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经】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148]。
【注释】
[148]会:据《左传》,公孙归父会楚是为了向楚示好,以求自保。
【译文】
【经】宣公十五年,春天,鲁大夫公孙归父和楚庄王在宋会面。
【经】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传】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义也[149]。人者,众辞也。平称众,上下欲之也。外平不道,以吾人之存焉道之也[150]。
【注释】
[149]量力而反义:估量自己的力量不足以制伏对方,就回到讲和的方面来。
[150]吾人:指公孙归父。《穀梁传》认为公孙归父在宋楚讲和中发挥了作用,据《左传》则并非如此。
【译文】
【经】夏天,五月,宋国人和楚国人讲和。
【传】“平”,是讲和,这是褒扬他们估量自己的力量而回到讲和之道上。“人”,是表示人数众多的说法。讲和而说人多,是表示君臣都想讲和。外国讲和不记载,因为我们鲁国的人参与其中了所以记载了。
【经】六月,癸卯[151],晋师灭赤狄潞氏[152],以潞子婴儿归[153]。
【传】灭国有三术[154],中国谨日,卑国月[155],夷狄不日。其曰潞子婴儿,贤也。
【注释】
[151]癸卯:当为该年六月的十八日。
[152]赤狄:狄族的一支,包括潞氏、甲氏、留吁等。潞(lù)氏:国名,赤狄之别族,其国在今山西潞城东北。
[153]潞子婴儿:潞国国君,姜姓,潞氏,名婴儿,子爵。据《左传》,潞子娶晋景公之姊为夫人。其臣酆舒杀夫人,又伤潞子之目。晋趁机派荀林父出兵,在曲梁打败赤狄,俘获潞子婴儿,潞氏灭亡。
[154]术:方式,方法。指记载灭国的方法。
[155]卑国:附庸小国。
【译文】
【经】六月,癸卯(十八)日,晋军灭亡了赤狄的潞氏,俘获了潞国国君潞婴儿回来。
【传】记载灭亡国家有三种方法,对中原国家要慎重地记载日期,对附庸小国要记载月份,对夷狄之国不记载日期。经文说“潞子婴儿”,因为他是贤能的人。
【经】秦人伐晋。
【译文】
【经】秦国人讨伐晋国。
【经】王札子杀召伯、毛伯[156]。
【传】王札子者,当上之辞也[157]。杀召伯、毛伯,不言其[158],何也?两下相杀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矫王命以杀之[159],非忿怒相杀也[160],故曰以王命杀也。以王命杀,则何志焉?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也;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
【注释】
[156]王札子:周定王之子。《左传》认为王札子是王子捷,因王孙苏与召伯、毛伯争政,使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公羊传》认为王札子是长庶子。召伯、毛伯:鲁大臣。
[157]当:当做。
[158]不言其:不说“其”,也就是不说“王札子杀其大夫召伯、毛伯”。这样显示出王札子是“矫王命以杀之”。
[159]矫(jiāo):假托,诈称。
[160]忿怒:愤怒,怨恨。
【译文】
【经】鲁大夫王札子杀害了大夫召伯、毛伯。
【传】说“王札子”,是因为他把自己当做天子。杀害了臣子召伯、毛伯,不说“其”,为什么呢?因为是两边的臣下相互杀害。臣下相互杀害,本来是不应记载入《春秋》的,这里记载了,为什么呢?因为是假托天子的命令来杀的他们,而不是因为私愤杀的,所以说是以周王的命令杀的。以周王的命令杀的,那为什么要记载呢?作为天下的主宰的,是上天,继承了上天的旨意的,是国君,国君所赖以存在的,是他可以发布命令。作为臣下却侵犯自己国君发布命令的权力而使用,是不行人臣之道;作为国君却失去了发布命令的权力,是不行人君之道。君王不像君王,臣下不像臣下,这就是天下倾覆的原因。
【经】秋,螽。
【译文】
【经】秋天,螽虫成灾。
【经】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161]。
【注释】
[161]无娄:杞邑,今在何处不详。
【译文】
【经】鲁大夫仲孙蔑和齐国大夫高固在无娄会面。
【经】初税亩[162]。
【传】初者,始也。古者什一[163],藉而不税[164]。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165]。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166],则非吏[167]。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168],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169]。古者公田为居[170],井灶葱韭尽取焉。
【注释】
[162]税亩:按地亩多少征税。
[163]什一:十分之一。据范宁《集解》的解释:“古者五口之家受田百亩,为官田十亩,是为私得其什而官税其一,故曰什一。”
[164]藉(jiè):征用民力耕种公田。
[165]井田:将每方里的农田按“井”字形划为九区,每区一百亩,共九百亩。周围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家农户耕种,中间一区为公田,由八家助耕。先种公田,后种私田,公田所收,作为八家农民上缴官府的田赋。
[166]稼:庄稼。
[167]非吏:责备官吏。
[168]履亩:就是实地踏勘,丈量田亩。履,踏,这里是勘测、丈量的意思。
[169]已:程度副词,太、甚。悉:尽,完。
[170]居:共同占有。
【译文】
【经】开始按地亩多少征税。
【传】“初”,就是开始的意思。古代的时候公田占十分之一,征用民力耕种公田而不收税。开始按地亩征税,不合正道。古代的时候三百步为一里,称作井田。井田,有九百亩,公田占一份。私人田里的庄稼不好,就责备官吏。公家田里的庄稼不好,就责备百姓。记载“初税亩”,是责备鲁宣公取消了公田而实地丈量田亩,按十分之一收税,是认为宣公使百姓要倾尽全部了。古代的时候公田是被大家共同占有,挖井、修灶、种植葱、韭菜等这样的日常给用都从公田获得。
【经】冬,蝝生[171]。
【传】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
【注释】
[171]蝝(yuán):未生翅的蝗虫。
【译文】
【经】冬天,产生蝝虫。
【传】蝝虫不是灾害。经文说“蝝”,是责备按照地亩收税带来灾害。
【经】饥。
【译文】
【经】发生饥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