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顺之

【作者小传】

(1507—1560)明散文家。字应德,人称荆川先生。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嘉靖进士。曾督领兵船抵御倭寇,以功升右佥都御史,代凤阳巡抚。以诗文著称。为文汪洋纡折,有唐宋八大家之风。与王慎中、茅坤、归有光等同被称为“唐宋派”。著有《荆川先生文集》。

任光禄[1] 竹溪记

唐顺之

余尝游于京师侯家富人之园,见其所蓄,自绝徼[2] 海外奇花石无所不致,而所不能致者惟竹。吾江南人斩竹而薪之,其为园,亦必购求海外奇花石,或千钱买一石,百钱买一花,不自惜。然有竹据其间,或芟而去焉,曰:“毋以是占我花石地!”而京师人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然才遇霜雪,又槁以死。以其难致而又多槁死,则人益贵之。而江南人甚或笑之曰:“京师人乃宝吾之所薪!”

呜呼!奇花石诚为京师与江南人所贵,然穷其所生之地,则绝徼海外之人视之,吾意其亦无以甚异于竹之在江以南。而绝徼海外,或素不产竹之地,然使其人一旦见竹,吾意其必又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是将不胜笑也。语云:“人去乡则益贱,物去乡则益贵。”以此言之,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乎?

余舅光禄任君治园于荆溪[3] 之上,遍植以竹,不植他木。竹间作一小楼,暇则与客吟啸其中。而间谓余曰:“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亦足适也,因自谓竹溪主人。甥其为我记之。”

余以谓君岂真不能与有力者争,而漫然取诸其土之所有者,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昔人论竹,以为绝无声色臭味可好,故其巧怪不如石,其妖艳绰约不如花,孑孑然有似乎偃蹇孤特[4] 之士,不可以谐于俗。是以自古以来,知好竹者绝少。且彼京师人亦岂能知而贵之,不过欲以此斗富,与奇花石等耳。故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君生长于纷华,而能不溺乎其中,裘马、僮奴、歌舞,凡诸富人所酣嗜,一切斥去。尤挺挺不妄与人交,凛然有偃蹇孤特之气,此其于竹必有自得焉。而举凡万物,可喜可玩,固有不能间也欤?然则虽使竹非其土之所有,君犹将极其力以致之,而后快乎其心。君之力虽使能尽致奇花石,而其好固有不存也。

嗟乎!竹固可以不出江南而取贵也哉!吾重有所感矣!

〔注〕 [1] 光禄:官名,光禄寺卿或少卿。任氏未详。 [2] 绝徼:极远的边地。 [3] 荆溪:水名,在今江苏宜兴市南,注入太湖。 [4] 偃蹇孤特:高傲而独立不偶。

本文题名为“记”,所记的中心事件是作者的舅父任君筑园植竹一事。但作者并没有按一般的格式记叙事件的始末,却把重点放在议论上,通过精心的布局,使作文要旨随着文意的发展自然流出,读来颇引人入胜。

入题之前,作者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论述世人对竹的态度,其所论的内容虽说与记述的中心有关,但由于所涉的对象广泛,其中不仅有“斩竹而薪之”的江南人,还有“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的京师人,甚至还有绝徼海外之人,一旦见竹,必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这就令人产生一种感觉,似乎这段文字并不是专为任君而书。在这里,形成对比的首先不是任君和贱竹者,而是江南人和京师人、绝徼海外之人。以三者不同的好恶之情,充分显示了世人“物去乡则益贵”的心理状态,从而得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结论。这一段内容有叙,有议,有结论,其本身就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系统,作者似乎只是有感而发,泛泛议论,显得随意而亲切。

这一番议论的真实意义,是在文章提出任君植竹一事后才得到显露的。正因为对世人贵竹贱竹的心理有了充分的论述,所以任君植竹之事一经写出,其不同寻常处即豁然可见:他身居江南,却不同于江南人的贱竹;他贵竹,却又并非如京师人一样因竹难致之故。前文所写及的众人对竹的态度本已各各有异,互成对照,而任君之所为又与他们完全不同,这恰如峰回路转,忽见其异。不难想象,倘若没有前面足够的铺垫,或者仅以贱竹者与任君形成简单的对比,任君之举绝不会产生如此醒豁的感觉。前面一段似乎不甚经意写就的文字,实际上每一层都包含着作者的深意。

