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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
【作者小传】
(1527-1602)明思想家、文学家。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嘉靖举人。历任河南共城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南京刑部主事、云南姚安知府。五十四岁辞官,晚年寓居湖北麻城龙潭湖芝佛院,从事著述。公开以异端自居,大胆抨击孔孟之道,批判宋明理学,提出“童心”说。终以“惑乱人心”罪被捕入狱,自刎而死。重视小说、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又曾评点《水浒传》。
题孔子像于芝佛院
李贽
人皆以孔子为大圣,吾亦以为大圣;皆以老、佛为异端,吾亦以为异端。人人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所闻于父师之教者熟也;父师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所闻于儒先之教者熟也;儒先亦非真知大圣与异端也,以孔子有是言也。其曰“圣则吾不能[1] ”,是居谦也。其曰“攻乎异端[2] ”,是必为老与佛也。
儒先亿度[3] 而言之,父师沿袭而诵之,小子矇聋[4] 而听之。万口一词,不可破也;千年一律,不自知也。不曰“徒诵其言”,而曰“已知其人”;不曰“强不知以为知”,而曰“知之为知之[5] ”。至今日,虽有目,无所用矣。
余何人也,敢谓有目?亦从众耳。既从众而圣之[6] ,亦从众而事[7] 之,是故吾从众事孔子于芝佛之院。
〔注〕 [1] 圣则吾不能:见《孟子·公孙丑上》:“昔者子贡问于孔子曰:‘夫子圣矣乎?’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2] 攻乎异端:出《论语·为政》“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关于“异端”,杨伯峻说:“孔子之时,自然还没有诸子百家,因之很难译为‘不同的学说’,但和孔子相异的主张、言论未必没有,所以译为‘不正确的议论’。”(《论语译注》)[3] 亿度(duó夺):主观猜测。亿,通常写作“臆”。 [4] 矇聋:目不明曰矇,耳不聪曰聋。这里指道学后辈小子们只知听信儒先父师之言而不会独立思考,如同瞎子、聋子。 [5] 知之为知之:《论语·为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里指出道学家们只取孔子原话的上半句,装得一切都“知”,实则是“强不知以为知”。 [6] 圣之:意为把孔子当作圣人。 [7] 事:侍奉,指供奉孔子像。
据李贽《续焚书·释子须知序》,芝佛院(佛寺)在湖北麻城,距城三十里。万历十三年(1585)春,李贽由黄安移居麻城,弃家只身住在环境幽静的龙潭芝佛院,从事著述、讲学,凡十馀年。这篇文章就是在芝佛院写的。
这是一篇带驳论性质的杂文,要批驳的中心论题是“人皆以孔子为大圣”,“皆以老、佛为异端”,从而揭示出历代儒家之徒盲目尊孔的荒谬无知。——这本是个绝大的论题,千百年来学者在这个问题上著书立说,是是非非,壁垒分明。但要把这个论题驳倒,却不是那么容易。李贽的这篇文章运用其特出的驳论方法和惊人的进步思想,十分出色地交出了一份答卷。
文章一开头,开门见山,以两个对出的分句揭示驳论的论题:“人”与“吾”皆以孔子为大圣,以老、佛为异端。“人”、“吾”云云,意在指出人云亦云,世代相沿,咸无异词,可见这种观点的普遍性与顽固性。然后作者予以驳斥。他不是采取正面立论驳斥的办法,而是追根寻源,层层推勘,找出“大圣”、“异端”说的来历。原来持“大圣”、“异端”说的“人人”,并不真的了解“大圣与异端”,而是从他们的父辈、师辈那里听来的,而他们的父、师们也不了解“大圣与异端”,而是从“儒先”(儒学前辈)们那里学来的,而“儒先”们也同样的不了解“大圣与异端”,而是从孔子那里传来的。再追查一下,原来孔子说过两句话:“圣则吾不能”和“攻乎异端”。其实,由“圣则吾不能”可见孔子并不承认自己是“圣”,更无“大圣”之说,而“儒先”们却一口咬定说那是孔子的谦虚,把“大圣”的桂冠硬是扣到孔子的头上;而孔子说的“攻乎异端”中的“异端”,由于在孔子的时候还没有出现奉老子为教主的道教和由印度传来的佛教,所以这个“异端”只能是指不同的见解、议论,而“儒先”们却一口咬定是指老与佛。经过这样的追根寻源,层层拨开迷雾,原来代代相传的“大圣”、“异端”之说,竟是“儒先”们“亿度之言”,是无稽之谈,是他们捕风捉影造出的谣言。这就从根本上拆穿了所谓“大圣”、“异端”说的谎言。这是一段绝妙的驳论。最有力的驳论,莫过于证明被驳一方所持的赖以形成其观点理论的材料证据是虚伪和错误的。
