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第十一
【题解】
本篇旧题《丧服经传》,因除经文之外,还有“传”,即解释经文的文字,这在《仪礼》十七篇中是仅见的。相传,“传”是孔子的弟子子夏所作。丧是弃亡之意,人死称丧,是讳言死,认为亲人是到另外的世界去了,不过看不见罢了。根据生者与死者血统的亲疏和尊卑之别,丧服的形制和丧期的长短也各不相同,以此表示哀痛的深浅和丧礼的隆杀。本篇所记丧服制度包括:斩衰、齐衰三年、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三月、殇大功、成人大功、 衰、殇小功、成人小功、缌麻等十一种。本篇原文很琐碎,殊难于译文末一一隐括段意,故仅于每种丧服制度之末作提示。
丧服。斩衰裳¹,苴绖、杖、绞带²,冠绳缨,菅屦者³。
传曰:斩者何?不缉也⁴。苴绖者,麻之有 者也⁵。苴绖大搹⁶,左本在下⁷,去五分一以为带⁸。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大功之绖,齐衰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小功之绖,大功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缌麻之绖,小功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苴杖,竹也。削杖⁹,桐也。杖各齐其心,皆下本。杖者何?爵也¹⁰。无爵而杖者何?担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辅病也。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妇人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绞带者,绳带也。冠绳缨,条属,右缝;冠六升¹¹,外毕;锻而勿灰¹²。衰三升。菅屦者,菅菲也¹³,外纳。居倚庐¹⁴,寝苫枕块¹⁵,哭昼夜无时。歠粥¹⁶,朝一溢米¹⁷,夕一溢米。寝不脱绖带。既虞,翦屏柱楣,寝有席,食疏食¹⁸,水饮,朝一哭、夕一哭而已。既练¹⁹,舍外寝,始食菜果,饭素食,哭无时。
【注释】
¹ 斩:将衣服之布斩断后不缉边。衰:丧服的上衣。衰本指缀于胸前的长六寸、宽四寸的粗麻布条,因丧服上衣多有“衰”,故以“衰”为丧服上衣的统称。裳:丧服的下衣。男子的丧服为上衰下裳,女子的丧服则衰、裳连为一体。斩衰裳简称“斩衰”,是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最粗的麻布做成,服期三年,子女为父,嫡孙为祖父、妻为夫服斩衰之服。又据贾公彦、胡培翚的解释,斩衰有“哀痛如斩”之意。
² 苴绖(jūdié):用粗麻做的丧带,系在头上的叫首绖,系在腰间的叫腰绖。苴,粗劣。杖:苴杖,粗糙的竹杖。绞带:苴绞带,用粗麻纠合而成的带子。
³ 菅(jiān):多年生禾本科植物名。
⁴ 缉:横缝衣服的边侧。
⁵ (fén):大麻的种子,其色粗恶,故用之。
⁶ 搹(è):用大指、食指把握物体的最大周长。普通人一搹约九寸。
⁷ 本:麻的根。下:内。带首绖的方法是,将麻根的一端置于左耳之上,然后从前额绕至颈后,再回到左耳之上,将麻的末端压在麻根之上,再缀束之。
⁸ 去五分一以为带:要绖比首绖小五分之一。带,此指斩衰的腰绖。
⁹ 削杖:齐衰之杖,削去桐木的枝叶而成。
¹⁰ 爵:爵位。有爵者必有德,有德者则能为父母之丧而悲痛致病,所以用杖扶持身体。
¹¹ 升:古代表示布的线缕密度的单位,据郑玄注,一升为八十缕。
¹² 锻:捶捣。灰:石灰,加石灰制成的麻柔滑。
¹³ 菲:通“屝”,鞋。
¹⁴ 倚庐:居丧时住的草屋。
¹⁵ 苫(shān):居丧时睡的草荐。
¹⁶ 歠(chuò):饮。
¹⁷ 溢:容量单位,一升米的二十四分之一。相当于一把米,手抓一把米,多则溢出,故名。
¹⁸ 疏:粗。
¹⁹ 练:祭名,父母去世后第十一个月在家庙进行,可以穿练过的布帛,故名。
【译文】
丧服。丧服最重的是斩衰裳,配以用麻做的首绖和腰绖、粗糙的丧杖和用粗麻纠合成的绞带,丧冠用麻绳做缨带,鞋是用菅草织成的。
传文说:斩是什么意思呢?斩就是让衣服边侧的断口露着,不去缝齐它,表示内心悲痛,无心修饰边幅。所谓苴绖,苴是指大麻能结子的那一种。首绖的粗细约当于一握,麻的根端在左耳上,绕过额、颈,麻的末端压在根上,将首绖的粗细减去五分之一,就是斩衰的腰绖。齐衰之服的首绖,粗细与斩衰腰绖的一样,再减去五分之一,就是齐衰的腰绖。大功丧服又次一等,首绖与齐衰之服的腰绖一样粗细,再减去五分之一,则是大功的腰绖。小功衰服又次一等,首绖的粗细,等于大功腰绖,再减去五分之一,才是小功腰绖的长度。缌麻是五种丧服中最轻的一种,其首绖的粗细与小功的腰绖相等,减去五分之一,则是缌麻的腰绖。苴杖,是用竹子做的。削杖,是用桐木做的。杖是扶病用的,杖的高度都要与心脏的位置相平,而让竹或桐木的根朝下。杖是什么呢?就是爵,有爵者才有杖。为什么有人没有爵位却有杖呢?那是因为他是以嫡子的身份担任丧主。有人不是丧主,但也有杖,又是为什么呢?那是为了扶持他因悲痛而致病的身体。少年男子为什么不用杖呢?那是他不会因悲哀而致病。未成年的女子为什么不用杖呢?那是因为她们与死者关系较疏远,也不会因悲哀而致病。所谓绞带,是用麻搓成绳后,再绞合而成的带子。丧冠用一条绳屈而绕之,再打结,多余的部分下垂为缨带,绳缀连在冠上,缝在右侧。冠布的密度是六升(每升八十缕),冠前后多余部分向外缝纳,冠布捣捶时不加石灰。衰的密度是二百四十缕。所谓菅屦,是用菅草做的丧鞋,鞋两头多余的部分向外缝纳。孝子居丧期间住在倚庐中,睡在草荐上,头枕土块,哭泣唯哀痛所至,不规定在昼夜的某一时间。最初只能喝粥,早晨煮一把米,傍晚煮一把米。睡眠时不能脱去首绖和腰绖。虞祭之后,可以将倚庐上的草苫略事修剪,原置于地上的楣两端也可用柱子顶起来,并可以睡在席上,吃粗疏的食物、饮水,哭泣早、暮各一次就可以了。
举行过练祭之后,就可以睡到倚庐外面的室中,可以开始食用蔬菜和水果,吃饭和素食,哭泣没有规定的时间。
(以上各节为斩衰。)
父,
传曰:为父何以斩衰也?父至尊也。
诸侯为天子,
传曰:天子至尊也。
君,
传曰:君至尊也。
父为长子,
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¹,又乃将所传重也²。
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
【注释】
¹ 正体:嫡长子是父亲的正体,是继祢的宗子。
² 重:主祢庙祭祀。
【译文】
下列情况,丧主应服斩衰之服:
儿子为父亲服丧,
传文说:为父亲服丧,为什么要服斩衰之服?因为父亲是一家中最尊贵的人。
诸侯为天子服丧,
传文说:天子是天下最尊贵的人。
臣为国君服丧,
传文说:国君是一国之中最尊贵的人。
父亲为嫡长子服丧,
传文说:父亲为嫡长子服丧为什么要三年?因为嫡长子是要作为父亲的正体而列宗庙之中,又是要主持祢庙之祭的人。如果父亲是庶子,则不得为自己的嫡长子服三年之丧,因为他们不是继承父祖宗庙的人。
为人后者¹。
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²。何如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³。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⁴,若子。
妻为夫,
传曰:夫至尊也。
妾为君⁵,
传曰:君至尊也。
【注释】
¹ 为人后者:指大宗之后,即作为宗子后继人的支子。
² 尊服:斩衰。
³ 支子:嫡妻所生除嫡长子以外的诸子,以及妾所生之子。
⁴ 昆弟:兄弟。
⁵ 君:丈夫。
【译文】
为大宗之后者。
传文说:为大宗之后者,死者并非其父母,为什么也要服三年之丧?大宗之后是承继宗祀的,所以必须服斩衰的丧服。怎样才叫为后?同一大宗就是为后。怎样才叫为人之后?支子就可以。为所后者的祖父、祖母,妻子,为宗子之妻的父母、兄弟,为宗子之妻的兄弟之子所服的丧服,与宗子的亲子所服的丧服相同。
