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201]。
【传】雨而木冰也。志异也。传曰:根枝折。
【注释】
[201]木冰:即今之所谓雾凇。
【译文】
【经】成公十六年,春天,周王的正月,下雨,树木结冰。
【传】下雨然后树木结冰了。是记载奇异的现象。《传》说:树根和树枝都折断了。
【经】夏,四月,辛未[202],滕子卒[203]。
【注释】
[202]辛未:当为该年四月的初五日。
[203]滕子:滕国国君,据《左传》,为滕文公姬寿,子爵。
【译文】
【经】夏天,四月,辛未(初五)日,滕国国君滕文公姬寿去世。
【经】郑公孙喜帅师侵宋[204]。
【注释】
[204]公孙喜:《左传》、《公羊传》皆作公子喜,《穀梁传》误,公子喜,郑穆公之子,郑国大夫,字子罕。侵宋:据《左传》,郑国此时又与楚国结盟,故攻宋。
【译文】
【经】郑国大夫公孙喜率军入侵宋国。
【经】六月,丙寅[205],朔,日有食之。
【注释】
[205]丙寅:依后面“朔”当为六月的第一天,依历法推算,此次日全食发生在该年的五月九日。
【译文】
【经】六月,丙寅日,朔(初一)日,发生日食。
【经】晋侯使栾黡来乞师[206]。
【注释】
[206]栾黡(yǎn):晋大夫,栾书之子。来乞师:这是晋国准备出兵攻打郑国。
【译文】
【经】晋厉公派大夫栾黡作为使者来鲁请求出兵。
【经】甲午[207],晦[208],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209]。楚子、郑师败绩。
【传】日事,遇晦曰晦。四体偏断曰败[210],此其败则目也[211]。楚不言师,君重于师也。
【注释】
[207]甲午:当为该年六月(小月)的二十九日。
[208]晦:晦日,每一月的最后一日。
[209]晋侯、楚子、郑伯:晋厉公姬寿曼、楚共王芈(mǐ)审、郑成公姬睔(gùn)。鄢陵:郑地,在今河南鄢陵境内。《左传》对于鄢陵之战有详细记载,可参看。
[210]四体偏断:四肢都折断。
[211]此其败则目也:据《左传》,晋大夫魏锜射中了楚共王的眼睛,楚共王给养由基两支箭让他射魏锜,养由基一箭射死魏锜,将另一箭归还共王复命。目,眼睛。
【译文】
【经】甲午(二十九)日,六月最后一天,晋厉公和楚共王、郑成公在郑地鄢陵交战。楚共王、郑国军队战败。
【传】记载事情,遇到晦日就要说“晦”。四肢都折断叫“败”,这里的“败”是指眼睛。对楚国没有说“楚师”,因为国君比军队更重要。
【经】楚杀其大夫公子侧[212]。
【注释】
[212]公子侧:楚国司马,字子反。鄢陵之战中为楚国中军主将,战败之后,楚共王表示由自己承担战败的责任,免除子反之死。然其时担任楚令尹的子重,以先大夫子玉在城濮之战后自杀的例子相逼,子反自杀。
【译文】
【经】楚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侧。
【经】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213]。不见公[214]。
【传】不见公者,可以见公也。可以见公而不见公,讥在诸侯也。
【注释】
[213]晋侯、齐侯、卫侯:晋厉公、齐灵公、卫献公。沙随:宋地,在今河南宁陵西北。据《左传》,诸侯在此相会商议伐郑之事,因郑未服。
[214]不见公:诸侯们不接见鲁成公。据《左传》,鲁大夫叔孙侨如与成公之母穆姜通奸,侨如想赶走季文子季孙行父和孟献子仲孙蔑,故穆姜在成公出发之前向成公要求放逐二人,成公不从,于是留在鲁国处理好这件事之后才出发赴会,故迟到很久。叔孙侨如使人贿赂晋大夫郄犨,在晋厉公面前说鲁成公迟到是因为在观望晋、楚的胜负,于是诸侯们不见鲁成公。
