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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经】
【原文】
5.1 五年春正月[1],甲戌、己丑[2],陈侯鲍卒[3]。
5.2 夏,齐侯、郑伯如纪[4]。
5.3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5]。
5.4 葬陈桓公。
5.5 城祝丘[6]。
5.6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7]。
5.7 大雩[8]。
5.8 螽[9]。
5.9 冬,州公如曹[10]。
【注释】
[1]五年:鲁桓公五年当周桓王十三年,前707。
[2]甲戌:指上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己丑:指是年正月初六。
[3]陈侯鲍:指陈桓公。
[4]齐侯:指齐僖公。郑伯:指郑庄公。纪:国名,在今山东寿光。
[5]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仍叔年老,故使仍叔之子代其行事,因其本身在朝廷中没有爵位,所以不记其名。仍叔,世为周朝大夫。
[6]祝丘:鲁地名,在今山东临沂。
[7]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此次战役即《传》文中的葛之战。春秋间,唯此役天子亲征。
[8]雩(yú):为求雨而举行的祭祀。
[9]螽(zhōnɡ):飞蝗。此指飞蝗成灾。
[10]州:诸侯国名,姜姓,地在今山东安丘。曹:诸侯国名,姬姓,武王时封其弟叔振铎于曹,地在今山东定陶。
【译文】
鲁桓公五年春周历正月,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今年正月初六,陈桓公鲍去世。
夏,齐僖公、郑庄公去纪国。
周天子派仍叔之子来我国聘问。
安葬陈桓公。
修筑祝丘的城墙。
秋,蔡国人、卫国人、陈国人跟随周桓王讨伐郑国。
举行求雨的祭祀。
发生蝗灾。
冬,州公去曹国。
【传】
【原文】
5.1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1]。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2]。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3]。
【注释】
[1]再赴也:指甲戌、己丑两次讣告。甲戌至己丑,相距十六日。赴,报丧。
[2]文公子佗:指陈佗,即五父,太子免的叔父。太子免:陈桓公太子。
[3]故再赴:这是说明“再赴”的缘故。杨伯峻曰:“《公羊传》云:‘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死(尸)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穀梁传》云:‘《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陈侯以甲戌之日出,己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也。’推二《传》之意,盖以陈桓公患精神病,甲戌之日一人出走,经十六日而后得其尸,不知其气绝之日,故《春秋》作者举二日以包之。左氏则以为再赴,较为可信,故《史记》从之。”
【译文】
鲁桓公五年春正月,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今年正月初六,陈侯鲍逝世。《春秋》所以记载两个日子,是由于发了两次讣告而日期不同。当时陈国发生动乱,文公的儿子佗杀了太子免而取代他。陈侯病危的时候动乱发生,国内臣民纷纷离散,因此发了两次讣告。
【原文】
5.2 夏,齐侯、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1]。
【注释】
[1]纪人知之:齐、郑都是大国,且齐僖公、郑庄公都是当时雄主,此时一起来朝,可见别有用心,故纪人知之。
【译文】
夏,齐僖公、郑庄公去纪国访问,想要乘机袭击纪国。纪国人发觉了。
【原文】
5.3 王夺郑伯政[1],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2],郑伯御之。
【注释】
[1]王夺郑伯政:隐公三年,“王贰于虢”,周平王就想分郑庄公之政;隐公八年,“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周桓王始分郑庄公之政;隐公九年,“郑伯为王左卿士”,虢公为王右卿士,二人平起平坐;至此年,周桓王罢免了郑庄公卿士的官职,不让他参与周朝政。
[2]诸侯:此指蔡、卫、陈等国。
【译文】
周桓王不让郑庄公参与周朝政,郑庄公不再入周朝觐。秋,周桓王带领诸侯讨伐郑国,郑庄公出兵抵御。
【原文】
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1],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2],陈人属焉。
【注释】
[1]虢公林父:即虢仲,时为周王卿士。