妻子为丈夫,
传文说:丈夫是妻子最尊贵的人。
妾为夫君,
传文说:夫君是妾最尊贵的人。
女子子在室为父¹,布总²,箭笄³,髽⁴,衰,三年。
传曰:总六升⁵,长六寸,箭笄长尺,吉笄尺二寸。子嫁⁶,反在父之室⁷,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⁸,为其君布带、绳屦。
传曰:公卿、大夫室老、士⁹,贵臣。其余皆众臣也。君,谓有地者也。众臣杖,不以即位¹⁰。近臣¹¹,君服斯服矣。绳屦者,绳菲也。
【注释】
¹ 女子子:即女子。在室:已许嫁而尚未出嫁者。
² 总:束发,用巾缠绕头发,然后在发的末端束而垂之,使发不飞蓬。
³ 箭笄:用可以做箭的一种小竹做的笄。
⁴ 髽(zhuā):妇人的丧髻。去掉包发的 布,露出髻,再用麻与头发合结。
⁵ 总六升:女子所用“总”的升数与男子冠布的升数一致,如斩衰男子的冠布为六升,则女子总布也是六升。
⁶ 子:女子。
⁷ 反在父之室:女子出嫁后,在夫家触犯“七出”,而被休返回父母家。
⁸ 公士:公卿。
⁹ 室老:家相、家臣之长。士:邑宰。
¹⁰ 即位:即朝夕哭泣之位。
¹¹ 近臣:守门人及内侍等。
【译文】
女子已许嫁而尚在父母之室者为父亲服丧,要用布束发,以小竹为笄,梳丧髻,斩衰,服三年之丧。
传文说:束发用的布,密度为四百八十缕,束发后余下的长度为六寸,斩衰用的竹笄长一尺,吉礼时用的笄长一尺二寸。女子出嫁后,被夫家休回父母之室者,为父亲服三年之丧。公卿、大夫的众臣,为其主人服布带、穿绳鞋。
传文说:公卿、大夫的家相和邑宰属于贵臣,其余的家臣都属于众臣。君,是指有封地的公卿、大夫。众臣为主人服丧用丧杖,但不即朝夕哭泣之位。近臣,君服何种丧服则也服之。所谓绳屦,是绳做的丧鞋。
(以上是斩衰三年。)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¹,
传曰:齐者何?缉也。牡麻者,枲麻也²。牡麻绖,右本在上,冠者沽功也³。疏屦者,藨蒯之菲也⁴。
父卒则为母,继母如母,
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⁵,故孝子不敢殊也。
慈母如母,
传曰: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
母为长子。
传曰:何以三年也?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
【注释】
¹ 疏衰裳齐:即齐衰之服,在丧服中仅次于斩衰,亦用粗麻布制作,但边侧缝齐,上衰朝外折缝,下裳向内折缝。丧服之中,除斩衰外,其余都缝边,即“齐”。牡麻:不结籽的麻。疏屦:草屦,草鞋。
² 枲(xǐ):不结籽的麻。
³ 沽功:大功,指大功之布,冠在首,其布应比衣服更粗,故用大功之布。沽,粗略。
⁴ 藨蒯(biāokuǎi):都是草名,比菅草细,茎可以编绳、席,做鞋等。
⁵ 因母:亲母。
【译文】
穿用粗麻布制作但边侧已缝齐的丧服,用牡麻做的首绖和腰绖,丧冠以布为缨带,丧杖用桐木削制而成,丧带用布制作,穿草鞋服三年之丧的有下列情况:
传文说:齐是什么?是缝缉丧服的边侧。所谓牡麻,就是不结籽的大麻。用牡麻做的首绖,麻根的一端置于右耳之上,从前额绕至颈后,再回到右耳之上,将麻的末端压在麻根之下,再缀而束之。做丧冠的布比大功之布略粗,以示与丧服的区别。所谓疏屦,就是用藨蒯草编的鞋。
如果父亲健在,母丧则只需服一年之丧,如果父亲已先去世,则母亲去世要服三年之丧,为继母服丧的时间与生母一样。
传文说:为继母服丧的时间为什么能像生母那样?继母承接生母与父亲匹配,则与生母一样,因此,孝子不敢另眼相待。
为慈母服丧的时间与生母一样。
传文说:所谓慈母是指什么呢?传文说:有的妾没有子息,而有些妾生的子女已丧母,于是父亲对妾说:“你就把这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吧。”又对丧母的孩子说:“你就把她当作是自己的母亲吧。”像这种情况,生则奉养之,直至终老,犹如生母;死则服齐衰三年之丧,如同亲生母亲,这是敬重父亲的命令。
母亲为嫡长子服丧。
传文说:母亲为嫡长子为什么要服齐衰三年之丧?因为嫡长子是宗庙的正体,他的父亲都不敢以自己的尊严而降低礼数,夫妻一体,所以其母亲也不敢降低礼数。
(以上是齐衰三年。)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¹,
传曰:问者曰: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²。缌麻、小功,冠其衰也³。带缘各视其冠⁴。
父在为母,
传曰:何以期也?屈也⁵。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⁶。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
妻,
传曰: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
出妻之子为母⁷。
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传曰⁸ :绝族无施服,亲者属。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⁹。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传曰:何以期也?贵终也。
【注释】
¹ 期:一年。
² 冠其受:以受衰之布为冠。
³ 缌(sī):缌麻:五种丧服中最轻的一种,用细麻布制作,服期三个月。冠其衰:冠与衰相同,因为小功以下无受。
⁴ 带缘:布带的边缘。
⁵ 屈:父尊母卑,所以母的丧期不能与父同,子自屈于父,所以一年后除母服。
⁶ 私尊:母对于子是至尊,但父在不能对母行至尊之礼,一年后除服,但内心依三年之丧致哀,因此称之为私尊。
⁷ 出妻:触犯“七出”而被休弃的妻子。
⁸ 传曰:此处及本节下文中的“传曰”,是引证旧说作为证明。
⁹ 私亲:妻被夫休,则再无匹配之情,但于母子之间仍为私亲。
【译文】
身穿用粗麻布制作但边侧已缝齐的衰裳,用牡麻做首绖和腰绖,丧冠以布为缨带,丧杖用桐木削制而成,丧带用布制作,穿草制的丧鞋,服一年之丧的,有下列几种情况:
传文说:有人问道:戴什么样的丧冠?回答说:如果是齐衰和大功的丧服,则以受衰之布为冠。如果是缌麻、小功的丧服,则冠与衰相同。衣带边缘的升数,分别与冠布的升数相同。
父亲尚健在,为母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只为母亲服一年之丧?是因为孝子自屈于父亲。作为家中至尊的父亲还健在,孝子不敢将内心对母亲的尊敬扩大到与父亲一样。父亲只为妻子服一年之丧,但一定要在妻子死后三年再续娶,是为了满足儿子为母亲心丧三年的愿望。
丈夫为妻子,
传文说:为妻子服丧为什么也是一年齐衰?因为妻子与丈夫共同承祀宗庙,是最亲近的人。
被丈夫休弃的妻子的儿子为其母亲。
传文说:被休弃之妻的儿子为母亲服齐衰一年之丧,对外祖父、外祖母等母家的人不再服丧。旧传说:对已经与父亲断绝关系的妻族不再服丧,但母子之间是骨肉至亲,不能断绝之。被休弃之妻的儿子如果已被确定为父亲的后嗣,则对被休弃的母亲不再服丧。旧传又说:孝子与至尊的父亲是一体,所以不敢再为其被休弃的母亲服丧。
父亲死后,继母改嫁,儿子因年幼而随其母;则可为母服齐衰一年之丧,继母要以相同的丧服回报。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一年之丧?因为曾经是母子,所以要以终其恩谊为贵。
(以上各节是齐衰杖期。)
不杖,麻屦者;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至尊也。
世父母¹,叔父母;
