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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
【经】
【原文】
18.1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1],公薨于台下[2]。
18.2 秦伯卒[3]。
18.3 夏五月戊戌[4],齐人弑其君商人[5]。
18.4 六月癸酉[6],葬我君文公。
18.5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7]。
18.6 冬十月,子卒[8]。
18.7 夫人姜氏归于齐[9]。
18.8 季孙行父如齐。
18.9 莒弑其君庶其[10]。
【注释】
[1]十有八年:鲁文公十八年当周匡王四年,前609。丁丑:二十三日。
[2]台:鲁宫中之台。
[3]秦伯:秦康公。
[4]戊戌:十五日。
[5]商人:齐懿公。
[6]癸酉:二十一日。
[7]公子遂:襄仲。叔孙得臣:庄叔。
[8]子:文公太子恶。
[9]姜氏:即文公四年的出姜,文公夫人,太子恶母亲。
[10]庶其:莒纪公名。
【译文】
鲁文公十八年春周历二月二十三日,鲁文公死于宫中台下。
秦伯死。
夏五月十五日,齐人杀了他的国君商人。
六月二十一日,葬我国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到齐国去。
冬十月,太子恶被杀死。
夫人姜氏回齐国。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莒人杀了他的国君庶其。
【传】
【原文】
18.1 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1],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2]!”惠伯令龟[3],卜楚丘占之[4],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5]。令龟有咎[6]。”二月丁丑,公薨。
【注释】
[1]戒师期:发布出兵伐鲁日期的命令。戒,敕令,发布命令。
[2]尚无及期:希望齐侯未到伐鲁的日期便死去。
[3]令龟:命龟,占卜前把所占之事致告龟甲,其实是将所卜之事刻于龟甲上,等待烧灼结果以断吉凶。
[4]卜楚丘:名叫楚丘的占卜官。
[5]君亦不闻:您也听不到齐侯的死讯。暗指文公将死在齐侯之前。
[6]有咎:指令龟的人也有灾祸。暗指惠伯亦将被杀。
【译文】
十八年春,齐懿公发布了出兵攻打鲁国的日期的命令,而后就病了。医生说:“不到秋天,齐侯将死去。”鲁文公听到这个消息,就占卜,说:“希望他未到秋天伐鲁的时候就死。”惠伯叫人把要占卜的事情刻于龟甲。卜楚丘占卜,说:“齐侯将未到出兵日期就死,但不是因为病。国君也听不到齐侯的死讯。致告龟甲的人也有灾祸。”二月二十三日,鲁文公死。
【原文】
18.2 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1],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2],而使歜仆[3]。纳阎职之妻[4],而使职骖乘[5]。夏五月,公游于申池[6]。二人浴于池[7],歜以扑抶职[8]。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9],一抶女,庸何伤[10]!”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11]?”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12]。归,舍爵而行[13]。齐人立公子元[14]。
【注释】
[1]邴歜:齐国大夫。
[2]掘而刖(yuè):齐懿公即位,邴歜之父已死,齐懿公便掘出其尸体并砍去他的脚。刖,断足。
[3]仆:即“御”,驾车。
[4]阎职:齐大夫。
[5]骖乘,亦即车右,乘车时站于车右边陪乘的人。
[6]申池:齐都南城西门名申门,申池即此门外的护城河。当在今山东淄博西。
[7]二人:指邴歜和阎职。
[8]扑:马鞭。抶(chì):鞭打。
[9]女:通“汝”。
[10]庸何伤:庸,何。庸、何,同义连用。庸何伤即“何伤”。
[11]弗能病:不敢怨恨。
[12]纳诸竹中:将齐懿公的尸体藏在竹林中。竹中,竹林中。
[13]舍爵:告祭于宗庙。