在拆穿了“儒先”们的谎言之后,作者正面发了一段评论。古人写这类文章,往往是有驳有论,既驳且论。本文第一自然段侧重于驳,第二自然段则主要是论。作者用“亿度而言”、“沿袭而诵”、“矇聋而听”,尖锐地指出了儒家之徒将一些“亿度之言”奉为金科玉律,代代“诵之”、“听之”, “万口一词”, “千年一律”,愚昧懵懂而却自以为“知”的荒谬鄙陋。作者在《圣教小引》中有一段话可与这里的评论相阐发:“余自幼读《圣教》不知《圣教》,尊孔子不知孔夫子何自可尊,所谓矮子观场,随人说妍,和声而已。是余五十以前真一犬也,因前犬吠形,亦随而吠之,若问以吠声之故,正好哑然自笑也已。”这里,作者对封建社会传统的偶像和教条给予了大胆抨击,千年腐儒道统之弊,被一言道破。
李贽生活的时代,正是道学猖獗的时代。他的思想与言论在当时确有惊天动地、振聋发聩的作用。但世俗昏昏,如同无目。故作者认为,生于无目之世,“虽有目,无所用矣”! ——既愤世嫉俗,痛心疾首,又痛感曲高和寡、世无知音。有目而不能用,应是世上最痛苦的了。所以,作者于文章结尾点题,再申此意。“敢谓有目?”有目而不敢承认,这是当时作者处于封建卫道者们的围剿之中,有目而不能用,一切只有“从众”而已:“既从众而圣之,亦从众而事之”, “事孔子于芝佛之院”亦是“从众”而已。短短几句话中,连用四个“从众”,意在反复申明:事孔子并非出于作者自己的意愿,仅仅是一种“从众”的行为。这样,就把“孔子像”置于非常尴尬的地位。而把这些话“题”在“孔子像”上,则与其说是“事之”,不如说是“批之”。李贽后期文章,笔削挞伐,或正面抨击,或侧面揶揄,皆独具剜心刺骨之力,“精光凛凛,不可迫视”(袁中道《李温陵传》)。
李贽的驳论、辩难之类的文章,有其独特的写法。他自己曾说:“凡人作文皆从外边攻进里去,我为文章只就里面攻打出来,就他城池,食他粮草,统率他兵马,直冲横撞,搅得他粉碎,故不费一毫气力而自然有馀也。”(《续焚书·与友人论文》)这篇文章即“就里面攻打出来”,所用材料都是腐儒们的口头禅,连“从众”一词也是从孔子言论中拈来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从而事半功倍,具有无可辩驳的批判力。
(邱鸣皋)
李卓吾先生遗言
李贽
春来多病,急欲辞世。幸于此辞,落在好朋友之手。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尔等不可不知重也。
倘一旦死,急择城外高阜[1] ,向南开作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既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后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虽马诚老能为厚终之具[2] ,然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矣。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
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余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一白布中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布廿字交缠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出,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于圹所,即可装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主人矣。既安了体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横阁其上。阁了,仍用芦席五张铺于椽子之上,即起放下原土,筑实使平,更加浮土,使可望而知其为卓吾子之魄也。周围栽以树木,墓前立一石碑,题曰:“李卓吾先生之墓”。字四尺大,可托焦漪园[3] 书之,想彼亦必无吝。
尔等欲守者,须是实心要守。果是实心要守,马爷[4] 决有以处尔等,不必尔等惊疑。若实与余不相干,可听其自去。我生时不着亲人相随,没后亦不待亲人看守,此理易明。
幸勿移易我一字一句!二月初五日,卓吾遗言。幸听之!幸听之!