传曰:世父、叔父,何以期也?与尊者一体也。然则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²,昆弟四体也。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世母、叔母,何以亦期也?以名服也。
大夫之適子为妻。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何以不杖也?父在,则为妻不杖。
昆弟,为众子,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³。
【注释】
¹ 世父母:伯父母。
² 牉(pàn)合:两半相合为一体。
³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胡培翚云,此九字之义,上文“为伯父母、叔父母”之传文已有之,疑为衍文。
【译文】
服齐衰之服,但不用丧杖,而穿麻鞋的情况是:孙为祖父、祖母,
传文说:孙为祖父、祖母为什么要服丧一年?祖父、祖母是同宗中最尊贵的人。
为伯父母、叔父母;
传文说:对伯父、叔父,为什么服一年之丧?因为他们与父亲是兄弟,兄弟是一体。那么对兄弟之子为什么也要服一年之丧呢?因为他是旁系的尊者,而非自己正宗的尊者,不足以加礼与自己的尊者一样,所以报之以相同的丧礼。父与子是一体,丈夫与妻子是一体,兄弟也是一体,所以父与子好比是首和足,丈夫与妻子好比是两半相合的整体,兄弟各得父亲之体以为体,如四肢本为一体。所以兄弟一体,其义无可分割,然而也有不能不分之时,因为儿子各与其父亲有特殊的恩情,所以要避开这种儿子与父亲的私恩。儿子对其父亲没有私恩,则不能称为儿子。兄弟分居不同宫,所以有东宫、西宫、南宫、北宫,居处不一而财产共有,财用有余则归之于小宗,财用不足则取之于小宗。对伯母、叔母,为什么也要服一年之丧?这是因为她们是伯父、叔父的配偶,因而有了“母”的名分,所以丧期与伯父、叔父相同。
大夫的嫡长子为妻子。
传文说:为什么大夫的嫡子要为妻子服一年之丧?父亲看重嫡妻,不肯降低为嫡妻服大功之服的礼数,所以做儿子的也不敢降低这一礼数。为什么不用丧杖?因为父亲还健在,做儿子的不敢在私丧上尽礼。
为兄弟,为长子之弟或妾之子,为兄弟之子;
传文说:为自己的儿子服一年之丧,对兄弟之子应降一等,服大功,为什么要为他们服一年之丧?因为兄弟之子为伯父、叔父服一年之丧,所以要用相同的丧礼回报。
大夫之庶子为適昆弟¹,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適孙。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適也。有適子者,无適孙,孙妇亦如之。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传曰:何以期也?不贰斩也²。何以不贰斩也?持重于大宗者³。降其小宗也⁴。“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曷为后大宗?大宗者,尊之统也。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⁵ !”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绝,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也。適子不得后大宗。
【注释】
¹ 適昆弟:嫡子的年龄可能比庶子长,也可能比庶子小,所以这里笼统称为嫡昆弟。
² 贰斩:斩指斩衰,是子为父的丧服,父不可有二,所以斩也不可有二。
³ 大宗:百世不迁之宗。
⁴ 小宗:五世而迁之宗。
⁵ 算:当是“尊”字之误。
【译文】
大夫的庶子为其嫡兄或嫡弟,
传文说:大夫的庶子为其嫡兄或嫡弟为什么要服一年之丧?作为父亲的大夫,虽是尊者,但也不敢降低对嫡长子的丧礼,必为之服三年之丧,因此庶子也不敢降低其规定的礼数。
祖父为嫡长孙,
传文说:为什么祖父要为嫡长孙服一年之丧?这是因为不敢降低其嫡长孙的身份。如果嫡子还健在,则不立嫡孙;嫡子之妇在,嫡孙之妇也不得立为嫡孙妇。
受族于人,出为他人之后者,为自己的亲生父母,以一年之丧相报。
传文说:为什么对亲生父母只服一年之丧?因为父亲不得有二,儿子不得同时为两个父亲服斩衰之服。为什么不能为两个父亲服斩衰之服?过继给他人为后嗣,主持宗庙祭祀之重,则与自己的亲兄弟为宗,成为小宗,所以对自己的亲生父母的礼数也就要降低。“为人后者”,后于谁?后于大宗。什么叫后于大宗?所请大宗,是族人所尊之统。禽兽不通人性,所以知母而不知父。郊外的野人不懂礼,说:“父母有什么可尊贵的!”生活在都邑之中的士民,就知道尊敬父亲了。居官的大夫和学校的学士,则知道尊敬祖父了。诸侯则能将这种尊敬推及于太祖。天子则能再远推及于其始祖的感生帝。因此,地位越尊,其所尊之祖就越是统于上,地位越低,其所尊之袓就越是统于下。所谓大宗,是族人所尊之统。所谓大宗,是结聚全族的,不能断绝,所以大宗无嫡子时,族人用支子承继之。小宗的嫡子不得为大宗的嗣子。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
传曰: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何以亦期也?妇人虽在外,必有归宗,曰小宗,故服期也。
【译文】
女子已嫁人者为亲生父母、兄弟中立为父亲之后者,
传文说:为父亲为什么只服一年之丧?因为妇人不能两次服斩衰。为什么妇人不能服两次斩衰?因为妇人一生的意义在于服从三个人,而没有自专自用之道,故尚未出嫁时要服从父亲,出嫁之后要服从丈夫,丈夫死后要服从儿子。所以父亲是子女的天,丈夫是妻子的天。妇人不能两次服斩衰,好比是说不能有两个天,妇人不能同时有两个尊者。那么,为兄弟中立为父亲之后的,为什么也要服一年之丧?因为妇人虽已出嫁在外,但难保没有被丈夫休弃的可能,届时,即使父亲已经去世,也必有可归往之宗,这称为小宗,所以只服一年之丧。
继父同居者,
传曰:何以期也?传曰:夫死,妻稚¹,子幼²。子无大功之亲³,与之适人⁴,而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所适者以其货财为之筑宫庙,岁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焉。若是,则继父之道也,同居则服齐衰期,异居则服齐衰三月也。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
【注释】
¹ 妻稚:妻的年龄尚不足五十岁。
² 子幼:子女的年龄尚不足十五岁。
³ 大功之亲:可为之服大功之丧的亲戚,此指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等。
⁴ 与之适人:子随其母去往再嫁之夫的家中。
【译文】
继父而与之同居的,
传文说:继父并非生身之父,为什么要为他服一年之丧?旧传说道:丈夫死时,妻子年龄不足五十岁,子女不足十五岁。子女又没有可为之服大功之丧的亲戚,因而随其母至再嫁之夫家中,而所再嫁之人也没有可服大功之丧的亲戚;则再嫁之夫要用自己的钱财为上门的子女建造宫庙,每年按时让子女祭祀其生父。妻子因已改嫁,与前夫之族已断绝关系,所以不得参与祭事。如此,才是继父同居之道,继父与自己同居的,则要服齐衰一年之丧,如果没有同居,则为之服齐衰三月之丧就可以了。一定要先同居过,后因继父有大功的亲戚,或者自己有大功的亲戚,或者继父不为自己筑造宫庙而异居,则服齐衰三月之丧;如果子女未随其母到继父家中,则不能称为异居,也不需服丧。
为夫之君。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传曰:无主者,谓其无祭主者也。何以期也?为其无祭主故也。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也。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
