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内战与总统权力的扩张
内战带给美国的不仅是分裂的痛苦和战争的残酷,更是对宪法的考验。1787年联邦宪法,原是为平时制定的,在战争这一非常状态下,宪法条文本身能否适应并经受紧急情况的考验,成为人们瞩目的对象。总统与国会的关系,联邦与州的关系,奴隶的解放问题,宪法所保障的公众利益问题,以及其他因战争所引起的宪法问题,一下子都冒了出来。由于战时的需要,行政部门及其控制的军事力量极度膨胀,军事管制与法治精神不可避免地狭路相逢,正常司法程序受到了挑战。
坦尼法院因为“斯科特案”而大伤元气,现在又面对着一个与其政见完全相左的共和党新政府。随着共和党在1860年大选中胜出,国会内外改组最高法院的呼声日盛,有人甚至主张废除坦尼法院另起炉灶。除了外部压力,坦尼法院本身也疲弱不堪,失去了往日的生机与活力。进入暮年的坦尼、约翰·卡特伦、罗伯特·格里尔、韦恩几位大法官饱受疾病之苦。在1857年至1864年,由于大法官的去世、辞职以及因国会新成立一个联邦司法巡回区而相应增加的一个大法官席位,共有6名新成员进入坦尼法院。如此频繁的人事更迭冲击了最高法院的稳定性和司法制度的连续性。
上任伊始,林肯就获得了填补3个大法官空缺的机会,但是,在长达一年之久的时间里他却没有提出新人选。史家批评说:“这种或许是不可原谅的耽搁严重地危害到最高法院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的能力,特别是大法官卡特伦和首席大法官坦尼在1861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患病。”[69]此刻“最高法院面临的不仅是它能否拯救宪法,而是它能否拯救自身的问题”[70]。
林肯的无所作为,既可以解释为他对坦尼法院的不满,也说明他可能面临着更为紧迫的形势。在他当选总统但尚未宣誓就职的几个月里,7个南方州退出了联邦。当时的民主党总统詹姆斯·布坎南虽然宣布南方的行动非法,但又宣称联邦政府无权使用武力加以制止。在林肯就任前,杰斐逊·戴维斯已抢先一步担任了南方邦联总统,造成“另立中央”的既成事实。林肯接管政府时,国库濒临破产,政府官员里有不少是分离主义者,本来就不强大的军队因许多南方军官辞职回家而更显削弱,联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
1861年4月12日,南方邦联炮击南卡罗莱纳州萨姆特要塞,内战正式爆发。面对战争,林肯没有立即召开国会紧急会议(国会正在休会期),而是拖到7月4日才召开会议。在这80多天里,林肯采取了许多大胆的步骤。为动员北方拯救联邦,他毫不迟疑地扩大了总统的权力。尽管美国宪法第2条列举的总统权力比第1条授予国会的要少得多也小得多,但是本条开头一句话“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以及另一些笼统的措辞诸如“应监督一切法律的切实执行”,再加上“合众国陆海军总司令”的规定,成为林肯扩大总统权力的合法依据,并引申出许多“潜在权力”。
在萨姆特要塞陷落的第二天,林肯发布了征召75000名州民兵到联邦服役90天的命令。接着,5月3日他又下令扩充了正规陆海军,超过了法定的限额。此外,他还下令征募服役期为3年的志愿兵。而这些做法通常是国会的特权。从4月到7月,林肯还发布4个公告,宣布在全国一些地区暂停执行人身保护法。这最初80天的行动,确立了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基调。虽然也有部分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指责林肯“专横”“独裁”,可是林肯却对自己的战争权力有着宽泛的解释。他说:“我想,在非常时期,我能以军事为理由采取行动,而国会按照宪法是不能这样做的。”[71]后人评论说,在整个战争期间,林肯行使了比其后除富兰克林·罗斯福外任何一位总统都更大的权力;从美国的宪法和惯例来看,他也不失为一个独裁者。[72]不过,1861年夏,共和党控制的国会特别会议,认可了林肯最初为动员和扩充军队所采取的这些超越法律的行动,并有意给人造成了这样的印象:“似乎这些行动都是事先在国会明确授意下完成的。”[73]
显然,在国家危机的情况下,林肯的这些行动深得民心。他政治上的老对手、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斯蒂芬·道格拉斯从病床上爬起来去见林肯,要他相信民主党支持一场维护联邦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中立者,不是爱国者就是叛徒”[74]。爱国热情感染着北方的民众,情绪盖过了理智。但也有例外。一向主张从严解释宪法授予联邦政府权力的坦尼,便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始与民心所向的林肯总统唱起了反调。
早在1860年12月林肯竞选总统成功,华盛顿便传出了坦尼即将辞职的流言。因为这二人实在没什么共同点可言。在1861年3月4日由坦尼主持的总统就职仪式上,林肯还间接批判了坦尼的斯科特判决。他认为对于奴隶制这样一个关系到全体美国人民命运的重大政策不能受最高法院决定的永久束缚,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人民将停止成为自己的主人,而因此将自己的权力拱手交给那个具有影响力的不可一世的法坛”。[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