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
【经】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224],公薨于台下[225]。
【传】台下,非正也。
【注释】
[224]丁丑:当为该年二月的二十三日。
[225]薨:诸侯去世专称。台:可能是宫中之台,因国都近郊的泉台已拆。
【译文】
【经】文公十八年,春天,周王的二月,丁丑(二十三)日,鲁文公死于宫中台下。
【传】经文称“死于台下”,属于非正常死亡。
【经】秦伯罃卒[226]。
【注释】
[226]秦伯罃(yīng):秦国国君,姓嬴,名罃,谥康,为秦康公。
【译文】
【经】秦国国君嬴罃去世。
【经】夏,五月,戊戌[227],齐人弑其君商人[228]。
【注释】
[227]戊戌(wùxū):当为该年五月的十五日。
[228]商人:姜商人,齐君之名,谥懿,即齐懿公。据《左传》,齐懿公是被仇家雇用自己的车夫所杀。
【译文】
【经】夏天,五月,戊戌(十五)日,齐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姜商人。
【经】六月,癸酉[229],葬我君文公。
【注释】
[229]癸酉:当为该年六月的二十一日。
【译文】
【经】六月,癸酉(二十一)日,安葬我们的国君鲁文公。
【经】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传】使,举上客而不称介[230],不正其同伦而相介[231],故列而数之也。
【注释】
[230]上客:指主事之人,主使。介:副手,副使。
[231]同伦:指二者同为鲁卿。
【译文】
【经】秋天,鲁大夫公子遂、叔孙得臣到齐国去。
【传】出使的人,称主使而不称副使,认为他们同等地位而互为副手不合正道,所以并列举出来。
【经】冬,十月,子卒[232]。
【传】子卒不日,故也。
【注释】
[232]子:鲁文公的太子姬恶,称“子”是因为尚在文公丧期,在丧称子。据《左传》,鲁文公夫人哀姜生二子,长子名恶,次子名视。次夫人敬嬴生一子,名俀(tuǐ),敬嬴与公子遂暗中勾结,在文公死后杀死了恶和视,立俀为君,是为鲁宣公。
【译文】
【经】冬天,十月,鲁文公的太子姬恶去世。
【传】太子去世不记载日期,是因变故而亡。
【经】夫人姜氏归于齐[233]。
【传】恶宣公也,有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234],有待贬绝而恶从之者。侄娣者[235],不孤子之意也[236],一人有子,三人缓带[237]。一曰就贤也[238]。
【注释】
[233]夫人姜氏:指鲁文公夫人哀姜,齐国是其娘家。归于齐:这是夫人哀姜,因太子被杀,于是回齐国去,再也不返回鲁国。据《左传》,将要回齐的时候,她哭着经过集市,说:“天哪,襄仲无道,杀死嫡子而立了庶子。”集市上的人都跟着哭泣,于是鲁国人称她为哀姜。
[234]见:显现。
[235]侄娣:诸侯之女出嫁,侄女和妹妹中陪同她一起出嫁的人。
[236]不孤子:指一人有子,三人共养。
[237]缓带:衣带宽缓,悠游之态,指一人得子,三人共乐。
[238]就贤:指诸侯之子,若太子死了,太子有母弟则立母弟,没有母弟,则立其余公子,其余公子年龄相似,则立贤者。这里鲁文公夫人二子均死,以“不孤子”和“就贤”而论,宣公都当立,这是在讽刺鲁宣公即位的正当性是靠弑君而获得的。
【译文】
【经】鲁文公夫人哀姜永远地回到齐国去了。
【传】这是厌恶鲁宣公,有的罪恶不用等到贬低就显现出来,有的罪恶要等到贬低才显现出来。所谓侄娣,就是不独自抚养孩子的意思,一个人有了孩子,三个人都感到宽慰。另一种说法是培养贤能的孩子。
【经】季孙行父如齐。
【译文】
【经】季孙行父到齐国去。
【经】莒弑其君庶其[239]。
【注释】
[239]庶其:莒国国君名,姓己。据《左传》,此为莒纪公,因无道而被杀害。
【译文】
【经】莒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