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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经】
【原文】
2.1 二年春[1],王正月戊申[2],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3]。
2.2 滕子来朝[4]。
2.3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5],以成宋乱[6]。
2.4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7]。戊申[8],纳于大庙[9]。
2.5 秋七月,杞侯来朝[10]。
2.6 蔡侯、郑伯会于邓[11]。
2.7 九月,入杞[12]。
2.8 公及戎盟于唐[13]。
2.9 冬,公至自唐[14]。
【注释】
[1]二年:鲁桓公二年当周桓王十年,前710。
[2]正月戊申:正月无戊申日,当记日有误。
[3]与夷:即宋殇公。此年是宋殇公十年。
[4]滕子:滕国国君。
[5]齐侯:即齐僖公。陈侯:即陈桓公。郑伯:即郑庄公。稷:宋地名,在今河南商丘。
[6]以成宋乱:隐公三年,宋公子冯出居于郑。宋殇公与孔父多次与郑交战,华父督杀宋殇公而欲迎立公子冯,符合郑国的愿望。华父督又贿赂各国,因此鲁、齐、陈、郑会于稷,成全华父督之乱,树立华氏政权。成,成全。
[7]郜大鼎:鼎为郜国所铸,所以称为郜鼎。郜,在今山东成武东南,是年为宋所灭。
[8]戊申:初九。
[9]大庙:即鲁国太庙周公庙。大,同“太”。
[10]杞侯来朝:桓公即位,所以来朝。
[11]蔡侯:指蔡桓侯。邓:蔡国地名,其地在蔡之北、郑之南,在今河南郾城东南。
[12]入杞:指鲁国攻入杞国,《经》文不记名字,盖率兵者非卿。
[13]唐:鲁国地名,在今山东鱼台东北。
[14]公至自唐:指桓公从唐地回来。《春秋》凡记“至自”某地,都是回国后告于宗庙。
【译文】
二年春,周历正月戊申日,宋华父督杀害他的君主与夷和大夫孔父。
滕子来我国朝见。
三月,鲁桓公与齐僖公、陈桓公、郑庄公相会于稷地,是为了成全宋国之乱。
夏四月,从宋国取来郜国的大鼎。初九,把鼎放入太庙。
秋七月,杞侯来我国朝见。
蔡桓公、郑庄公相会于邓地。
九月,攻入杞国。
鲁桓公与戎国在唐地结盟。
冬,桓公从唐地回来告于祖庙。
【传】
【原文】
2.1 二年春,宋督攻孔氏[1],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2]。
【注释】
[1]孔氏:杨伯峻曰:“孔父此时犹未以孔为氏,‘孔氏’是追书之辞。”
[2]公怒,督惧,遂弑殇公:《公羊传》《穀梁传》二处记此事,以为华父督欲弑殇公而先杀孔父,与《左传》所叙有出入。
【译文】
二年春,宋卿华父督攻打孔氏,杀死了孔父而占有他的妻子。宋殇公发怒,华父督害怕了,就把殇公也杀死了。
【原文】
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1],故先书弑其君。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
【注释】
[1]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此句解释《经》文。君子认为《经》文先写宋督杀宋殇公,后写杀孔父,是宋督心中已无国君,然后才有此恶行。据隐公三年记载,孔父为顾命大臣,宋督杀孔父,则心目中已是无君了。动于恶,指杀害大臣的罪恶行为。
【译文】
君子认为华父督心里早已没有国君,然后才产生这种罪恶行动,所以《春秋》先记载弑其君。鲁桓公和齐僖公、陈桓公、郑庄公在稷地会见,商讨平定宋国的内乱。由于接受了贿赂的缘故,便建立华氏政权。
【原文】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1],民不堪命[2]。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3],先宣言曰[4]:“司马则然[5]。”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6],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