作者对中心事件本身只用寥寥数语一表而过,而对任君之言却记叙颇详。任君把植竹一事说得极为轻淡,简单地把如此做的原因归之于“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既然作者写这篇文章的宗旨是要赞美任君,为什么要如实记下这番话语呢?其实正是这一笔推动了文意的发展,并最终导出了题旨。因为任君的举动已在世人映衬之下显得极不寻常,而他那轻描淡写的表白却与他的举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这不能不使人对他的话语产生疑问和揣测。作者把“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这样的推测之语作为引言以带出他对任君植竹意义的阐述,正表现了由上文所叙而引起的心理活动,这让人感到,文中接着对任君的赞美之辞,是上文所显现出来的内在走向之继续,是思维逻辑发展的必然,而不是勉强地加诸其身。经过层层推演,作品终于揭示出任君对竹的态度与世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任君之贵竹在于知竹,知竹又在于他的人格与竹自有某种相通之处;而“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作者最后断语,即使居地不产竹,任君必力致之;即使有足够的力量致奇花石,他也无意于此。有以上的反复衬托、对比和论析,这一推断的产生合情合理;同时,它与任君“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的表白逆相绾合,也使这一段前面的揣测语有了结论。唐顺之竭力主张作文要“发于天机之自然”(《董中峰侍郎文集序》),要如写家书一般“直据胸臆,信手写出”(《答茅鹿门知县(二)》)。本文即让人充分领略到了这种自然而成的创作风格。

然而,所谓“信手写出”, “发于天机之自然”,并不是意味着没有章法。唐顺之本人也认为作文有法,他追求的是既有法而又能直抒胸臆的很高的文学境界。在本篇中,我们也可在自然发展的文势中感到内在的缜密结构。全文以竹与花石这一对处于矛盾状态的物体为中心,以各种人对待它们的不同态度为线索,不断构成新的矛盾与统一。江南人与京师人对竹的态度截然不同,却在奇花石上存在着一致,由此就引出了新的比较对象——绝徼海外之人;而这三者皆非知竹者,又共同成为任君的对照,充分映衬出任君高尚的品格情操。全文前后环环相扣,舒卷自如,浑然一体,足以见出作者驾驭文字的功力。

(陈晓芬)

答茅鹿门知县[1] (二)

唐顺之

熟观鹿门之文,及鹿门与人论文之书,门庭路径,与鄙意殊有契合;虽中间小小异同,异日当自融释,不待喋喋也。

至如鹿门所疑于我本是欲工文字之人,而不语人以求工文字者,此则有说。鹿门所见于吾者,殆故吾也,而未尝见夫槁形灰心[2] 之吾乎?吾岂欺鹿门者哉!其不语人以求工文字者,非谓一切抹杀,以文字绝不足为也;盖谓学者先务[3] ,有源委[4] 本末之别耳。文莫犹人,躬行未得[5] ,此一段公案,姑不敢论,只就文章家论之。虽其绳墨布置,奇正转折[6] ,自有专门师法;至于中一段精神命脉骨髓,则非洗涤心源,独立物表,具今古只眼[7] 者,不足以与此。今有两人,其一人心地超然,所谓具千古只眼人也,即使未尝操纸笔呻吟[8] ,学为文章,但直据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虽或疏卤[9] ,然绝无烟火酸馅习气,便是宇宙间一样绝好文字;其一人犹然尘中人也,虽其专专[10] 学为文章,其于所谓绳墨布置,则尽是矣,然番来覆去,不过是这几句婆子舌头语,索其所谓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绝无有也,则文虽工而不免为下格。此文章本色也。即如以诗为谕,陶彭泽[11] 未尝较声律,雕句文,但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何则?其本色高也。自有诗以来,其较声律、雕句文、用心最苦而立说最严者,无如沈约[12] ,苦却一生精力,使人读其诗,只见其捆缚龌龊,满卷累牍,竟不曾道出一两句好话。何则?其本色卑也。本色卑,文不能工也,而况非其本色者哉!

