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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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治民之吏,事权一而责任专,县之事专于令,郡之事专于守,故无所牵制,而吏得展其才。至元之官制则不然,县有尹有令,府州有知府、知州,路有总管,而皆设达鲁花赤以监之。凡为达鲁花赤者,非蒙古则色目人,皆懵于中国之治术者也。夫既以达鲁花赤监吏矣,则吏之权已夺于达鲁花赤。使其贤犹将与吏争是非可否而牵制其所为,而况懵于治术者乎!虽洁己爱民者亦时有之,然其奸贪枉法,虐杀无辜,史固不绝于书也。此元之吏治所以日窳,而盗贼所以不息欤!吾征之刻石,凡去思遗爱之碑,颂达鲁花赤总管以下之德政,存而未佚者,尚得五六百事,大抵皆空言无实习为谀美。呜乎,是亦吏治之窳之一端矣。今为循吏传,采其卓有治行者著于篇,庶几信以传信云尔。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帖木儿刘义 谢天吉 赵振玉 黄顺翁〔仓振〕 曾冲子 张耕 葛荣〔齐克中 赵志 阎从 王琚仁〕 杜处愿 刘济 周惠 李英 许维桢 王德亮 田滋 王安贞 邢裕〔秉仁〕 徐泰亨〔陈春〕 耶律伯坚〔陈楚仙〕 刘辉 柯谦〔九思〕 王肖翁 卢克治 赵良辅〔陈炎酉 于宏毅〕孙天正 燕立帖木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