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趙過爲代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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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過教民爲代田。
【程易田云】趙過爲代田,見漢書食貨志:「一畝三甽〔一〕,歲代處。一夫三百甽,而播種於甽中。」蓋一夫百畝,甽以疆畝,本百畝也。今於畝中更爲三甽以播種,於是一夫三百甽矣。甽壟相間,三百甽亦三百壟。代田者,更易播種之名。甽播則壟休,歲歲易之,以甽處壟。以壟處甽,故曰「歲代處」也。
地分不易一易再易三等 左傳爰田晉語作轅田 古畝百步漢增制
代,易也。師古注文。周官大司徒:「不易、一易、再易之地,有三等。」【原注】公羊傳注:「司空謹别田之高下善惡,分爲三品。上田一歲一墾,中田二歲一墾,下田三歲一墾。」左傳:「晉作爰田。」晉語云:「作轅田。」轅,易也。賈逵注文。漢地理志:「秦商君制轅田。」【原注】轅與爰同,易也。食貨志:「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案:司馬法曰:「歲受耕之,爰自其處。」鹽鐵論未通篇:「御史曰:『古者制田,百步爲畝,民井田而耕,什而籍一。先帝哀憐百姓之愁苦,衣食不足,制田二百四十步而一畝,率三十而税一。』」
〔一〕「三甽」,原作「二甽」,據清嘉慶本及中華本漢書卷二四上食貨志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