且夫两汉而下,文之不如古者,岂其所谓绳墨转折之精之不尽如哉?秦、汉以前,儒家者有儒家本色,至如老庄家有老庄本色,纵横家有纵横本色,名家、墨家、阴阳家皆有本色[13] 。虽其为术也驳[14] ,而莫不皆有一段千古不可磨灭之见。是以老家必不肯剿儒家之说,纵横必不肯借墨家之谈,各自其本色而鸣之为言。其所言者,其本色也。是以精光注焉[15] ,而其言遂不泯于世。唐、宋而下,文人莫不语性命,谈治道,满纸炫然,一切自托于儒家。然非其涵养畜聚之素,非真有一段千古不可磨灭之见,而影响剿说[16] ,盖头窃尾,如贫人借富人之衣,庄农作大贾之饰,极力装做,丑态尽露。是以精光枵焉,而其言遂不久湮废。然则秦、汉而上,虽其老、墨、名、法、杂家之说而犹传,今诸子之书是也;唐、宋而下,虽其一切语性命、谈治道之说而亦不传,欧阳永叔所见唐四库书目百不存一焉者是也[17] 。后之文人,欲以立言为不朽计者,可以知所用心矣。

然则吾之不语人以求工文字者,乃其语人以求工文字者也,鹿门其可以信我矣。虽然,吾槁形而灰心焉久矣,而又敢与知文乎!今复纵言至此,吾过矣,吾过矣!此后鹿门更见我之文,其谓我之求工于文者耶,非求工于文者耶?鹿门当自知我矣,一笑。

鹿门东归后,正欲待使节西上时得一面晤,倾倒十年衷曲;乃乘夜过此,不已急乎?仆三年积下二十馀篇文字债,许诺在前,不可负约,欲待秋冬间病体稍苏,一切涂抹,更不敢计较工拙,只是了债。此后便得烧却毛颖[18] ,碎却端溪[19] ,兀然作一不识字人矣。而鹿门之文方将日进,而与古人为徒未艾[20] 也。异日吾倘得而观之,老耄尚能识其用意处否耶?并附一笑。

〔注〕 [1] 茅鹿门知县:即茅坤,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湖州市)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曾任青阳(今属安徽池州)、丹徒(今属江苏)知县。善古文,最心折唐顺之。[2] 槁形灰心:《庄子·齐物论》:“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3] 先务:首先要做的。 [4] 源委:《礼记·学记》:“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后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谓务本。”郑玄注:“源,泉所出也;委,流所聚也。”引申为事情的本末。 [5]“文莫犹人”二句:《论语·述而》:“子曰:文,莫吾犹人也。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意思是说:文章,大约我同别人差不多。亲身实践做个君子,我却没有什么收获。莫,朱熹《论语集注》作为“疑词”,有“大约”的意思。 [6]“绳墨”二句:绳墨,即墨线,是木工画直线用的工具,在文章中往往借以比喻规矩、准则。奇正,孙子兵法用语,奇即奇兵,正即正面用兵。这里比作写文章出奇制胜与正面用笔。 [7] 具今古只眼:具有不同于古今一般人的独到见解。 [8] 呻吟:指写诗文时低声吟哦,以斟酌词句。 [9] 疏卤:疏陋粗糙。 [10] 专专:两个“专”字连用以加重语气。一说疑衍一“专”字。 [11] 陶彭泽:即陶渊明。渊明曾任彭泽令。 [12] 沈约:南北朝梁代著名文学家、诗人,字休文,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县武康镇)人。作诗严于声律,提出“四声八病”说,束缚了诗歌创作,其诗内容狭隘平庸。 [13] 儒家、老庄家、纵横家、名家、墨家、阴阳家,都是春秋战国时的学派,各家都有其独立的学说、见解。老庄家即道家,以老子、庄子为代表人物。 [14] 驳:驳杂,混杂不纯。 [15] 精光注焉:精光,指“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意思是将这种精神、见解,贯注在他们的文章之中。 [16] 影响:意思是捕风捉影,随声附和。剿说:因袭别人的言论、学说。 [17] “欧阳永叔”句:欧阳修,字永叔。他在《艺文志序》中说自汉以来的书籍,“至唐始分为四类,曰经、史、子、集。而藏书之盛,莫盛于开元,其著录者五万三千九百一十五卷,而唐之学者自为之书,又二万八千四百六十九卷”;又说这些书“凋零磨灭”, “今著于篇,有其名而无其书者十盖五六也”。四库:即指经、史、子、集四类书。 [18] 毛颖:毛笔。韩愈曾作《毛颖传》。 [19] 端溪:指砚台,即“端砚”。此砚系由端溪水中之石制成,故又以“端溪”称之。[20] 徒:朋辈,同类型的人。为徒,犹“为伍”。