【注释】
[1]十年十一战:宋殇公在隐公四年即位,到隐公十一年,共打了十一仗。其中除了隐公五年取邾田与郑无关外,其余皆宋、郑交战。
[2]不堪:不能忍受。
[3]故:有意。因:承。
[4]宣言:扬言。
[5]司马则然:大司马要这样做。司马掌管全国军队,且孔父嘉为宋执政大臣,所以宋督早就宣扬说,频繁战争,是大司马要这样做的。把责任推给孔父嘉。
[6]庄公:即公子冯,其时出居于郑。
【译文】
宋殇公即位以后,十年之中发生了十一次战争,百姓不能忍受。孔父嘉做司马,华父督做太宰,华父督故意利用百姓的不能忍受,先宣扬说:“这都是司马要这样干的。”在杀了孔父和殇公之后,他把庄公从郑国召回并立他为国君,以此来亲近郑国。同时又把郜国的大鼎送给鲁桓公,对齐、陈、郑诸国也都馈送财礼,所以华父督就当了宋公的宰相。
2.2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
【译文】
夏四月,桓公从宋国取来了郜国的大鼎。初九,把大鼎安放在太庙里。这件事不符合礼制。
【原文】
臧哀伯谏曰[1]:“君人者,将昭德塞违[2],以临照百官[3],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4],大路越席[5],大羹不致[6],粢食不凿[7],昭其俭也。衮、冕、黻、珽[8],带、裳、幅、舄[9],衡、、纮、[10],昭其度也。藻、率、鞞、鞛[11],鞶、厉、游、缨[12],昭其数也[13]。火、龙、黼、黻[14],昭其文也[15]。五色比象[16],昭其物也。钖、鸾、和、铃[17],昭其声也。三辰旂旗[18],昭其明也[19]。夫德,俭而有度[20],登降有数[21]。文、物以纪之[22],声、明以发之[23],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注释】
[1]臧哀伯:鲁大夫,名达,僖伯之子。
[2]昭:显扬。塞:堵塞。违:邪,不合德义,违礼之事。
[3]临照:本指天日之照耀,喻指君王的仪范。
[4]清庙茅屋:以茅草盖屋作太庙。清庙,太庙。
[5]大路:一种车,此处用于祀天。其中木辂最朴素,玉辂最奢华。路,指君主所乘之车。越席:用蒲草结成的席,铺于大辂中作车垫。
[6]大羹:肉汁。祭祀用大羹。不致:仅煮而不用酸、苦、辛、咸、甘五味调和。
[7]粢食(zī sì)不凿:祭祀用的主食不舂。粢食,主食。《周礼·小宗伯》有六粢,即六种主食,黍、稷、稻、粱、麦、苽(ɡū,今谓之茭米)。祭祀以用黍、稷为常。凿,舂。
[8]衮(ɡǔn):古代天子及上公的礼服。祭祀时穿用。冕:古代礼帽,大夫以上用。黻(fú):祭服上用皮革做成以遮蔽腹膝之间的蔽膝。珽(tǐnɡ):天子所用笏,长三尺,一名大圭。古代天子以至士,朝见皆执笏。
[9]带:指大带。礼服上用以束腰,其余下垂部分叫绅。等级不同,其带装饰不同。裳:下身的衣服,也叫裙。幅(bī):绑脚布,古人以布缠足背,上至于膝。与近代的绑腿相似。舄(xì):古代一种双底鞋,天子、诸侯有吉事时穿用。
[10]衡:衡笄,用来固定帽子。(dǎn):冠冕上用以系瑱玉(又叫充耳)的带子。纮(hónɡ):冠冕上的纽带,由颔下挽上而系在笄的两端。(yán):冠冕上的一种装饰,盖在冕上的一块布。
[11]藻:垫玉的木板,上以粉白画水藻文。率(lǜ):亦作“帨”,佩巾。鞞(bǐnɡ):刀鞘。鞛(běnɡ):佩刀刀把上的装饰物。
[12]鞶(pán):皮做的束衣带。厉:鞶带下垂作为装饰的部分。游(liú):同“旒”。古代旌旗上悬垂的飘带。缨(yīnɡ):也叫“鞅”,套在马颈上的革带,驾车时用。
[13]昭其数:藻、率等八种物品各依地位之高低而不同。
[14]火、龙、黼(fǔ)、黻:皆衣裳上的花纹。火形是半环。龙即画成龙形。黼是黑白两色刺绣成一对斧头形。黻是用黑青两色刺绣成两个相背之弓形的花纹。
[15]昭其文:此四者均为文采,故云昭其文。
[16]五色:青、黄、赤、白、黑,古代以此为正色。比象:即用五色绘画山、龙、花、虫之象。
[17]钖(yánɡ):马额头上的金属装饰,走时发出声响。鸾:通“銮”。古代的一种车铃。置于马嚼子或车衡上方。和:设在车轼(车前横木)上的小铃。铃:指设在旌旗上的小铃。