[2]周公黑肩:指周桓公,名黑肩。杨伯峻以为此时代郑庄公为卿士。
【译文】
周桓王率领中军;虢公林父率领右军,蔡军、卫军隶属于右军;周公黑肩率左军,陈军隶属于左军。
【原文】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1],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2],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3],必奔。王卒顾之[4],必乱。蔡、卫不枝[5],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6],可以集事[7]。”从之。曼伯为右拒[8],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9],为鱼丽之陈[10],先偏后伍,伍承弥缝[11]。
【注释】
[1]子元:郑庄公次子公子突。拒:或作“矩”,方形的阵势。当:抵敌,抵挡。
[2]陈乱:指陈桓公死,公子佗杀太子免,国人散乱之事。
[3]犯:攻击。
[4]王卒顾之:指王卒一边要与郑军作战,一边要顾及陈国被击溃的军队。顾,顾及,照顾。
[5]不枝:不能支持。枝,支持,支撑。
[6]萃:集中。
[7]集事:成功。
[8]曼伯:郑庄公长子公子忽。
[9]原繁:郑大夫。高渠弥:郑卿,亦称高伯。以上诸人俱已见隐公五年《传》。公:指郑庄公。
[10]鱼丽之陈:古代的一种军阵。陈,同“阵”。
[11]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此两句解释鱼丽阵法。兵车一队分为若干偏,并用步卒来弥补偏之间的缝隙。偏,车战二十五乘为一偏。伍,五人为伍。
【译文】
郑国的子元建议用左方阵来对付蔡军和卫军,用右方阵来对付陈军,说:“陈国动乱,百姓都缺乏战斗意志,如果先攻击陈军,他们必定奔逃。周天子的军队要照顾陈军,就一定会发生混乱。蔡国和卫国的军队支撑不住,也一定会争先奔逃。这时我们可集中兵力对付周天子的中军,我们就可以获得成功。”郑庄公听从了。曼伯担任右方阵的指挥,祭仲足担任左方阵的指挥,原繁、高渠弥带领中军护卫郑庄公,摆开了叫作鱼丽的阵势,兵车在前,步卒在后,步卒来弥补兵车的空隙。
【原文】
战于葛[1],命二拒曰:“动而鼓[2]。”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3],王亦能军[4]。祝聃请从之[5]。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6],况敢陵天子乎[7]!苟自救也,社稷无陨[8],多矣[9]。”
【注释】
[1](xū)葛:即隐公五年之长葛。在今河南长葛东北。
[2](kuài):大将所用军旗,用为号令。
[3]祝聃:郑国大臣。
[4]军:指挥军队。
[5]从:追逐。
[6]上:凌驾。
[7]陵:侵侮。
[8]陨:国家危亡。
[9]多矣:满足。当时的习惯用语。
【译文】
双方在葛交战,郑庄公命令左右两边方阵说:“看到大旗挥动,就击鼓进军。”郑国的军队发起进攻,蔡、卫、陈军一起奔逃,周军因此混乱,郑国的军队从两边合拢来进攻,周军大败。祝聃射中周桓王的肩膀,桓王还能指挥军队。祝聃请求前去追赶。郑庄公说:“君子不希望欺人太甚,哪里敢欺凌天子呢?只要能挽救自己,国家免于危亡,这就足够了。”
【原文】
夜,郑伯使祭足劳王[1],且问左右[2]。
【注释】
[1]劳:慰问。
[2]问左右:慰问周王左右之臣。
【译文】
夜间,郑庄公派遣祭仲足去慰问周桓王,同时也问候他的左右随从。
【原文】
5.4 仍叔之子来聘,弱也[1]。
【注释】
[1]弱:年幼,年少。
【译文】
仍叔的儿子前来聘问。《春秋》所以记为“仍叔之子”而不记他的名字,是由于他年轻。
【原文】
5.5 秋,大雩。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郊[1],龙见而雩[2],始杀而尝[3],闭蛰而烝[4]。过则书[5]。
【注释】
[1]启蛰:惊蛰。古之惊蛰在雨水前,为夏正正月之中气。《淮南子·天文训》改惊蛰在雨水后,为夏正二月节气。郊:夏历正月祈谷的祭礼。
[2]龙见:角、亢两宿于黄昏出现于东方。在夏正四月。龙,苍龙,是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的总称。见,同“现”。
[3]始杀:指秋气来后,天气萧杀。在夏正七月。尝:秋祭名。《礼记·月令》所谓“孟秋之月,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
[4]闭蛰:昆虫蛰伏。在夏正十月。烝(zhēnɡ):冬祭名,杜预《春秋左传》注所谓“万物皆成,可荐者众,故烝祭宗庙”。
[5]过:非正常时节的祭祀。
【译文】
秋季,为求雨而举行大雩祭。《春秋》记载这件事,是由于这不是按时的祭祀。凡是祭祀,昆虫惊动举行郊祭,苍龙的角亢二宿出现举行雩祭,秋天寒气降临举行尝祭,昆虫蛰伏举行烝祭。如果过了规定的时间举行祭礼,就要记载。
【原文】
5.6 冬,淳于公如曹[1]。度其国危,遂不复。
【注释】
[1]淳于公:即州公。州,国名,都于淳于,在今山东安丘东北。以都名代称国名,古时本有此例,如魏惠王迁都大梁,即可称梁惠王;韩迁都于郑,亦称郑国。
【译文】
冬季,淳于公到曹国。自己估计他的国家将发生危难,因此没有再回国了。