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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经】
【原文】
10.1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1],臧孙辰卒[2]。
10.2 夏,秦伐晋。
10.3 楚杀其大夫宜申[3]。
10.4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10.5 及苏子盟于女栗[4]。
10.6 冬,狄侵宋。
10.7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5]。
【注释】
[1]十年:鲁文公十年当周顷王二年,前617。辛卯:二十一日。
[2]臧孙辰:臧文仲。庄公二十八年即为卿,至今五十年。
[3]宜申:斗宜申,字子西。
[4]苏子:周王卿士。僖公十年狄灭温,苏子奔卫。此又有苏子,当是狄灭其采邑而苏氏未亡。或周王复立苏氏旁支。女栗:地名,今地不详。
[5]厥貉:地名,在今河南项城。
【译文】
鲁文公十年春周历三月二十一日,臧孙辰去世。
夏,秦国攻打晋国。
楚国杀了他们的大夫斗宜申。
从正月不下雨,一直到秋七月。
鲁文公与苏子在女栗结盟。
冬,狄人入侵宋国。
楚穆王、蔡庄公帅军队驻扎在厥貉。
【传】
【原文】
10.1 十年春,晋人伐秦,取少梁[1]。夏,秦伯伐晋,取北徵[2]。
【注释】
[1]少梁:梁国,嬴姓国,在今陕西韩城。僖公十九年亡于秦。
[2]北徵:晋地,在今陕西澄城。
【译文】
鲁文公十年春,晋人攻打秦国,攻取少梁。夏,秦康公攻打晋国,攻取北徵。
【原文】
10.2 初,楚范巫矞似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1]:“三君皆将强死[2]。”城濮之役,王思之[3],故使止子玉曰:“毋死。”不及[4]。止子西,子西缢而县绝[5],王使适至,遂止之[6],使为商公[7]。沿汉溯江[8],将入郢[9]。王在渚宫[10],下,见之。惧,而辞曰[11]:“臣免于死,又有谗言,谓臣将逃,臣归死于司败也[12]。”王使为工尹[13],又与子家谋弑穆王[14]。穆王闻之,五月杀斗宜申及仲归。
【注释】
[1]范巫矞(yù)似:范邑的巫人名叫矞似。范,楚邑。
[2]三君:指成王、子玉、子西。强死:无病而死。意即被杀。强,健。
[3]思之:想起矞似的话。
[4]不及:未赶上。
[5]县:挂。绝:断。
[6]遂止之:阻止了子西自杀。
[7]商:商密,在今河南淅川西南。
[8]沿:顺流。
[9]郢:楚都,在今湖北江陵北的纪南城。子西入郢,乃图谋叛乱。
[10]渚宫:楚王别宫,在湖北沙市。
[11]辞:找借口解说。子西以下说辞,表示自己是入郢请死。
[12]归死于司败:等于说让司败判自己死罪。司败,楚人称司寇为司败。
[13]工尹:工正,掌百工之官。
[14]子家:仲归。
【译文】
当初,楚国范巫矞似对成王与子玉、子西说:“你们三位都将横死。”城濮之战的时候,楚成王想起矞似的话,所以派人阻止子玉说:“你不要自杀。”但没来得及。要阻止子西,子西上吊时绳子断了,成王的使者刚到,于是阻止了子西自杀,并让他做了商公。子西沿汉水顺流而下,然后溯长江逆流而上,准备进入郢都。成王在渚宫,下来见子西。子西害怕了,就找借口说:“下臣免于一死,又有人进谗言,说下臣准备逃亡,那么现在下臣愿意去司败那里领死。”成王又让他做了工尹。如今子西又与子家谋杀楚穆王。穆王知道了,五月杀了斗宜申子西和仲归。
10.3 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顷王立故也。
【译文】
秋七月,文公和苏子在女栗结盟,因为周顷王新即位的缘故。
【原文】
10.4 陈侯、郑伯会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宋华御事曰[1]:“楚欲弱我也[2],先为之弱乎[3]?何必使诱我[4]?我实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劳且听命[5]。遂道以田孟诸[6]。宋公为右盂[7],郑伯为左盂。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8],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9]。命夙驾载燧[10],宋公违命,无畏抶其仆以徇[11]。
【注释】
[1]华御事:其时为司寇。
[2]弱我:使我归服。
[3]先为之弱:先主动归服。
[4]何必使诱我:指何必摆出这种架势来逼迫人?
[5]劳且听命:慰劳楚王,表示归服。
[6]道:引导。孟诸:宋地,在今河南商丘。
[7]盂:田猎时的阵名,为圆形,分左右阵。
[8]期思:楚县名,在今河南固始西北。复遂:期思公之名。
[9]子朱:息公子朱。文之无畏:楚大夫,食邑于申,字舟,故又名申舟。
[10]夙驾:早点驾车。载燧:准备烧山打猎。燧,取火工具,如钻燧取火。
[11]抶(chì):笞打。徇:在全军示众。古代打猎,相当于军事演习。
【译文】
陈共公、郑穆公在息和楚穆王会见。冬,他们和蔡庄公一起将军队驻扎在厥貉,准备进攻宋国。宋华御事说:“楚国是想让我们归服,不如先主动归服它吧?楚国何必摆出这种架势来逼迫人呢?我等无能,但百姓有何罪啊?”于是亲自去厥貉迎接楚王,慰劳楚军并表示归服听命。于是引导楚王在孟诸打猎。宋昭公亲自为右阵,郑穆公为左阵,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子朱和文之无畏做左司马。命令下属一早驾车并装上取火工具出发准备烧山打猎,宋昭公违反了命令,文之无畏鞭打他的仆人并在全军示众。
【原文】
或谓子舟曰:“国君不可戮也[1]。”子舟曰:“当官而行[2],何强之有[3]?《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4]。’‘毋纵诡随,以谨罔极[5]。’是亦非辟强也[6],敢爱死以乱官乎[7]!”
【注释】
[1]国君不可戮:意为鞭打仆人等于侮辱国君。戮,辱。
[2]当官:当其官守。行:行使职责。
[3]强:强横。
[4]刚亦不吐,柔亦不茹:引《诗》见《诗经·大雅·烝民》,原作:“柔亦不茹,刚亦不吐。”茹,吃。柔物不吞,刚物不吐,意即“不侮矜寡,不畏强御”。
[5]毋纵诡随,以谨罔极:引《诗》见《诗经·大雅·民劳》。诡随,狡诈的人。罔极,无准则。
[6]非辟强:不避强横。
[7]爱死:爱惜生命。乱官:放弃职责。
【译文】
有人对子舟说:“国君是不能随便侮辱的。”子舟说:“我当这个官,按职责办事,有什么强横的呢?《诗》里说:‘硬的不吐出来,软的也吞不下去。’‘不要放任狡诈的人,谨防行事无准则。’说的就是要不避强横,我岂敢爱惜自己的生命而乱了职责呢?”
【原文】
10.5 厥貉之会,麇子逃归[1]。
【注释】
[1]厥貉之会,麇(jūn)子逃归:此二句应与下年《传》“春,楚子伐麇”连读。麇,国名,在今湖北十堰郧阳区。麇子,麇国君。
【译文】
厥貉会见时,麇国君逃回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