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河決鳴犢口而屯氏河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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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永光五年,河決清河靈鳴犢口,而屯氏河絶。
【元圻案】此溝洫志文。
河水出爲鳴犢河入屯氏
清河之靈縣鳴犢河口。案:此師古注文。地理志:「清河郡靈縣,河水别出爲鳴犢河,東北至蓨,入屯氏河。」【原注】靈縣,隋省入博州博平縣。蓨音條,縣屬德州,後屬冀州。
【集證】今山東東昌府博平縣東北有廢靈縣,又東北有故黄河。蓨,春秋時晉條邑,漢脩縣,隋改爲蓨縣。元屬河間路,今直隸河間府景州。
【元圻案】水經注五:「大河故瀆又東北逕靈縣南。『河水于縣别出爲鳴瀆河。』」〇地理志「蓨」作「脩」,師古音同,屬信都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