文】
郤犨来我国聘问,同时参加结盟。
【原文】
11.3 声伯之母不聘[1],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2]。”生声伯而出之[3],嫁于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4],而嫁其外妹于施孝叔[5]。郤犨来聘,求妇于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俪[6],子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妇人遂行,生二子于郤氏。郤氏亡[7],晋人归之施氏,施氏逆诸河,沉其二子。妇人怒曰:“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8],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9],将何以终?”遂誓施氏[10]。
【注释】
[1]声伯:公孙婴齐。不聘:没有举行媒聘之礼就和叔肸同居。《礼记·内则》云“聘则为妻”,不聘则为妾。
[2]姒(sì):妯娌,古代妯娌之间年长者为姒,年幼者为娣。穆姜为鲁宣公夫人,声伯之父叔肸与宣公为同胞兄弟,则穆姜与声伯之母为妯娌。穆姜认为声伯之母非明媒正娶,因此不当她为嫂嫂。
[3]出:被遗弃。
[4]外弟:指其母与管于奚所生儿子。下句外妹指其母与管于奚所生之女。
[5]施孝叔:鲁惠公五世孙。
[6]俪:配偶。
[7]郤氏亡:成公十七年,郤氏被灭。
[8]己:自己。伉俪(kànɡ lì):夫妻、配偶。
[9]字:养育。人:他人,指郤氏。
[10]誓施氏:发誓再不与施氏为夫妻。
【译文】
声伯的母亲嫁过来时没有举行媒聘之礼,穆姜说:“我不能称一个小妾为嫂嫂。”声伯的母亲生了声伯后,就被遗弃,嫁给了齐国的管于奚。她生了两个孩子后又守寡,便靠声伯过日子。声伯让外弟担任大夫,而把外妹嫁给施孝叔。郤犨前来聘问,向声伯求鲁女为妻。声伯把他外妹从施孝叔那儿夺走,嫁给郤犨。他外妹对丈夫说:“鸟兽尚且不肯丢失配偶,你打算怎么办?”施孝叔说:“我不能为你而死去或逃亡。”声伯的外妹就跟着郤犨走了,在郤家生了两个孩子。郤氏被灭,晋国人又把她送还给施孝叔。施孝叔在黄河边迎接她,把她的两个孩子丢进河里。她发怒说:“自己不能保护配偶而让她离开,又不能够养育别人的孤儿而杀死他们,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好结果?”于是就发誓再也不做施氏的妻子。
11.4 夏,季文子如晋报聘,且莅盟也。
【译文】
夏,季文子去晋国回报聘问,并参加结盟。
【原文】
11.5 周公楚恶惠、襄之逼也[1],且与伯舆争政[2],不胜,怒而出。及阳樊[3],王使刘子复之[4],盟于鄄而入[5]。三日,复出奔晋。
【注释】
[1]周公楚:周公阅的后代。惠、襄:指周惠王、周襄王的后裔族人。
[2]伯舆:周王室卿士。
[3]阳樊:即隐公十一年《传》之樊地,在今河南济源,此时为晋邑。
[4]刘子:刘康公。
[5]鄄:周邑,今地不详。
【译文】
周公楚讨厌周惠王、周襄王族人的逼迫,同时又和伯舆争夺政权,没有取胜,发怒而离开。到达阳樊,周简王派刘康公去请他回来,在鄄地订立盟约后入进国都。三天后,周公楚再次离开逃亡到晋国。
【原文】
11.6 秋,宣伯聘于齐,以修前好[1]。
【注释】
[1]以修前好:鞍之战以前之友好关系。
【译文】
秋,宣伯到齐国聘问,以重修以往的友好关系。
【原文】
11.7 晋郤至与周争鄇田[1],王命刘康公、单襄公讼诸晋。郤至曰:“温,吾故也,故不敢失。”刘子、单子曰:“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2],苏忿生以温为司寇[3],与檀伯达封于河[4]。苏氏即狄,又不能于狄而奔卫[5]。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6],狐氏、阳氏先处之[7],而后及子。若治其故,则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晋侯使郤至勿敢争。
【注释】
[1]鄇(hóu):温的别邑,在今河南武陟西南。
[2]抚:有。
[3]苏忿生:周武王时为司寇。
[4]檀伯达:檀为周邑,在今河南济源。伯达封于此,因此叫檀伯达。封于河,檀与温都在黄河北,且近于河,所以说封于河。
[5]苏氏即狄,又不能于狄而奔卫:鲁庄公十九年周室五大夫之乱,苏子叛王,先逃于卫,大概后来又逃到狄,又与狄不和。僖公十年,狄人伐灭之,苏子奔卫。
[6]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此事见僖公二十五年。王子带之乱,周襄王逃至氾,晋文公护送其入于王城,襄王与之阳樊、温、原、茅之田。
[7]狐氏:狐溱,僖公二十五年晋使之为温大夫。阳氏:指阳处父,温曾为阳处父采邑。
【译文】
晋国的郤至和周王室争夺鄇的田地,周简王命令刘康公、单襄公到晋国争讼。郤至说:“温地,过去就是我的封邑,所以我不敢丢失。”刘康公、单襄公说:“以前周朝战胜商朝,让诸侯拥有封地。苏忿生拥有温地担任司寇,和檀伯达被封在黄河边。苏氏投奔狄人,又和狄人不和逃到卫国。襄王为了慰劳文公而赐给他温地,狐氏、阳氏先住在这里,后来才轮到你。如果要追溯过去,那么它是周天子属官的封邑,您怎么能得到它?”晋厉公下令使郤至不敢再争。
【原文】
11.8 宋华元善于令尹子重,又善于栾武子。闻楚人既许晋籴茷成[1],而使归复命矣。冬,华元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
【注释】
[1]闻楚人既许晋籴茷成:事在前一年春。
【译文】
宋国华元和楚令尹子重友好,又和晋国栾武子相善,他听说楚国人已经同意晋国籴茷求和,而让他回国复命。冬,华元去楚国,接着去晋国,安排晋、楚两国和好的事情。
【原文】
11.9 秦、晋为成,将会于令狐[1]。晋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2],使史颗盟晋侯于河东[3]。晋郤犨盟秦伯于河西。范文子曰:“是盟也何益?齐盟[4],所以质信也[5]。会所[6],信之始也。始之不从,其何质乎?”秦伯归而背晋成。
【注释】
[1]令狐:在今山西临猗西。在黄河东。
[2]王城:秦地,在今陕西大荔东。在黄河之西。
[3]史颗:秦国大夫。
[4]齐:同“斋”。盟誓前须斋戒,以表示诚信。
[5]质信:以保证信用。
[6]会所:约定盟会的地点。
【译文】
秦、晋两国和好,准备在令狐相会。晋厉公先到,秦桓公不肯渡过黄河,驻扎在王城,派史颗与晋厉公在河东订立盟约。晋国的郤犨则和秦桓公在河西订立盟约。范文子说:“这样的结盟有什么好处?斋戒盟誓,是为了保证信用。约定会见地点,是信用的开始。连开始都不遵从,盟约可以相信吗?”秦桓公回去就背弃了和晋国的友好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