妾为女君。
传曰:何以期也?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
【译文】
妻子为丈夫的国君。
传文说:妻子为丈夫的国君为什么要服一年之丧?因为丈夫与国君有君臣关系,所以要从夫而为之服丧。
对姑姑、姐妹、女子已嫁人但没有丧主的,姑姑、姐妹用一年之丧回报。
传文说:所谓无主,是说没有祭主。为什么要为她们服一年之丧?这是因为家中没有祭主而哀怜她们。
为国君的父亲、母亲、嫡长子、祖父母。
传文说:为什么要为国君的父亲、母亲、长子、祖父母服一年之丧?这是从服的一种,死者的亲属是自己的国君。对于自己的父亲、母亲、嫡长子,国君要服斩衰,所以臣降一等,服期年之丧。国君之妻是小君,臣要像为自己的母亲那样服期年之丧。国君之父先于祖父而死,则祖父死时,应为之服斩衰。
妾为君的嫡妻。
传文说:为什么妾为君的嫡妻服一年之丧?因为妾侍奉嫡妻,与妇人侍奉公公、婆婆一样。
妇为舅姑,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
夫之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
女子子为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
【译文】
媳妇为公公、婆婆,
传文说:为什么媳妇要为公公、婆婆服一年之丧?这是从服的一种,死者是自己丈夫的父母,所以要从夫服丧。
为丈夫的兄弟之子。
传文说:为什么要为丈夫的兄弟之子服一年之丧?这是因为丈夫的兄弟之子为自己服一年之丧,因此要用相同的丧期回报。
诸侯的妾、大夫的妾为她们的儿子。
传文说:诸侯和大夫的妾为什么为自己的儿子服一年之丧?妾不能与其君为一体,所以也就不敢降低其子之服的礼数,而顺其本服的礼数。
女子已嫁人者为祖父母。
传文说:女子已嫁人为什么要为祖父母服一年之丧?祖父是至尊之人,不敢因为已出嫁而降低礼数服丧。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¹,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²,唯子不报。
传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者也。何以言“唯子不报”也?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曷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矣。
【注释】
¹ 世父母:伯父母。
² 命妇:有爵命的妇人。受国君的爵命而为大夫者,其妻也受后、夫人的爵命,而为命妇。
【译文】
大夫之子为伯父母、叔父母、子、兄弟、兄弟之子,姑姑、姐妹、女子家中无祭主者,以上为大夫命妇者可服一年之丧,只有子女不用相同的丧礼回报。
传文说:此处的大夫,是指以上亲属中男子担任大夫者。所谓命妇,是指以上亲属中妇人是大夫之妻者。所谓无主,是指命妇而没有祭主者。为什么说“唯子不报”呢?女子嫁人者理应为其父母服期年之丧,所以说不报,实际上是说其余的人对大夫之子都要以期服回报。为什么要服期年之丧?父亲对以上亲属不降低丧礼的礼数,子女也不敢降。大夫为什么不像对姑姊妹等那样,降低对命妇的丧礼礼数?因为大夫尊于朝,与妻同尊,妻贵于室,与丈夫同爵。
大夫为祖父母、適孙为士者。
传曰:何以期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適也。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
【译文】
大夫为祖父母以及嫡长孙而有士的身份者。
传文说:大夫为祖父母以及有士的身份的嫡长孙,为什么要服期年之丧呢?因为大夫不敢降低其祖与嫡长孙的礼数。
诸侯的妾以及士的妾为她的父母。
传文说:诸侯和士的妾为什么要为自己的父母服期年之丧?妾虽不能与君为一体,但是应该顺其父母的本服而服丧。
(以上各节为齐衰不杖期。)
疏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¹ ;寄公为所寓²,
传曰: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何以为所寓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
【注释】
¹ 受:承、接,指接受轻丧之服,换下重丧之服。
² 寄公:寓公,寓居他国之国君。所寓:所寓居之国。
【译文】
穿用粗麻布制作,但边侧已缝齐的衰裳,用牡麻做首绖和腰绖,三月后即除服,不再换穿轻丧之服者,有下列几种情况:寄寓于他国的国君为所在国的国君,
传文说:寄公是指什么?是指黜爵失地,寄寓他国的国君。为什么要为寄寓他国的国君服齐衰之服三个月呢?是说与庶民的丧服相同,庶民为国君服齐衰三个月。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¹,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
【注释】
¹ 丈夫、妇人:指一族之中的所有男女。宗子:即大宗之子。
【译文】
一族中的男女为宗子、宗子的母亲和妻子,
传文说:为什么族人要对宗子和宗子的母亲、妻子服齐衰三个月?因为要尊祖,祖是族之本。尊祖就要敬宗子。因此,敬宗子,就是尊祖的意思。如果宗子的母亲健在,就不必为宗子之妻服齐衰三月之丧。
为旧君、君之母、妻¹ ;
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小君也。
【注释】
¹ 旧君:已退休的官员曾事奉过的国君。
【译文】
已致仕者为过去事奉过的国君以及他的母亲和妻子,
传文说:所谓为旧君,指的是什么?是指居官时曾经事奉过的国君。为什么对他只服齐衰三月之丧?这是说与庶民为国君服丧的礼数相同。国君的母亲、妻子可以视为小君,所以也要为之服丧。
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妻,言与民同也。长子,言未去也。
【译文】
庶人为国君;大夫离开本国,去往他国,其妻子和长子为旧君;
传文说:为什么大夫不在国内,其妻子、长子要为旧君服齐衰三月之丧?妻子虽随大夫出国,为国君服丧的礼数,与本国庶民相同。长子,是指未随大夫出国,留在国内的。
继父不同居者¹,曾祖父母,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小功者²,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注释】
¹ 继父不同居:有两种情况,一是指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到继父家,先曾同居,后来又分居;二是虽与继父同居,但双方都有大功之亲者。
² 小功:丧服名,为兄弟而服,丧期五个月。
【译文】
与继父不同居的,曾祖父母,
传文说:对不同居的继父和曾祖父母,为什么只服齐衰三月之丧?按照服数安排,为曾祖父宜服小功的丧服,但是小功是为外婚姻兄弟服的丧服,因此,不敢以兄弟的丧服作为至尊者的丧服。
大夫为宗子¹,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宗也。
【注释】
¹ 宗子:指大宗之子。
【译文】
大夫为大宗之子,
传文说:以大夫之尊,为什么还要为大宗之子服齐衰三月之丧?虽然有大夫之尊,但也不敢降低对大宗之子的礼数。
旧君¹ :
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扫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
【注释】
¹ 旧君:指在郊外等待国君悔悟,而尚未离国的大夫为国君服丧。
【译文】
将要离境的大夫为旧君;