[14]公子元:商人兄,齐桓公少卫姬所生。
【译文】
齐懿公还是公子的时候,和邴歜的父亲争夺田地,没有得胜。到了即位后,就把邴歜父亲的尸体挖出来并砍断他的脚,同时又让邴歜为他驾车。抢夺了阎职的妻子,而让阎职任骖乘。夏五月的一天,懿公在申池游玩。邴歜、阎职在池里洗澡,邴歜用马鞭鞭打阎职。阎职发怒了。邴歜说:“人家抢夺你的妻子你不发怒,我打了你一下,又有什么妨碍?”阎职反唇相讥说:“那与那个被人家砍了父亲的脚而不敢发怒的人相比又怎样?”于是二人商量杀了懿公,并把尸体扔在竹林里。回去后,二人告祭了宗庙然后逃走。齐人立了公子元。
18.3 六月,葬文公。
【译文】
六月,安葬鲁文公。
【原文】
18.4 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1]。
【注释】
[1]拜葬:拜谢齐国来会葬鲁文公。
【译文】
秋,襄仲、庄叔到齐国去,一是为祝贺齐惠公即位,一是为拜谢齐国来会葬鲁文公。
【原文】
文公二妃[1],敬嬴生宣公。敬嬴嬖[2],而私事襄仲[3]。宣公长,而属诸襄仲[4],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5]。仲见于齐侯而请之[6]。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7]。
【注释】
[1]二妃:长妃出姜,生太子恶和视;次妃敬嬴。
[2]嬖:宠幸。
[3]私事:私自与襄仲勾结。
[4]属:托付。
[5]叔仲不可:宣公非嫡子,所以叔仲不同意。叔仲,惠伯,叔彭生。
[6]请之:请齐国支持立宣公。
[7]许之:太子恶本齐国外甥,但齐惠公为了得到鲁国援助,同意襄仲废太子恶而立宣公。
【译文】
鲁文公有两个妃子,敬嬴生了宣公。敬嬴受宠爱,而且私下与襄仲勾结。宣公长大了,文公把宣公托付给襄仲,襄仲要立宣公为国君,叔仲不同意。襄仲见到齐懿公乘机请齐国支持立宣公。齐惠公新即位,且希望与鲁国亲近,就同意了。
【原文】
18.5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1]。
【注释】
[1]书曰“子卒”,讳之也:《春秋》只记“子卒”二字,是为了隐讳事情真相。
【译文】
冬十月,襄仲杀了太子恶和视,立宣公为国君。《春秋》记为“子卒”,是为了隐讳事情真相。
【原文】
仲以君命召惠伯[1]。其宰公冉务人止之[2],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3]?”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4]。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5],既而复叔仲氏[6]。
【注释】
[1]以君命:本应太子恶即位,此乃借恶之命。
[2]宰:卿大夫家臣之长。公冉务人:公冉是姓,务人是名。
[3]非君命,何听:务人知道非君命,因此阻止惠伯前往。
[4]马矢:马粪。矢,通“屎”。
[5]帑:家室。
[6]复叔仲氏:不久之后又立了惠伯之子,是为叔仲氏。
【译文】
襄仲以国君之命召见惠伯,惠伯的家臣之长公冉务人劝阻惠伯,说:“你进去必定死。”叔仲惠伯说:“死于国君的命令,是应该的。”公冉务人说:“如果是国君之命,可以死;如果不是,为什么要听从呢?”惠伯不听,于是进去,襄仲杀了惠伯并把尸体埋在马粪中。公冉务人侍奉着惠伯的家室逃奔到蔡国,不久鲁国又立了叔仲氏。
【原文】
18.6 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1]。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2],杀適立庶[3]。”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4]。
【注释】
[1]大归:回娘家之后不再返回。恶与视都被杀,出姜不得不大归。
[2]仲为不道:即“襄仲无道”。
[3]杀適立庶:太子恶是嫡子,宣公是庶子。
[4]鲁人谓之哀姜:按,襄仲杀適立庶,此后鲁国公室衰微,三桓(仲孙、叔孙、季孙,皆桓公之族)逐渐强大。
【译文】
夫人姜氏返回齐国,回到娘家后不再回来了。将要离开鲁国的时候,她哭着经过市区,说:“天哪!襄仲无道,杀死嫡子立了庶子!”街上的人都跟着她哭,鲁国人称她为哀姜。
【原文】