[18]三辰:日、月、星。旂(qí)旗:古代旗帜的总称。
[19]昭其明:旂旗所以为标志,且画有日、月、星、辰,故曰昭明。
[20]有度:有一定的制度。
[21]登降:增减。有数:有一定数量。
[22]文:指上文之火、龙、黼、黻。物:指五色比象。
[23]声:指钖、鸾、和、铃。明:指三辰旂旗。
【译文】
臧哀伯劝阻说:“作为百姓的君主,要发扬道德而阻塞邪恶,以为百官的表率,即使这样,仍然担心有所失误,所以显扬美德以示范于子孙。因此太庙用茅草盖屋顶,祭天之车用蒲草席铺垫,肉汁不加调料,主食不吃舂过的米,这是为了表示节俭。礼服、礼帽、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鞋子,横簪、瑱绳、冠系、冠布,都各有规定,用来表示衣冠制度。玉垫、佩巾、刀鞘、鞘饰、革带、带饰、飘带、马鞅,各级多少不同,用来表示各个等级规定的数量。画火、画龙、绣黼、绣黻,这都是为了表示文饰。五种颜色绘出各种形象,这都是为了表示色彩。钖铃、鸾铃、轼铃、旗铃,这都是为了表示声音。画有日、月、星的旌旗,这是为了表示标志。行为的准则应当节俭而有制度,增减也有一定的数量。用文饰、色彩来记录它,用声音、旗帜来发扬它,以此向文武百官做表率,百官才有警戒和畏惧,不敢违反纪律。
【原文】
“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1],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2],其又何诛焉[3]?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4]。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5],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
【注释】
[1]赂器:郜鼎本受贿而得,所以称之为赂器。
[2]象之:以此为榜样。
[3]诛:惩罚。
[4]章:显示,表明。
[5]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武王与商纣王战于牧野,灭商,纣王自焚死。成王七年,营建雒邑。迁鼎之事,恐非武王所为,臧哀伯顺口说及。九鼎,古代传说夏禹铸九鼎,象征九州,三代时奉为传国之宝。雒邑,即王城,在今河南洛阳。
【译文】
“现在废除道德而树立邪恶,把人家贿赂来的器物放在太庙里,公然展示给百官看,百官也模仿这种行为,还能惩罚谁呢?国家的衰败,由于官吏的邪恶。官吏的失德,由于受宠而贿赂公行。郜鼎放在太庙里,还有比这更明显的吗?周武王打败商朝,把九鼎迁到雒邑,当时的义士还有人认为他不对,更何况把表明邪恶叛乱的贿赂器物放在太庙里,这又该怎么办?”桓公不听。
【原文】
周内史闻之曰[1]:“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2]!君违不忘谏之以德[3]。”
【注释】
[1]内史:周王室官名,掌策命诸侯及公卿大夫,凡四方之事书则读之。以当时人观之,通晓神道与天道,能言吉凶。详见庄公三十二年《传》。
[2]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有后,指臧哀伯之后代能长享禄位。杨伯峻曰:“以鲁大夫言,臧氏享世禄为最久,哀二十四年犹有鲁侯伐齐,乞灵于臧氏,臧石帅师会之,取廪丘之记载。”
[3]违:违背礼制。
【译文】
周朝的内史听说了这件事,说:“臧孙达的后代在鲁国恐怕能长享禄位吧!国君违背礼制,他没有忘记以道德来劝阻。”
2.3 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
【译文】
秋七月,杞侯来鲁国朝见,态度不够恭敬。杞侯回国,桓公就策划讨伐他。
【原文】
2.4 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1]。
【注释】
[1]始惧楚:此年为楚武王之三十一年,中原诸国患楚自此始。楚,又叫荆,芈姓国,初都丹阳(今湖北秭归),后迁枝江(也叫丹阳)。楚武王时迁郢,即今湖北江陵北之纪南城。