传文说:将要见逐的大夫为什么只为旧君服齐衰三月之丧?因为大夫离去后,国君于每年春秋时派有司扫除其宗庙,以示仍希望大夫最终能回来守祀之,君臣之恩并未断绝,所以大夫要为旧君服齐衰三月之丧,这是说礼数只能与庶民相同。既已离境,为何还称其为大夫?因为他用道规劝国君,屡谏而未被采纳,于是在郊外等待国君悔悟,此时他的大夫爵禄尚未被削夺,君臣之恩尚未断绝。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也。
【译文】
大夫为有士的身份的曾祖父母者,丧礼与族内的众人相同,
传文说:大夫为有士的身份的曾祖父母服丧,为什么要齐衰三月?因为大夫不敢因为自己位尊而降低对他的曾祖的礼数。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
【译文】
女子已经出嫁或尚未出嫁者为曾祖父母。
传文说:嫁者,是已嫁给大夫的女子。未嫁者,是已成年而尚未出嫁的女子。为什么她们要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三月之丧?因为他们虽因丈夫位尊,仍不敢降低对其曾祖的礼数。
(以上各节为齐衰三月。)
大功布衰裳¹,牡麻绖,无受者: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²,
传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无受也?丧成人者,其文缛。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故殇之绖不樛垂³,盖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
【注释】
¹ 大功:丧服五服之一,服期九个月。斩衰、齐衰为重丧之服,其布粗恶,不加入人功。从大功布起,开始加入人功,愈往下,加入人功愈多,布也更细密,故缌麻最为细密。大是人工粗大不精之意,大功布只经人工粗略锻冶,故名。其服用熟麻布制作,布的粗细介于齐衰与小功之间。
² 殇(shāng):未成年而夭亡。
³ 樛(jiū):缠结。
【译文】
大功的丧服,用熟麻布制作衣裳,用牡麻做首绖和腰绖,自始至终只用一种丧服,不换轻丧之服。服大功九月之丧的情况有:为男子、女子中的长殇和中殇者,
传文说:子女夭亡者,为什么要为之服大功之丧?这是因为他们尚未成年就死亡了。为什么服丧期间不再换轻丧之服?因为为成年人服丧,其礼数繁缛。为未成年人服丧,其礼数不能繁缛。所以,为夭亡者服的腰绖,可用散带的方式,不必缠结后下垂,因为死者尚未成年。年龄在十九岁至十六岁之间死亡的,称为长殇;十五岁至十二岁之间死亡的,称为中殇;十一岁至八岁之间死亡的,称为下殇;不满八岁即死亡的,都称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用日数代替死者年龄的月数。用日数代替月数的殇丧,仅仅哀泣而已,不服丧服。所以子女生下三个月后,父亲为之取名,死亡则哀哭之;如果尚未取名,则不必哀哭。
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適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適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適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適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
【译文】
叔父的长殇、中殇,姑姑、姐妹的长殇、中殇,兄弟的长殇、中殇,丈夫的兄弟之子、女儿的长殇、中殇,嫡孙的长殇、中殇,大夫的庶子为嫡兄弟的长殇、中殇,诸侯为嫡长子的长殇、中殇,大夫为嫡长子的长殇、中殇。以上的长殇,服丧的时间都是九个月,首绖上有一条绳,下垂以为缨带;中殇的服丧的时间为七个月,首绖上没有缨带。
(以上各节为殇大功。)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¹。九月者:
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
【注释】
¹ 即:就,去旧就新。
【译文】
大功之服,用大功布制作衰裳,用牡麻作首绖、腰绖,首绖上有缨带,以布为丧带,三个月入葬后,脱下大功之服,换上小功布衰裳,脱下麻绖带,换上葛制的绖带,至九个月然后除去此服,下列情况可照此服丧:
传文说:大功丧服所用的布,密度为七百二十缕。小功丧服所用的布,密度为八百八十缕。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出也。
【译文】
为姑姑、姐妹、女子已嫁人者,
传文说:姑姑、姐妹、女子已嫁人者,应当为之服一年之丧,为什么只服大功之丧?因为她们已出嫁,所以要降低其本亲丧服的级别。
从父昆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译文】
为堂兄弟;作为宗子后继者的支子为自己的兄弟,
传文说:作为宗子后继者的支子为其兄弟应该服齐衰一年之丧,为什么只服大功之丧?因为宗子的后继人尊贵,所以对自己兄弟的丧服应降低一等。
庶孙¹ ;適妇²,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适也。
【注释】
¹ 庶孙:包括孙子和孙女。
² 適妇:嫡子之妻。
【译文】
为庶孙;为嫡长子之妻,
传文说:为什么为庶妇服小功,为嫡长子之妻要服大功?因为重视嫡子的身份,所以不能降低其礼数而服小功。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侄丈夫妇人¹,报;
传曰:侄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侄。
【注释】
¹ 侄丈夫妇人:侄男侄女。
【译文】
女子已嫁人者为众兄弟;姑为侄男侄女,侄男侄女以相同的丧服回报姑。
传文说:侄是什么?称呼我为姑者,我则称他为侄。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译文】
为丈夫的祖父母、伯父母、叔父母,
传文说:妻与丈夫的祖父母、伯父母、叔父母本无血统关系,为什么要服大功之服?这是从服的一种,因为死者是丈夫的亲人,所以妻子比丈夫必须降一等为之服丧。丈夫对兄弟服期年之丧,妻子应降一等服大功之丧,为什么此处没有提及妻子的丧服?妻子的尊卑,随丈夫的辈分而定,如果丈夫属于父辈,则妻子属于母辈。如果丈夫属于子辈,则妻子属于妇辈。丈夫的兄弟之妻的辈分与自己相同,既不是自己的母辈,也不是自己的妇辈。如果称丈夫之弟的妻为“妇”,那么丈夫之兄的妻,即“嫂”,岂不也可以称其为母了吗?所以,名分,是人君之治中最重要的,能不慎重吗?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
【译文】
大夫为伯父母、叔父母、庶子、兄弟、兄弟之子有士的身份者;
传文说:大夫为伯父母、叔父母、庶子、兄弟、兄弟之子应该服齐衰一年之丧,为什么只服大功之丧?因为尊卑不同,这里说的是只有士的身份者,而不是有大夫的身份者,所以丧服也就不同。如果伯父母、叔父母等也是大夫,则可以服本亲之服,即期年之丧。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译文】
诸侯的庶兄弟、大夫的庶子为母亲、妻子、兄弟,
传文说:这一类亲属都应服期年之丧,为什么只服大功之丧?其父亲虽已去世,嫡子承继为诸侯,先父的余尊犹在,因此丧礼为其所压抑,不能超过大功之丧。至于大夫的庶子,因其父亲尚健在,作为大夫的父亲要降低其妾以及庶子、庶妇的丧服等级,所以大夫的庶子也必须随之将对母亲、妻子、兄弟的丧服降格为大功。父亲对自己的嫡长子不降低丧礼等级,庶子也不敢降低。