18.7 莒纪公生大子仆,又生季佗[1],爱季佗而黜仆[2],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3]。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4],曰:“今日必达[5]!”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6]:
【注释】
[1]季佗:莒渠丘公。
[2]黜:废弃。
[3]纳诸宣公:指宣公收留了他。
[4]出诸竟:把太子仆赶出鲁国国境。竟,通“境”。
[5]必达:彻底执行。达,实现。
[6]大史克:鲁太史,名克。
【译文】
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了季佗。他喜欢季佗而废黜了太子仆,在国内又干了许多不合礼义的事情。太子仆依靠莒国人杀了莒纪公,并带着他的宝玉逃奔来鲁国,鲁宣公收留了他。宣公还命令送给他食邑,说:“今天就得给他!”季文子派司寇把太子仆赶出国境,说:“今天一定要执行赶走他!”宣公问他什么缘故,季文子派太史克回答说:
【原文】
“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1],弗敢失队[2]。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3]。’先君周公制《周礼》曰[4]:‘则以观德[5],德以处事,事以度功[6],功以食民[7]。’作《誓命》曰[8]:‘毁则为贼,掩贼为藏[9],窃贿为盗,盗器为奸[10]。主藏之名[11],赖奸之用[12],为大凶德,有常无赦[13]。在《九刑》不忘[14]。’行父还观莒仆[15],莫可则也[16]。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奸兆也[17]。保而利之,则主藏也。以训则昏[18],民无则焉。不度于善[19],而皆在于凶德,是以去之。
【注释】
[1]周旋:应对宾客。
[2]失队:失礼。队,同“坠”。
[3]如鹰鹯(zhān)之逐鸟雀:像鹰鹯追逐鸟雀一样诛灭它。鹯,像鹞一样凶猛的鸟。
[4]《周礼》:指周公旦所著书名或篇名,今已亡佚。非今之所传之《周礼》。
[5]则以观德:以礼仪观人之德。则,礼仪。
[6]事以度功:事情用来衡量功劳。
[7]功以食民:功劳用以养育百姓。
[8]《誓命》:亦周公旦所作篇名,已亡佚。
[9]掩贼为藏:窝藏盗贼就是窝藏罪人。
[10]窃贿为盗,盗器为奸:偷一般的财物叫盗,偷盗宝器叫奸。贿,财物。器,宝器。
[11]主藏:窝赃。
[12]赖奸之用:利用奸人的宝器。赖,利,用。
[13]常:常刑。
[14]《九刑》:古刑书,已亡佚。
[15]还观:仔细察看。
[16]则:效法。
[17]奸兆:奸人的赃证。
[18]以训:以此训,以此教育百姓。训,教育。
[19]不度于善:不属于善。度,居,属于。
【译文】
“先大夫臧文仲教导行父我侍奉国君的礼仪,行父我尊奉它以应对宾客,不敢失礼。说:‘看到对他的国君有礼的,侍奉他,如同孝子奉养父母一样。见到对国君无礼的,就像鹰鹯追逐鸟雀一样诛灭他。’先君周公制定《周礼》说:‘礼仪用来观察一个人的德行,德行用来处理事情,事情用来衡量功劳,功劳用来养育百姓。’又作《誓命》说:‘毁弃礼仪就是贼,窝藏贼就是窝藏罪人,偷一般的财物叫盗,偷宝器叫奸。有窝藏之名,又利用奸人的宝器,这是最大的凶德,按照国家规定的刑罚,必不赦免。对于凶德之人的刑罚,都记在《九刑》之中,不能忘记。’行父仔细观察莒太子仆,没有什么可以效法的地方。孝敬、忠信,这是吉祥的德行;盗贼、藏奸,这是凶德。这个莒太子仆,效法他的孝敬,可他是杀君杀父之人;要效法他的忠信,那么他偷窃宝玉来鲁。这个人,他是盗贼;他的宝器,就是赃物。如果保护这个人并且用他的宝器,那就是窝赃。用这个来教育百姓,百姓将迷乱而失去准则。以上这些,都不属于善的行为,反而属于凶德,因此要赶走他。
【原文】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1],苍舒、、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2],齐、圣、广、渊[3],明、允、笃、诚[4],天下之民谓之八恺[5]。高辛氏有才子八人[6],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7],忠、肃、共、懿[8],宣、慈、惠、和[9],天下之民谓之八元[10]。此十六族也[11],世济其美[12],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13]。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14],以揆百事[15],莫不时序[16],地平天成[17]。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18],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19]。
