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宽容的限度
2010年8月初,美国西蒙·维森塔尔中心(Simon Wiesenthal Center)在纽约新建的宽容博物馆开馆。这是1993年西蒙·维森塔尔中心在洛杉矶本部设立宽容博物馆后的第二个宽容博物馆。宽容博物馆的主题是宽容、人权和多样性,目标是提高和促进不同宗教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这些问题上的相互对话,并以相互促进的方式传递下去。
就在纽约宽容博物馆刚开馆的时候,洛杉矶宽容博物馆馆长盖夫特(Liebe Geft)表示不支持纽约穆斯林社群在世贸遗址附近修建清真寺的计划。这座设计中的清真寺定名为“科尔多瓦宫”(The Cordoba House),清真寺虽然定位为一个文化中心,但却有着宗教冲突的历史蕴涵。Cordoba是西班牙南部的一个城市,公元711年被穆斯林军队攻克并占领。这次有犹太背景的西蒙·维森塔尔中心,连同犹太人权利联盟,一起反对科尔多瓦宫计划,使得宗教宽容再度成为美国社会关注和讨论的现实问题。
一位评论者直接批评宽容博物馆的不宽容时说:“我不懂宽容博物馆怎么能宽容它自己的不宽容,它是否要为自己的不宽容作一次展览呢?”盖夫特对自己的立场作出解释,他说:“宽容不等于对任何事情都接受,在文明社会里,应当宽容什么,是有限度的。”我们不会宽容别人“践踏他人的人权和尊严”,“在坚持权利、尊严和自由的国家里,这是不能接受的”。宽容不是抽象的,是对现实事件的具体判断。宽容博物馆内设有4个民意测试台,供来访者对时事发表自己的意见。8月18日的时事议题即为是否同意建科尔多瓦宫。到8月20日为止,同意的为37%,反对的为62%。
宽容涉及的三个最敏感议题是宗教、言论自由和性倾向或行为,而宗教宽容则直接关系到美国多元社会的基本秩序。早在美国建国时期,建国之父们对1692年发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宗教迫害事件——塞勒姆巫师审判——记忆犹新,他们把宽容确立为年轻的美国的一个核心价值。
1790年,犹太教领袖塞克薩斯(Moses Seixas)在给华盛顿总统的一封信中写道:“一直到现在,我们都被剥夺了自由公民的宝贵权利。”而新建立的美国政府秉承神的旨意,“能够不庇护任何偏执,也不帮助任何迫害”。华盛顿总统在回信中写道:“以前的宽容让人觉得,好像是因为某些人大度,别人才能享受到自然权利。从今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每个人的权利都不是由别人的宽容所赐予的,宽容是一件本应该如此的事情。
对为什么“本该宽容”,在美国其实有不同的回答,因为在自由民主观念中,本来就存在着两种并不完全一致的宽容观。一种是把宽容视为理性共识的一部分,是通往多元共同文明的必要途径,是一种本身与“善”有关的价值。另一种则是把宽容视为和平的条件,因此,宽容本身并不是“善”,而只是一种为达到“善”的生活方式所必不可少的权宜之计。
支持和反对科尔多瓦宫的民众,他们的分歧其实不在于要不要宽容。他们只是对“宽容”是什么,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侧重而已。支持的一方把宽容视为一种自我完足的价值,无条件地要求宽容,认为只要反对建科尔多瓦宫,就是在破坏宽容。反对的一方则把宽容视为一种维持和平共存的权宜之计,他们认为,宽容不是凝固的价值,只是体现多元社会和平共存、相互尊重的最低标准。
斯塔德森(Brad Stetson)(《关于宽容的真情》(The Truth about Tolerance)一书的作者)说:“在非常多元的国家里,治理机构有责任考虑到公众敏感……,不能谁提出要求权利,就凭条件反射地予以同意。”在科尔多瓦宫问题上,纽约市长和总统奥巴马前后都曾以“权利”为由表示支持,就宪法权利而言并没有错,但显然没有考虑到这件事涉及的“公众敏感”。
如今,奥巴马已经对先前的支持做了修正,说自己并不认为建科尔多瓦宫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可见,在美国进行一场比单纯“权利”更深入的“宽容”问题讨论,对总统和一般民众,都是一种有益的公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