【译文】
蔡桓侯、郑庄公在邓地会见,从这时起两国开始对楚国有所畏惧。
【原文】
2.5 九月,入杞,讨不敬也[1]。
【注释】
[1]入杞,讨不敬也:杨伯峻曰:“僖二十七年《传》云:‘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又云:‘秋,入杞,责无礼也。’与此《传》事同而文异。”
【译文】
九月,攻入杞国,这是由于讨伐杞侯的不恭敬。
【原文】
2.6 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1]。
【注释】
[1]旧好:指隐公二年秋八月曾与戎结盟。
【译文】
桓公和戎在唐地结盟,这是为了重修过去的友好邦交。
【原文】
2.7 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1],饮至[2],舍爵[3],策勋焉[4],礼也。特相会[5],往来称地[6],让事也[7]。自参以上[8],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
【注释】
[1]反:返回。
[2]饮至:诸侯朝天子、朝诸侯、参加盟会、征战,行前应亲自祭告祖庙,返回时,又应亲自祭告祖庙,祭后会群臣饮酒,叫饮至。
[3]舍(shè)爵:饮酒。舍,置。爵,酒杯。
[4]策勋:有功劳者书之于策,叫策勋,也叫书劳。
[5]特相会:指鲁公单独与另一国君相见。特,单独。
[6]往来称地:无论鲁公前往还是他国国君前来,都记载会见的地点。
[7]让事:二人单独相会,彼此谦让为主,叫让事。
[8]参:通“三”。
【译文】
冬季,桓公从唐地回来,《春秋》所以记载,是由于回来后祭告了宗庙。凡是国君出国之前,要祭告宗庙;回来,也要祭告宗庙,还要宴请臣下,互相劝酒,把功劳记载在档案里,这是合于礼的。两国国君单独会见,来回都只记载会见的地点,这是互相谦让谁为会首的会见。会见的国君在三个以上,那就在去他国时记载会见的地点,他国国君前来就不记载会见地点而仅仅记载会见,这是盟主已在会前决定,只是完成会见手续罢了。
【原文】
2.8 初[1],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2],命之曰仇[3]。其弟以千亩之战生[4],命之曰成师。师服曰[5]:“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6],义以出礼,礼以体政[7],政以正民[8]。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9]。嘉耦曰妃[10],怨耦曰仇[11],古之命也[12]。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13],兄其替乎[14]?”
【注释】
[1]初:当初,此是追叙前事。
[2]姜氏:齐侯女。穆侯四年,娶齐女为夫人。条之役:据《史记·晋世家》,条之役在晋穆侯七年(前805),当周宣王二十三年,鲁孝公二年。《竹书纪年》载“王师及晋穆侯伐条戎、奔戎,王师败逋”。条,条戎,故地在今陕西安邑。
[3]仇:晋文侯之名。条之役王师与晋师俱败逃,晋穆侯不悦,正在此时姜氏生太子,所以叫他仇。
[4]千亩之战:发生在晋穆侯十年(前802),当周宣王二十六年,晋攻千亩获胜。千亩,在今山西安泽北。
[5]师服:晋国大夫。
[6]名以制义:名字是用来表示道义。
[7]礼以体政:礼为政治、政法之本体。体,本体。
[8]正民:端正百姓的行为。
[9]易:相反。
[10]嘉耦曰妃(pèi):美好姻缘叫妃。
[11]怨耦曰仇:夫妻相恶叫仇。
[12]命:名。
[13]兆乱:预兆祸乱。
[14]兄:指太子仇。替:衰微。
【译文】
当初,晋穆侯的夫人姜氏在条之战的时候生了太子,此战晋国战败,所以取名叫仇。仇的兄弟是在千亩之战时生的,此战晋国获胜,因此取名叫成师。师服说:“奇怪呀,国君给儿子取这样的名字!取名表示一定的意义,意义产生礼仪,礼仪是政事的骨干,政事端正百姓行为。所以政事没有失误百姓就服从,相反就发生动乱。相爱的夫妻叫妃,相怨的夫妻叫仇,这是古代人命名的方法。现在国君给太子取名叫仇,他的兄弟叫成师,这就开始预示祸乱了。做哥哥的恐怕要衰微了吧?”