【注释】
[1]高阳氏:颛顼,传说中的古代部族首领。
[2]苍舒、(tuí ái)、梼戭(táo yǎn)、大临、尨(pánɡ)降、庭坚、仲容、叔达:此八人乃传说中的人物,事迹已不可考。
[3]齐:中正。圣:通达。广:宽宏。渊:深远。
[4]允:守信。笃:厚道。
[5]恺:和乐。
[6]高辛氏:帝喾,据传是黄帝的曾孙。
[7]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伯奋等八人也是传说中人物,事迹不可考。
[8]肃:恭敬。共:勤谨。懿:端美。
[9]宣:周密。惠:仁爱。和:宽和。
[10]元:善。
[11]十六族:此十六人各因有功,赐予氏族,因此称“族”。
[12]济:继承。
[13]不能举:未能举用他们。
[14]主后土:主持管理土地的官职。
[15]揆(kuí):掌管。
[16]时序:处事顺当。
[17]平、成:平静无事。
[18]布:颁布,宣扬。五教:五种教化,即下文的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等五个方面。
[19]内:指中原诸国。外:指夷狄等少数民族。
【译文】
“过去高阳氏有才子八个人,叫苍舒、、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他们中正、通达、宽宏、深远,明亮、守信、厚道、诚实,天下的百姓称他们为‘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叫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他们忠诚、恭敬、勤谨、端美,周密、慈祥、仁爱、宽和,天下百姓叫他们‘八元’。这十六个部族,世世代代继承他们的美德,没有丧失前世的好名声。一直到尧的时候,尧未能举荐他们。舜做尧的臣子的时候,举荐了八恺,让他们担任主持管理土地的官员,以掌管和处理各种事务,他们处理事情没有不顺当的,使得大地和上天都平静无事。举荐了八元,让他们到四方各国宣扬五种教化,让父亲重道义,母亲有慈爱,兄长知友爱,弟弟懂恭敬,儿子懂孝顺,里里外外都平安无事。
【原文】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1],掩义隐贼[2],好行凶德,丑类恶物[3],顽嚚不友[4],是与比周[5],天下之民谓之浑敦[6]。少皞氏有不才子[7],毁信废忠,崇饰恶言[8],靖谮庸回[9],服谗蒐慝[10],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颛顼有不才子[11],不可教训,不知话言[12],告之则顽[13],舍之则嚚[14],傲很明德[15],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16]。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有不才子[17],贪于饮食,冒于货贿[18],侵欲崇侈[19],不可盈厌[20],聚敛积实,不知纪极[21],不分孤寡,不恤穷匮[22],天下之民以比三凶[23],谓之饕餮[24]。舜臣尧,宾于四门[25],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26],以御魑魅[27]。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28],去四凶也。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29],无违教也。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30],无废事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31],无凶人也。
【注释】
[1]帝鸿氏:黄帝。
[2]隐贼:包庇奸贼。