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¹,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²。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³。
【注释】
¹ 妇人子:女儿。即前文的女子子。
² “何以”三句:“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十六字,当是上经“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的传文,误置于此。
³ “下言”二句:“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二十一字,当是郑玄为经文作的注,窜入传文内。
【译文】
都为其有大夫身份的堂兄弟服大功,若只有士的身份则降服小功;为丈夫兄弟的女儿已嫁人者;大夫的妾为国君的庶子;女子已嫁或未嫁者,为伯父母、叔父母、姑姑、姐妹,
传文说:所谓嫁,是指嫁大夫。所谓未嫁,是指女子成年而未出嫁的。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译文】
大夫、大夫的妻子、大夫的儿子、诸侯的兄弟为姑姑、姐妹、女子已嫁给大夫的,诸侯为姑姑、姐妹、女子已嫁给国君的。
传文说:上述情况为什么都是服大功之丧?因为她们尊贵的程度已与自己相同。尊贵的程度彼此相同,就可以服其亲服,而不须降等。诸侯之子称为公子,公子不得立祢庙祭其先君。公子所生的儿子称为公孙,公孙不得立太祖庙祭始封的诸侯。这是用地位卑远者来区别于尊贵者。如果公子的子孙中有被封为国君的,则其后人世世以此始封君为太祖致祭,而不以公子为太祖,这是从地位尊贵者来区别于卑远者。因此,始封之君不以诸父和兄弟为臣;始封君之子即位后不以诸父为臣,而以兄弟为臣;始封君的孙子即位后则要把诸父、兄弟都作为自己的臣。所以国君为之服丧的,子即位后不敢不服丧;国君所不服丧的,子即位后也不敢服丧。
(以上各节为成人大功。)
衰裳¹,牡麻绖,既葬除之者:
传曰: 衰者何?以小功之 也²。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传曰:何以 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
【注释】
¹ :细而疏的麻布。 衰轻于大功而重于小功,介于两者之间,故其治缕如小功而升数少,其治布与大功同而未经澡治。
² 以:用。
【译文】
身穿用细而疏的 布做的衰裳,用牡麻做首绖和腰绖,灵柩落葬之后就除去丧服的情况是:
传文说: 衰是什么意思?就是用小功丧服的布制作的丧服。
诸侯的大夫为天子。
传文说:诸侯的大夫是天子的陪臣,情分疏远,为什么要服 衰之服?因为诸侯的大夫奉命依时朝见过天子,恩谊犹存。
(以上为 衰。)
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¹,五月者:叔父之下殇,適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大夫庶子为適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
传曰:问者曰:“中殇何以不见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
【注释】
¹ 澡:洗去麻皮上的莩垢,使之洁白,但不除去麻根。
【译文】
用小功之布做衰裳,用洗过的麻做丧带和首绖、腰绖,服丧五个月的情况是:为叔父的下殇,嫡孙的下殇,兄弟的下殇,大夫的庶子为嫡兄弟的下殇,为姑姑,姐妹、女子的下殇,作为宗子后继者的支子为他的兄弟、堂兄弟的长殇,
传文说:有人问道:“这段经文中只讲上殇、下殇,为什么没有提到中殇呢?”因为大功以上的丧服,中殇与上殇相同;小功以下的丧服,中殇与下殇相同。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译文】
为丈夫的叔父的长殇;为兄弟之子女以及丈夫的兄弟的子女的下殇;姑为侄男侄女的长殇和祖为庶孙男、庶孙女的长殇;大夫、诸侯的兄弟、大夫的儿子,为自己的兄弟、庶子、姑姑、姐妹、女子的长殇;大夫的妾为庶子的长殇。
(以上各节为殇小功。)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¹,五月者:从祖祖父母²,从祖父母³,报:从祖昆弟⁴,从父姊妹、孙适人者⁵,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
【注释】
¹ 即葛:去麻就葛。即,就。
² 从祖袓父母: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
³ 从祖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配偶。
⁴ 从祖昆弟:父亲的堂兄弟之子。
⁵ 从父姊妹:父亲的兄弟的女儿。
【译文】
用小功布做衰裳,用洗过的牡麻做首绖、腰绖,三个月后,除去麻绖换上葛绖,服丧五个月的情况是:为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子;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子用此服相报;父亲的堂兄弟之子,父亲的兄弟的女儿、孙女已嫁人者,作为宗子后继者的支子为他已出嫁的姐妹,为外祖父母;
传文说:为外祖父母理应服缌麻之服,为什么是服小功之服?因为外祖父母是母亲的至尊之人,所以加一等服小功之服。
从母¹,丈夫妇人报² ;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
【注释】
¹ 从母:母亲的姐妹,俗称姨。
² 丈夫妇人:未婚嫁的男子、女子。
【译文】
对母亲的姐妹,母亲的姐妹对外甥和外甥女用此服相报。
传文说:母亲的姐妹属于外姓异亲,为什么要服小功之服?因为从母有母的名分,所以要加服一等为小功。外姓之亲的正服是缌麻,小功都是加服。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¹,报;
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注释】
¹ 娣、姒(sì)妇:兄之妻称姒,弟之妻称娣,即今之妯娌。
【译文】
为丈夫的姑姑、姐妹和娣姒以此服相报。
传文说:娣、姒,是指兄之妻和弟之妻。娣、姒之间为什么要服小功?因为彼此因丈夫之故而同居于一室之中,所以生出小功之亲。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庶妇;君母之父母、从母;
传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
【译文】
大夫、大夫之子、诸侯的兄弟为堂兄弟、庶孙,以及姑姑、姐妹、女子嫁给士的;大夫的妾为庶女嫁给士的;为庶妇;妾之子为嫡母的父母和姐妹;
传文说:妾之子为什么要为嫡母的父母等服小功之丧?因为嫡母犹在,则不敢不从而服之。如果嫡母已不在,则不必为之服丧。
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¹。
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注释】
¹ 君子子:大夫或公子的嫡妻所生之子。慈己:养育自己。
【译文】
大夫或公子的嫡妻所生之子,为作为自己养母的庶母。
传文说:所谓君子子,是指贵人之子。为什么贵人之子要为庶母服小功之丧?因为她作为养母养育了自己,所以要加服一等丧服。
(以上各节为成人小功。)
缌麻¹,三月者:
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²,有事其缕³,无事其布⁴,曰缌。