〔注〕 [1] 城外,指通州(治今北京市通州区)城外,当时李卓吾寓居通州。高阜即高地。[2] 马诚老:马经纶字诚所,官至御史,《续焚书》中多处称为“马侍御”,因触怒神宗,被贬斥为民,回通州家居。厚终之具:指厚葬的用品。 [3]焦漪园:即焦竑。竑字弱侯,号漪园,又号澹园,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是明代著名学者,李贽的好朋友。 [4] 马爷:即马经纶。
晚年的李卓吾,因身体多病,常想到死。他在《与周友山》中说:“今年不死,明年不死,年年等死,等不出死,反等出祸。然祸来又不即来,等死又不即死,真令人叹尘世苦海之难逃也,可如何!但等死之人身心俱灭,筋骨已冷,虽未死,即同死人矣。”在《与友人书》中又说:“多一日在世,则多沉苦海一日,诚不见其好也。……所喜多一日则近死一日。”(均见《续焚书》卷一)万历三十年(1602)春天,七十六岁的李卓吾病势沉重,有旦暮辞世之感,于是草拟了《遗言》,对后事作了安排。
作为哲人巨子的李卓吾是不怕死的。他曾提出过有名的“三不”,即“不畏死”、“不怕人”、“不靠势”(《续焚书》卷一《与耿克念》),面对死亡,泰然处之,视死如归。这只要看一下他对后事的安排竟是如此有条不紊,连抬他遗体用的门板要及时归还主人都想得到并且写在《遗言》之中,就可以知道他在死亡面前是如何地镇定自若了。透过这种镇定,我们看到了李卓吾那种对于生死已大彻大悟的哲人形象。
《遗言》中最感人者,是李卓吾的那片真情。他一生做人强调“真”,真情,真心,真话。至其将死,作为《遗言》,言语真切至到,尽是天然纯真的真性情。其“真”有三:一是对于“幸于此辞,落在好朋友之手”非常满意,所以他一再说“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对“好朋友”的真诚信任,友情的至深至笃,皆深含在“最难”、“最幸”几字之中。这开头的几句话,实在不容易得,它是李卓吾在经历了一生艰难的生活斗争和饱尝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之后才写出来的,决非一般生活平庸之辈所能道及。李卓吾是儒教的叛逆者,他因此受到封建卫道者们的种种迫害。就拿他在湖北黄安、麻城时来说,大骂其“大坏风化”者有之,阴谋将其“递解回籍”者有之,“落井下石”者有之,“阳解阴毒”者有之,动手“拆毁芝佛院”者有之,恨不得“一棒打杀李卓吾”者亦有之(上引均见《续焚书》卷一)。李卓吾的生命,就捏在这些卫道者的手里。当然,在最困难的时候,李卓吾也得到了好朋友们的无私援助。患难识友情。在病体不支,“急欲辞世”的时候,他处在敌人围剿之中,却没有“落在”敌人之手,而是“落在好朋友之手”,能由“好朋友”来给他安葬:这对飘泊危难中的李卓吾来说,确实是难得的结局!李卓吾的宽慰、激动之情,从“此最难事,此余最幸事”的表白中可想而知。当时李卓吾住在通州马经纶家,马经纶是李卓吾生死与共的朋友,本文中的“好朋友”当指马经纶等人。其二,对后事的安排,也完全出于至诚。本来,李卓吾是想老死在麻城芝佛院的,他预先造好了一座用来安放其骨灰的塔。不料麻城的卫道者们容不得这位“异端”,终于拆除了芝佛院,焚毁了他的塔,使他无处安身。及至通州马家,“春来多病,急欲辞世”,而且能“落在好朋友之手”,他对后事才作了这样的安排。他从选地、开坑、坑的大小尺寸以至如何掩埋、如何立碑等等,都作了详细布置。他的这种埋葬法,至俭,至洁,确如他自己所说:“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在他看来,“死有所藏,安其身于地下”(《续焚书》卷四《书遗言后》),也就可以了。所以他反对厚葬,反对俗气,认为一切“厚终之具”“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并说“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语”。李卓吾的这番主张,既是对封建卫道者厚葬主张的挑战,更是他一生追求适性、率真的最后实践。于是,他以坦荡真诚的情怀要求他的弟子“欲守者,须是实心要守”, “若实与余不相干,可听其自去”。李卓吾一生教人真诚,不要做“言假言”、“事假事”的“假人”,以至在《遗言》中还要加上这一条。关于对其坟墓守与不守的问题,李卓吾没有丝毫的假排场。他首先不要求亲人看守:“我生时不着亲人相随,没后亦不待亲人看守。”对于弟子,也同样不要求他们看守,但若“实心要守”,也不拂其意。这仍是李卓吾一生所恪守的适性、率真的人生宗旨。
事实上,李卓吾最终并没能在好朋友手里安安稳稳地了此一生。在他病情很重的情况下,当时的封建官吏仍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神宗万历实录》卷三六九)的罪名把他逮捕入狱,他终于在三月中旬某日被迫在狱中自杀。他的好朋友马经纶按照他的《遗言》,把他安葬在通州的北门外。
这篇《遗言》,一切发于至诚,而文字朴实,语意沉稳,虽大限将至,却如对友促膝扺掌而谈,无一悲戚之语,无一苛求之事。谁能想到,一个在封建社会里惊天动地的人物,对自己后事的安排,竟是如此的简单!他不愧是一位大彻大悟的哲人。
(邱鸣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