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建始四年河決東郡金隄 建始五年隄成改元河平 河平三年河復決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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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建始四年,河決東郡金隄。河隄成,以五年爲河平元年。三年,河復決平原,流入濟南、千乘。
【元圻案】成帝紀:「建始四年,秋,河決東郡金隄。河平元年,春三月,詔曰:『河決東郡,流漂二州〔一〕,校尉王延世隄塞輒平。其改元爲河平。』」溝洫志:「後二歲,河復決平原,流入濟南、千乘,所壞敗者半建始時,復遣王延世治之。」
平原,德、棣州。集證:「今山東濟南府平原縣西南,有平原故城,大河故瀆在西北。」濟南,齊、淄州。集證:「今山東濟南府淄川等縣。」千乘故城,在淄州高苑縣北。集證:「今山東青州府高苑縣北,有故千乘城。」
〔一〕「流漂」,原作「漂流」,據中華本漢書卷一〇成帝紀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