【原文】
惠之二十四年[1],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2],靖侯之孙栾宾傅之[3]。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4],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5],诸侯立家[6],卿置侧室[7],大夫有贰宗[8],士有隶子弟[9],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10]。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11]。今晋,甸侯也[12],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注释】
[1]惠之二十四年:即前745。惠,即鲁惠公。
[2]封桓叔于曲沃:《史记·晋世家》:“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于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
[3]靖侯:桓叔之高祖。栾宾:字宾父,为桓叔之叔祖。傅之:相之,辅佐他。
[4]本:根本。末:枝叶。
[5]天子建国:周天子分封诸侯,建立诸侯国。
[6]诸侯立家:诸侯分采邑与卿大夫,谓之立家。
[7]侧室:指庶子,亦为官名。
[8]贰宗:官名,以大夫宗室之弟担任。
[9]士有隶子弟:士自以其子弟为仆隶。
[10]等衰(cuī):等差,等级。杨伯峻曰:“庶民以及工商,其中不再分尊卑,而以亲疏为若干等级之分别。”
[11]服事:服从。觊觎(jì yú):非分的企图。
[12]甸侯:周王朝甸服的诸侯。甸服,周有天下,规定天子王城外方圆千里以内的诸侯为甸服。晋为甸侯,其地位原不甚高,不能封赐卿大夫立家。
【译文】
鲁惠公二十四年,晋国开始发生动乱,所以把桓叔封在曲沃,靖侯的孙子栾宾做他的辅相。师服说:“我听说国家的建立,根本大而枝节小,这样才能稳固。所以天子封建诸侯国,诸侯建立卿大夫的采邑,卿设置同宗兄弟为侧室官,大夫又有宗室子弟为贰宗官,士有仆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亲疏,都有大小不同的等级。所以百姓才肯事奉长上,身居下位的人也没有什么非分的念头。现在晋国是王畿之内的甸服侯国,而又另外建立侯国,它的根本既已衰弱,还能够长久吗?”
【原文】
惠之三十年[1],晋潘父弑昭侯而纳桓叔[2],不克。晋人立孝侯[3]。惠之四十五年[4],曲沃庄伯伐翼[5],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6]。鄂侯生哀侯[7]。哀侯侵陉庭之田[8]。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9]。
【注释】
[1]惠之三十年:即前739。
[2]纳:接纳。曲沃本晋都,穆侯时迁都到绛(即翼)。昭侯把桓叔封在曲沃。潘父要迎桓叔入晋都,所以说“纳”。
[3]晋人立孝侯:《史记·晋世家》:“昭侯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孝侯,即晋孝侯,姓姬名平,晋昭侯之子,晋国第十三任君主。
[4]惠之四十五年:即前724。
[5]庄伯:桓叔子。晋孝侯八年,桓叔死,子代之,称为曲沃庄伯。翼:即绛地,当时晋都,在今山西翼城东南。
[6]鄂侯:即晋鄂侯,姓姬名郄,晋孝侯之子,晋国第十四任君主,在位六年。
[7]哀侯:即晋哀侯,姓姬名光,晋国第十五任君主,在位九年。
[8]陉(xínɡ)庭:翼南边境小城。
[9]南鄙:此指陉庭南部边境的人。启,引导。
【译文】
鲁惠公三十年,晋国的潘父弑昭侯而准备接纳桓叔,没有成功。晋国人立了孝侯。鲁惠公四十五年,曲沃庄伯攻打翼城,弑孝侯。翼城人立他的兄弟鄂侯。鄂侯生了哀侯。哀侯侵占陉庭地方的田土。陉庭南部边境的人引导曲沃攻打翼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