在《荆川先生文集》卷七中,收有唐顺之给茅坤(别号鹿门)的两封回信,这是其二,实际上是唐顺之的一篇比较有代表性的文学理论论文。其中心论点是:文章要有“精神命脉骨髓”,即有“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作者认为,这就是文章的“本色”。要达到这个要求,则须“洗涤心源,独立物表,具今古只眼”。为了说明这个论点,他列举了两种人为例。一是“心地超然,所谓具千古只眼”者。这种人,“即使未尝操纸笔呻吟,学为文章,但直据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虽或疏卤,然绝无烟火酸馅习气,便是宇宙间一样绝好文字”。另一种人则是“尘中人”。尽管这种人“专专学为文章”,但因其胸中无真精神、真识见,所以写起文章来,“番来覆去,不过是这几句婆子舌头语,索其所谓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绝无有也”。这种文章,“虽工而不免为下格”。接着,作者又以诗为喻,按照上述两种类型,举出两位诗人作进一步论证。一位是“未尝较声律,雕句文”的陶渊明,他“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原因就在于他“本色高”,即有“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另一位是以一生精力苦苦“较声律、雕句文、用心最苦而立说最严”的沈约,因其作诗框框太多,所以,“使人读其诗,只见其捆缚龌龊,满卷累牍,竟不曾道出一两句好话”,原因是“其本色卑也”。经过这样的正反、反复的论证,作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本色卑,文不能工也”。可见“本色”的高下对于文章的成败是起了决定作用的。

作者运用上述理论,进一步分析秦、汉以前诸家文章为何能长存而唐、宋以后文章为何却湮废的道理,指出其存与不存,关键在于有无“本色”即“千古不可磨灭之见”,而不在于所谓“绳墨转折”之精与不精。秦、汉以前各学派(即儒家,老、庄,纵横、名、墨、阴阳诸家)“皆有本色。虽其为术也驳,而莫不皆有一段千古不可磨灭之见”, “是以精光注焉,而其言遂不泯于世”。而唐宋以后则相反,“是以精光枵焉,而其言遂不久湮废”。这里,作者对唐、宋以后的文人“莫不语性命,谈治道,满纸炫然,一切自托于儒家。……而影响剿说,盖头窃尾”的假“文章家”,予以辛辣讽刺和尖锐批判,说他们“如贫人借富人之衣,庄农作大贾之饰,极力装做,丑态尽露”。这话是针对当时风行的“前七子”文学复古派的摹拟剽窃之风而发的,确实是一针见血地刺中了复古派的要害。复古派的致命弱点正在于徒借古人的衣饰,玩弄所谓“绳墨转折”,而缺乏文章所必备的“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

以上便是本文精髓之所在,以唐顺之为代表的“唐宋派”文学主张的进步意义亦由此体现了出来。唐顺之对复古派文风的批判确实是尖锐而深刻的。他在给友人蔡可泉的信中也说当时复古派的文章“本无精光,遂尔销歇”,皆是“糊窗棂,塞瓶瓮”的货色。但全面审视他以及整个“唐宋派”的文学理论,我们还必须同时看到其本质上尚未克服的弱点。唐顺之所提出的“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等等,单就本文来看,自然有其强调作家个人的所谓“独立物表,具今古只眼”的高超见解和“直据胸臆”抒发真实感情的一面,但从其论文的整体观点上看,他基本上还是从道学的立场、观点出发的。他对文学功能的最高要求还只是“可以阐理道而裨世教”(《答蔡可泉书》)。从这个标准出发,他认为“三代以下之文,未有如南丰(曾巩);三代以下之诗,未有如康节(邵雍)者”(《与王遵岩参政书》)。后来茅坤把这种立场、观点阐述得更明确:“文特以道相盛衰,时非所论也。”而这个“道”,便是儒家的“六经”,文章只是“寻六艺(即六经)之遗略”,发挥“六艺之旨”(均见《唐宋八大家文钞总序》),所以茅坤要求文章家“当于六籍中求其吾心者之至而深于其道,然后从而发之为文”(《复陈五岳方伯书》)。这便是唐顺之的所谓“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的真实内涵。显然,这就是道学家的陈腐观念了。“唐宋派”本是为救正“七子”复古之弊而出现的,但因其理论本身的局限性,而影响了对复古派文学应有的冲击力量。所以,对前后“七子”文学复古主义的最后扫荡,就不得不有俟于公安“三袁”了。

由于这篇论文是用书信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所以行文活泼自然,如对友谈心,用语通俗而生动,娓娓之中条分缕析地阐发了深刻的道理,确实是他“直据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理论的实践。

(邱鸣皋)


《吴山图》记茅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