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大脑对抗基因论”?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被笔者的“大脑对抗基因论”给说服。如果没有被说服,你一定心中早就想到好几种反驳的方式。如果已被说服,你可能也会好奇有哪些说法可以反驳我的理论。以下我们就来看看两种可能的反驳:“基因阴谋论”以及“随机错误论”。
基因阴谋论
基因阴谋论者认为,不管大脑和心灵如何进化与作为,都逃不出基因的手掌心。人类的确有许多“追求感受”(Sensation-seeking)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乍看之下都对生存繁衍没有帮助,有时甚至看似还有反效果,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个人这些“追求感受”的行为,其实对“群体”所产生的生存繁衍总效益可能仍然是正值。
比方说,假设一个族群中每个人都有“追求感受”的行为,而且其中有80%的人的确会为了追求某些意识状态而做出各种对生存繁衍毫无帮助的行为(例如手淫或吸毒)。但是这个族群中,如果有20%的人把“追求感受”的欲望投注在追求知识、满足好奇心、通过工作获得成就感或创新科学等活动上时,这20%的人的社会产值,就有可能为整个族群带来极大的利益,其利益甚至可能超过其他80%的人所产生的负面效果。若真如此,这个深陷于“追求感受”的族群就会比另一个毫不追求感受的族群更有竞争力,进而在进化中胜出。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让大脑产生心灵、并且成为“感受追求者”,其实根本就是基因的一项巨大阴谋。因为基因在赋予大脑这个能力后,虽然可能会让某些个体因此误入歧途,但是只要有少数个体把“追求感受”用于正途,就可能为整个群体带来巨大的利益。换言之,虽然个体的行为看起来是在对抗基因,但是从群体的角度来说,基因仍是因此受惠,因此大脑与心灵仍然只是基因的奴隶与帮手而已。
这种基因阴谋论,也可以解释上述的自杀现象。比方说基因阴谋论者可以主张:“自杀基因”如果在某个年龄以上才会发生作用,此基因就可以在个体自杀前顺利地遗传下去,因为如果“自杀基因”只有在晚年才会发作,那么自杀行为发生时,基因早已遗传给下一代,所以不会被进化给淘汰。而且如果“自杀基因”只会在晚年发作,整个族群甚至还有可能因此而受益,因为年老的个体自杀后,社群中剩下的个体就可以分配到更多的有限资源,整个社群的生存和竞争能力也会因此而上升。从这种“群择”的角度来看,“自杀基因”不但有可能存在,“自杀行为”可能还对族群有其益处。
这种“自杀”有益群体的现象,在细胞的层级上也不时的发生。例如生物体内老化的细胞会发生“细胞凋亡”(Apoptosis)。从生理和进化的角度来看,这是细胞为了生物个体的整体利益而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自杀行为。因为如果细胞在该凋亡时不凋亡,就会不断地使用并浪费资源,最后甚至可能会演变成癌细胞,导致生物个体死亡。
对于断欲的宗教与精神灵修行为,基因阴谋论者也可以说:追求灵性的自我修行看似对基因的生存繁衍毫无益处,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当一个社群中的某些个体产生这些行为时,他们可能就会引发风潮并成为精神领袖,其追随者可能会因此而创造出某种特定文化、行为规范,甚至是宗教教条来对社群产生道德约束力,如果这样的结果有助于维系社群、让社群更加稳定,那么个人追求精神提升的断欲行为,就有可能在无意间对整个族群的生存繁衍产生正面效益 。
此外,基因阴谋论也可以轻松解释为什么世界之中存在着许多“利他行为”。传统进化观点认为,进化的单位是生物个体,而在生存竞争的过程中,“进化会选择出最能够生存繁衍的生物个体”。但是这种传统观点却无法轻易解释“利他行为”。
1964年,英国的进化生物学家汉弥尔顿(William D. Hamilton)更进一步量化了这个原则,并提出了知名的汉弥尔顿规则(Hamilton's Rule)。他主张,当“受惠者获得的繁殖利益”和“受惠者与施惠者的血缘关系程度”的两者乘积,高于“施惠者损失的繁殖利益”时,利他行为就会产生。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此时的利他行为可以让一些基因在受惠者身上更兴盛地繁衍下去,并因此导致环境中该基因的总数目增加。生物学家霍尔丹(John B. S. Haldane)曾经用一句话经典地描述了这个原则:“为了两位亲兄弟或是八位表兄弟,我愿意牺牲生命。”这句话就是说,从基因数量的角度来看,两个亲兄弟或是八个表兄弟,在进化上来说和自己等值。牺牲自己来保全两个亲兄弟或八个表兄弟,可以让彼此身上的基因同样顺利地繁衍下去。