[3]丑类恶物:把恶物引为同类。丑,类。
[4]顽嚚(yín):愚顽奸诈。
[5]比周:互相勾结。
[6]浑敦:也作“浑沌”。
[7]少皞氏:又作“少昊”,名挚,传说中古代东夷族首领。
[8]崇:饰。
[9]靖谮庸回:据杜预《春秋左传》注与孔《疏》,靖谮,安于谗谮;庸回,信用回邪。
[10]服谗:施行谗言。蒐慝(sōu tè):与“掩义藏贼”同,隐瞒为恶之人。
[11]颛顼:高阳氏。
[12]话言:善言。
[13]告:开导。
[14]嚚:奸诈。
[15]很:《说文》:“不听从也。”
[16]梼杌(táo wù):《五帝本纪》集解引贾逵:“梼杌,凶顽无畴匹之貌。”《神异经》解作怪兽。
[17]缙云氏:本黄帝时官名,后以官为氏。
[18]冒:贪。
[19]侵欲崇侈:任性奢侈。
[20]盈厌:满足。
[21]纪极:限度。
[22]穷匮:穷困之人。
[23]三凶:即前所说浑敦、穷奇、梼杌。
[24]饕餮(tāo tiè):贪婪凶狠之人。贪财为饕,贪食为餮。《吕氏春秋》以为是一种贪食之兽。
[25]宾:依《尚书·舜典》,宾,迎接宾客之意。或谓“宾”同“摈”。
[26]裔:荒远之地。
[27]魑魅(chī mèi):传说中山泽中的鬼怪。
[28]十六相:即八恺八元。
[29]慎徽五典,五典克从:引文见《尚书·舜典》。徽,美,善,此意为做好。五典,即上文的“五教”。
[30]纳于百揆,百揆时序:引文见《尚书·舜典》。百揆,百事。
[31]宾于四门,四门穆穆:引文见《尚书·舜典》。穆穆,恭敬肃穆。
【译文】
“过去帝鸿氏有不才之子,遮蔽仁义,包庇奸贼,总喜欢干凶德之事,把恶人恶事引为同类,愚顽奸诈,和愚昧奸诈的人勾结在一起,天下百姓叫他浑敦。少皞氏有不才之子,毁坏信用,废弃忠诚,专说花言巧语,而且听信谗言,任用奸邪,造谣中伤,掩盖罪恶,诬陷有美德的人,天下百姓称之为穷奇。颛顼氏有不才之子,没法教育好他,不懂什么是善言,开导他又愚顽不化,随他去不管他,则奸诈刁恶,傲视美德,搅乱了上天的常道,天下百姓叫他梼杌。这三个部族,世世代代继承他们的凶恶,增加了他们的坏名声。一直到尧的时候,尧没能赶走他们。缙云氏有不才之子,贪图吃喝,贪求财货,任性奢侈,不知满足,他聚敛财物和粮食,没有限度,也不分给鳏寡孤独的人,不周济穷困的人,天下百姓拿他和三凶相比,叫他饕餮。舜做尧的臣子之后,开辟四方的城门,以礼接待宾客,把四凶部族流放出去,把浑敦、穷奇、梼杌、饕餮驱逐到四方边远的地方,让他们去抵御魑魅这些妖怪。所以尧死后而天下团结如一,同心拥戴舜,让舜做天子,因为他举荐了十六相,驱逐了四凶。所以《虞书》历数舜的功劳,说‘谨慎地做好五教,五教就能服从他’,说的是舜没有错误的教导。说‘放之于各种事务之中,各种事务都能顺顺当当’,说的是他没有荒废的事务。说‘开放四方的城门,从四门而来的宾客都恭敬肃穆’,就是说再也没有凶顽的人了。
【原文】
“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1],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几免于戾乎[2]!”
【注释】
[1]大功二十:即举十六相和去四凶。
[2]戾:罪戾,罪过。
【译文】
“舜有二十件大功劳因而当上了天子,现在行父我虽然没有得到一个好人,却除去了一个凶顽之人。相对于舜的功劳来说,二十分之一了,差不多可以免于罪过了。”
【原文】
18.8 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1],将奉司城须以作乱[2]。十二月,宋公杀母弟须及昭公子,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3]。遂出武、穆之族[4]。使公孙师为司城[5]。公子朝卒,使乐吕为司寇[6],以靖国人。
【注释】
[1]武氏之族:宋武公子孙。道:引导。
[2]司城须:宋文公同母弟。司城为六卿之一。
[3]戴、庄、桓之族:宋戴公、庄公、桓公的族人。司马子伯:华耦。据十六年《传》,此时华耦已卒。馆:客馆。
[4]遂出武、穆之族:穆公之族也参与叛乱,所以也被逐出。
[5]公孙师:庄公之孙。
[6]乐吕:戴公曾孙。
【译文】
宋国武公一族引领着昭公的儿子,准备事奉司城须发动叛乱。十二月,宋文公杀了同母弟须和昭公的儿子,让戴公、庄公、桓公的族人在司马子伯的客馆攻打武氏等叛乱者。武氏、穆公族人参与叛乱的,一同被赶出国外。派公孙师去任司城。公子朝死了,派乐吕担任司寇,国内的人们终于得到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