族曾祖父母⁵,族祖父母⁶,族父母⁷,族昆弟⁸ ;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⁹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¹⁰,报;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¹¹ ;外孙;从父昆弟侄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从母之长殇,报;庶子为父后者¹²,为其母;
传曰:何以缌也?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然则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
【注释】
¹ 缌麻:丧服名,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三月灵柩落葬后即除丧,不再换别的丧服。此丧服以缌布制作,又用麻做绖带,故名缌麻。缌的精细已与朝服同,经澡治,缕细如丝,但未经灰治。
² 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朝服用布的密度为十五升(一千二百缕),其半为七升半(六百缕)。
³ 有事其缕:洗濯之使其细洁。事,治。
⁴ 无事其布:洗濯时不加石灰而使之爽滑。
⁵ 族曾祖父:曾祖父的亲兄弟,高祖之子。
⁶ 族祖父:祖父的堂兄弟,高祖之孙。
⁷ 族父:父亲的从祖兄弟,高祖的曾孙。
⁸ 族昆弟:同一高祖的同辈兄弟。
⁹ 中殇:当是“下殇”之误。
¹⁰ 从祖姑:祖父兄弟的女儿,父亲的堂姊妹。从祖姊妹:祖父兄弟的孙女。
¹¹ 从祖父:祖父的兄弟。
¹² 庶子:妾之子。
【译文】
穿缌麻之服,服丧三月的是:
传文说:所谓缌,就是密度为朝服用布的一半的那种布,缕细如丝,可以洗濯之使其洁白,但不加石灰而使之爽滑,这就是缌布。
为曾祖父的亲兄弟及其配偶、祖父的堂兄弟及其配偶、父亲的从祖兄弟,同一高祖的同辈兄弟;为庶孙的配偶,庶孙的中殇;为父亲的堂姊妹、祖父兄弟的孙女已嫁人者,父亲的堂姊妹和祖父兄弟的孙女已嫁人者以此丧服相报;为祖父的兄弟、同祖兄弟的长殇;为外孙;为堂兄弟之侄的下殇,为丈夫的叔父中殇、下殇;为姨母的长殇,姨母也以此丧服相报;妾之子承嗣父亲之后者为其母亲;
传文说:为什么庶子作为父亲的后继者为其母只服缌麻之服?旧传说:庶子既已承嗣为父亲之后,就与父亲为一体,所以不敢再用母子之服来为生母服丧。那么,既然与父亲为一体,就不应再为妾母服丧,为什么还服缌麻之服?宫中若有臣仆死亡,也必定为他三月不举行祭祀,以示哀伤,此时可以为妾母服缌麻三月之丧。
士为庶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
【译文】
士为父亲的妾;
传文说:为什么士要为父亲的妾服缌麻之服?因为她有母的名分,所以要为她服丧。但是大夫以上的人没有缌服,所以可以不为庶母服丧。
贵臣、贵妾¹ ;
传曰:何以缌也?以其贵也。
【注释】
¹ 贵臣:公士、大夫的室老、士。室老是指家相,士指邑宰。贵妾:媵妾中的生子者。
【译文】
为贵臣、贵妾;
传文说:公士、大夫为什么要为贵臣、贵妾服缌麻之丧?因为他们是家臣和媵妾中的贵者,所以要加以区别,并为之服丧。
乳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译文】
为乳母,
传文说:为什么要为乳母服缌麻之丧?因为乳母以乳汁哺育,对自己有母的名分,所以应为之服缌麻丧。
从祖昆弟之子,曾孙,父之姑,从母昆弟,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译文】
为父亲的堂兄弟之子,为曾孙,为父亲的姑姑,为姨所生之子,
传文说:姨所生之子为何也要为之缌麻之丧?因为姨与母亲为姐妹,有母的名分,姨母之子与自己有兄弟的名分,所以要为之服缌麻丧。
甥,
传曰: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何以缌也?报之也。
【译文】
为外甥,
传文说:所谓甥是指什么?称呼我为舅舅的,我称他为外甥。为什么舅舅要为外甥服缌麻之丧?因为外甥为舅服缌麻之丧,所以舅以缌麻之丧相回报。
婿,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
【译文】
为女婿,
传文说:丈人为什么要为女婿服缌麻之丧?因为女婿从妻子为丈人服缌麻之丧,所以丈人以缌麻之丧相回报。
妻之父母,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译文】
为妻子的父母,
传文说:为什么丈夫要为妻子的父母服缌麻之丧?因为这是从服的一种,死者是妻子的父母,故从妻而服。
姑之子,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
【译文】
为姑姑的儿子,
传文说:为什么要为姑姑的儿子服缌麻之丧?这也是从报,因为姑姑的儿子从其母为自己服缌麻之丧,所以自己也以同服相报。
舅,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译文】
为舅舅,
传文说:为什么外甥要为舅舅服缌麻之丧?因死者是母亲的弟兄,必须从母亲而为之服丧。
舅之子;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译文】
为舅舅的儿子;
传文说:为什么要为舅舅的儿子服缌麻之丧?因为死者的父亲是自己母亲的兄弟,所以要从母亲而为之服丧。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夫之诸祖父母,报;君母之昆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译文】
为丈夫的姑姐妹的长殇;为丈夫的从祖祖父母、外祖父母,丈夫的从祖祖父母、外祖父母用缌麻之服回报;妾之子为嫡母的兄弟;
传文说:妾之子为什么要为嫡母的兄弟服缌麻之丧?因为嫡母尚在,不敢不从而服之。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为夫之从昆弟之妻。
传曰:何以缌也?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
【译文】
为堂兄弟之子长殇,为兄弟之孙长殇。为丈夫的堂兄弟之妻。
传文说:为什么要为丈夫的堂兄弟之妻服缌麻之丧?因为彼此同处于一室,久之则生缌麻之亲。因为是妻为丈夫从服,所以丧服规格要比丈夫低,如果是长殇、中殇则降一等,如果是下殇则降二等。如果是齐衰之殇,则中殇从上殇,为之降一等服大功;大功之丧则中殇从下殇,为之降二等服缌麻。
(以上各节为缌麻。)
记
公子为其母¹,练冠,麻²,麻衣 缘³ ;为其妻, 冠,葛绖带,麻衣 缘。皆既葬除之。
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⁴,子亦不敢服也。君之所为服⁵,子亦不敢不服也。
【注释】
¹ 公子:国君的庶子,此指妾之子。
² 麻:缌麻,此指用缌麻制作的绖带。
³ (quàn):红色。
⁴ 君之所不服:指国君的妾与庶子之妻,国君不为之服丧。
⁵ 君之所为服:指国君的夫人与嫡子之妻。
【译文】
记
国君之妾的儿子为其母亲所服的丧服是,练熟的麻布做的丧冠,用缌麻做首绖和腰带,三年练祭时换穿的麻布丧衣,边缘为浅红色;为其妻子,则服浅红色的丧冠,细葛布做的绖带,麻布丧衣的边缘是浅红色的。灵柩落葬后就都除去丧服。
传文说:这两种丧服为什么不见于斩衰等五种丧服之中?凡是国君所不为之服丧的对象,其子也不敢为之服丧。凡是国君为之服丧的对象,其子不敢不为之服丧。所以,当国君还健在时,妾之子只能在五服之外另制这种丧服,以表达自己对母亲的哀悼之情。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¹。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子。