这个原则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更进一步获得了一些正面证据的支持。加拿大的生物学家观察到,野生红松鼠有时候会“领养”其他没有父母的小松鼠。在仔细分析亲缘关系后,他们发现只有当汉弥尔顿规则被满足时,领养的现象才会出现 。由此可知,生物是否会出现利他行为,可能真的取决于基因是否能够在利他行为中获利。
反驳“基因阴谋论”
在阐述了基因阴谋论者的论点后,接下来就让笔者来自我辩护,试图反驳基因阴谋论的论述。关于上述“基因阴谋论”对自杀的说法,其实存有许多漏洞。的确,如果“自杀基因”只有在晚年才会发作,那么基因的确可以在个体自杀前就遗传给下一代。但是在现实社会中,自杀行为真的只发生在晚年吗?我们只要检视一下自杀率,就会发现这种说法其实颇有问题。尽管成年人和老年人的自杀率的确较高,但是15~24岁年轻人的自杀率也高达5~10人(每十万人),而且从目前有明确数据记录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这个自杀率不但没有下降,反而还一直在稳定成长。如果真的有自杀基因存在,青少年的自杀行为应该会把该基因淘汰掉,而使得青少年自杀行为越来越罕见才对。由于此现象不减反增,我们可以推论出,其中必有他因。而这里的“他因”,可能就是心灵受到环境影响后所产生的影响。
至于“自杀行为在晚年发作会让整个族群获得更多资源而受益”的说法,也不一定正确,因为老年人自杀虽然可以让社群中剩下的每一个人分配到更多的实质资源,但是这些长者的自杀,却也可能会让社群中累积的智慧和经验流失,最后反而可能让社群的生存与竞争力下降。这其中的利弊得失,恐怕得经过仔细地计算才能清楚衡量。
若是抛开上述这些反对基因阴谋论的有利证据,我们仍可以先退一步,暂时同意“是基因让大脑产生心灵,并让个人能够恣意感受、任意妄为,以产生可能的群体生存繁衍助益”。然而,即便是如此,基因阴谋论的这个说法也无法撼动一个事实,就是“个人确实能够自由地追求感受”。换言之,虽然基因的确有可能在这场策划中获得益处,但是这场阴谋之所以有机会能够成功,全在于大脑拥有恣意追求感受的自由。因此,这个局面并不像是基因精心策划的一场必胜“阴谋”,而更像是基因放手释权后的一场玩命“赌博”。基因帮助大脑在进化过程中产生了心灵,而这其实是一场豪赌。不受拘束的自由心灵是否真的会反过来帮助基因繁衍,没有人能够确定。虽然目前看来,心灵在大部分的情况下的确有助于基因繁衍,但是在上述的许多例子中,我们也看到了不利于基因的完全相反状况。至于未来的心灵走向,更是没人说得准。
除此之外,只要“个人确实能够自由地追求感受”,我们在理论上就可以做出对抗基因繁衍宿命的行为。比方说,美国哈佛大学的知名认知与语言学家平克(Steven Pinker)就曾经说过他已经厌倦了进化游戏,因此决定不生小孩 。理论上来说,我们都和平克一样拥有自由选择权,愿不愿意脱离基因的生存繁衍轮回宿命,就在我们一念之间。
接着,我们再来看看汉弥尔顿法则是否真的能够解释利他行为。事实上,汉弥尔顿法则一直是一个雷声大雨点小的法则,这个法则虽然出名,但是却极度缺乏经验证据,上述的红松鼠行为观察数据,其实是目前唯一支持汉弥尔顿法则的证据。即使我们撇开证据不足的现象不谈,到了高等灵长类的身上,更是充斥着与汉弥尔顿法则不符的反例。
比方说,在我们都熟知的古代帝王斗争史中,就可以见到血迹斑斑的各种反例。秦二世皇帝胡亥在争权夺位的过程中残害超过二十位兄弟姊妹;五代十国的南汉皇帝刘晟为了巩固自己的权位,在十三年之间杀害了十五位亲兄弟;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中,为了夺取太子之位而杀死了长兄李建成和三弟李元吉;清帝雍正即位后,也先后折磨杀害了曾与自己夺嫡的皇八子胤禩和皇九子胤禟。类似的例子在西方世界中也是屡见不鲜,例如奥图曼土耳其帝国的穆罕默德三世(Mehmed Ⅲ)就曾经诛杀十九名手足。
