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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
【经】
【原文】
16.1 十有六年春正月[1],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2]。
16.2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3]。
16.3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16.4 冬,城向[4]。
16.5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注释】
[1]十有六年:鲁桓公十六年当周庄王元年,前696。
[2]宋公、蔡侯、卫侯:分别指宋庄公、蔡桓侯、卫惠公。
[3]陈侯:陈庄公。
[4]向:诸侯小国名,姜姓,今山东莒县南有向城。
【译文】
鲁桓公十六年春周历正月,桓公与宋庄公、蔡桓侯、卫惠公在曹国相会。
夏四月,桓公与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蔡桓侯会合攻打郑国。
秋七月,桓公从攻打郑国的战役回国。
冬,修筑向地的城墙。
十一月,卫惠公朔逃亡到齐国。
【传】
【原文】
16.1 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1]。
【注释】
[1]谋伐郑:去年冬谋划送郑厉公回国没有成功,所以再次商议。
【译文】
鲁桓公十六年春周历正月,鲁桓公和宋庄公、蔡桓侯、卫惠公在曹国会见,又策划进攻郑国。
16.2 夏,伐郑。
【译文】
夏季,进攻郑国。
【原文】
16.3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1]。
【注释】
[1]饮至之礼:凡国君出外,行时必告于宗庙,归来亦必告于宗庙。归来告庙时要慰劳从者,即为饮至。
【译文】
秋七月,桓公进攻郑国回到国内,举行了祭告宗庙、大宴臣下的礼仪。
16.4 冬,城向。书,时也。
【译文】
冬,修筑向地城墙。《春秋》所以记载这件事,是由于不妨碍农时。
【原文】
16.5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1],生急子[2],属诸右公子[3]。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4]。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5],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6]。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7]!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8],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9]。
【注释】
[1]烝(zhēnɡ):古时指以下淫上,与母辈通奸。夷姜:卫宣公父亲卫庄公之妾,是卫宣公庶母。
[2]急子:也叫伋子,本立为太子。
[3]属:使傅之。右公子:官名。左公子、右公子之称,缘由不详,或云“左右媵之子,因以为号”。
[4]宣姜:齐女。构:挑拨离间,诬陷。
[5]盗:派人伪装成强盗。莘:卫、齐之边境,在今山东莘县北,其地狭窄。
[6]行:逃走。
[7]恶:何。
[8]载其旌:卫宣公曾暗嘱贼人,载有旌旗的是急子。《史记·卫康叔世家》:“与太子白旄,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
[9]二公子:即左、右公子。惠公:卫惠公,即公子朔。
【译文】
当初,卫宣公和父亲的姬妾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卫宣公让右公子作他的师傅。急子长大后为他到齐国娶妻,这个女人很美,卫宣公就自己娶了她,生了寿和朔,让左公子作寿的师傅。夷姜上吊自杀了。宣姜和公子朔诬陷急子。卫宣公派急子出使到齐国,派人伪装成强盗在莘地等着,打算杀死他。寿子把这件事告诉急子,让他逃走。急子不同意,说:“丢掉父亲的命令,哪里还用得着儿子!如果世界上有没有父亲的国家就可以逃到那里去了。”等到临走,寿子用酒把急子灌醉,在车上插上急子的旗帜先到了莘地,强盗就杀了寿子。急子赶到,说:“要杀的是我。他有什么罪?请杀死我吧!”强盗又杀了急子。左、右两公子因此怨恨惠公。
【原文】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1]。惠公奔齐。
【注释】
[1]公子黔牟:亦名留,为周庄王所支持。
【译文】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为国君。卫惠公逃亡到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