【注释】
¹ 兄弟:泛指族亲。
【译文】
大夫、诸侯的兄弟,大夫之子为族亲服丧,规格都降一等。作为宗子后继者的支子者,为自己的兄弟服丧,规格也要降一等,兄弟以同样规格服丧回报;支子为宗子的兄弟之子服丧,则与为自己的儿子服丧一样。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加一等。
传曰:何如则可谓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
【译文】
兄弟因出游或避仇等原因都在异国,无家室之亲,若有客死者,生者为之服丧的规格要加一等,以示哀怜。幼年时即丧父母,自己尚不懂事,便与兄弟同居,如果兄弟死了,则为之服丧的规格要提高一等,以报答其养育之恩。
传文说:怎样才是可以加一等丧服的兄弟呢?传文说:这是指只有小功以下血统关系的兄弟。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¹,归则已。
朋友,麻。
【注释】
¹ 袒免(wèn):依礼节需要肉袒时,则用“免”代替冠。冠是至尊之物。肉袒时不能戴冠。免,同“ ”,是居丧时的一种束发缠头的方式,用一寸宽的布带,从颈项向上在额上相交,再向后缠在发髻上。
【译文】
朋友都在异国,而或有死亡者,则生者的丧服要加一等,肉袒而免,以示哀怜,如果其灵柩已归还本国,则停止服丧。
朋友虽非血亲,但有同道之谊,所以相互以缌麻的丧服和麻绖带服丧。
君之所为兄弟服¹,室老降一等。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注释】
¹ 兄弟服:指小功以下的丧服。
【译文】
公卿大夫所为之服小功以下丧服的亲属,室老降一等服丧。
丈夫所为之服小功以下丧服的亲属,妻子降一等服丧。
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
【译文】
庶子立为后嗣者,对其外祖父母、姨、舅,不再有丧服。如果没有立为后嗣,则像众人一样,可以服丧。
宗子孤为殇¹,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²。亲³,则月算如邦人⁴。
【注释】
¹ 宗子:大宗之子。孤:无父,未及冠之年而死者。
² 皆三月:指与宗子已没有亲属关系者。
³ 亲:有五服之亲者。
⁴ 算:数。
【译文】
大宗之子无父,未及成年而死称为殇,与他没有亲属关系的族人,丧服都降一等,长殇、中殇用大功之衰,下殇用小功之衰,其丧服都与大功、小功的殇服一样,丧期都是三个月。如果与大宗之子有五服之亲,则其服丧的月数与众人一样;与宗子有期之亲者,成人则服齐衰一年之丧,长殇则服大功衰九月之丧,中殇则服大功衰七月之丧,下殇则服大功衰五月之丧;有大功之亲者,成人则为之服齐衰三月之丧,长殇、中殇服大功衰五月之丧,下殇服小功衰三月之丧;有小功之亲者,成人则为之服齐衰三月之丧,其殇与无亲属关系者相同。
改葬,缌。
【译文】
因坟墓崩塌而重新安葬时,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服缌麻之丧。
童子,唯当室缌¹。
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也。
【注释】
¹ 当室:因无父无兄而主持家事。
【译文】
未成年的童子,只有因故而主持家事者才有缌麻之服。
传文说:不主持家事者,则没有缌麻之服。
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
【译文】
凡是妾为私亲服丧,与众人为兄弟服丧相同。
大夫吊于命妇,锡衰¹。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传曰: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注释】
¹ 锡衰:用细而滑的麻布做的丧服。锡,即,滑易。
【译文】
命妇死,大夫前往吊唁其丈夫,服锡衰。大夫死,命妇前往吊唁其妻子,也是服锡衰。
传文说:五服之中不见有锡衰,锡是什么?锡就是经过整治后变得滑爽的细麻布。所谓锡,其织缕的密度是朝服用布一千二百缕的一半,不整治其缕使之更细,只整治其布,使之滑爽,此即锡布。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¹。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²。
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终之也。
【注释】
¹ 恶笄:即下文的“栉笄”,栉读为即,指柞木,因其粗恶,所以用作丧笄,名之为“恶笄”。
² 折笄首:将笄的头部有刻镂的部分折断后去掉。
【译文】
女子已嫁人者为自己的父母,妇人为公公婆婆服丧时的头饰是:用粗恶的柞木做丧笄,头部有刻镂,插在丧髻上。卒哭之后,女子要将丧笄的头部折断后去掉,先松开丧髻,再将笄插在发上,用布束发。
传文说:笄有首,是说丧笄的头部有刻镂,吉笄则没有。所谓恶笄,是指用粗恶的柞木做的丧笄。所谓折笄首,是将吉笄头部去掉,因为雕饰过于华丽。所谓吉笄,是用象骨制作的笄。为什么经文说“子折笄”而不说“妇折笄”?因为子是对父母之称,称子是表示对父母终守为子之道。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
【译文】
妾为嫡妻的君和嫡长子服丧时,头上要插用粗恶的柞木做的丧笄,用布束发。
凡衰¹,外削幅² ;裳,内削幅³,幅三袧⁴。若齐⁵,裳内,衰外。负⁶,广出于适寸⁷。适,博四寸,出于衰⁸。衰,长六寸,博四寸。衣带,下尺⁹。衽¹⁰,二尺有五寸。袂¹¹,属幅。衣¹²,二尺有二寸。袪¹³,尺二寸。
【注释】
¹ 凡衰:本节之丧服上衰下裳的形制及尺寸。
² 外削幅:将布的边幅向外折倒一寸。
³ 内削幅:将布的边幅向内折倒一寸。
⁴ 袧(gōu):裳幅两侧的褶裥。
⁵ 齐:缉边。
⁶ 负:背上的一块方布,上端与衣领相连缀,下端垂放。
⁷ 适:衣服的领口处,纵横方向各剪入四寸然后反折向外,覆压在肩上,称为适,一名辟领。
⁸ 衰:当胸的布,与背上的“负”前后相对。
⁹ 下尺:上衣较短(仅二尺二寸),不能遮掩裳的上端,所以在衣服的当腰之处用布连缀,并垂下一尺,用以遮掩。
¹⁰ 衽(rèn):衣的两边掩裳际处。
¹¹ 袂(mèi):衣袖。
¹² 衣:指袂中。
¹³ 袪(qū):袖口。
【译文】
五服的衰衣,边幅都向外折倒一寸;下裳,边幅都向内折倒一寸;每幅布都只有三个褶裥。如果衰服要缝边,则裳的边要向内折,衣的边要向外折,然后再用针缝。背上的方布,其宽度要超出辟领一寸。辟领,宽四寸,两侧都超出胸前的衰的宽度。衰,长六寸,宽四寸。上衣的当腰带处,缀以布带,并下垂一尺,以遮掩裳的上端。上衣两边掩遮裳际的布,长两尺五寸。衣袖和衣身的布幅连为一体。衰衣,从领至腰长二尺二寸。衰衣的袖口,宽一尺二寸。
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 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译文】
斩衰用的布的密度是二百四十缕,或二百八十缕,其冠的布为四百八十缕。用做丧冠的布作为变换丧服时穿的轻丧之服的布,轻丧之服的丧冠用布,密度为五百六十缕。齐衰之服布的密度为三百二十缕,冠的密度为五百六十缕。用冠的布作为变换丧服后的轻丧之服的布,轻丧之服的丧冠用布,密度为六百四十缕。 衰用的布,密度为三百六十缕,冠的密度为六百四十缕。大功丧服用布的密度为六百四十缕,或七百二十缕。小功丧服用布的密度为八百缕,或八百八十缕。
(以上各节记丧服用布的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