【译文】
【经】秋天,鲁成公在沙随会见晋厉公、齐灵公、卫献公、宋国大夫华元、邾国人。诸侯们不与成公见面。
【传】不与鲁成公见面,意思是说可以与成公见面。可以见成公而不见成公,是在讥讽诸侯们。
【经】公至自会。
【译文】
【经】鲁成公从会盟地回国告祭祖庙。
【经】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215]。
【注释】
[215]尹子:周王室大夫,据《左传》为尹武子。
【译文】
【经】鲁成公会同周大夫尹子、晋厉公、齐灵公、邾国人讨伐郑国。
【经】曹伯归自京师[216]。
【传】不言所归,归之善者也。出入不名,以为不失其国也。归为善,自某归次之。
【注释】
[216]曹伯:曹成公姬负刍,去年即位,参加戚地会盟时晋厉公将其拘押,送至周王京师,此记他被放回。
【译文】
【经】曹成公从京师回国。
【传】不说回到哪里去,是对于“归”的好的说法。出国回国都不说他的名字,是认为他没有失去他的国家。说“归”是最好的,说“自某归”稍差一点。
【经】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217]。
【传】执者不舍,而舍,公所也[218]。执者致,而不致,公在也。何其执而辞也?犹存公也。存意,公亦存也?公存也。
【注释】
[217]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据《左传》,鲁大夫叔孙侨如使人在郄犨(xìchōu)面前诋毁季孙行父,故晋拘押行父,鲁成公派声伯去晋国请求放人,晋大夫士燮(xiè)也在栾书面前替行父说话,故晋释放了季孙行父。苕(tiáo)丘,晋地,今在何处不详。
[218]公所也:指鲁成公在苕丘。后文“公在也”也是指成公在苕丘,季孙行父被释放之后与成公一起回国,所以后面说了“公至自会”就足够了。
【译文】
【经】九月,晋国人抓捕了鲁大夫季孙行父,在苕丘放了他。
【传】被抓的人不说释放他的地方,这里却说了行文被释放的地方,因为鲁成公也在那里。被抓的人回来应说告祭祖庙,这里却没有说告祭祖庙,因为成公在。为什么要说“执”呢?还是表明成公在苕丘。保存了这个意思,成公就在那里吗?成公在。
【经】冬,十月,乙亥[219],叔孙侨如出奔齐[220]。
【注释】
[219]乙亥:当为该年十月的十二日。
[220]出奔齐:鲁成公回国后就驱逐了叔孙侨如,立其弟叔孙豹为叔孙氏继承人。
【译文】
【经】冬天,十月,乙亥(十二)日,叔孙侨如出奔到齐国。
【经】十有二月,乙丑[221],季孙行父及晋郄犨盟于扈[222]。
【注释】
[221]乙丑:当为该年十二月的初三日。
[222]扈(hù):郑地,在今河南原阳西。
【译文】
【经】十二月,乙丑(初三)日,鲁大夫季孙行父和晋国大夫郄犨在扈地缔结盟约。
【经】公至自会。
【译文】
【经】鲁成公从会盟地回来告祭祖庙。
【经】乙酉[223],刺公子偃[224]。
【传】大夫日卒,正也。先刺后名,杀无罪也。
【注释】
[223]乙酉:当为该年十二月的二十三日。
[224]公子偃:鲁成公庶弟。据《左传》,成公母亲穆姜要求成公放逐孟献子与季文子时,曾威胁成公说可废成公而立公子偃或公子。此独杀公子偃,或是因为公子偃参与了叔孙侨如的谋划。
【译文】
【经】乙酉(十二月二十三)日,鲁刺杀了公子偃。
【传】大夫记载去世的日期,符合正道。先说刺杀再说名字,表明杀害的是无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