这些手足相残的例子,没有一个符合汉弥尔顿规则,因为根据此规则,人们应该会愿意牺牲自己来保全两个亲兄弟或八个表兄弟才对,但是这些案例中,夺权者不但没有牺牲自己来保全为数众多的其他手足,甚至反而牺牲了不成比例的手足来延续自己的基因。虽然说夺权的结果就只能有一个胜利者,但是难道人们就非得斗到你死我“王”才能罢休?如果人类的行为是为了让与自己相同的基因数量最大化,那么在夺权胜利后若能保留手足的生命,让他们也能继续繁衍,不是更能够让基因的数量顺利增加吗?这些反例告诉我们,人类的行为似乎并不遵循汉弥尔顿规则或是“自私基因”法则,这些行为的更合理解释或许是:因为这些人受到了心灵(内心恐惧感)的驱策,才做出与自私基因之利益相违的行为。
另一个类似的反例,则是来自于人类对于复制人的排斥与恐惧。根据“自私基因”的原则,我们应该会很乐于见到自己的复制人诞生,而且多多益善,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复制人拥有和我们完全一致的基因,如果能够广泛地复制自己,那么我们身上的基因就会被非常有效率地复制。但是,现代人类似乎并不乐见复制人的诞生,而我们会排斥复制人的原因之一,可能就在于多数人都不愿意见到自己的“独特性”因为复制人的出现而消失,或者是不乐意见到复制人所带来的诸多伦理道德争议。无论是因为不喜欢自己的“独特性”消失,或是不喜欢复制人带来的道德争议,两者都呈现出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心中的“排斥感”或“恐惧感”又再一次战胜了自私基因的利益。心灵,似乎真的拥有对抗基因利益的能力。
随机错误论
关于笔者主张的“大脑对抗基因论”,还有另一种可能的反驳方式,笔者称之为“随机错误论”。随机错误论者认为,人类许多“追求感受”的行为虽然看似是在对抗基因,但事实上这些行为只不过是大脑随机出现的错误而已。就像基因会随机发生突变一样,这些随机的突变没有方向性,有些是有益于生存繁衍的突变,有些则是无益于生存繁衍的突变。当无益于生存繁衍的突变随机出现时,结果很简单,就是被进化淘汰而已。这就好像正常细胞的生理机制如果因为随机突变而出现错误,便可能会变成癌细胞然后导致生物个体死亡。一般来说,我们不会把癌细胞导致生物体死亡的现象解释成“细胞为了追求自由而与基因宿命进行对抗”。因此随机错误论者会说,我们也不应该把大脑为了满足心灵状态而导致生物体死亡或无法繁衍的现象解释成“大脑为了追求自由而与基因宿命进行对抗”。充其量,这只不过就是大脑随机出错后的现象而已。
反驳“随机错误论”
接下来,就让笔者再以自唱双簧的方式反驳一下随机错误论。以自杀的例子来说,随机错误论者会认为,自杀只是大脑随机“出错”后的结果。只可惜,这个说法似乎也不符合我们的实际观察。在先前提到过的涂尔干的《自杀论》中,就举出了许多正常人在社会因素的影响下选择自杀的案例。在因为无法融入社会团体或怀才不遇而自杀、因为被社会团体执行所赋予的责任或命令而自杀、因为社会出现重大变化后丧失既得利益而自杀,或者因为个人无法对抗社会团体对自己所造成的压迫而自杀等案例中,这些人原则上都是完全正常的个体,只是在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下才选择自杀,他们的自杀行为,并不像是大脑随机“出错”所致。
你或许会再反驳:《自杀论》中的这些自杀者,可能都是本来就拥有某些“随机错误基因”的人,因此他们在极端环境中才会自杀。关于这种质疑,我们通过以下的设想来做出回应:原则上,我们可以设计出一个残酷无比的环境,让任何一个进入此环境的人都无法承受而自杀。如果世界上任何一个进入此环境的人都会自杀,那么我们就得承认这世界上每一个人身上都带有这种“随机错误基因”。但是如果每个人身上都有这样的基因,那它应该是一种有功能的基因,而不能称之为“随机错误基因”。由此可知,导致任何人在此环境中自杀的因素,应该不是“随机错误基因”,更简单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些行为乃是“心灵”在无法承受痛苦后而做出的选择。
此外,其他许多“追求感受”的行动看起来也不像是大脑随机出错的结果。比方说,几乎每一个成年人都曾经为了单纯地追求性愉悦而进行避孕性行为或手淫,甚至从孩童时期开始我们就懂得在虚拟的电玩世界中寻求声光刺激的单纯感官满足,难道这些普遍的“追求感受”行为真的代表人类大脑拥有全面而且多样的随机错误?理智思考后选择不生育的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平克,难道也是大脑随机出错的结果?
相较之下,“大脑对抗基因论”的说法似乎简洁许多。平克选择不生育的行为,似乎正是心灵通过自由意志对抗基因宿命的最佳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