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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经】
【原文】
5.1 五年春王正月[1],杞叔姬来归。
5.2 仲孙蔑如宋。
5.3 夏,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谷[2]。
5.4 梁山崩[3]。
5.5 秋,大水。
5.6 冬十有一月己酉[4],天王崩[5]。
5.7 十有二月己丑[6],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虫牢[7]。
【注释】
[1]五年:鲁成公五年当周定王二十一年,前586。
[2]谷:齐地名,在今山东东阿。
[3]梁山:在今陕西韩城,离黄河不远。据《传》,梁山崩塌,黄河因之壅塞。
[4]己酉:十二日。
[5]天王:即周定王。
[6]己丑:二十三日。
[7]虫牢:郑地名,在今河南封丘北。
【译文】
鲁成公五年春周历正月,杞叔姬被休回国。
仲孙蔑去宋国。
夏,叔孙侨如在谷地与晋荀首相会。
梁山发生山崩。
秋,发大水。
冬十一月十二日,周定王去世。
十二月二十三日,成公会同晋景公、齐顷公、宋共公、卫定公、郑悼公、曹宣公、邾定公、杞桓公一起在虫牢结盟。
【传】
【原文】
5.1 五年春,原、屏放诸齐[1]。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2]。我亡,吾二昆其忧哉[3]!且人各有能有不能[4],舍我何害?”弗听。婴梦天使谓己:“祭余,余福女。”使问诸士贞伯[5],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曰[6]:“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7]?”祭之,之明日而亡。
【注释】
[1]五年春,原、屏放诸齐:此句接上年《传》末句“晋赵婴通于赵庄姬”。原,赵同,亦称原同、原叔。屏,赵括,亦称屏括、屏季。原、屏为同母兄弟,与赵婴、赵盾是异母兄弟。
[2]栾氏不作:指栾书等人不会作乱。栾氏,指栾书等人,此时栾书将中军,为晋国执政。作,作乱。
[3]吾二昆:指赵同、赵括二人,均为赵婴之兄。昆,兄。
[4]人各有能有不能:此句意谓我虽乱伦,但能保护赵氏,而原、屏却不能。
[5]士贞伯:又称士贞子、士渥浊、贞伯。
[6]既而告其人:于礼,士贞子不当告赵婴,但于私可以己意告其使者。其人,指赵婴派去询问的人。
[7]亡:通“无”。指免于受罚。或曰,亡即逃亡、放逐之意。
【译文】
鲁成公五年春,赵同、赵括把赵婴放逐到齐国。赵婴说:“有我在,所以栾氏不敢作乱。我走后,我的两位兄长恐怕就有忧患了。再说人们各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赦免我又有什么坏处?”赵同、赵括不听。赵婴做梦梦见天使对他说:“祭祀我,我保佑你。”他派人去向士贞伯请教。士贞伯说:“我不知道。”不久士贞伯又告诉别人说:“神灵保佑仁爱的人,而降祸给淫邪的人。淫邪而没有受到惩罚,这就是福了。祭祀了难道就能免除祸患?”赵婴祭祀了神,第二天就被放逐。
5.2 孟献子如宋,报华元也。
【译文】
孟献子去宋国,是回报华元对鲁国的聘问。
【原文】
5.3 夏,晋荀首如齐逆女,故宣伯诸谷[1]。
【注释】
[1]宣伯:叔孙侨如。(yùn):给在野外的行人赠送粮食。
【译文】
夏,晋国的荀首去齐国迎亲,所以宣伯在谷地馈送食物给他。
【原文】
5.4 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1]。伯宗辟重[2],曰:“辟传!”重人曰[3]:“待我,不如捷之速也[4]。”问其所,曰:“绛人也。”问绛事焉,曰:“梁山崩,将召伯宗谋之。”问:“将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5],降服[6],乘缦[7],彻乐[8],出次[9],祝币[10],史辞以礼焉[11]。其如此而已,虽伯宗若之何?”伯宗请见之,不可。遂以告而从之。
【注释】
[1]传(zhuàn):传车,古代驿站专用的车辆,每到一中途站换车换马,御者继续前进,速度极快。伯宗:晋国大夫。
[2]重:重车,装载货物的车。以人力拉行。
[3]重人:押送重车之人。
[4]捷:走捷径。
[5]不举:饮食不杀牲,菜肴简单,不奏乐。
[6]降服:不着华丽衣服,穿白衣、戴白绢帽。
[7]缦:无彩饰的车。
[8]彻乐:不奏音乐。
[9]出次:离开寝宫,住于郊外。
[10]祝币:太祝陈列献神的礼物。祝,太祝,祭祀时司告鬼神的人。
[11]史辞:太史读祭神文辞。
【译文】
梁山发生山崩,晋景公用传车召见伯宗。伯宗在路上叫装载货物的重车让道,说:“为传车让路!”押送重车的人说:“与其等我让道,不如走捷径来得快。”伯宗问他是哪里人,他回答说:“绛城人。”伯宗问起绛城的事情。押车人说:“梁山发生山崩,打算召见伯宗商量。”伯宗问:“应该怎么办?”押车人回答说:“山因为有了腐朽的土壤而崩塌,又能怎么办?山川是国家的根本,所以遇到山崩川竭,国君就要为此减膳撤乐、穿素服、乘坐没有彩饰的车子、不奏音乐、离开寝宫住到郊区、太祝陈列献神的礼物,太史宣读祭文,以礼祭祀山川之神。这样做就可以了,即使是伯宗来还能怎么样?”伯宗邀请押车人一起去见晋景公,他不同意。于是伯宗就把押车人的话告诉了晋景公,晋景公照着做了。
【原文】
5.5 许灵公愬郑伯于楚[1]。六月,郑悼公如楚,讼,不胜。楚人执皇戌及子国[2]。故郑伯归,使公子偃请成于晋。秋八月,郑伯及晋赵同盟于垂棘[3]。
【注释】
[1]许灵公愬郑伯于楚:此去年事。愬,控告。
[2]楚人执皇戌及子国:皇戌代郑伯申诉,不胜,故楚人执之。子国,郑穆公之子公子发。
[3]垂棘:晋地名,在今山西潞城北。
【译文】
许灵公向楚国控告郑悼公。六月,郑悼公去楚国争讼,没有获胜,楚国人拘留了皇戌和子国。所以郑悼公回国后,派遣公子偃到晋国要求讲和。秋八月,郑悼公和晋国的赵同在垂棘结盟。
【原文】
5.6 宋公子围龟为质于楚而归[1],华元享之。请鼓噪以出,鼓噪以复入,曰:“习攻华氏。”宋公杀之。
【注释】
[1]公子围龟:字子灵,宋文公之子。杜预以为他是代华元在楚为质者。
【译文】
宋国的公子围龟在楚国当人质后回到宋国,华元设享礼招待他。围龟请求打鼓呼叫着出了华元的大门,又打鼓呼叫着进去,说:“我这是演习进攻华氏。”宋共公把他杀了。
【原文】
5.7 冬,同盟于虫牢,郑服也。诸侯谋复会[1],宋公使向为人辞以子灵之难[2]。
【注释】
[1]复会:再次会见。
[2]向为人:卫大夫,宋桓公后人。
【译文】
冬,鲁成公和诸侯们在虫牢结盟,是因为郑国顺服晋国。诸侯商议再次聚会,宋共公派向为人以发生子灵事件为由辞谢了。
5.8 十一月己酉,定王崩。
【译文】
十一月十二日,周定王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