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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
【经】
【原文】
14.1 十有四年春正月[1],公会郑伯于曹[2]。
14.2 无冰[3]。
14.3 夏五[4],郑伯使其弟语来盟[5]。
14.4 秋八月壬申[6],御廪灾[7]。
14.5 乙亥[8],尝[9]。
14.6 冬十有二月丁巳[10],齐侯禄父卒[11]。
14.7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注释】
[1]十有四年:鲁桓公十四年当周桓王二十二年,前698。
[2]郑伯:郑厉公。
[3]无冰:不记载月份,可能是二月。二月份仍寒冷,却不结冰,说明天气不正常。杨伯峻以为根据昭四年《传》“日在北陆而藏冰”可知“藏冰”为古二月之礼,至此气候仍暖,无冰可藏,故史官书之。
[4]夏五:“五”下当有阙文。
[5]语:郑庄公之子,郑厉公之弟。
[6]壬申:十五日。
[7]御廪(lǐn):诸侯储藏亲耕所获用以飨祀的粮食的仓库。灾:古人把“天火”叫灾。天火,可能是打雷起火,或自然之火。
[8]乙亥:十八日。
[9]尝:秋祭。
[10]丁巳:初二。
[11]齐侯禄父:齐僖公。
【译文】
鲁桓公十四年春周历正月,鲁桓公与郑厉公在曹国相会。
没有结冰。
夏五,郑厉公派他的弟弟语来我国结盟。
秋八月十五日,御廪发生天火火灾。
十八日,举行尝祭。
冬十二月初二,齐僖公禄父去世。
宋国人率领齐国人、蔡国人、卫国人、陈国人攻打郑国。
【传】
【原文】
14.1 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1]。
【注释】
[1]曹人致饩,礼也:哀公十二年《传》述子服景伯之言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以相辞也。”此会曹既为地主,亦于会毕致饩,故《传》曰“礼也”。
【译文】
鲁桓公十四年春,鲁桓公和郑厉公在曹国会见。曹国人送来食物,这是合于礼的。
【原文】
14.2 夏,郑子人来寻盟[1],且修曹之会。
【注释】
[1]子人:郑厉公弟弟语的字,后人便以字为氏。寻盟:指重温鲁桓公十二年武父之盟。
【译文】
夏,郑国的子人前来重温过去盟会的友好,并且也是重温在曹国的会见。
【原文】
14.3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1]。
【注释】
[1]不害:指火灾救得及时,没有烧毁谷物。杨伯峻认为“不害”意为“不惧”,因为古人迷信,常以天道与人事相联系,以为凡有灾害,乃上天示警,人主必惧而反省。如今十五日御廪灾,三日后仍举行尝祭,不以天灾为惧,故书之。
【译文】
秋八月十五日,储藏祭祀谷物的仓库发生火灾。十八日,举行尝祭。《春秋》所以记载这件事,是表示火灾尚不足为害。
【原文】
14.4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1],入,及大逵[2]。伐东郊,取牛首[3]。以大宫之椽归[4],为卢门之椽[5]。
【注释】
[1]渠门:郑城门。
[2]大逵:城内四通八达的大街。
[3]牛首:郑郊,在今河南通许稍东北。
[4]大宫之椽(chuán):太庙的梁上椽子。大宫,太庙,郑国祖庙。
[5]卢门:宋郊的城门。
【译文】
冬,宋国人联合诸侯进攻郑国,这是为了报复在宋国的那次战争。诸侯联军焚烧了郑国都城的渠门,进了城,到了大街上。攻打东郊,占取牛首。把郑国太庙的椽子拿回去做宋国卢门的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